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第二次就职演讲(中文)

时间:2024.4.20

在我现在第二次来到这里宣誓就任总统职位的时候,就不十分必要像第一次就职时那样作长篇演说了。那时,一篇关于我将采取的方针的比较详尽的说明,似乎是比较合适和理所当然 的。可是现在,四年任期刚刚结束,在这期间,关于那至今仍吸引着举国上下的注意,消耗着全民的精力的巨大斗争的各个阶段的任何一个细节,随时都有公告发奉,现在也实在再没有多少新东西可讲了。关于我们的军事进展情况——它是其它一切的主要依靠所在——,公众也了解得和我本人一样清楚;而且我相信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相当满意和令人鼓舞的。既

然对未来充满了希望,那么在这里也就无意冒昧作出预测了。

也正是在四年之前我就任总统的那一场合,所有的人都在为即将来临的内战惴惴不安。所有的人都害怕内战——都竭力想避免内战发生。而当我在这里发表就职演说,决定不惜采用一 切力量,但不用战争,拯救联邦的时候,叛乱分子的代理人却在全城到处活动,力求不用战争摧毁联邦——力求通过谈判瓦解联邦,分裂国家。——双方都声称反对战争;但可是他们中的一方却宁愿发动战争也不让这个国家生存下去;另一方也则宁可接受战争也不能眼看着

国家灭亡。于是战争便打起来了。

在全国人口中有八分之一是黑人奴隶,他们并非遍布在全国各地,而是大部分集中在我国南方。这些黑人构成一个特殊强有力的权益。大家都知道这权益是导致战争的原因。为了达到加强、永久化保持和扩大这个权益的目的,叛乱分子甚至不惜通过战争瓦解联邦;而政府方面,只不过是要求有权限制奴隶制扩大其地域。双方谁也没有料想到,战争竟会达到现在已出现了这种规模,或持续这么久。双方谁也不曾料到,冲突的缘由可能会随着冲突的结束而结束,或甚至在冲突本身结束之前,便已终止;每一方都寻求能比较轻易地获得胜利,战争的结果也不那么带有根本性和惊人。双方都读着同一部《圣经》,祈祷于同一个上帝;每一方都求上帝帮助他们一方,而反对另一方。这看来也许有些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有人公然敢于祈求公正的上帝帮助他从别人的血汗中榨取面包;不过,我们且不要论断别人,以免自 己遭到论断吧。双方的祈祷都不可能得到回应;任何一方的祈祷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回应。全能的上帝另有他自己的目标。“由于种种罪过,世界受难了!因为这些罪过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让那引来罪过的人去受罪吧。”*如果我们假定美国的奴隶制是这里所说的罪恶之一,它按上帝的意旨是不可避免的,而现在在经过了上帝规定的时限之后,他决心要消灭它,再假定上帝使得南北双方进行了这场可怕的战争,以作为那些犯下罪过的人应该遭受到的苦难,那么我们从中能看出有什么地方有悖于信仰上帝的信徒们总是赋于永远存在的上帝的那种神性吗?我们衷心地希望——热情地祈祷——但愿这可怕的战争灾祸能迅速过去。然而,如果上帝一定要让它继续下去,一直到奴隶们通过二百五十年的无偿劳动所堆积起来的财富烟消云散,一直到,如三千年前人们所说的那样,用鞭子抽出的每一滴血都要用刀剑刺 出的另一滴血来偿还,而到那时,我们也仍然得说,“主的审判是完全公正无误的”。**

我们对任何人也不怀恶意,我们对所有的人都宽大为怀,坚持正义;上帝既使我们认识正义,让我们继续努力向前,完成我们正在进行的事业;包扎起国家的创伤,关心那些为战争作出牺牲的人,关心他们的遗孀和孤儿——尽一切力量,以求在我们自己之间,以及我们和所有

的国家之间实现并维护一个公正和持久的和平。


第二篇:林肯第一次演讲中文版


林肯的第一次就职演说

林 肯

1861年3月4日,在国会广场举行的总统就职典礼上林肯发表了这篇演说。威廉·西华德是这篇演说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甚至北部民主党党魁、奴隶主的代言人史蒂芬·道格拉斯也参加了起草工作。这篇演说实际上是共和党统治集团的政策宣言,它规定了林肯政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演说有三个基本要点:

1、用资产阶级法制说明联邦是“永存”的,是“不可分裂”的;

2、保证联邦政府“不会以任何方式使任何地区的财产”受到威胁;

3、保证与南方奴隶主友好相处。

演说中对当时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奴隶制的存废问题──竟不置一词。相反却大谈保证“财产”不受威胁。

早在林肯就职前一个月,即2月4日,南部六州已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片利城宣布脱离联邦,成立了“南部同盟”。林肯的这篇软弱无力的演说,进一步助长了这种分裂活动,终于导致了武装叛乱。

??

南方诸州的人民似乎存在着顾虑,以为共和党执政就会使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安宁与人身安?全遭到威胁。这样的顾虑是从来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事实上,一直摆着供他们考查的是大量相反的证据。这种证据在现在正向你们讲话的这个人的几乎一切公布的演说中都可以找到。我仅引证一次讲话,我曾声明过,“我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各州的现存奴隶制的企图。我认为我没有如

此行事的法律权力,并且也不打算这样作。”

??

现在,我要重申这些意见;并且,我这样作的目的,不过想提请公众注意这一情况的最无可置疑的证据,即现在行将执政的政府无论如何都不会使任何地区的财产、安宁与安全遭到威胁。我还要补充说,当提出合法的要求时,凡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能给予的保护,无论其原因为何,政府都将愉快地给予所有的州,不分地区,一样愉快地加以对待。

??

我认为,根据普遍法则和宪法来看,联邦是永久的。永久性即使未经明文规定,也是包含于国家政府的一切基本法则之中的。可以确切断言,从来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政府在自己的组织法中为本身的完结作出过规定。

只要继续执行我国宪法的一切明文规定,联邦就会永存,它是不可能破坏的,除非采用了并非由此文件本身所提供的某种行动。

再者,如果说合众国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政府,而是一个仅具契约性质的各州的联合;那么,作为一种契约,难道它就能够和平地被少数订约者取消吗?契约的一方可以违反它──也就是说撕毁它;但是,要想合法地废除它,难道不需要各方同意吗?

??我们发现,从法律上看联邦是永久性的这一论点,还为联邦本身的历史所肯定。联邦比宪法存在久得多。事实上,联邦是根据1774年的“联合条例”而形成的。1776年的《独立宣言》使联邦趋于成熟并延续下来。1778年的“邦联条例”使它进一步成熟起来,当时十三州全体都在条例上明确约定;联邦应该是永久的。最后,1787年为制定和确立宪法而公开宣布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组成一个更加完善的联邦”。但是,如果仅仅其中一个州或一部分州就能够合法地破坏联邦的话,那么联邦就反而不及制宪前完善了,因为它失去了永久性这一重要因素。

这些观点可以说明:没有一个州能够仅仅根据自己的动议而合法地脱离联邦;由此制订的决

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在任何一个州或一些州内侵犯合众国权威的行为,是叛乱性的还是革命性的,须视情况而定。

因此,我认为,从宪法和法律的观点来说,联邦是不可分裂的;我将按照宪法本身明确责成于我的,尽我力所能及,使联邦的法律在一切州内得到忠实的执行。我认为这样作只是克尽我的职责;我将视实际之可能,履行这一职责,除非我的公正的主人──美国人民──不肯给我以必要的手段,或者以某种权威方式表示反对。我确信,这不会被认为是一种威胁,而只是联邦的公开的宗旨,即它将依照宪法保卫和维持它自己。

??

国家元首的权力得自人民,人们并没有授权给他为分裂国家而规定条件。??他的职责是管理交付给他的政府,并把它完整无缺地移交给他的后继者。

??

我的怨忿不满的同胞们!关于内战的关键的争端是操在你们的手中,而不在我的手中。政府将不会进攻你们。只要你们不当侵犯者,你们就不会引起冲突。你们没有对天发誓要毁灭政府,而我则有“保持、保护和保卫它”的最庄严的宣誓。

我意犹未尽。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决不能成为敌人。尽管情绪趋于偏激,我们感情的纽带一定不会挣断。

林肯总统第一次就职演说(1)

( 1861年3月4日)

学术交流网按:林肯是美国人民和政治家推崇的伟大人物之一,他的维护国家同意,反对分裂的主张,反对扩张奴隶制的主张尤其受到广泛赞扬。自20xx年3月1日起发布林肯总统有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演说、信件、咨文的内容。

合众国的同胞们:

按照一个和我们的政府一样古老的习惯,我现在来到诸位的面前,简单地讲几句话,并在你们的面前,遵照合众国宪法规定一个总统在他“到职视事之前”必须宣誓的仪式,在大家面前宣誓。

我认为没有必要在这里来讨论并不特别令人忧虑和不安的行政方面的问题。 在南方各州人民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他们认为,随着共和党政府的执政,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将遭到危险。这种恐惧是从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说实在的,大量相反的证据倒是一直存在,并随时可以供他们检查的。那种证据几乎在现在对你们讲话的这个人公开发表的每一篇演说中都能找到。这里我只想引用其中的一篇,在那篇演说中我曾说,“我完全无意,对已经存在奴隶制的各州的这一制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涉。我深信我根本没有合法权利那样做,而且我无此意图。”那些提名我并选举我的人都完全知道,我曾明确这么讲过,并且还讲过许多类似的话,而且从来也没有收回过我已讲过的这些话。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纲领中,写进了对他们和对我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清楚明白、不容含糊的决议让我接受。这里我来对大家谈谈这一决议:

“决议,保持各州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各州完全凭自己的决断来安排和控制本州内部各种制度的权利不受侵犯,乃是我们的政治结构赖以完善和得以持久的权力均衡的至为重要的因素;我们谴责使用武装力量非法入侵任何一个州或准州的土地,这种入侵不论使用什么借口,都是最严重的罪行。”

我现在重申这些观点: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只想提请公众注意,最能对这一点提出确切证据的那就是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财产、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决不会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即将上任的政府而遭到危险。这里我还要补充说,各州只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合法地提出保护要求,政府便一定会乐于给予保护,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一一而且对任何一个地方都一视同仁

有一个争论得很多的问题是,关于逃避服务或引渡从劳役中逃走的人的问题。我现在要宣读的条文,也和任何有关其它问题的条款一样,明明白白写在宪法之中:

“凡根据一个州的法律应在该州于服务或从事劳役的人,如逃到另一州,一律不得按照这一州的法律或条例,使其解除该项服务或劳役,而必,须按照有权享有该项服务或劳役当事人的要求,将其引渡。”

毫无疑问,按照制订这一条款的人的意图,此项规定实际指的就是,对我们所说的逃亡奴隶有权索回;而法律制订人的这一意图实际已成为法律。国会的所有议员都曾宣誓遵守宪法中的一切条款——对这一条和其它各条并无两样。因此,关于适合这一条款规定的奴隶应“将其引渡”这一点,他们的誓言是完全一致的。那么现在如果他们心平气和地作一番努力,他们难道不能以几乎同样完全一致的誓言,制订一项法律,以使他们的共同誓言得以实施吗?

究竟这一条款应该由国家当局,还是由州当局来执行,大家的意见还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分歧并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问题。只要奴隶能被交还,那究竟由哪一个当局来交还,对奴隶或对别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也决不会因为应以何种方式来实。现他的誓言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争执,他便会认为完全可以不遵守自己的誓言吧?

另外,在任何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中,应不应该把文明和人道法学中关于自由的各项保证都写上,以防止在任何情况下使一个自由人被作为奴隶交出吗?同时,宪法中还有一条规定,明确保证“每一州的公民都享有其它各州公民所享有公民的一切特权和豁免权”,我们用法律保证使这一条文得以执行,那不是更好吗?

我今天在这里正式宣誓,思想上决无任何保留,也决无意以任何过于挑剔的标准来解释宪法或法律条文。我现在虽不打算详细指出国会的哪些法令必须要遵照执行;但我建议,我们大家,不论以个人身份还是以公职人员的身份,为了有更多的安全,我们最好服从并遵守现在还没有废除的一切法令,而不要轻易相信可以指之为不合宪法,便可以逃脱罪责,而对它们公然违反。

自从第一任总统根据国家宪法宣誓就职以来,七十二年已经过去了。在这期间,十五位十分杰出的公民相继主持过政府的行政部门。他们引导着它度过了许多艰难险阻;一般都获得极大的成功。然而,尽管有这么多可供参考的先例,我现在将在宪法所规定的短短四年任期中来担任这同一任务,却.面临着巨大的非同一般的困难。在此以前,分裂联邦只是受到了威胁,而现在却是已出现力图分裂它的可怕行动了。

从一般法律和我们的宪法来仔细考虑,我坚信,我们各州组成的联邦是永久性的。在一切国民政府的根本大法中永久性这一点,虽不一定写明,却是不言而

喻的。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说,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政府会在自己的根本法中定出一条,规定自己完结的期限。继续执行我国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各项条文,联邦便将永远存在下去——除了采取并未见之于宪法的行动,谁也不可能毁灭掉联邦。

还有,就算合众国并不是个名副其实的政府,而只是依靠契约成立的一个各州的联合体,那既有契约的约束,若非参加这一契约的各方一致同意,我们能说取消就把它取消吗?参加订立契约的一方可以违约,或者说毁约;但如果合法地取消这一契约,岂能不需要大家一致同意吗?

从这些总原则出发,我们发现,从法学观点来看,联邦具有永久性质的提法,是为联邦自身的历史所证实的。联邦本身比宪法更为早得多。事实上,它是由1774年,签订的《联合条款》建立的。到1776年的《独立宣言》才使它进一步成熟和延续下来。然后,通过1778年的“邦联条款”使它更臻成熟,当时参加的十三个州便已明确保证要使邦联永久存在下去。最后,到1787年制订的宪法公开宣布的目的之一,便是“组建一个更为完美的联邦”。

但是,如果任何一个州,或几个州也可以合法地把联邦给取消掉,加这个联邦可是比它在宪法制订以前还更不完美了,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一个至关重要因素——永久性。

从这些观点我们可以认定,任何一个州,都不可能仅凭自己动议,便能合法地退出联邦——而任何以此为目的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至于任何一州或几州的反对合众国当局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视为叛乱或革命行为。

因此我认为,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联邦是不容分裂的;我也将竭尽全力,按照宪法明确赋于我的责任,坚决负责让联邦的一切法令在所有各州得以贯彻执行。这样做,我认为只是履行我应负的简单职责;只要是可行的,我就一定要履行它,除非我的合法的主人美国人民,收回赋予我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或行使他们的权威,命令我采取相反的行动。我相信我这话决不会被看成是一种恫吓,而只会被看作实现联邦已公开宣布的目的,它必将按照宪法保卫和维持它自己的存在。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需要流血或使用暴力,除非有人把它强。加于国家当局,否则便决不会发生那种情况。赋予我的权力将被用来保持、占有和掌管属于政府

的一切财产和土地。征收各种税款和关税;但除开为了这些目的确有必要这外,决不会有什么入侵问题——决不会在任何地方对人民,或在人民之间使用武力。任何内地,即使对联邦政府的敌对情绪已十分严重和普遍,以致妨害有能力的当地公民执行联邦职务的时候,政府也决不会强制派进令人厌恶的外来人去担任这些职务。尽管按严格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强制履行这些职责,但一定要那样做,必然非常使人不愉快,也几乎不切实际,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暂时先把这些职责放一放。

邮政,除非遭到拒收,仍将在联邦全境运作。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各地人民,都享有完善的安全感,这十分有利于冷静思索和反思。我在这里所讲的这些方针必将奉行,除非当前事态和实际经验表明修改或改变方针是合适的。对任何一个事件和紧急问题,我一定会根据当时出现的具体形势谨慎从事,期望以和平手段解决国内纠纷,力图恢复兄弟爱手足情。

至于说某些地方总有些人不顾一切一心想破坏联邦,并不惜以任何借口图谋不轨,我不打算肯定或否定;如果确有这样一些人,我不必要再对他们讲什么。但对那些真正热爱联邦的人,我不可以讲几句吗?

在我们着手研究如此严重的一件事情之前,那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组织连同它的一切利益,一切记忆和一切希望全给消灭掉,难道明智的做法不是先仔细研究一下那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当事实上极有可能你企图逃避的祸害并不存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采取那种贻害无穷的步骤吗?或者你要逃避的灾祸虽确实存在,而在你逃往的地方却有更大的灾祸在等着你;那你会往那里逃吗?你会冒险犯下如此可怕的一个错误吗?

大家都说,如果宪法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都确实得到执行,那他也就会留在联邦里。那么,真有什么如宪法申明文规定的权利被否定了吗?我想没有。很幸运,人的头脑是这样构造出来的,没有一个党敢于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果可能,请你们讲出哪怕是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什么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条款是没有得到执行的。如果多数派完全靠人数上的优势,剥夺掉少数派宪法上明文规定的权利,这件事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也许可以说革命是正当的——如果被剥夺的是极为重要的权利,那革命就肯定无疑是合理行动。但我们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少数派和个人的一切重要权利,在宪法中,通过肯定和否定、保证和禁令;都一一向

他们作了明确保证,以致关于这类问题,从来也没有引起过争论。但是,在制订基本法时却不可能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一一写下可以立即加以应用的条文。再高明的预见也不可能料定未来的一切,任何长度适当的文件也不可能包容下针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的条文。逃避劳役的人到底应该由联邦政府交还还是由州政府交还呢?宪法上没有具体规定。国会可以在准州禁止奴隶制吗?宪法没有具体规定。国会必须保护准州的奴隶制吗?宪法也没有具体规定。

从这类问题中引出了我们对宪法问题的争端,并因这类问题使我们分成了多数派和少数派。如果少数派不肯默认,多数派便必须默认,否则政府便只好停止工作了。再没有任何别的路可走;要让政府继续行使职权,便必须要这一方或那一方默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少数派宁可脱离也决不默认,那他们也就开创将来必会使他们分裂和毁灭的先例;因为,当多数派拒绝接受这样一个少数派的控制的时候,他们中的少数派便必会从他们之中再脱离出去。比如说,一个新的联盟的任何一部分,在一两年之后,为什么就不会像现在的联邦中的一些部分坚决要脱离出去一样,执意要从那个新联盟中脱离出去。所有怀着分裂联邦思想的人现在都正接受着分裂思想的教育。难道要组成一个新联邦的州,它们的利益竟会是那样完全一致,它们只会有和谐,而不会再出现脱离行动吗?

非常清楚,脱离的中心思想实质就是无政府主义。一个受着宪法的检查和限制的约束,总是随着大众意见和情绪的慎重变化而及时改变的多数派,是自由人民的唯一真正的统治者。谁要想排斥他们,便必然走向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完全一致是根本不可能的;把少数派的统治作为一种长期安排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一旦排斥了多数原则,剩下的便只有某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或某专制主义了。

我没有忘记某些人的说法,认为宪法问题应该由最高法院来裁决。我也不否认这种裁决,在任何情况下,对诉讼各万,以及诉讼目的,完全具有约束力,而且在类似的情况中,—应受到政府的一切其它部门高度的尊重和重视。尽管非常明显,这类裁决在某一特定案例中都很可能会是错误的,然而,这样随之而来的恶果总只限于该特定案件,同时裁决还有机会被驳回,不致成为以后判案的先例,那这种过失比起其它的过失来当然更让人容易忍受。同时,正直的公民必须承认,如果政府在有关全体人民利害的重大问题的政策,都得由最高法院的裁决,作出

决定那一旦对个人之间的一般诉讼作出裁决时,人民便已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达到了将他们的政府交给那个高于一切的法庭的地步了。我这样说,决无意对法院或法官表示不满。一件案子按正常程序送到他们面前,对它作出正当裁决,是他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别的人硬要把他们的判决用来达到政治目的,那并不是他们的过错。

我国有一部分人相信奴隶制是正确的。应该扩展,而另一部分人又相信它是错误的,不应该扩展。这是唯一的实质性的争执,宪法中有关逃亡奴隶的条款,以及制止对外奴隶贸易的法律,在一个人民的道德观念并不支持该法的,社会里,它们的执行情况也许不次于任何一项法律所能达到的程度。在两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都遵守枯燥乏味的法律义务,但又都有少数人不听那一套。关于这一点,我想,要彻底解决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寸巴两个地区分离。以后,情况只会更坏。对外奴隶贸易现在并未能完全加以禁止,最后在一个地区中必将全面恢复;对于逃亡奴隶,在另一个地区,现在送回的只是一部分,将来会完全不肯交出来了。

就自然条件而言,我们是不能分离的。我们决不能把我们的各个地区相互搬开,也不可能在它们之间修建起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一对夫妻可以离婚,各走各的路,彼此再不见面。但我们国家的各部分可无法这么办。它们只能面对面相处,友好也罢。仇视也罢,他们仍必须彼此交往。我们维道能有任何办法使得这种交往在分离之后,比分离:之前更为有利,更为令,人满意吗?难道在外人之间订立条约,比在朋友之间制订法律还更为容易吗?难道在外人之间履行条约,比在朋友之间按法律办事还更忠实吗?就算你们决定。诉诸战争,你们,总不能永远打下去吧;最后当两败俱伤而双方都一无所获时,你们停止战斗,那时依照什么条件相互交往,这同一个老问题仍会照样摆在你们面前了。

这个国家,连同它的各种机构,都属于居住在这里的人民。任何时候,他们对现存政府感到厌倦了,他们可以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改革这个政府,或者行使他们的革命权利解散它或者推翻它。我当然知道,现在就有许多尊贵的、爱国的公民极于想修订我们的宪法。尽管我自己不会那么建议,我却也完全承认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合法权利,承认他们可以按照宪法所规定的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来行使这种权利;而且,在目前情况下,我不但不反对,而倒是赞成给人民一

个公正的机会让他们去行动。

我还不禁要补充一点,在我看来,采取举行会议的方式似乎更好一些,这样可以使修订方案完全由人民自己提出,而不是只让他们去接受或拒绝一些并非特别为此目的而选出的一些人提出的方案,因为也可能那些方案恰恰并不是他们愿意接受或拒绝的。我了解到现在已有人提出一项宪法修正案——这修正案我并没有看到,但在国会中已经通过了,大意说,联邦政府将永远不再干涉各州内部制度,包括那些应服劳役者的问题。为了使我讲的话不致被误解,我现在改变我不谈具体修正案的原来的打算,明确声明,这样一个条款,既然现在可能列入宪法,我不反对使它成为明确而不可改动的条文。

合众国总统的一切权威都来之于人民,人民并没有授于他规定条件让各州脱离出去的权力。人民自己如果要那样干,那自然也是可以的;可是现在的行政当局不能这样做。他的职责,是按照他接任时的样子管理这个政府,然后,毫无损伤地再移交给他的继任者。

我们为什么不能耐心地坚决相信人民的最终的公道呢?难道在整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更好的,或与之相等的希望吗?在我们今天的分歧中,难道双方不都是认为自己正确吗?如果万国的全能统治者,以他的永恒的真理和公正,站在你们北方一边,或你们南方一边,那么,依照美国人民这一伟大法官的判决,真理和公正必将胜利。

按照目前我们生活其下的现政府的构架,我国人民十分明智;授于他们的公仆的胡作非为的权力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同样还十分明智地规定,即使那点微乎其微的权力,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后,就必须收回到他们自己手中。

由于人民保持他们的纯正和警惕,任何行政当局,在短短的四年之中,也不可能用极其恶劣或愚蠢的行为对这个政府造成严重的损害。

我的同胞们,请大家对这整个问题平心静气地好好想一想,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不会因从容从事而丧失的。如果有个什么目标使你迫不及待地要取得它,你采取的步骤是在审慎考虑的情况下不会采取的,那个目标的确可能会由于你的从容不迫而达不到;但一个真正好的自标是不会因为从容从事而失去的。你们中现在感到不满的人,仍然必须遵守原封未动的老宪法,新个敏感的问题上,仍然有根据宪法制订的法律;而对此二者,新政府即使想要加以改变,它自身也立即无

此权力。即使承认你们那些心怀不满的人在这一争执中站在正确的一边,那也丝毫没有正当的理由要采取贸然行动。明智、爱国主义、基督教精神,以及对从未抛弃过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的上帝的依赖,仍然完全能够以最理想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当前的一切困难。

决定内战这个重大问题的是你们,我的心怀不满的同胞们,而并非决定于我。政府决不会攻击你们。只要你们自己不当侵略者,就不会发生冲突。你们并没有对天发誓必须毁灭这个政府,而我却曾无比庄严地宣誓,一定要“保持、保护和保卫”这个政府。

我真不想就此结束我的讲话,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我们决不能成为敌人。尽管目前的情绪有些紧张,但决不能容许它使我们之间的亲密情感纽带破裂。回忆的神秘琴弦,在整个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从每一个战场,每一个爱国志士的坟墓,延伸到每一颗跳动的心和每一个家庭,它有一天会被我们的良知所触动,再次奏出联邦合唱曲。

更多相关推荐:
林肯就职演说原文1

林肯的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这篇演说的讲稿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演说词永久地刻在了林肯纪念堂里英文原文是Atthissecondappearingtotaketheoathofthepresidentialoffic...

林肯总统就职演讲中英文对照

林肯总统在1861年的第一次就职演说英文版FirstInauguralAddressofAbrahamLincolnMONDAYMARCH41861FellowCitizensoftheUnitedStates...

林肯总统就职演说

林肯总统第一次就职演说1861年3月4日林肯学术交流网按林肯是美国人民和政治家推崇的伟大人物之一他的维护国家同意反对分裂的主张反对扩张奴隶制的主张尤其受到广泛赞扬自20xx年3月1日起发布林肯总统有关维护国家统...

林肯的就职演讲稿

林肯的就职演讲稿中英文版20xx年07月15日星期日下午1210TheGettysburgAddressGettysburgPennsylvaniaNovember191863Fourscore80年andse...

林肯就职演讲稿中英版

GettysburgPennsylvaniaNovember191863Fourscoreandsevenyearsagoourfathersbroughtforthuponthiscontinentanewn...

林肯就职演说原文

林肯的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这篇演说的讲稿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演说词永久地刻在了林肯纪念堂里英文原文是Atthissecondappearingtotaketheoathofthepresidential总统的of...

林肯的就职演讲稿

林肯的就职演讲稿中英文版TheGettysburgAddressGettysburgPennsylvaniaNovember191863Fourscoreandsevenyearsagoourfathersbr...

林肯就职演讲

TheGettysburgAddressGettysburgPennsylvaniaNovember191863Fourscoreandsevenyearsagoourfathersbroughtforthup...

林肯就职演讲

一根根不可思议的回忆之弦从每个战场和每个爱国志士的坟墓伸展到这片辽阔土地上每一颗充满活力的心房和每一个家庭只要我们本性中的善念再度而且一定会加以拨动它们终会重新奏出响亮的联邦协奏曲在1860年的总统选举中民主党...

林肯就职演讲

一根根不可思议的回忆之弦从每个战场和每个爱国志士的坟墓伸展到这片辽阔土地上每一颗充满活力的心房和每一个家庭只要我们本性中的善念再度而且一定会加以拨动它们终会重新奏出响亮的联邦协奏曲在1860年的总统选举中民主党...

林肯第二次就职演讲(英文)

Atthissecondappearingtotaketheoathofthepresidentialofficethereislessoccasionforanextendedaddressthantherewasatthefi...

林肯二度就职演说

各位同胞在这第二次的宣誓就职典礼中不像第一次就职的时候那样需要发表长篇演说在那个时候对于当时所要进行的事业多少作一详细的说明似乎是适当的现在四年任期已满在这段战争期间的每个重要时刻和阶段中这个战争至今仍为举国所...

林肯就职演讲稿(4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