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赏《西窗法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春意阑珊的夜里,台灯下,独坐,沏一杯香茶,室友熟睡的鼾声和帘外偶尔刮过的风声,倒也显得十分悦耳。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突然有种陶醉于诗境的感觉,而随风潜入夜,最令人赏心悦目的,却是那近手边的西窗法雨了。
书的作者刘星先生是一位博学的法学教授,自书名就可见一斑。西窗法雨,单是推敲这几个字,便油然而生诗意。有人说,枯燥的法律和柔美的文学是很难联姻的。而刘星先生却如小说家般在《南方周末》开始了连载,一字一笔沁人心脾,真的让法学化作文学的云彩下了一场雨,不紧不慢,恰到好处。
这本书既是学术随笔,内容自然也不会如专业书一般庞杂。正如散文一样,全书亲切平和,对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点拨评说,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却如同读者聊家常般,不经意间启蒙着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引人深思。
翻阅章页,首先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先知的故事。苏格拉底,我们都熟悉,他的死刑是不公正的,于今人看来,于其弟子看来。越狱,或饮毒?他选择了后者,我们在慨叹其固执之时,却不得不对这位先哲肃然起敬。正如伏尔泰曾言,“也许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苏格拉底也正是用生命在捍卫法治的尊严,在告诫世人有些东西比生命更为重要,像理性,像秩序。
同样慎重,戏剧中的安提戈涅选择了遵从自我内心的要求,这于西方人看来,并非挑战秩序,而是选择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世俗法律之上还有法则的观念长期盛行,而大多数时候都表现为正义与公正。而体现正义之时,往往是法律有所矛盾,即缺陷在现实中被检验出时。如女工诉老板穆勒案,女工认为劳动福利法规定了最高劳动时间,而穆勒认为加班是签订了契约的,契约绝对自由。就在法官难以决断时,一位大律师从法律的本质出发慷慨陈词,法律是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正义彰显不可替代,最终女工胜诉。类似的在一起汽车合同纠纷案里,受伤的夫妇本无具体法条可依是不可能胜诉的,但法官却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因此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之时,公正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能规定一切,对此,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惊叹于律师的智慧,条条在理,无可辩驳。因为法治的理性并非唯明文是举,更多的规则隐藏在明文背后。立法的初衷是凸现正义与理性,尊重的是大众准则,遵循的是人民的价值判断,这也能解释为何恶法非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今日说法》上曾看到的一起案例,嫌疑人落网时已超过法定20年追诉期,难道就此让其逍遥法外吗?最高检最终的批示是提起公诉,原因不必多说,因为只有如此,你,我,绝大数国人才觉得大快人心,才觉得这才叫公正法治。
显然,法律虽呈现为自上而下,但作为社会秩序却是自下而上。法律的根基是民主运作,当有人善良违法时,就该考虑法律是不是已不能再代表人民意志了,是不是该改革了?这也是法治优于人治的根源罢,只可悲了苏格拉底,他是超越时代的先哲,他的思想还不能为当时的民主所采纳,留给今人的只能是敬仰与沉思。
开西窗,下法雨,潜入夜,深入心。书卷里的沐浴已然欢愉,想来是该乘醉之时入梦寻周公了。
——法学1401班 王朝阳
第二篇: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
通过封老师的推荐,我结识了《西窗法雨》。仅仅是书名,就透露出宁静深邃的味道。书名并不难理解,作者刘星正是透过西方世界的这扇窗户,将那些关于法的故事、道理向我们娓娓道来。正如序言所说,这些雨点并不大,却潜入读者的心房,渗进心里去。
作者的文字也如书名一样,是沉稳宁静的,如平静的湖面,然而书中的内容、作者的思考却如石子砸入心湖,引起阵阵涟漪许久不能平复。读着读着,我就被带入那法的世界,吸收作者所表达的,思考作者所思考的。
我一直困惑于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仅仅由很少一部分人制定的法律能赋予公民权利,并且公民还要必须遵守。在我看来,法律是无法做到面面俱到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判别标准,且有时,法律会与道德与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冲突。那为什么我们要守法而非遵循某些道德或者价值观呢?刘星的文章给了我启发。他在一篇中提到“秩序”,法律就是庞大复杂的社会体系的秩序。秩序是一切的根本,没有秩序,那么一切便无从谈起。我很喜欢那篇短文的题目《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需要》。诚然,各人有各人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法律仲裁,结局必然是一方得一方失。法律所能保证的就是最广大人民所需要的。同时,作者也强调,法律并非无敌的,我们还要重视那些先于法律的权力——自然权力。法律说白了,是为人服务的。
在《法律内外的平等》一文中,作者提到,西方国家经常出现总统、国家首脑深陷法网的事件,这引起了我的思考。陈水扁的贪腐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他顶着前总统的头衔却仍被收监。司法并未因为他是前总统就网开一面,反而是坚决地一查到底,暴露出更多的弊案。不论台湾政局多么的“乱”,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是受肯定的。再看看大陆,法律地执行力就大大不如,很多时候,法律在一些人面前就是一纸空文,他们根本不把法律看在眼里,更有甚者的是,执法人员犯法乱法。我只能盼望着有一天,那些“万岁爷”们也被包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
这本书中的许多问题或者想法是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如“公法私法之分”、 、“善良违法”“平等工作法案其实暗中剥夺了大多数女性的权力”等等。说道男女平等问题,西方社会的这种现象中国同样具备。我曾作为学生使者在美国交流一年,我生活学习的地方在乡村,是个很小的地方。我发现那里的女性很多都不工作,其余的女性工作者也都从事十分简单的工作,如超市收银员、美甲人员、女服务生等等。这种状况的出现首先是因为没有那么多高脑力的白领岗位,其次是她们也不愿意花大量时间在工作上,似乎只要能养家糊口就行。这样说来,
鼓励女性外出的平等工作法对她们似乎是无效的。在中国农村,最多的就是妇孺和老人,男人们外出打工,留下妻子照理家务。这些妻子绝大多数是不工作的。她们没有工作的意愿,在她们的价值观里,挣钱的就应该是男人,女人是不工作的。同样,平等工作法对她们没有影响。而对于在城市中求职的女孩们,残酷的现实就是,用人单位偏向于男方。我认为,这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有关,似乎就是认为男生比女生要强一点、更有潜力。由此可见,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还有很多,最理想的状态是人人心中都有法,让法律成为心的价值观,这样百姓、执法者才会接受才会遵循法律。
《西窗法雨》是一本短篇集,每一个短篇都向我展现了不同方面不同视角的法。读完这本书,我对法更加地敬畏了。不论以后学不学法律,我都会主动地去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会对我的日常生活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