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单位开办的xx县xx种养专业合作社;地址在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委xx村小组29号。共有住所面积 平方米,经营场所 亩。
以上房产,固定资产所有权系xxx所有,属有、无偿使用或租用,使用期限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年12月17日。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房产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的证明者;3、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篇:住所证明样本
住 所 证 明 (样本)
—————————————(主管部门名称)所属的————————————(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为(该单位自有房产/该单位租赁房产/我单位无 偿提供给该单位使用。)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