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昆明市 县 镇 路
号的楼房一幢,租赁给乙方,作为餐饮、住宿等项目经营使用。
2、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其对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合法的产权。
4、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餐饮住宿等商业用途,水电暖及消防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完善,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应予配合乙方能够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如因房屋本身的原因及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迟延办理,则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如最终根本无法办理,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及转让费。
二、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会该房屋(交房日)。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l、自于 年 月 日起,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拾万零陆仟元整(¥106000元),以后每五年为一个时段,从第六年开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元)。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10年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调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继续履行。
2、租赁房屋采限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预约银行账号,财号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由双方现场清、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交纳房屋租金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四、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2.1该建筑物交付时水、电配套情况为:
水:甲方已为乙方安装独立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及独立的水表设备单独计量,水费由乙方承担,水费价格按照自来水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确定。
.电:乙方用电的装接容量为 KVA,如需要增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为乙方已安装整体项目使用的供电系统及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乙方自供)并安装独立的电表单独计量,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价格按照供电部门实际收取的价格确定。
2.2排污:乙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协助,并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如在乙方租赁的范围内出现火灾或者自来水漏水等造成的各项损失,及属于操作使用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2.3消防:乙方根据需求达到嵩明县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消防要求。
2.4空调:乙方根据自身需求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
3、乙方需缴纳给甲方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于租赁期满无息退还。乙方保证属于甲方的门窗、隔楼、楼梯、卫生间、水、电、气、天花板和地面磁砖等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恢复原状和照价赔偿,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维护和维修
1.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有损坏或故障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当自行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租赁范围内的除房屋主体结构之外的附属设施、门窗、水电、装修、墙面、楼梯由乙方自行维修。
1.3以上所说的房屋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框架,非乙方改装的柱、梁、墙体等。
1.4因乙方装修、改造等原因对该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修复及相关责任。
1.5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定期、例行的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下不受此约定限制。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如有影响适用第1.1条之约定。
1.6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扩建等,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向乙方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含水、电、水防施工图)。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造图纸交甲方存档。由乙方负责办理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甲方应给予配合。
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以及乙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7乙方根据经营的需要可在租赁房屋附属的室外场地上,修建必须的配套附属建筑,但不得损坏建筑物和造成安全隐患。所建建筑物乙方无偿使用,租赁期满后物权归甲方所有。
1.8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后,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所承租的建筑物场地发布广告,但不得损坏房屋整体结构。
1.9如因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原因产生安全问题导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非房屋本身及配套设施原因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状态
1、10年租期届满及续签的合同的租期届满,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如逾期返还,每逾期一天,按原日均租金标准的3倍交纳房屋使用费,并按当年房租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饰装修及改扩建等所添置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及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已形成附合的部分,如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原因解除合同的,无偿留归甲方。如果由于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装饰装修及改扩建等各项费用;如由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及改扩建应分摊的费用(计算方式为装饰装修及改扩建总费用除以合同约定的租期,再乘以剩余租期年数)。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l、经甲方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屋整体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需要甲方开具的手续、证明等甲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房屋出售的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相关情况,乙方在与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定为10年,在此期间出现以上情况,由甲方承担乙方装修装饰的所有费用,赔偿以投资收据为准。
3、甲乙双方租赁期定为10年,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收回,转租或转让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将赔偿乙方所有投入的装修、装饰、转让费、经营损失费等各项费用。
八、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l、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己支付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1.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间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同意乙方参与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谈判,乙方有权获得拆迁人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甲、乙、拆迁入三方来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入签订拆迂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拆迁补偿款项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做任何截留。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否则视为上述行为实施方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因此必须向守约方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70%的违约金。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签订之前的相关权利而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停业时间相应减收乙方租金。
十、综合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抵押该房屋,但不得被查封,否则应赔偿乙方合理的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前所发生的债务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清偿,与乙方无关。(2)乙方本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偿,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证明人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证明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2份)。
2、补充协议、转让协议、装修装饰同意书、移交表。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住址邮编:
证明人: 证明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住址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地点: 日期/地点:
补充协议
l、甲方应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转给乙方名下。
2、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应无偿将营业执
照及相关证件无偿转给甲方,甲方归还乙方保证金壹万元整
(¥1 0000元)。
3、甲方将水真路房屋一幢租给乙方使用共六楼,一楼框
架大厅、二至六楼共29个房间,甲方留用壹个房间,乙方共使
用28个房间。
4、乙方租期满后,所装修房子上的形成附合的部分不得
拆走。
5、租期共为10年,乙方在付给甲
上乙月上L日租金时,商谈续租问题,
时市场价定下续租的年限与租金,甲方如不在与乙方续租,则
应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6、10年租期满时,乙方在与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
续租权。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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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富华宾馆承包协议
宾馆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富华宾馆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宾馆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 富华宾馆,面积 平方,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作旅业使用。
本宾馆物采取全部承包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年,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承包租金
3.1 承包保证金和租金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70000元(柒万元)。
3.2 承包租金为:第1年(5000)元/月,基于目前富华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未能年审,根据派出所要求应聘请3名保安,所有在第一年的承包租金头3个月(5000元/月)作为聘请3名保安的费用,乙方在承包期第1年的第四个月才开始向甲方交纳承包租金。第2年(20xx年)(5000)元/月,第3年(20xx年)(6000)元/月。
第四条 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4.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合同保证金。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全部应付租金、水电费用、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将向乙方无利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4.2 承包租金按先交租后使用的交租方式:乙方的交租日期为每月5日前,通过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5.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富华宾馆的所有证照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及年检审核的延续(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的证照及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及年检审核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退回承包保证金并按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的2倍赔偿给乙方。
5.2 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期间合法经营,对甲方移交的宾馆财务,设施妥善保管如发生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因设施老化自然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如需更换由甲方负责。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
5.3 在签订承包协议之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拖欠的租金、水电、人员工资…等费用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如甲方需转让或买卖宾馆,造成乙方未能经营满承包期,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退回承包保证金并按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的2倍赔偿给乙方。
5.5 甲方必须保证和管理处的有好协调,保证乙方在每月5日准时交租时,按租金的8折收取,如乙方在每月5日准时交租未能按8折收取,多出部分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其它条款
6.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00 年 月 日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