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邮件 ------------------
各班学习委员、班长:
你们好!鉴于有部分同学提出因为校园网络不流畅的问题,本学期实用英语
(一)Ⅲ在技能考核的个人技能作业部分新增添两个备选作业,共有三个技能作业供大家根据个人的英语基础,选择任何一项完成皆可。
选项一:看美剧《老友记》学英语,要求全程英文介绍。
a)简要介绍你看过的一集《老友记》剧情(须注明第几季第几集,可在搜狐视频查找该剧)
b)描述及评价6位主演或其他客串演员中的任何一个角色。
c)在你介绍的一集当中摘录至少5句口语与大家分享。
选项二:我最喜爱的一首英文歌曲,不得出现饶舌、RMB说唱类型。要求全程英文介绍。
a) 歌手的成长历程
b) 歌曲的创作背景
c) 歌词的含义
选项三:每一位同学介绍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国内外皆可),必须用英文介绍。内容包括:
a) 电影简介
b) 为什么喜欢这部电影
c) 从中学到了什么或者观后感
注意事项:1.选项一、二(老友记和英文歌曲)的起评分为75分,选项三(电
影)的起评分为60分。
2.不可重复介绍前边同学已经介绍过的电视剧、电影、歌曲。一经发现重复内容,要求重做。所有第二次做口头作业的同学需在学期末再次进行考核。
3.必须有PPT辅助演示。
评分标准:1. PPT内容完整、丰富。 40分
2.无单词拼写错误,无基本语法错误。 30分
3. 英语发音和语调正确。
30分
第二篇:1、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行少数民族成才计划资助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
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 管理办法(湖北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审工作领导和指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条件,加强督导检查,特成立此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指导小组:
1、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清
副组长:曾祥华
成 员:王 冕 田恒俊 徐铜柱 龙 鸣 李 军 肖儒兰
李国贵 周腾蛟 赵玉宏 刘际华 向 政 唐敦双
刘伦文 罗成富 蔡清万 郑祖栋
2、评审工作指导小组
曾祥华:医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 冕: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
田恒俊:文学与传媒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郑祖栋: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预科教育学院
二、评选依据和评定条件:
评选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 ]5号)、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
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省)》、《湖北民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评定条件:详见附件1、2、3,各学院可在评定条件基础上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
三、评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11月20日9:00,学校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启动评选工作;
2、11月20日,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制定本院评审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启动评审工作;
3、11月20日至12月2日,各学院评选、公示、上报初审名单,具体程序:
①、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实习生要求有实习小组的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后报送学生科审核(实习生可上报传真件);
②、学院评审小组对所上报的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并初步确定人选;
③、公示初审人选。
④、上报初审名单。
4、12月3日至12月4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
5、12月5日至12月8日,评定对象公示;
6、12月9日至12月10日,汇总整理材料,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7、12月11日,上报省级相关单位。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学校评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审方案。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晚点名、公告栏、网页、短信等方式
做好此次评审政策、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咨询监督联系方式的宣传。特别要注意通知到校外实习生。
3、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遇问题及时向评审工作指导小组联系人反映,积极妥当处理问题,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4、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学生的咨询、投诉,初审学生名单至少在本单位网页、公告栏等处公示3个工作日,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凡是上报学校后被举报不符合评选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该名额补给其他学院。
5、严肃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纪律,省教育厅将以马上开展的国家奖助学金检查为契机,安排检查组检查此次评审工作,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等额一次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
②、严禁个人(或集体)给学生表态、许愿;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
③、严禁学生在评选的过程中拉帮接派;
④、严禁班级、寝室平分奖(助)学金;
⑤、严禁强制冲做班费和强制捐给他人;
⑥、严禁为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和个人专门分配指标;
⑦、严禁教职工通过“找关系、打招呼”或以收取学生财物为条件等未经评审直接确定受助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
6、要妥善保管班级民主评议表、学生反映问题的解决记录、公示记录等评审过程材料,年终考核时一并检查。
7、加强受助学生的后续管理,如发现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本学年度严重违规违纪或本学期补考超过两门学校将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国家助学金取消20xx年春季学期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校将及时把此通知发布在办公网、学工处网页和学工处楼前公示栏,相应公示信息亦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
9、学校评审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07188437500曾老师 159xxxxxxxx 王老师132xxxxxxxx 田老师136xxxxxxxx郑老师159xxxxxxxx
邮箱:xsgzc_hbmy@126.com
学生工作网: http://www2.:8080/templet/xsgzw
五、材料报送
1、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汇总表序号和学生申请表一一对应(在学生申请表右上用签字笔标上序号)。特别强调:①、汇总表要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务必要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上报,电子版必须通过办公网上报;②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信息不准确等导致的一切责任自负。(表格请在办公网公文箱或资助工作群共享下载)
2、评审总结报告,包括评定小组人员名单,评定的具体方案、评定过程、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评审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同时要附公示原文件及网络截图、照片等材料。
3、报送时间:12月2日17:30之前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2、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3、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评定条件
4、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11月19日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评选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处分,评 定学年度及本学年度至今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定学年度无补考,大学期间累计 补考不超过2门;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社会公益事业;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 入贫困生数据库管理;在外实习的2012届毕业生未参加贫困生认定者可重新申请认定。
6、若有《湖北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不能申报;
7、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特等奖学金者不能申报。
8、2011级专升本学生不能申报。
附件2:
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分20xx年秋季学期、20xx年春季学期两次发放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20xx年2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xx年春季学期补考不超过两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贫困生数据库管理;在外实习的2012届毕业生未参加贫困生认定者可重新申请认定。
5、若有《湖北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不能申报。
四、特别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要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一致,即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申报一等助学金,认定为困难的学生申报二等助学金,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申报三等助学金,若分配名额不足可以降级申报。
附件3:
建设银行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助学金
评 定 条 件
一、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3000.00元/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处分,20xx年2月至今无违规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0xx年春季学期补考不超过两门,大学期间累计补考不超过4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纳入贫困生数据库管理,认定等级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的学生;在外实习的2012届毕业生未参加贫困生认定者可重新申请认定。
5、若有《湖北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不能申报。
附件4:
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