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是个系统工程
春节将至,我们尚未从山西“太原农民工讨薪事件”的悲切中回过神来,1月19日河北冀州“13岁女孩帮父讨薪坠楼身亡”的报道再次狠狠的刺痛了我们社会的神经。
.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产物。他们善良勤劳,憨厚纯朴,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默默地做出了巨大贡献,社会本应该给予他们足够尊重和爱戴,但讽刺的是:很多时候他们连拿回微薄的劳动报酬都变成了一种奢求。为了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这一问题,我们国家可谓不遗余力,但这一问题依然常态化,甚至有时演变成群体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农民工“讨薪难”这个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顽疾,有如下原因:首先,讨薪难的根源在于在户籍、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性的制约因素导致了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他们总是游走在各个行业产业链的最底层,很难获得社会的基本保障。其次,相关用工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备,政府各级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领域为例,普遍存在的工程发包无序,违法层层转包现象严重,企业资质挂靠乱象丛生等问题,再加之部分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疏于监管,甚至跟建筑单位存在利益纠葛,对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冷漠推诿,最终造成矛盾激化。第三,农民工本身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因为文化水平有限,社会阅历浅,再加之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自我保护意识较弱,不能理智处理问题,容易走极端。最后,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我国虽然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但是法律本身具有的滞后性、被动性的缺陷,再加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司法程序复杂,司法援助范围较小,执行困难的原因,过渡依靠司法渠道解决问题也并非良策.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推进改革,积极制度创新。尽快推动户籍和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根源上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创新用工单位管理及工资发放制度,用工单位可以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主导下将农民工工资款单列,设立专门帐户,保障工资款按月付清,防止追讨难。完善相关工程保障金制度,确保用工单位欠薪逃薪的时候可以优先从保障金中支付;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用工信息登记和用工单位不良信息记录,政府部门应加强与银行间的衔接协调,对不良信息记录达到一定程度的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其银行贷款方面给予限制。
二 , 加强监管,严格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尤其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行业,严把入口关,对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对在建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发包无序,违法层层转包,企业资质挂靠混乱等现象给予严格治理,并加强自身的监管,确保执法的公正廉洁。
三,,加强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着力提高市场各主体的法律素质.。不仅要让农民工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也要他们明白违法的不良后果,让他们学会理智的解决问题, 使用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处理问题极端化。也要着力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其明白违法必究的道理,自觉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薪酬问题。
四,完善相关司法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涉及农民工劳资纠纷的民事案件给予减免诉讼费,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快捷的帮助农民工维权。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部分涉嫌恶意欠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总结执行经验,创新执行方法,努力确保执行到位。建立完善相关救助制度,对确实因企业破产无力支付的讨薪农民工给予适当救助。
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确实把这一问题当作民生问题来重视,肩负起应有的责任,绝不推诿,注意部门间协调,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创新工作,从源头上抓起,将长久性的治本政策与应急性的治标政策向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保障行政与司法渠道畅通,确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我们期待着“农民工讨薪难”将成为个案,而不是现象。
作者系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张国标 电话:133xxxxxxxx
第二篇:从农民工讨薪难事件看深层次问题
从农民工讨薪难事件看深层次问题
近日,河南农民工在山西太原做工为讨薪被当地派出所出警民警打死打伤的事件正在查处中。
回看铁血军事网讯,这类事件可谓无独有偶,在其他省的广东、湖南也是层出不穷,不由得令人扼腕愤慨。
农民工是人,他们的辛勤劳动为社会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要享有自己的劳动报酬,以维持家庭的生计,养老育幼,这应该说是天经地义的合法合理的事情。然而,一些黑心的商人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不惜千方百计套取活动资金以开发更多的业务,导致经营的资金链断裂,从而造成严重拖欠农民工薪金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该发生的烦扰和不安定。
国家上一任总理温家宝以政治家的敏锐目光看到这个存在问题,向全国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了保护农民工工薪的明确要求。可是,到今天看来,在某些省份压根就没有得到政府官员的重视,以至于农民工讨薪被打等事件仍是屡见不鲜,时有发生。最为可恨的是,有些事件发生时,除了黑心商人雇凶殴打阻挠农民工讨薪外,还有人民警察参与其中,山西太原12〃13警察致讨薪农民工死亡事件就是明例。
本笔今天立意所论的从农民工讨薪难事件看深层次问题,就是基于对以上事例的思考。
本人要说的深层次问题,第一是暴露出地方对中央的政令存在着节留和轻视的问题。不是吗!中央领导总理在数年前就对维护农民工讨薪一事作了明确要求,如今山西还整出了警察打死讨薪农民工的轰响事件。政令通了嘛,根本没通啊!不知山西的地方政府官员是怎么想的,看来山西的官员都有阎老西的遗风,千 - 1 -
里当官只为钱哟。
第二个问题就是存在着官商勾结、警商勾结的问题。不是吗!人民警察的要务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可是山西民警因为维护商家的利益却不顾讨薪农民工的感受和死活,以至于把讨薪人打死打伤,真不敢想象,人民警察对这种事也能不加考虑的干得出。讨薪人死了,有关官员还要封锁消息,欲用纸把火包住,这都干的啥事啊!这不是隐约的暴露出官商勾结、警商勾结的问题嘛。其中没有利益驱使,山西太原的官员和警察能这么做嘛!
在这里本笔要赞赏我们江苏的父母官,他们在执行中央的指令上很坚决、很果断。表现在要求各县政府设立维护农民工讨薪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住建局。每当接到农民工的讨薪投诉,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凡是开发商不立即支付讨薪人工薪的,就叫停其工程项目,直到付清拖欠工薪为止。如果发生开发商殴打农民工的事情,公安110立即到场,依法据情处理存在问题,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的说法,做到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权利和人身安全。他们在人民群众中赢得了不愧为人民的好官、不愧为人民的忠实卫士的称道和赞誉。从而,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20xx年1月9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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