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权利误区》观后感 年9月25日,我们集中观看了《权利误区》,北京市大兴区原副主任李学元和巨贪镇长李炳春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依然有这样一些党员干部,他们为党的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奉献过,甚至立过功,但后来却未能经得起权力、金钱、女色诱惑而走到人民对立面。通过观看此片,我感到痛心和惋惜,痛心的是他们辜负了党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的期望;惋惜的是他们没有能珍惜自身前程,没有能珍惜家人的亲情。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以案为鉴,筑牢抗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
从李学元的忏悔录上就看出来了,警示教育基地就在家门口却一次未进去过,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势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二、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我们要牢牢把握防线。要时刻警醒自己,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
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以案为鉴,防微杜渐,长鸣警示之钟。
通过反面案例,我们认识到那些犯罪的领导干部不是一开始就陷入犯罪的深渊的,都有一个腐败轨迹,那就是"循序渐进"。在独、初、微时,没有能把握自我,总以"别人不知"、"就此一次"、"这是小节(数目不大)"“朋友间的来往”来自我蒙骗。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必须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警钟长鸣,木鱼常敲,防微杜渐,过好节庆关、亲情关、友情关、小节关,认真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帐,稳住心神、管住身手、抗住诱惑、守住底线。
四、要慎重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监督的实质是监督权力。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权力也确实能为权力掌握者带来自身实惠,但我们要始终记住权力是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用权为公,尽职尽责,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种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反过来,如果滥用手中的权力,用权为私,那就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一种亵渎,既损害人民利益,又伤害了自己,终为人民所唾弃,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犯罪。因此,自己必须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应该为人民谋福利。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滥用权力,必将受到人民的惩罚。要在自己的头脑中时刻绷着一根弦,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权益,服务好社会,时刻提醒自己不忘为民谋福利,经得起金钱的诱惑,做到"用权为民,清廉一生"。
第二篇:《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观后感
《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观后感
红枫六小 杨毓慧
近日观看了廉政教育片《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深受感触。该片选取了部分中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从信念动摇、滥用权力、心理失衡、私欲膨胀、交友不慎等五个方面深刻剖析了犯罪原因,揭示了犯罪轨迹,并表现了这些犯罪给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的危害。通过观看学习,我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震憾和教育。看着这些人,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的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占据头脑,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观看结束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存在的这些社会问题,下面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这些反面典型,在他们强取豪夺完成由腐而败的进程中,为什么会一路畅通,职位、权利仍能牢牢掌握在手中,这些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深挖其根源有如下几点:
一、执法观念严重错误,权力异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的东西。对于腐败分子而言,手中的权力就是敛财、“称霸”的“法宝”。从自身来看,职务犯罪有一共同点,即虽然犯罪人级别不尽相同,但法制观念淡漠,特权思想严重是其共性。而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他们堕落的“源动力”。当一个人认为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追求享乐,把对权力的追逐和对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牟私,借权力生财,成为权力的寄生虫。人格的失衡和品德的低下,助长了其贪婪自私和鲜廉寡耻,以至恶招损术层出不穷,搜刮民脂民膏,坑害国家,无所不用其极。
二、缺乏执法监督机制、体制漏洞,民主建设形同虚设,出现利用手中职权为所欲为,以个人意识代替法律。从外部环境分析,这十几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转型阶段。新
旧体制转轨,两种体制并存,思想意识、形态多元化是这一时期的特点。体制上漏洞为犯罪提供了空间和土壤,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促使一部分公职人员对自己手中的权力产生了错误认识。从制度层面看,我们的一些制度缺失,或者虽然存在但是形同虚设,也是犯罪重要原因。从法制层面来看,“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从深层次看,是社会法律意识的缺失和法律的不完善。制度的缺失、则导致无法可依,对霸权的滋生横行无能为力,为权钱交易留下空隙。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是防腐拒败的基础,务必长抓不懈。现有的法律规范更多的是关注和惩罚已然的职务犯罪,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性立法远远不够。
公职人员手里都有一定的权力资源,甚至还有自己的权力影响力。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要求应该有一个是非对错的底线,不能让人情左右自己行使权力的原则。
然而,一些原本很好的干部,由于没有经得住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实在令人惋惜。认真剖析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具体因素有很多,宏观地讲,无非两个:一个是主观思想上存在着严重的认识误区,认为自己不会出问题;另一个是客观上具有作案条件。 一个人的思想,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一个人的行为,决定着一个人的习气。个别干部,从思想中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再到错误的行为,结果从量变到质变,逐渐蜕变为人民的罪人。《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诠释了一个个领导干部的堕落轨迹,也引发我对为人、为“师”的深思,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做到:预防职务犯罪,个人认为应从以下着手:
一是从体制上改革。目前,我国的体制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这就给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君不见,每年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跑部钱进”到中央部委要项目,要资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和资源。要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放权让利,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减少政府掌握的资源,铲除腐败温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动作过程中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国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项目都要从制度上完善审批和监督程序。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的权力,完善监督,惩治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教育、权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个人修养。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要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于的,自觉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立党为公,清正廉洁,防微杜渐,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