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货合同
山西省第四建筑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左云县高级中学: (简称乙方)
丰镇骏马石料工艺厂: (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左云县高级中学,道路铺装路沿石、平石。广场铺装石材及室外其它石材由丙方供货,及广场铺装人工费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需监供三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合同如下:
一、(1)工程名称:左云县高级中学室外石材供货(广场铺装)
(2)工程地点:左云县高级中学
(3)工程内容:见用料明细表
(4)供货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下达供货计划表为准
(5)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二、交货方式:由丙方负责将石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图纸供货。丙方将派员与甲乙双方代表、监理代表在工地共同进行验收,同时办理验收手续。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修复、直至达标为止。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最后实际用料为依据。单价以供货价清单为依据(见附表)合同签订七日内支付总价30%预付款。以后每供货30万元支付50%,剩余20%工程铺设验收合格,30日内结清余款。
五、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必须在交货日提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包括加工图纸、资料)供货进度表。
(2)提供石材放置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4)负责石材到场的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协助甲方监督丙方石材是否合格,并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2)监督甲丙双方是否如约履行合同,及交货付款情况。
(3)如甲丙双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阻止及仲裁违约条款。
(4)如乙方没有公平合理尽到监督作用,损失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丙方责任与义务
(1)按甲方提供供货清单,乙方监督标准,及时供货。
(2)对所供石材质量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修补。
(3)配合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工作。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甲乙双方中途退货,不能及时付款,丙方不能按时供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协商未果由工程现场所在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其它未竞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二○一○年八月八日
第二篇:石材供货合同[1]
工程名称:
石材供货合同
石材供货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3、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
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
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