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供货合同样本-供货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5@p)。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349401385138087130176221结算规格328901335178084126168210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5@p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第二篇:长春柴油发电机组供货合同样本
*******机电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长春发电机组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长春发电机组销售公司,联系电话:151xxxxxxxx,陈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范围及价格
1.1合同项目名称: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1.2合同项目内容:乙方提供合同项目的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
试至正常运行及售后服务。
1.3设备清单及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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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元整(¥*****.00元)。 二、 运输、交货及货物验收 2.1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2.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包装:产品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2.5货物验收:安装调试时,甲乙双方共同根据设备清单清点货物,双方签署验货清单,若发现缺件或损坏等问题,乙方应在一周之内补齐所缺货物并更换损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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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2.6品质保证:乙方保证合同内所有设备均为原厂商供应、全新且未
曾用过,并完全符合同类产品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要求。
三、付款方式
3.1货到现场并在乙方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
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合计人民币*****元整(¥****元)。
3.2合同总价款的5%合计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质保金,发
电机组如无质量问题(易损件及人为损坏除外),一年后全额支付乙方。
四、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发电机组安装及与UPS联调至系统正常运
行。
五、保修及售后服务
5.1全部设备自安装投入使用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5.2免费技术培训和咨询。
5.3每季度现场巡检一次。
六、违约责任
6.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乙方未按期完工,自超过完工期限第
十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价款,由甲方在付款时予以扣除。此外,因乙方延迟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6.2如乙方正常完工,而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自超过期限第
十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付给乙方逾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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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项目总价款。此外,由于延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七、人力不可抗拒
7.1如果乙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如水灾、火灾、地震、台风、
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无法控制的情况以及由于原厂商在生产、装船或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以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无法控制的情况致使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按期完工时,乙方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履约期限自动延长。乙方应在七日内将相关方出具的有关不可抗拒事件证明送达甲方。不可抗拒事件消除后,乙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
7.2如果不履约的情况延续达三十日以上,双方应立即协商修改合同。
若从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则合同终止,合同中已履行部分互相返还。
八、仲裁和适用法律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均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8.2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任何一方未得到另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9.3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
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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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销售中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9.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9.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公司 乙方:哈尔滨柴油发
电机组公司
代理人:
***年**月**日
- 5 - 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