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读后感
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知道了许多昆虫。有:蝉、松毛虫、蜜蜂??
蝉的幼虫要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四年,而日光中的歌唱却不到五个星期。在地下做了四年的蝉,而在日光中享乐一个月,这就是蝉。
每年的初夏,总有一些毛毛虫会在松树上巢。作者法布尔记录了松毛虫从微乎其微的卵到美丽的松蛾的过程。
蜜蜂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家族。家庭成员有蜜蜂、矿蜂、泥水匠蜂、马蜂、蕉叶蜂、采棉蜂,采脂蜂、茧蜂、赤条蜂等。
这些蜂各自有不同的习性和令人震惊的特殊本领。为大自然增添了无穷的情趣。
虻蛹是人人讨厌的昆虫。虻蛹的一生分为四个时期,每一个时期,没一个时期,都有它特殊的形态和特别的工作。最初的幼虫,跑进储有食物的蜂案;第二形态的幼虫吃食物;蛹钻通水泥墙,使成虫能够沐浴阳光;成虫散布它的卵。
蜘蛛也有一个庞大的家族。这里作者法布尔只重点介绍了条纹蜘蛛、狼蛛、迷宫蛛等几种。重点对各自蜘蛛的习性、捕食方法、繁育后代的方式等进行说明。
我就先说这么多,后面还有许多。《昆虫记》,你们读一读吧!
《草房子》读后感
以前,有一个小孩叫桑桑。还有一个秃子,叫秃鹤。秃鹤应该叫陆鹤,因为他是个秃头小男孩,所以别人就叫秃鹤,桑桑和秃鹤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在桑桑眼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乎自己的秃头。有可能秃鹤还小,或是他们村不光秃鹤一个秃子。
秃鹤在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秃鹤就和谁玩命。油麻地屠夫丁四见秃鹤眼馋馋地看着他的肉,足有两斤重一块。丁四对秃鹤说;“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给你。”然后秃鹤把肉扔到满是尘土的路上,就跑了。丁四拿起杀猪刀。奋力向秃鹤跑去。秃鹤跑了就不跑了,拿起砖头,转过身来,咬牙切齿地面对着抓起锋利刀子的丁四。丁四不敢再向前一步,将刀子在空中挥舞两下,说了一声“小秃子”,转身走了。
晚上回到家,秃鹤对父亲说:“我不上学了。”
“有人欺负你?”
“没人欺负我。”
“那为什么说不上学?”
“我就是不想上学。”
父亲似乎明白了什么,随即秃鹤的秃头就映着父亲手中的烟卷忽明忽暗的亮光??
我就先讲这么多,你们看一看《草房子》这本书,就知道了。
卖报纸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这首歌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是卖报歌。我就卖过报纸,那滋味真是先苦后甜啊! 在一天下午,我乘坐公共汽车来到了银座商城。这个地方就是我卖报纸的地点,不是我一个人卖报纸,而是很多人卖报纸。
我拿了报纸就去卖,我向很多问要不要报纸。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商场里卖了第一份报纸,是一位叔叔买我的报纸,买完了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报纸。
后来,我卖啊卖,卖啊卖。在四点的时候,卖了六份报纸。然后我又在超市的外面的王府大街上卖了两份。我又回到超市里卖。 我卖啊卖,可是我手里的报纸一份也没动。最后,还是住我楼上的阿姨买了一份。还剩一份,我正好拿着报纸回家看。
这一次卖报纸,我知道了报纸很难卖,还知道做任何事要有耐心。
第二篇:《头羊之争》读后感
《头羊之争》读后感
二(4)班 赵佳璐
这是一场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死搏斗。
羊群里最有实力的两只公羊——白镰刀、黑丝瓜之间展开了生死般的决斗。正当他们打的难解难分的时候,一只金雕从高空冲向幼羊红蹄子。在红蹄子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黑丝瓜、白镰刀为了头羊的地位,没有停止争斗,根本没有顾及红蹄子的生死。这时,一只本不出众的公羊二肉冉,不顾危险地冲到红蹄子的身边,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红蹄子。虽然自己受了伤,但红蹄子活了下来。之后,羊群不约而同地拥戴二肉冉作为羊群的头羊。
读了《头羊之争》,我明白了我们要勇敢面对困难,不能退缩,就像二肉冉一样,它虽然并不身强体壮,但是,小羊羔红蹄子就要被金雕抓住的时候,二肉冉不顾一切地向金雕撞去。它有一种关爱朋友的精神,所以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我们做人也要像二肉冉一样,多为别人着想,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