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时间:2024.5.14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五年级:萌哥大本营5555


第二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从生态批评视阈解读《热爱生命》

刘旭 20091957 男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小说一方面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与坚强,生动的描写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伟大的生命的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 要: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小说,挖掘、探视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xx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面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

“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

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体现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的风格独特,笔力不凡,因此对其创作技巧方面的评论较为多见,而对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仅停留在赞颂主人公不屈意志的层面上。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北美淘金热,不难看出这场轰轰烈烈的热潮实则正是文明欲望膨胀的表现。“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

开发扩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以及它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在文明社会意义非凡,对于那些来自文明国度的淘金者来说也就关系重大。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定位人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

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对大自然十分崇敬和畏惧,他们必须匍匐在苍穹之下,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可能与自然的伟力相抗衡。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是被抛到了自然之中,更是被抛回了人类的幼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耐心地嚼着它们。”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我们惊骇于这种倒退,主人公的倒退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远古时期而无异于荒野上的其他野兽。伴随黄金和枪的丢弃、文明外衣的蜕去,人的自然本性显露出来,人也不过是为生存而拼搏的一个寻常生物体。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

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原初,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命丧利齿。此时“他的步子软弱无

力,很不稳,就像跟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人之于狼已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此时我们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也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文明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霸主,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再次阅读《热爱生命》,我们看到的已不仅仅是独自身陷荒野的无奈和恐怖,也不仅仅是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毅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灵在大自然中为生存而挣扎的历程,而这个生灵就是被我们赋予了太多光环、太多特权的人。当金光灿灿的文明假面被大自然摘下、打碎,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本真的人,也明确了人之于自然的真正地位。

诚然,文明发展至今不应被全盘否定,茹毛饮血也绝不可能作为人类进步的新方向再次登上历史舞台,然而《热爱生命》至少应当让我们有所警醒,牢记人的自然属性,重新构筑对大自然的尊重和敬畏,这对于今天努力重建与自然和谐新关系的人类来说不无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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