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读食品安全法有感 学号:1102000398 顾清清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这个经济日趋繁荣的社会,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也就愈演愈烈。
20xx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阐述了食品安全风险监视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测,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在我看来,这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在于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当我读完食品安全法,我对其中三点印象最深刻,下面就依次来阐述。
首先,第八条中写到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看到这点,我的头脑中就冒出了很多的事件: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 安徽劣质奶粉事件(大头娃娃事件),染色馒头 ,瘦肉精等等。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没有看报纸,如果我们没有看电视,如果我们没有上网......我想我们是不会也没有那么快就知道全国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所以,我觉得,新闻媒体对它自身的职责是做得很好的。在社会生活中,新闻媒体扮演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它向我们大众传递了很多信息。现在又是信息的时代,人们不出门就能知道天下事,我想只有各个部门都做好自己的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就会相对减少。
其次,第二十八条中有写到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其中当我看到食品添加剂这几个字时,一声警铃又在我耳旁响起。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而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我们到底应该吃什么?无论是孔雀石绿,苏丹红还是甜味剂,防腐剂。人们担心食品到底安不安全,卫不卫生?这问题的起因是什么呢?就是食品生产者们不法制造食品给人们带来了恐慌。听很多在食品厂工作过的人说:“我是绝对不会吃自己厂生产的食品的。”由此可见,食品生产过程是多么的糟糕。
最后,第四十二条中有写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暑假期间我在超市做兼职,做的是牛奶的试饮员。我有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们,
很多人买牛奶要看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个是当然的事。没错,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确实,消费者在逛超市的时候,除了看商品的使用价值之外,看商品的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都是非常普遍的事。食品安全问题,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外,我们消费者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普及健康食品的知识,在选购,贮藏,食用等方面也要注意。产品没问题,如果贮藏条件不对,对人的生命安全也会造成不必要的危害的。
总而言之,食品安全法制定的规范是很好的,但关键是各个部门与生产者们的协调统一。国家,企业,个人团结起来,生产安全健康的食品,做的细心,当然吃的也安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增强食品监督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相信,我国的是食品安全问题会得到良好的改善。
第二篇:《食品安全进校园》读后感
《食品安全进校园》读后感
我看了食品安全进校园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爱吃的叫辣子的东西真不应该叫辣子,应该叫垃圾,不应该叫辣子还侮辱辣椒呢。
我们喜欢的烧烤类食品,含有烧烤类食品含有强致癌物质苯并芘。仅此一条,就足以警示人们对烧烤类食品“退避三舍”。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十大垃圾食品包括:我们爱吃又爱喝的一些东西列如: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火腿等)、饼干类食品(不包括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汽水可乐类饮料、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话梅蜜饯果脯类食品、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雪糕等)、烧烤类食品,这些我们又爱吃而它有简称“垃圾”的东西,我们可以不吃加工类肉食品、油炸类食品、话梅蜜饯果脯类、食品饼干类食品和垃圾食品,我们可以自己做,把水冻一个小时水就变成了和雪糕一样软的冰了(还可以用牛奶加三勺白砂糖做)。垃圾食品有称(JunkFood)是指仅仅提供一些热量,别无其它营养素的食物,或是提供超过人体需要,变成多余成分的食品,所以我希望大家少吃学校门口便宜的小食品可以让父母给自己做安全的食品给自己吃这样才是安全的。
博乐市第一小学五年级:窦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