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
工程名称:供料单位:需料单位 协议编号:
青 混 合 料 供 料 协 议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技术标准、计量方法
1、产品名称为:
沥青混合料(由乙方提供)。
2、产品技术标准如下:
2.1本项目要求采用强制间歇式拌和机拌制沥青混合料,冷料仓与热料仓数量均不得少于5个,筛网尺寸为5×5mm、11×11mm、15×15mm、22×22mm、35×35mm,应配有二次除尘设备。计量系统应准确,施工前必须进行计量系统的标定,油石比和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沥青混合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
2.3要求运料车的车厢底板涂薄层隔离层或防粘剂(一般采用洗衣粉溶液),运料车应采用帆布蓬覆盖严密,并且覆盖物四周应固定,防止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被风吹动。
2.4 施工前须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施工期间每天应进行沥青混合料抽检试验。
3、计量方法:产品计量由双方利用乙方场地磅进行计量,甲方可指派材料员负责监磅、核实数量并签字验收认可,料到工地后由甲
方工地人员负责签收,结算数量以榜单数量为准。
二、产品种类、价格及数量
(1)沥青混合料AC-25 元/吨 (SBS改性沥青 重交沥青) 总量 吨
(2)沥青混合料AC-20 元/吨(SBS改性沥青 重交沥青) 总量 吨
(3)沥青混合料AC-16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4)沥青混合料AC-13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5)沥青混合料AC-1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6)沥青混合料AC-5 元/吨 (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7)沥青混合料SMA-13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8)沥青混合料SMA-1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9)沥青混合料ATB-30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10)沥青混合料AM-25 元/吨(SBS改性沥青
总量 吨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重交沥青)
(11)沥青混合料AM-20 元/吨(SBS改性沥青 重交沥青) 总量 吨
(12)彩色沥青混合料AC-10 元/吨
总量 吨
运费 元/吨
以上各种沥青混合料总计 吨,
预计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此价格到 20xx年 6月30日为止。
三、付款方式
按甲方付款金额发料。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施工工期供料。
五、运输方式:
1、甲方委托甲方签订运输合同,乙方代收运输费。
2、甲方指定运输目的地,甲方配合做好运输协调工作。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及时调配各种原材料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的及时供应,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合甲方施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沥青混合料并提供相关乙方提供的材料报告等资料。
2、在施工条件不允许情况下(下雨、下雪、气温低于15℃,晚间施工等),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暂缓供料建议,如甲方不接受乙方方的建议执意施工后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予承
担任何责任。
3、甲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沥青混合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应停止用,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必须保证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的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双方同意。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条款,双方如有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并附于本协议后。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货款结清为止,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及补充协议、催款通知书(回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高炉新增公共供料部分及紧急操作台技术协议-新
合同附件
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高炉 新增含镍矿供料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 及卷扬与炉顶设备紧急操作台
增 补 技 术 协 议
甲方: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先导倍尔电气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08-12-19
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甲方),与天津市先导倍尔电气有限公司(乙
方),就甲方3×450m3高炉新增含镍矿供料自动化以及卷扬与炉顶设备紧急操作台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制造、调试等事宜进行商谈,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增补技术协议:
一、工程范围
由乙方新增负责订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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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2
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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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二、电控系统的设备要求与主要元件选型
低压电器元件选型要求,框架和塑壳开关选用上海人民电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微型断路器选用施耐德;控制继电器、中间继电器、接近开关选用欧姆龙;选择开关、按钮、指示灯选用施耐德;
三、电控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质量保证
1、装置的设计、制造成套、调试严格贯彻执行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
2、装置的设计、制造成套、调试执行以下相关国家标准
GB/T3797-1989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西门子、施耐德等产品执行原厂标准 3、先导公司已通过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
4、装置的质量保证期为完成现场调试且验收合格后一年;
5、设备在生产装配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同时在设备出厂前进行电压、电流以及其他相关测试。。
四、乙方技术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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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1、乙方服务范围包括设备电控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出厂调试、设备安装指导及现场调试,请甲方给予配合;在试生产与调试过程中如若出现意见分歧时,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协调;
2、在试生产期间按照甲方的整体进度安排配合试车,对所供设备进行精调,提高控制精度;同时在设备处于热态时,对传动装置重新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动态指标;根据工艺与现场生产的要求,对PLC程序与监控画面给予完善;将操作规程对买方现场人员进行讲解与交底;
3、现场调试完成后派人包产一个月;
4、在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如设备出现异常,保证以最快速度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检测与处理;
5、常年提供备品备件;
6、质量保证期一年,终身维修。
五、供需双方互交技术资料
1、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包含:
● 电气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机械、液压和其他相关承包商对自动化
系统的控制要求)
● 工厂平面布置图
● 电机参数表
● 阀台控制表
● 工艺和机械对自动化系统控制的特殊要求
● 由工艺和机械配套的各种检测仪表说明书(样本)等图纸资料
2、乙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乙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按以下阶段提供:
2.1基本设计资料 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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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三座450m3高炉电气控制系统技术协议
在乙方完成基本设计后,向甲方提交如下图纸资料:
● 盘、箱、柜、台的数量、安装尺寸、重量、发热量及建议的排列图 ● 电气系统抗干扰说明和系统接地要求
● 特殊电缆(网线)的安装要求
● 操作台、箱的板面布置图
● 各电气设备的供电要求
2.2详细设计资料 3套
在乙方完成详细设计后,向甲方提交如下图纸资料:
● 电气设备原理图
● 电气设备端子出线图
● 电气设备有关特殊要求的说明
● 各种外围设备的安装要求
● 各种检测仪表的布置图和安装要求(最终)
● 元件明细表
2.3设备交货时提交的随机资料 3套
在设备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随机资料:
● 工程师站、操作员站随机资料
● PLC随机资料(含编程手册等技术资料)
● 网络设备随机资料
● 交流调速传动设备随机资料
● 各种检测仪表随机资料
● 配套电气设备随机资料
●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 软件程序光盘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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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说明书
2.4竣工资料 3套
设备投产后一个月内提供如下竣工资料:
● 电气设备原理图
● 电气设备端子图
● 软件框图
● 最终定稿后的全部软件程序和技术资料光盘及清单
● 操作说明书
六、设备验收
验收按国家标准、合同附件1《技术协议》与合同附件2《配置清单》执行,分为出厂和现场验收。
七、备注
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福建德盛镍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先导倍尔电气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022-2499487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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