展会展厅搭建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完成 展会展位搭建项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项目内容:乙方为甲方搭建本次展览会展位(详见双方确认效果图)。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总价:RMB 元 ,即人民币。详细名录见附件报价单 。 4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 整)。
以电汇/支票方式付款。
2) 尾款(即人民币 )在展会布展完毕后( 年 月 日前)
一次性付清。
5 搭建时间:201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撤展时间:2013 年 月 日
6 施工工程要求:
1)、按照双方确认的效果图,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制作搭建。制作内容以效果图和施工
图要求为准,如有新增内容,费用另计。
2)、乙方负责制作、搭建、拆展及展期维护工作。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加班,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加班,费用由乙方承担。
7、设计变更
1)、双方对汇审后设计进行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形成书面材料,做追加处理。因此而
产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原则上予以最大程度配合。是否变更
视时间、工程量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8 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做展厅所需要的资料,并按约定及时付款。否则影响
展位的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场馆方面所收的特装管理费、电源接驳费由乙
方负责。其他均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周围的原始环境,如有破坏性施工,应征得甲方同意,
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负责展位搭建、运输、加班一切费用。展览期间,乙
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维护。乙方在特装施工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
安全意外与甲方无关。
9 验收:乙方保证在搭建时间内按照展馆要求及时搭建完毕,施工结束由甲方验收,甲方必
须在施工结束后2小时内按双方确认图纸,进行验收,现场效果与效果图大约一致;如有
问题须当场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员提出,以便双方提出整改方案;如没有问题,则须在由乙
方提供的工程确认单上确认签字。如甲方无人在现场验收,展会正常举行,即默认验收满
意。
10 撤馆时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收回。
11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受已公布和生效的中国法律约束。另如任何一方违约(包括质量、期限、付款)。
若发生争议属合同未提及的条款,甲乙双方应尽量立足于解决问题,以友好的态度协商
解决。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款的100%作为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5%;
5)、乙方需在上述限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搭建,展台搭建效果应达到设计方案的要求,若达不
到要求导致效果不满意,乙方应尽力修改,直至客户满意。
6)、由甲方现场临时变更或修改项目材料,造成工期延误,以及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在施
工过程中有增加项目,由乙方做出预算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制作安装。如甲方不认可,
乙方有权拒绝增加项目和安装。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经盖章、签字、乙方收到预付款,即刻生效。
工程结束且款项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3 本合同传真同样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若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展会搭建无法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
盖章:
法人或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开户行: 帐号: 法人或代表签字: 日期:2013 年 月 日
第二篇:展会参展合同模板
参展合同
合同编号:
承办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参展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博览会将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举办。甲方为该展会组织承办方。乙方为该展会参展方。为了保证展会正常进行,维护双方共同利益及声誉,本着自愿、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展位情况
1、乙方参展展位位置: ;
2、乙方参展面积: 平方米;
3、参展场租价格:单价 元/平方米,总计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作为定金;剩余80%的款项于展会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付款前,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5@p。
2、付款方式:电汇。
3、乙方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因外部因素改变展会日期或地点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的协议仍然有效;乙方拒绝接受的可解除合同,甲方返还乙方预付款。甲方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内更改展会日期、地点的,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布展费用等损失。
2、甲方应对乙方和参观者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3、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分派给他人,乙方对展厅墙面或其他部位的损坏要负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地面、天花板、展馆柱面或墙面。
1
4、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展位布置,甲方应为乙方布展提供必要的便利。于展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展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做出赔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或提出退展,甲方可依据下列条件允许乙方退展。
a)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其退展申请,若甲方同意乙方退展,书面通知乙方。 b)乙方推展的,定金不予返还。但经甲方同意返还的除外。
c)由于乙方未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或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场租费,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定金不予返还。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展会被取消、暂停、或缩短展期,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
3、除上述约定以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展会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3、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