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家纺公司加盟合同
合同号:
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设XXXX真丝家纺特许加盟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说明: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享有经营XXXX家纺品牌特许经营权。
2、经营形式为:开设□专卖店、□商场专柜、□店中店。
3、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满协议另签,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利。
4,甲方不授权所谓城市总代理或省级总代理,甲方实行城市单店授权。甲方有权在城市授权若干个加盟店。甲方负责协调区域划分。
第二条:合同双方为独立当事人
1、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招收的员工不是甲方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独立经营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模式按甲方规定之运作。
3、加盟商领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开店材料
4、乙方不得自称为甲方的合伙人、分公司或子公司等。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可能约束甲方的合同。
第三条:商标的使用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授予乙方特许专卖资格证书,维护特许经营权益;加盟店可以使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商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乙方不得在授权特许经营权的专卖店或专柜出售非甲方生产或代理的品牌产品。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私自组织生产本公司品牌产品。
5、 在协议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使用商标、服务标记、及表达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协议期满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标识并返还甲方的一切物品及相关文件,并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四条:乙方获得的在合同期内指定区域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声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签定协议三个月内,不能按承诺时间开设专卖店或进入商场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商业秘密
1、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违者将降低优惠条件直至停止其特许销售权。
2、双方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均有保守双方相互提供和各种资料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条约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给予赔偿。
3、双方和各种约定及信息往来均需以函件的形式进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函件形式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不包括电话、会谈、口信等非书面形式。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定合同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2、合同期内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受到意外人身伤害无法继续经营,甲方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经营管理
1、乙方首次要货金额不能低于 万元,年进货额不低于 万,任务额分解到月,乙方必须完成当月进货额。(单位:万元)
2、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不含税)供货,甲方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因各地区经济差异,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零售价格上增、减10-20%。
3、加盟商收到货品1日内对所收到的货品进行核对,如有不符,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确认,逾期视为收到无误。
乙方收货地点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发票,乙方承担税金。
5、所有从甲方运出的货品,如产品,礼品,道具,广告品等运费均由乙方承担,产品的交货地在苏州,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提货或委托甲方发货方式;委托甲方发货时由甲方统一包装,如数配发,若在运输过程中和到达乙方出现遗失,甲方只提供协查义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 银行汇票 □ 支票 □ 现金 口
2、结算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乙方将定货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所汇款到帐后,即安排发货至乙方指定收货地址,同时开具帐单。
第十条:每月对帐制度及报表管理
双方都认识到确保往来帐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对帐制度:
1、 为方便双方财务结算,甲方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对帐单邮寄或传真至乙方。
2、乙方承诺收到对帐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帐完毕,并在对帐单首页上盖章或签字,原件交由甲方销售经理或寄回。乙方自行复印存档。
3、为更好地给予加盟商在销售和管理上的支持与帮助,乙方在每月8日之前必须将上月《营业月报表》传真到公司总部,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以甲方开具的《罚款通知单》为准。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问题
如甲方产品存在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无条件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卖场陈列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脏、破损、闪色等原因不算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货。
第十二条:调换货管理
1、乙方首批进货,甲方给予100天内100%调换。
2、乙方所有退货的数量和品种以甲方实际清点为准。
3、因乙方保管不善,使产品出现破损严重、水渍、包装损坏等原因,甲方不退换货。
4、甲方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无条件给予退货(退货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必须20天内退回。
5、 加盟商调换货品,必须事先传真换货清单给甲方,调换货的比例不能超过总进货额的20%,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调换货。没有传递清单自行退货,甲方不接收。
6、 合同终止后,乙方货品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在区域内发展分销商的权利。必须符合甲方标准。
2、 乙方享有对其经销的甲方产品在促销方面的建议权。
3、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不得以低于甲方出厂价的价格销售。
4、 乙方不得抛售甲方的产品冲击市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每月提供关于甲方产品的销售走势、库存数量和结算资金等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广告促销活动的安排和调整。
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加强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提供与甲方产品有关的经营信息。负责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及处理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2、 确保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括有关的各类合格证件,以保证乙方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3、 配合乙方地方性的广告宣传和各类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以促进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
第十六条:共同约定
1、乙方组织或参与各类促销活动,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不承担与之有关的任何问题;
2、无甲方专函通知或书面承诺,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现金、要求乙方垫付各类费用、领取样品或调货,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 乙方运营操作必须符合甲方的《专卖店、专柜规定和管理条例》当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以及《专卖店、专柜规定和管理条例》之要求,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机关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经营所需的其它证明,或违反协议中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2、 加盟商多次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无改正诚意
3、 对甲方做出的各项指示无动于衷
4、 乙方在半年内,不能完成甲方规定的进货量
5、 合同期满
6、 如有不可抗力事件或非双方所能预见、所能控制事件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变故的一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或终止合同或延长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解除合同后,加盟商必须履行的义务
1、 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标识及本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2、 立即返还甲方配备的一切物品及有关文件。
3、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XXXX”家纺品牌,或以“XXXX”家纺经
销商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 有关合同终止的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则按《合同法》,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附件:《加盟支持政策细则》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退换货管理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免除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给予乙方退换货的服务。双方经过认真友好的协商,就退换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首批进货零风险换货,甲方给予首批进货100天内100%换货期;
2. 乙方可以就本区域滞销产品(除首批货外后续进货超3个月以上销售期)退货给甲方(退货限额在实际回款额的20%以内),甲方按七折回收,但退货必须以整箱为单位,运费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传真退货清单,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货,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和申请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 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或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退货;
5.本协议作为“经销协议”的附件,必须和“经销协议”同时签署。共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有效期及争议解决与“经销协议”相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专卖店、专柜若干规定和管理条例
为了强化公司管理,保障公司与代理商共同利益,保证供销双方工作准确、有序、合理、高效开展,双方均以最小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产出,为此特定如下规定和条例。
一、店面规定
1、专卖店开设的地理位置必须在市中心或在该城市的主要商业街。
2、专卖店的营业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专柜必须是在该市具有影响力商店,具有15平方米以上的仓库。
3、 专卖店、专柜装修要符合公司设计要求,装修前公司提供总体效果图、标识、柜台图。加盟商必须按图要求的效果进行施工,专卖店的主色调要符合公司的企业色。
加盟商在销售本公司产品过程中要注意公司形象,加盟商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商标统一形象,诸如标识、灯箱、招牌及相关制作。
二、 管理条例
1、加盟商每月要做好收、付、存月报表,月报表在每月五日前寄往公司,要分门别
类分清,便于公司对当地市场的分析。
2、公司规定的零售价格,根据区域情况可上下浮动10%以内。如需调整必须通知公司并说明理由。不经同意擅自调价,影响公司价格体系,公司将给予罚款,情节严重将取消代理资格。
3、定制产品要按公司具体规定定价,特价与定制产品不得退货。
4、不经过公司同意,无原因擅自退回超过退货期的货品,货款不予退回。并给予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
5、坚决不允许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检查中发现有其它品牌产品,取消其加盟资格,品牌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加盟商必须搞好环境卫生,展示柜每天打扫,现场出样的产品必须及时更换,
证二次销售,不允许在现场随意堆放商品。抽检不合格罚款200元,保证金中扣除。
7、 本公司对设立的专卖店、专柜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多次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专卖店、专柜将取消其资格。
第二篇:家纺加盟合同模板
家纺加盟模板
XX家纺加盟合同
一、甲乙双方:
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100083
TEL: FAX: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xx家纺加盟品牌”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XX家纺加盟品牌”的特许加盟店。区域管理办法参见合同附件一。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XX家纺加盟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元以及市场保证金捌仟圆整。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xx家纺加盟品牌”按零售标价的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定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四、货品配送: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十日内将定货发送至乙方指定处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货,须提前通知乙方(如自然灾害引起的交通中断等)。
2、乙方指定处所不在铁路范围而延迟期限,双方协商落实。
3、首次配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以后产生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必须开出正规店面,办理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把以上证件及店面形象照片寄至公司客服中心,违反者取消店面资格。
2、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3、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但在八级以上城市同一区域如需开设多家加盟店,应报甲方批准,同时后开加盟店应离前期已开加盟店一公里以外,否则不予开设。
4、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必须按照甲方的设计方案执行装修,不得自行设计。
5、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乙方应按照图案制作,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六、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XX家纺加盟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
间和区域的产品较大规模的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XX家纺加盟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XX家纺加盟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XX家纺加盟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七、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差旅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八、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授权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
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xx家纺加盟品牌”,或以“xx家纺加盟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九、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其他区域的“xx家纺加盟品牌”特许经营专卖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专卖权。
2、为表示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XX家纺加盟品牌”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运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XX家纺加盟品牌”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一、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
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二、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须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中断合同或终止营业申请,不得自行随意停业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的终止与退换货:
1、乙方首批订货从公司发货之日起35日内不限品种允许调换,调换时须保持原产品的完好,包装标签无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从公司发货之日起35日后非质量问题,不允许调换;因质量问题换货只能换原品种,规格、颜色不限,运费由甲方承担。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4、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乙方自合同生效一个月内要求退货或者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总货款的10%作为管理费用,二个月内扣除20%,三个月至六个月期间扣除30%,六个月以上不接受退货(以上不包括换季及公司不再生产的旧款式产品)。
5、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b、向甲方移交“XX家纺加盟品牌”贵宾客户登记名册;
c、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XX家纺加盟品牌”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d、取消以“XX家纺加盟品牌”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e、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XX家纺加盟品牌”有关联的迹象;如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雇佣第三方拆除上述与 “XX家纺加盟品牌”有关联的物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f、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五、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六、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市场保证金的使用与管理协议
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xx家纺加盟品牌”(加盟店)更高效、更健康地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收取市场保证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收取标准:人民币捌仟圆/壹年;
二、使用与退还:
(一)、市场保证金用于以下行为处罚:
1、低价销售(店周年庆及公司组织的全国统一节假日促销日除外,具体参见公司各节日促销公告);
2、跨区域经营。凡超出合同范围以外的产品销售(主要是指区域外商场、专场等其它公开商业场所销售,零售及大单团购不在此范围);
3、店内销售非本公司产品;
4、其它诋毁公司及本公司加盟商声誉之言行。
(二)、处罚标准:
1、凡发生以上四种行为之一者,均扣除肆仟圆以上保证金(视情节轻重而定);
2、低价销售。跨区域经营之商品的市场零售总金额贰倍计入扣罚之列,超出捌仟圆以上,公司将从后续货款中继续扣罚,情节严重者取消经营资格;
(三)、退还:
凡合同期内未违反以上规定者,合同结束后公司将保证金全额退还。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