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政发?2011? 号
酒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酒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
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酒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便民服务 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纠风办。
酒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xx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酒店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树立“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根据汉纠办发[2011]3号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建立酒店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我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一)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荆哲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海明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镇政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镇纪委负责《便民服务指南》的审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审核和培训等工作。各村成立便民服务
室,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便民服务室主任,村财经委员担任便民服务代理员。
(二)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酒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主任一名,在进驻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中产生。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全镇农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进驻单位和部门及相关工作任务
(一)进驻部门和单位:社管办、计生办、财政所、农业站、维稳办、供电所、信用联社。
(二)各进驻部门和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2、编制《便民服务指南》。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分部门和单位编制《便民服务指南》(含服务项目、办事程序、需提
供的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加盖公章后上报镇纪委,由镇纪委集中审定。
3、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依据。服务、收费等项目经镇纪委收集审定后向社会张榜公布并编印成册。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2日—3月31日) 要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镇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便民服务指南》申报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服务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于3月31日前把涉及本单位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承诺时限上报镇纪委。
(三)《便民服务指南》审定阶段(4月16日—4月30日)。镇纪委对各进驻单位上报的服务项目进行核准,确定进驻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编制《便民服务指南》。
(四)工作人员培训阶段(5月4日—5月16日)
各进驻单位要将选配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20日前上报镇纪委审核把关,由镇纪委牵头,集中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五)中心试运行阶段(5月19日—5月30日)。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并试运行,从6月份开始正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是我镇转变干部作风、改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进驻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被抽调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要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四)镇纪委要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甚至拖着不办的进驻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关于成立西柳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西柳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根据镇党委?2011?19号关于《西柳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中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柳便民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
组 长:罗景宇、李庆权
副组长:刘景魁
成 员:王兴斌、王海、董福刚、陈文财、王妍、郑健、
马强、耿岩、吴书宏、陈彪、周卫民、于洪义、
尚会成、李百群、范正谦、寇国玉、王庆富、徐
生彪、孟栋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
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
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
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
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
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
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的业务项目和业务量出
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服务方式,
深化服务内涵,夯实服务基础,创出服务品牌,打造服务亮
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
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
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四、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接待和首问引导。
2、各办事窗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业务政策、工作
流程的宣传解释。
3、发布各办事窗口行政执法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4、受理镇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代
理上级部门的审批事项,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前置手续。
5、办理涉及推包证、流动人口居住证、民政优抚、劳
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类事项。
6、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权限调解仲裁相关纠纷。
五、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凡第一个接待前来办理证件或来电、来访群众的窗口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对要求反映、咨询的问题或情况,能及时解决的必须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按“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迅速转交有关部门或责任人及时办理,并实行限时督办。如因失误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文明办公,热情服务,只要群众有代办委托的,要尽心代办,不得推诿,尽量满足群众要求。各服务机构必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严格按标准收费。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对服务事项除代收有关部门必须收费外,不得另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完全意义上的免费服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必须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文本材料;二是保证办事的时效性,实行限时办结,属镇服务中心办理的必须随到随办;三是坚持原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并向群众作好解释工作。
(三)直接办理制。岗位受理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根据所授权限当场予以办理。
(四)承诺办理制。对各类需要现场勘察、调查的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对申请对象承诺办理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联合办理制。同一办理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岗位并联审批办理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确定其中一个岗位为主办岗位,其他岗位为协办岗位;
(2)主办岗位负责受理,并转告各协办岗位;
(3)协办岗位分别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
(4)主办岗位汇总各协办岗位审核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5)主办岗位承担送达工作职责。
(六)负责代办制。
(1)岗位受理后,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承诺办理时限,并在规定时限上报;
(2)经初审,认为资料不全或需要落实有关改正措施的,应告知申请人补齐和落实改正措施;
(3)上报后,岗位应认真负责,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申请人办理。
(七)告知办理制。
(1)岗位受理后,经初审或现场勘察,认为申报资料
不全或资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在相应工作日内需要补办的资料和落实的整改措施。
(2)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申报资料,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后,受理岗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转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办理。
(八)明确答复制。岗位受理后,经审核认为申报的项目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资料、落实整改措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明确答复申请人不予受理。
六、拟进驻窗口服务项目
1、党群窗口。为全镇党员和外籍流动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服务。负责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的审核工作。
2、计生窗口。(1)计划生育准生证办理;(2)计划生育《再生一胎生育证》办理;(3)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4)伤残儿鉴定;(5)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3、劳动保障窗口。(1)落实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2)为农村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4、民政窗口。(1)低保户审核。(2)低保户、五保户等贫困人群扶贫款物发放。(3)社会救助。(4)婚姻登记。
5、农业窗口。(1)林业采伐审批。(2)农业保险办理。
(3)农业新技术咨询服务。(4)农机年检、农机具补贴办理。
6、城建窗口。各项建筑审批手续办理。
7、阳光税费窗口。负责市场税费一卡制收缴管理。
8、工业窗口。负责工业项目的审批、管理和服务。
9、综合执法窗口。负责市场货物搬运从业人员的管理,镇内三轮车、流动餐饮、看包打卷等行业收费管理。镇容镇貌监察审批、建筑监察审批。
10、安监窗口。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安全隐患的查处和整改管理。
11、规划窗口。建设项目的规划证件审批办理。
12、拆迁窗口。拆迁协议签定及补偿安置事项办理。
13、文体窗口。文化制品出售、文化服务业经营的审批监管。
14、卫生窗口。卫生许可证初级审核和代理,妇幼保健、疫苗接种工作管理。
15、公安窗口。负责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办理。
16、工商窗口。组织实施及指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及咨询、受委托受理外资企业登记及咨询;注册登记事项监管,指导基层工商监管业务;组织实施无照经营整治;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17、国税窗口。负责各类企业税务登记的设立及变更。
18、地税窗口。税务咨询、文书受理、申报征收稽核、 发售#5@p。办理开业登记、变更,注册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
19、质监窗口。负责全镇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生产安全等事宜。
七、操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 —11月10日) 通过会议、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镇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服务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筹备阶段(20xx年11月11日—11月30日) 各进驻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所有服务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于11月25日前把涉及本单位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承诺办结时限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三)批复方案阶段(20xx年12月1日 —12月20日) 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人员编制及领导指数。
(四)流程调试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对进驻的所有部门及工作流程进行模拟演示,对微机系统进行全方位调试。
(五)进驻办公阶段(20xx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各窗口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务必于20xx年12月26日前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对外办公。
八、工作要求
1、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对各进驻单位上报的服务项目进行核准,确定进驻中心的部门和服务项目,编制《便民服务指南》。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完善相关制度。
2、对选配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