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臵、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一部分 (以下简称租赁物)以现行实物状态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
为果蔬车间 ㎡,锅炉房 ㎡,办公室 ㎡,宿舍 ㎡,共 ㎡。
2、甲方同意将现行的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借予乙方维修后使用。乙方为保证生产废水处理经当地环保部门确认达标排放所投入一切维修费用乙方承担。但甲方恢复生产所排废水可并入该系统处理排放。若甲方为利用剩余厂房出租给新承租的生产企业,其生产废水可并入排放并适当承担费用。
3、本租赁特的用途为用鲜鸭血生产符合人类食用的鸭血制品。
4、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厂房不得转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20xx年9月 日起至20xx年9月 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是否继续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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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按厂房建筑图面积每平方米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锅炉和杀菌锅租金:10000元人民币/年。
3、保证金退还:租赁期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管费费及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本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年租金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15日内金额拨付到鹰马龙公司财务指定帐号上。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水电费: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每月代收。乙方在每月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到甲方财务缴清相关款项。水价按崇州市自来水公司公布的工业用水每立方水价执行;电价按大邑供电局(所)每月向甲方出据的实际用电电费#5@p和电贴费#5@p,增多摊到每千瓦用电上计价,耗水量,耗电量由乙方按甲方指定位臵安装水表和电敷衍为准。
2、物管费:租赁期间,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物管费为每平方米 元/月,共 元/月。
3、排污费:若当地政府收取排污费(生产排污水、锅炉废气)协商,由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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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水处理运行费:污水处理中各种费用,员工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处理不达标或未处理直接排放,受政府各部门罚款对社会造成影响,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政府收取与乙方行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厂房设备设施使用、保养、维护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厂房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厂房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安全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防爆、排污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政府安检部门有关锅炉、杀菌等压力容器有关校检规定。租赁物有关消防、防爆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八条 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并有权收加租赁物。
2、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若乙方装 3
修部分,甲方同意维护装修状态移交的可以移交,但不作装修费用补偿。
第九条 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由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 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 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的厂房进行装修,车间之间隔墙,须事行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车间内或车间隔墙材料用塑胶板,公共区域的隔断自隔墙之日三个月内拆除,恢复隔墙前原样。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3、甲方以现行实物状态租赁经乙方的2T锅炉,3台卧式杀菌锅,乙方为恢复运行发生的维修费或需要更换零部件了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物业管理费超过3个月,甲方在书 4
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物业管理费超过 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地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臵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可将申请拍卖留臵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和甲方物管规定进行生产经营,依法纳税,如违法,违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年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基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 5
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因本协议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承担。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生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生,挂号邮件以本协议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 6
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崇州市法院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年租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7
第二篇:仓库租赁协议书()(1)
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益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6号院内库房(以下称租赁物),占地面积约______平方米,库房编号为__,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甲方如违反上述保证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续约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由于乙方在经营当中投入巨大,为保证乙方避免损失,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年内,在除不可抗力因素下乙方拥有绝对续约权,甲方不得无故终止于乙方续约。
三、租金、劳务费及水电费标准:
1. 库房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该库房每日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乙方租用库房期间,用水、用电按实际用水、电量计费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现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时电费收取标准为1.2元/度,如遇国家水、电费调整,收费标准随之调整。
3.仓库租金采用“1个月押金+按3个月预付租金”的方式。本合同签字生 1
效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个月押金及3个月租金,以后付费于下个结算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下个结算期的费用,甲方开具国家的正式#5@p于乙方;甲方于月末向乙方提供当月电费结算清单,乙方于次月的5日前将电费付给甲方,甲方开具国家的正式#5@p于乙方;乙方累计拖欠租金、电费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仍可要求乙方如数补足欠款及交纳违约金(所欠费用的5%的违约金),乙方在货物清仓前,应结清所有未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与欠款相当的货物,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装修、改建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 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2.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
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
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五、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
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 2
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
乙方负责处理。
五、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租赁物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
方正常经营。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建筑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应予赔偿,但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义务,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严禁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违禁以及假冒伪劣的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甲方对乙方有治安、防火管理监督权利,双方签订具体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租赁期间,只承担租金、水电费。其他如土地税等与租赁协议无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与免责条件:
1. 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补齐,并自乙方延迟交付第15天起,收取所欠总额5%滞纳金。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房屋或乙方人员伤害财产损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性占用土地,致使租赁物拆迁,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各自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损失。 3
4.在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租赁物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后无法解决时,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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