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膏山风景名胜区LOGO、广告语全球大征集
为了打造石膏山知名旅游品牌,全面推进石膏山旅游发展,现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一、应征内容
1、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2、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 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具体要求
1、高度概括石膏山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宣传口号将面向全世界不同人群,须使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中文口号和英文口号应同样精彩。
(二) 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具体要求
内容上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能充分体现石膏山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形式上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三、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 海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石膏山旅游发展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
应征资格。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 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应征作品。
(二) 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三)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 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五) 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点击下载)或《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点击下载)。
(六) 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七) 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八) 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应征作品评选
(一) 本次征集活动由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全程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民众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二) 石膏山风景名胜区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口号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应征作品奖励
(一) 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奖励标准
1、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6件入围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
2、如最终被确定为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评委会将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3万元及证书1份。
(二) 形象标识奖励标准
1、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6件入围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4000元及证书1份。
2、如最终被确定为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评委会将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4万元整及证书1份。
(三) 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 应征者向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评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评委会独家所有。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 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 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 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
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评委会所有。
(五) 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 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一) 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需通过网上传递的方式提交。应征者需通过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官网进入“石膏山LOGO、广告语全球大征集” 页面,下载并填写《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及《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承诺书》,通过网络应征的按页面上的提示通过网络提交作品。通过网络方式提交应征作品的,视为应征者同意并接受本方案及《石膏山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承诺书》。
(二)旅游形象标识
应征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的,应征者需通过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官网进入“石膏山LOGO、广告语全球大征集” 页面,下载并填写《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及《石膏山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复印件2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规格大小,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计算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设计图稿必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
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三)应征作品须在20xx年3月30日之前提交,请在线提交至指定邮箱稿件递交的请邮寄至指定地址。
(四)评选结果预计于20xx年4月下旬,通过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官网予以公布。
(五)联系电话:4000-999-719 联系人:董小姐 张先生。
石膏山景区官方网站:/
>评委会通信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富力双子座B座1902室 >邮编:100005 >收件人:石膏山LOGO征集评委会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篇:葡萄之乡广告语LOGO征集公告(1)(1)
渭南市临渭区果菜局关于“临渭葡萄”
LOGO标识及广告语征集活动的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地处物产富饶的关中平原东部,是渭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渭南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被誉为三贤故里的临渭区,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北宋名相寇准、唐代大将张仁愿等名人志士曾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全区辖20个乡镇办,总人口89万,中心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0.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0.5万人。区域幅员辽阔,国土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20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临渭区东望华山、西依兵马俑,宽阔的平原舒展北部,高峻的秦岭屹立南端,悠悠渭水穿流东去,滔滔尤河北泻成川,河谷辉映,山川秀美。
临渭区素有“三秦要道,八省通衢”之称,陇海铁路及西(安)潼(关)高速公路横贯东西,108、310国道和关中环线纵横境内,西(安)南(京)铁路和郑西高速客运专线穿境而过,西邻西安连西北,东出中原通沿海,踞西北之要,通全国之利。
这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农耕文明和商业文明的发源地,自前秦甘露二年(公元360年)置县,迄今已有1600余年历史。农业生产源远流长,集市贸易发端久远。临渭区土质肥沃,水源丰沛,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日照2277小时,年降水量550毫升,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非常适合葡萄生长,是葡萄的优生区。近年来,渭南市临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制定了全区葡萄产业发展规划,设立渭北葡萄产业园。全区葡萄栽培面积达到18.2万亩,其中红提约占80%,年产优质鲜果22.8万吨,产值13.1亿元。成立葡萄专业合作社293个,贮藏、包装、销售企业 4家,已形成产前、
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
目前葡萄已成为临渭区果业第一大产业。临渭红提葡萄以其“穗大饱满、色泽鲜艳、柔嫩香甜、品质优良” 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全国大中城市,出口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20xx年到20xx年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
为提高“临渭葡萄”社会知名度,打造农业产业品牌,促进推动临渭葡萄产业化发展,特面向社会征集“临渭葡萄”LOGO标识及广告语。
二、征集内容
陕西临渭“中国葡萄之乡” LOGO标识及广告语
三、设计要求
(一)、LOGO标识设计
1、LOGO标识要“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结合”,既要体现出陕西渭南“历史厚重,意蕴独特”的特色,又要具有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2、LOGO标识要“抽象和具象结合”,标识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时又要吸收“临渭葡萄”的具体形象。
3、LOGO标识要体现“临渭葡萄”现代农业产业的时代感和国际化的特质。
4、LOGO标识要清晰、明快、简洁、大气。
(二)、广告语
广告语要求主题明确、气势磅礴,语言简洁、印象深刻。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附有详细的创意说明和标准化制图规范。
2、图像分辨率必需在300像素以上。
3、最终入围作品必需提供CDR、AI、PSD等格式文件。
四、征集方式
(一)征集截止日期:20xx年5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1、专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
2、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的个人。
(三)投稿方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电子邮箱:linweiquguocaiju@163.com
2、以信函形式邮寄
邮寄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前进路99号
邮 编:714000(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应征作品")
咨询电话: 0913-2023673
联 系 人:张渭东 贺莉莉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由临渭区果菜局聘请专家、学者及相关领导任评委。
2、奖励标准:本次征集活动最终采用的LOGO作品,奖金8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最终采用的广告语作品,奖金5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500元。(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按国家税务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如只采用方案的某部分,临渭区果菜局有权进行修改与组合,其奖金将按比例分配给投稿作者。)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2、提交设计作品均未曾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临渭区果菜局,投稿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渭区果菜局;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约定。
渭南市临渭区果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