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广大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全市教育的稳定及社会和谐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近年来,我市幼儿园发展迅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并逐项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二、措施到位,严把三关。各县市区要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等文件规定,严 格把好以下三关:一要严把工作人员健康关。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健康查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统一着装,规范操作。严禁工 作人员无证上岗、带病上岗。二要严把采购关。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货,严禁采购假冒伪劣或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并向供货商索取检验报告或购物凭证,妥 善登记、验收、
保管。三要严把食品贮存关。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 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类分柜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幼儿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幼儿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做到不喝生水、不购买“三无”产品、不食用过期、变质和不洁净的食物。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各县市区要对幼儿园食堂、小餐桌、饮用水及食品配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小商店和小餐桌要坚决予以取缔。市教育局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制度不全、职责不明、安全隐患多、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
第二篇: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景山蓝天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