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宣传标语及广告悬挂、张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者填写本表请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宣传标语及广告悬挂、张贴管理规定》。
2.教学区所有楼宇外部、公共道路、生活区第一、第二学生饭堂由管委办负责审批,生活区其他位置学生活动性质标语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批,内容报管委会办公室备份。所有涉及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品须由管委办负责审批,重大活动期间由管委办统一协调。
3.宣传标语及广告必须按申请时间及时拆除,实行谁安装谁拆除责任制。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南校区主管部门存档,另一份交校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准许实施的凭证。
5.南校区管委办电话:30380033;南校区学工办、团工委电话:39380131。物业公司:39383011。
第二篇:华南理工大学调、停课申请表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申请表
备注:1. 教师在任课期间一门课程一学期调、停课不能超过两次,请务必提前两天申请。
2. 此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备案。
3. 公共课调、停课务必通知到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