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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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旅游法
考试题型:
1、5个名词解释
2、2个简答:
其中一题题目是:导游人员有哪些义务?第8项义务的内容是什么?导游人员应当如何履行这一义务?
3、论述
4、案例分析(1个)-----依据质量保证金、导游一章
第一章
1、旅游法的概念
广义: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表明:旅游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旅游或体现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系。这真是旅游法与其他法相区别的关键所在。
狭义:旅游法律(指尚在研究探讨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调整旅游活动各种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也包括国务院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单行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二章(重点)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基于法律事实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
旅游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旅游活动中的所形成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相互联系和制约,缺一不可,少一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一个要素变更,原来的法律关系也随着改变。
(一) 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及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二)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通常
主体都是围绕一定事物设定权利、义务的,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会失
去目标,权利、义务是否实现也无法衡量,成为“无的之矢”。
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信息
(三) 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反
映着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要求,决定着旅游法律关系的实质。
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职能
或利益。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义务,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
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负有义务者必须依法按权利享有者的要求做出某种
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第四章
19xx年,国家旅游局指定并颁布了《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
1、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
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的,由自然或人为所原因引起的,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并由此导致有关当事人相应法律责任的事件。
2、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
根据旅游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4 1
个等级。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不包含1
万元)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者(不包
含10万元)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残疾,或经济损失在10万
元至100万元者(不包含100万元)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或者性质
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3、旅游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基层单位有哪些?安全职责----案例分析)
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和其他旅游经营企业,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
根据旅游安全的有关规定,旅游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
(1)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4) 接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检查、监
督;
(5) ◆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
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才可允许上
岗。
(6) ◆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对安
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元首,检查验收不合格者,
不得开业;
(7) ◆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 ◆对用于接待旅游者的汽车、游船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其
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在营运前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9) ◆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或丢失;
(10) ◆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活动游览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
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度疲劳状态。
旅游出入境管理(一关四检)
出入境证件的种类
1、 护照:护照,是主权国家政府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
身份证件,以其证明该公民的国籍、身份及出国目的。凡出国人员均需持有有效护照,以备有关当局查验。
2、 签证:签证是主权国家官方机构发给申请者出入该国国境或外国人在国内停留、居
住的许可证明,是附签与申请人所持入境通行证件上的文字注明,也是一个国家检查进入或经过这个国家的人员身份和目的的合法性证明。
娱乐场所管理法律制度P103
1、19xx年国务院发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规范管理娱乐场所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行的是20xx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娱 2
乐场所管理条例》,并于同年的3月1日期实施。(涉及考试)
2、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这表明,以盈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则不包括家庭和单位的娱乐活动;消费者自娱自乐,则不涵盖电影院、剧院等观赏场所;歌舞﹑游艺等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 (重点)
思考题:
6、什么是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其赔偿标准如何?
8、旅行社应当在经营活动中最少哪些经营规则?如何理解这些经营规则?
1、20xx年2月20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旅行社管理条例》,共7章47条;5月1日,修改后的条例共7章68条。
2、旅行社的设立
设立条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不少于30万的注册资本
3、质量保证金: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游者利益的专项资金。
4、质量保证金的标准: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缴纳标准是2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增存5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标准为增存12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增存3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标准 书P365-366
赔偿标准包括:
1、 旅行社:a提前通知义务;b误机等;c服务档次降低
2、 导游
3、 相关部门
6、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狭义上的《条例》)
7、新条例的亮点有4点:P154-155
◆要式合同(含义,找不到),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签订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立法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清晰、明确、完整的书面合同。
◆内容(具体、明确、清晰、完整)
◆格式条款
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双务有偿
8、旅行社合法经营旅行的法定义务
☆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提示义务
☆旅游安全的警示告知及处理报告义务(最严峻的义务)
☆旅游者权益受损害的补救及报告义务
☆对旅游者非法滞留的报告协助义务
☆妥善保存文件资料的义务。保存期应当不少于2年
第七章
1、19xx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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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
权利:
★人身权 ★ 履行职务权(指导游人员履行职务时说享有的权利,是导游人员特有的权利) ★其他权利 ★诉讼
3、义务:
9项义务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
◆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
◆进行导游活动需经旅行社委派的任务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习俗的义务
◆严格履行接待计划、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的义务
◆履行告知和警示义务
◆不违规买卖物品和索要小费的义务
◆诚实守信,不欺骗、不强迫消费的义务
简答题:
导游人员有哪些义务?第8项义务的内容是什么?导游人员应当如何让履行这一义务? 导游人员有9项义务,分别是: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
◆进行导游活动佩戴导游证的义务
◆进行导游活动需经旅行社委派的任务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习俗的义务
◆严格履行接待计划、不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的义务(后果:有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履行告知和警示义务
◆不违规买卖物品和索要小费的义务
◆诚实守信,不欺骗、不强迫消费的义务
第八项义务的的内容是导游人员在执行导游业务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这项义务的履行是以“不作为”的形式表现的,有两层含义:
(1)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买卖物品,不属于导游人员的职责范围,与其导游身份不
相称。导游人员以导游这一特定身份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物品,极易造成
交易上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从而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损害导游人员的职业
形象,并由此产生纠纷。
(2)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要小费。
明示的方式,是指导游人员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他直接表达意思的方法明确向
旅游者索要小费;
暗示的方式,是指导游人员不明确表达意思,而是以含蓄的言语、文字或者示
意的举动等间接表达意思的方法,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形式。
对于小费问题应合理疏导:
小费是指旅游活动中旅游者额外给予导游人员等旅游服务人员的金钱,也叫小账。
(2) 导游人员收取合理的小费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允许导游 4
人员收取合理的小费;
(3) 小费是旅游者自愿在服务费以外支付给导游人员的费用,导游人员收取消费与
否,不影响旅行社的收入;
(4) 服务良好的导游人员得到小费,是旅游者对其工作的肯定和奖励;
(5) 在旅游实践中,有些导游人员不择手段地采取明示或暗示的方法,向旅游者索
要小费,给旅游业的声誉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理应禁止。
第十一章
1、 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旅游风景名胜条例》,并自同年12月1日起施行。
2、 风景名胜区的概念: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
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3、 风景名胜区具有三个特点:(1)具有比较集中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环境优美(2)
具有观赏、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等功能性(3)是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4、 风景名胜区按其进屋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
分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5、 白云山属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十六章
1、旅游纠纷
旅游纠纷,范指在旅游过程中,旅游关系的当事人所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2、解决旅游纠纷的五个途径
◆协商,在民间也叫“私了”
◆调解 因为主持调解的第三方身份不同,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庭调解
◆行政程序(考试重点)----旅游投诉制度
行政机关在自身的职权范围之内,可以受理旅游者的请求,处理有关的旅游纠纷。 国家旅游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作为行业的主管机关,手里旅游者的请求,处理旅游纠纷。
旅游者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提出纠纷处理请求,往往使要求行政机关对相关的权益纠纷作出仲裁,即作出行政裁决。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根据具体案件中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实际过错,对旅游者和旅行社的责任进行划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仲裁
所谓仲裁,亦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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