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购销合同书
需方: 贵阳市云岩区和元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柴红梅 身份证:52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具体明细详见报价单)
本合同一经签署,报价单上所列产品品种、数量不可任意更改,报价单上所列有色产品颜色材料不能任意更改,如甲、乙双方有一方需更改,则应承担相应的换置费用,如需增加供货数量,则按报价单单价的组合价,签订增补合同。
二、本合同产品总额:
人民币:¥63,000.00(RMB:陆万叁仟元整)已含货款、安装费、运输费在内的全部货款。
三、付款条件及期限:
1、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货装车当日清点完支付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3、上述货款:如以支票形式支付,支票抬头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如以现金形式支付,需通知乙方财务人员陪同销售代表到甲方收取,否则为无效付款;
4、甲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时间: (甲方应保证安装现场电力供应及场地、电梯、交通通道等支持。)
六、交货方式、免费送货、安装。
七、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与封样机及经甲方批准的图纸、规格相同或与合同附件要求相符。
2、售后服务: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对于甲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八、货物接收和验收:
1、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搬至各指定房间、指定位置安装完成后即为交付。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合同中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即行验收,验收期限自安装、调试完毕次日起不超过三十日(若
第十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工作日内),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除与法律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可擅自更改或解除,如需要更改或解除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效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第二篇:办公家具购销合同A版
订 货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以共同遵守
执行。
第一条 乙方不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甲方以支票、现金或转帐方式先支付订金为
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00元),余款于甲方收到商品后,并验
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余款为合同价的70%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00
元)
第三条 产品保修:
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它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外,乙方提供免费保修一年。维修期后,
如产品出现问题,终身优惠维修。
第四条 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以前交货。 备注:(商品加工期为10天,在收到
货品订金之日起)
3.少量物品可以退换(特订商品除外),常规商品在未确定数量之前。
第五条 乙方到甲方现场测量办公地点,并提供合理布局设计图纸给甲方,甲方确认布
局设计图纸后,进行货物安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货物型号、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但甲方同意接收的,应据实付 款;不同意接收的,乙方负责包退。
(2)乙方在交货前应对货物采取适当包装,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
责保修、包退、包换。
(3)甲方暂缓收货的,乙方可以在交货期满后 10 日内提供免费仓储,若超过此
期限,甲方除支付货款外,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保管费或送货至甲方,交甲方存储、保
管。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如中途变更货物型号、品种、规格、质量,应承担乙方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甲方特殊订做货物、降价货物、特价货物、非质量问题货物不得退货。
(4)甲方应保证交货现场清洁、整齐、无其他施工、安装单位。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若须对货物价格进行调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如因调整价格而影响交货,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20%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货物型号、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三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如一方单独变更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相应的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条款与合同其它条款有不同约定,按以下约定为准。
(1):乙方负责商品的安装和运输.
(2):乙方负责商品在安装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