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洽商,就东方大酒店钢结构屋面防水维修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所有屋面上部防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钢结构屋面细部维修处理、钢结构屋面渗漏维修、屋面天沟防水施工、女儿墙及外墙造型上部防水处理、电梯巷道上部防水施工、楼梯间上部平台防水。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3.1 施工价款:施工包干总价五万元,该价款中已包含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安全防护费用、试验费、质检费、脚手架费用及运输费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
3.2 付款方式:
主材超过80%进场且工人开始施工三天后支付2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支付1万元;20##年5月15日前支付17500元,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2500元工程款。
第四条: 工程工期
4.1 工程自20##年4月25日(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开工,20##年5月10日完工,有效施工工期15天。
4.2 合同签定即日起,乙方必须在二天内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 如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施工及材料
5.1 工程所需材料的品牌、规格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5.2 因材料问题引起的质量问题、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5.3 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和国家规定。
第六条: 甲方职责
6.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6.2 甲方负责组织召开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会议;协助组织协调屋面灌水试验、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6.3 施工部位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工。甲方要求变更的工程量按甲方最终审核量计。
第七条: 乙方职责
7.1 乙方应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期、安全地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须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定精心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对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免责,且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7.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检测、试验的报告原件。
7.3 乙方自理工人的食宿条件及费用。
7.4 乙方对其所采购的材料质量负责,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工程监理提供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等资料,做好进场物料的保管及施工的产品保护工作,材料仓库派专人值班,从产品施工始至竣工验收,委派专人负责管理;
7.5 乙方必须按规范规定对所完成的工作面进行灌水试验,并经甲方、监理确认已达到无任何渗透的防水效果,甲方才付给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无条件整改至符合要求后,才支付工程款。
7.6 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条例,防火规则,落实施工人员安全措施,保障所有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7.7 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和施工负责人,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及进度之监督,服从甲方的管理协调,有问题及时整改;
7.8 严格执行隐蔽工作验收制度,凡隐蔽工作在覆盖前,乙方必须提前用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作记录,经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7.9 乙方应指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会议,执行会议纪要中有关规定;
7.10 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签证单和工程结算书;
7.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或变相肢解。
7.12 乙方如未按业主所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或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予及时改进;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 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检查及验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2 乙方在竣工验收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
9.1 本工程甲方委托 同志为常驻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本工程现场协调工作;
9.2 乙方委托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及与甲方等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保修服务
10.1 保修期限:以单位项目竣工验收及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保修五年。
10.2 乙方提供五年的质量承保。在五年的承保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原因而引起的任何脱落或渗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包括修补和重做)。若因防水质量的原因造成渗、漏现象,所产生的室内装修受损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年保修期后,继续对用户提供备用材料支持和技术服务。
10.3 保修范围:施工及材料本身造成的质量问题(人为的破坏性使用造成的破损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 若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工程延期竣工或出现质量不立即进行整改及整改不到位,每拖延1日按工程价款日2%为违约金。
11.2 如因一方合同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实际损失(不少于1万元)。
第十二条: 其 它
12.1在本工程协议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请有关仲裁机关裁决或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在规定处签字、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12.4 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20##年4月 日
第二篇:屋面防水施工合同
屋面防水《作业》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位置房产的屋面防水《作业》施工。具体约定如下:
一、施工期限:
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日罚金¥如遇降雨或因甲方的原因而停工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并签字后,工期予以顺延。
二、施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三、结算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批次预付工程款。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的平方数,经验收合格,给予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质量责任:
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五、甲方责任:
非乙方施工的原因,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六、乙方责任:
1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3.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质保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附产品材质书)属实。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