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生活老师岗位职责
l、严格执行、落实住宿学生管理条例和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使学生在校住宿有章可循,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2、积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3、两休(中午、晚间)期间,认真查房,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两休纪律。两休期间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所有住读学生回宿舍就寝并做好点名工作,对无假条缺席者进行登记并上报班主任、德育处。
4、对住宿生进行品德及行为规范教育,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观念和行为规范;对违纪频繁、表现较差的学生,及时找其谈话,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5、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用水电安全,保管好各通道、配电柜钥匙,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冷静沉着应对,并及时上报。
6、做好宿舍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宿舍内外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安排学生洗浴时间;注意节水、节电。
7、对住宿生中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与班主任、分管领导、校领导密切配合,协同处理。
8、在上课前清查各宿舍情况,督促在宿舍的学生提前上课,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如确需回宿舍拿取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同意。
9、开学初领取住宿生名单、登记表、值班日志,认真核对两休时间学生人数,认真做好上班日志记录。
10、认真做好宿舍内务检查工作,按照“早清扫、午保洁”和《北碚职教中心八个一条线的内务评分标准》进行内务考核,做好评分和登记,对宿舍内务不合格寝室填写好“宿舍检查反馈单”,交送德育处,并通知学生整改宿舍内务。
11、做好“星级寝室”的评比工作,并将每日检查、每周小结、每月总结情况公布于宿舍大门张贴栏处。
第二篇:学生公寓生活老师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生活老师岗位职责
为规范生活老师的日常工作行为,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生活老师岗位责任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特别是《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2、抓好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争先创优、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帮困助学等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使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增长才干。
3、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4、加强水电资源管理,注意宣传引导,增强节约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
5、完成学院及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生活老师隶属于总务部生活科管理,其岗位要求主要是管理好学生公寓内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确保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行。保卫处(生活科)负责对生活老师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1、生活老师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脱岗。
2、遇有问题,须耐心向学生讲解,做到首问负责,不推诿敷衍。
3、对待进出公寓的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严禁男女互串宿舍。
4、负责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公寓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
5、督促学生关锁门窗,留意各种可疑现象,积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6、检查督促做好公寓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7、负责公寓楼门厅、门厅玻璃、及墙壁的卫生,不得出现乱写乱贴现象。
8、负责管理公寓楼内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
9、负责检查安全通道、消防器材、门窗、管道、水龙头等,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登记统计工作。
10、生活老师须向生活科提交书面报告(每周至少一次),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11、按时参加部门(科室)组织的工作例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标准
1、保障公寓楼的正常运行,确保良好的学生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
2、积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预防为主,检查过程要认真负责。
3、用语文明、礼貌规范、热情主动地为学生排忧解难。
4、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