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销 合 同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经 销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登记号码:
住 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销权、经销区域、经销期限和责任及权利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授予乙方为销售甲方产品的区域特许经销商,取得经销权。
2、甲方在本合同内明确乙方的特许经销区域为 省 市 县 区渠道内销售甲方的“ xxxxxxxx”品牌系列商品的经销商。
3、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及生产情况向乙方提供“xxxxx”系列xx制品,产品的具体品种、规格及价格见本协议附件“xxxxxxxxxxxxx品种、规格及价目表”。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及价格条件市仅同意乙方在 区域内经销。非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外地区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因此带来损失的权利。
5、为了保证统一的市场价格和乙方正常的经营利润,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的产品的价格体系以及促销政策。
6、乙方应不断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对经销区域内的零售网点应做好铺市工作。经销内的区域物流配送达到 个网点。如果不能对区域内市场进行有效开发,甲方保留对乙方区域内的客户直销权利。
7、乙方对其下级分销客户的应收款负有全部责任。
8、乙方应该对甲方产品实行“先进先出”的库存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损失有乙方负责。
9、乙方有权拒收保质期超过三分之一天数的产品。
10、乙方对甲方在当地销售人员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甲方派出的人员如需对乙方仓库进行清点和察看,乙方应予提供方便,乙方有义务每月定期向甲方申报乙方所有的甲方产品库存品种、数量及生产日期。若因乙方提供的库存资料不准确而引起任何一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1、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物质利益,若有此类情况发生,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乙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物质利益,包括送礼、赞助、宴请招待及其他物质享受。未经甲方书面盖章授权同意,乙方不得借款、借贷给甲方的任何销售人员,否则因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因此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2、乙方保证不将甲方业务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经销假冒、仿冒甲方商标或产品包装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价格与贷款结算
1、甲方按正常出厂价格向乙方供货,并且有权根据市场原材料情况的变化调整出厂价格,如需调整供货价格,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式提前15天只会乙方。乙方必须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产品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2、乙方对零售商的供货价格,至少应当比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高出 %,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乙方不得以返利、回扣、补贴等形式变相低于约定的加价幅度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给其发展的二批发商的,其供货价格应不低于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价格。同时,乙方不得以返利、回扣、补贴等形式变相低于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
4、乙方订购甲方产品需预先向甲方提交订单。并且同时预付相应的贷款。甲方收到订单和贷款后应及时安排物流发货,并会知乙方物流名称及到货时间。
5、乙方须全额支付订单金额,甲方不接受乙方对贷款进行的任何扣减。
4、除双方另有协议外,乙方应按照其下单的先后顺序向甲方支付每一笔订单的贷款。
5、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时,所采用的不同付款方式应当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银行转款:乙方必须将款项汇往以甲方出具盖章并以甲方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上,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自行承担。
(2)现金付款:乙方到甲方交纳现金提货时,必须将款项交至甲方出纳,并取得甲方出纳开具的现金收据,否则,不能视为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贷款。
(3)票据。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支票、汇票等票据,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当时甲方,保证甲方具有无条件的付款请求权。
6、甲方收款指定的开户行、收款人情况:将由甲方发出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书面信息。
7、贷款回收之其他约定:
三、产品的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每次订货均须提前5~1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订单,并列明所要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
2、产品运输由甲方办理,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针对产品给以乙方的补助:
3、双方确认产品的交货地点为 (详细地址),如果乙方另外指定承运物流交货地点的,乙方应在订单上写明详细交货地址,交货之后的产品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在双方交接货物时当场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由乙方代表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如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及外包装等与订单不符或有缺陷,必须当场提出。乙方在收讫货物后货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四、对账
1、每月的1号至5号为双方对账的时间,对帐包括发出商品对账(每月至少一次)和往来(债权债务)对账,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向对方提出对账要求。
2、对账采用发送对账单的形式,收到对账单的一方,应当在对账单上注明意见,并且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个人应当签字确认)后,在三日内发送对方。
五、产品的质量及退换货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产品包装、质量有异议,应于当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产品合格。如因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或过期,甲方不予退换货。
3、产品自爱保质期内按产品规定的方式储藏、运输而产生的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加分那个同意调换。但乙方必须将存在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实物提交甲方,并经加分那个代表在现场检验及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对于甲方残损(指包装袋、盒,不包括外箱)或短少的产品,在乙方提供实物及书面证明的前提下,甲方将进行补偿;如产品由于乙方原因二造成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经销售产品过程中产品滞销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对乙方滞销产品的商品进行调换,但是乙方应当确保滞销产品的质量。
6、对滞销产品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未征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退回所购产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8、乙方只有在下述表格得到甲方签署同意后,退货或换货方可发生:
(1)退货申请表(甲方提供的统一格式)。
(2)换货情况下:退货申请表和一张新订单。
六、产品的促销
1、甲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产品进行宣传、广告及其他促销活动。促销费用与甲方的应收货款必须收支分离,不得将促销费用冲抵货款。
2、每次促销的时间、地点、方式、费用及具体操作等应由双方另行确定促销协议。每份促销协议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每次促销活动将由甲方人员具体参与及监督,促销活动结束后甲方将促销成果进行评估。促销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非经双方签订促销协议或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决定甲方产品的促销活动及方式,否则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负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甲方业务人员个人无权对有关促销费用的签字确认,必须是公司书面盖章以及公司经理签字认可。
5、如果市场竞争发生变化,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就当地市场操作提出可行性报告,该报告将以书面形式提送给甲方业务管理人员并抄送给甲方销售经理。
6、为了同竞争对手进行有效竞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产品宣传和促销活动。
7、乙方开展的各种促销活动,需由甲方承担费用(包含促销员工资)的,必须在促销活动开展前,取得甲方负责该事项的销售总监级别以上的有权人员的书面同意,乙方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应当取得能够证实促销活动开展情况的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合法票据,乙方凭上述甲方同意促销并承担费用的文件和促销间真实取得票据向甲方申请冲帐,甲方审核无误后从对乙方的应收款项中扣除该部分促销费用。
七、市场管理
1、本着共同利益最大化原则,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拓消费者市场。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以及甲乙双方达成的后续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就甲方监督人员的不当行为向甲方投诉,并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监督人员的建议。
3、乙方保证按照甲乙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销售,不发生串货行为,经甲方查证。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对乙方给予以下相应处罚。
4.1第一次发现串货现象,甲方将书面警告,且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串货商品收回。
4.2第二次发生串货现象,甲方将以书面警告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收回串货商品,并处以乙方串货罚款金额:壹万元(从年度销售奖励中扣除)。情况严重者,甲方将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5、若因乙方自身的资金管理、配送、业务能力等不足而影响到经销区域的市场销售,甲方均有权对该经销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和经销权重新评估,协商调整。
八、员工和第三人代理权
1、甲方未授权下属员工和第三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达成口头或者书面协议,任何该等等为均不代表甲方的最终意见,除非该等行为得到甲方盖章或者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2、若甲方员工或者第三人以甲方名义要求乙方将欠甲方的款项以现金向其结算或者汇往第三方帐户,无论其是否持有盖有甲方或者甲方有权人员签署的授权文件,乙方均应先就此事及时函证甲方财务部,在得到甲方财务部书面回函确认属实后,方能遵照办理。
3、甲方禁止下属员工以甲方名义向乙方借款、借物、甲方下属员工对乙方生产债务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政策
1、合同期限内,乙方的销售总任务(结算价,不含配送)为 万元,分月度销售任务月标按下表执行:
如乙方未达成月度销售回款月标,则甲方有权利收回对乙方的任何支持。
2、合同期限内,乙方按期100%完成销售回款任务并合同期内无低价冲流贷扰乱市场行为。甲方给予乙方相应销售额达成的返利。
3、乙方年度销售回款任务 万元。由甲方奖励乙方销售回款总额的 作为奖励。
乙方完成销售回款任务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总额的 作为奖励。
乙方完成销售回款任务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总额的 作为奖励。
4、甲方将在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以上所有返利部分以贷补形式给予返还。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明确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即达成补充协议书为本合同书不可以分割的一部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市场统一零售价。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预付款的货款支付政策。
5、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共同确认本合同签订地为 龙岩市益美佳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6、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3、所有以前的协议将自动为本合同所取代。
4、本合同书涉及的原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以供备查。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总经销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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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甘果醋总经销合同
甲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确定由乙方经销甲方的产品及配件,确定甲方给乙方在约定区域(以下简称为约定区域)的经销资格。
1、特定区域:-----------------------------------------------------------------
2、经销产品:-----------------------------------------------------------------
3、经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最低进货量:乙方保证平均月进货量,不低于 葙,乙方保证全年进货量 葙,上市期间的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平方米,不含上市期间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葙。
5、店面建设:
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开设中心形象店。乙方交给甲方保证金貮拾万元
(¥200000.00),甲方提供所有生产的产品样品发放提供给乙方。
6、价格:
经销前提货价格,甲方以所定的或不时的经书面通知调整的“经销商提货价”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产品。
7、直销价格:
甲方可以随时在任何地点(包括在约定区域,进行工程项目的直接销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如物流、安装协调等,甲方在工程项目结束后支付乙方相关的佣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8、竞争限制: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乙方不得经销与其甲方具有竞争的任何产品。此外,乙方有意在约定区域外从事类似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经销或其他活动前,应与甲方协商。
9、交易方式:
1)甲方代办公路发运,其运费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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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订货:乙方每次订货按甲方制定的经销商提货程序办理。
3)验货:每次到货时,乙方应认真核对甲方产品的型号、数量,并检查外包装箱质量。如准确无识,应在甲方供货单上签字并传真给甲方,三日内未传真给甲方,双方视同乙方准确收到供货。如发现缺损,应当(2日内)书面提出,由甲方复核协同处理,过期由乙方自行负贡。
4)结算:
现结:发货前付讫全示,货款付至甲方的帐户上,甲方负责将货品发出。
订金:根据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不同花色或规定)需要乙方交总款的30%为订金。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乙方付迄全款提货。
10、市场推广: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展览会、报刊等。
2)甲方与乙方共同计划区域性广告。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乙方全额垫付,甲方所承担的部分将折成货款,以进货防水型时折让2元/每平方米摊还,分期摊还。
3)宜传资料:
《彩页、海报》由甲方按乙方进货给予定量提供,其他类如证书、铜牌按成本折价提供。
4)店面统一形象: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店面图纸,由甲方根据总公司市场拓展策略,计划及装修标准,提供设计方案及相关展示设施,经双方认可后由乙方自行装修。甲方确认店面装修效果后,发给证书,并根据乙方装修的面积,按每平方150元补助,在乙方进货达到防水型5000平方米一次性返还,甲方提出的门市和宣传要求,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注:工程板系列和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除外)。
11、双方地位与关系:
1)甲乙双方为平等、独立民事主体。白主经营、自负益亏,自己承担经营后果,甲乙双方均独立处理自身业务和承担各自民事责任,双方为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
2)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纳税。
3)乙方应合法经营,因违反法律、条例或其它规定引起的纠纷和侵权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坏甲方声誉或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同意在甲方出示书面通知之口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与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及退、换货保证:
1)甲方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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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原因造成并在安装前发现的瑕庇产品甲方负责换货,并在乙方下次提货时补齐。
3)乙方的货物滞销,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不负责退换货及损失。
A、按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
B、货品开箱、包装严重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
C、因经销商、消费者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
14、假冒:乙方如有伪造甲方产品,一经核实,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违约处罚金。
三、乙方的义务
约定区域内有关产品的经销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承担以下职务和义务:
l、促进销售:乙方应通过亲自争取和访问约定区域的已有客户、未来客户设计院和装饰公司,并通过其他方法,积极努力的促进有关产品的陈列、示范、宣传、销售、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
2、市场调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所进行的市场调查,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关于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销售价格和条款等有关资料。
3、参与销售:乙方必须参与并执行在约定区域内甲方所策划的区域的促销。
4、提供预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就本合同的销售需求预测,并于每个预测阶段前至少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需求预测。
5、销售店:乙方应就甲方产品维持宽阔的、备有胜任的导购员的销售店,并应确保在任何时刻以突出的方式展示甲方的产品,维持甲方产品的形象。
四、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列产品在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发展,维持该地区的相应市场。
l、乙方可在约定区域内针对工程项目和零售开展业务,可在约定的区域内从事批发和委托经销业务。
2、乙方不得在约定区域之外开展批发、零信、工程项日及委托经销业务,但甲万特许者不在此限。
五、奖励制度
奖励制度月返制,详细情况请联系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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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制使年返制,详细情况请联系业务科。
六、参照法律:
本合同遵守《合同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对不正当竞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广告法》等法律条文。
七、合同延长、终止或争议
1、本合同在规定期限届满30天内,双方如有意延长经销期限,应重新签订合同。
2、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相应销售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而无须赔偿乙方的任何相关损失。
3、乙方恶意串通他人损坏甲方利益的,除终止本合同外,乙方因此所得之利益归甲方所得。
4、本合同一经终止,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债项,应立即成为到期须付款项单就立即支付。
5、为维护双方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乙方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首批进货量。否则,本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协调一致,可以补充规定,该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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