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总结
法院旁听,学法先行。提高同学们法律意识和开拓法律视野,了解法院审判程序;参与到社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加强在校大学生学法懂法的热情,丰富大学生活。为此我们法学院法律服务中心干事走进高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怀着激动好奇的心情我们来到高区法院,庄严肃静的氛围让我们敬佩感油然而生,我庆幸自己选择法学这一专业,将来有机会可以参与其中。
本次法院审理的是三场关于酒后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诉讼案件。开庭程序大概采取了:首先法官详细询问身份信息;然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这让我们对案件有了大概了解;之后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提供证据;被告人对公诉的意见;调查结束后,公诉人表达对定罪量刑的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从开庭程序看,第一次走进法庭,颠覆了我对法庭上唇枪舌剑的观念。法官严格执行庭审的程序,充分尊重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从各个方面来了解案情以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使我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从开庭内容看,审判长最后对被告语重心长的教诲令我们深深感动,危险酒驾害人害己,虽然我们不知道最后审判结果,但我相信他们会受到法律公正处罚,从他们后悔的陈述中我们也了解了法律的教化作用。
这次法院旁听真的让我们学到很多,增强了我们的法律知识,拓展了我们的法律视野,加深了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将有利于我们将知识运用到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
生,我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参与这样的活动,走进法庭,将自己所学运用到实际中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贯彻到实践中去,更好的锻炼了我们。走出课本,走进社会!
第二篇:法院旁听总结
法院旁听总结
法院在我心中一直都是无比神圣的地方,我们已经是第二次来到朝阳法院了,新鲜感已经退却了,有的只是对法院的尊敬和肃穆。这次旁听的案件是一个诈骗罪的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叫徐嘉欣,犯案时,她才只有17岁,这花一样的年龄,本应在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拥有老师的关爱,同学真挚的友情,可现在的她,却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审判,法律的制裁。 徐嘉欣在读高中时便辍学在家,据她所说,她在高中时的成绩很好,各项成绩都比较优异,但因为压力过大,自己又不会调节,故而辍学在家,在家期间,也许是由于父母关心的比较少,离开学校有没什么朋友,徐嘉欣在网上认识不少网友,并跟他们聊天,不久后,并约出来见面,以自己手机没电或没信号之由,借被害人手机打电话,并一去不复返,拿着被害人手机逃跑。徐嘉欣前后一共以此方法诈骗了3部手机,均为苹果手机。公诉人追问手机去处时,徐嘉欣说:“他把手机扔了,最后一部在公安机关手中。已被查获。”然而在问他是不是有意只偷苹果手机时,他予以否认。徐嘉欣自己本人使用的也是苹果手机,却说不清楚苹果手机的价钱。而且在公安机关找他了解情况时,他还让其母带其同学冒充自己去公安机关,并对其母说:是因为打架,所以公安机关才找到他的,当其母知道真实情况后,便带徐嘉欣前往公安机关,系有自首情节。其母在事后也偿还了被害人手机的钱。他在庭审过程中,有悔过态度,认罪态度良好,且犯案时不满18周岁,庭审时已满18周岁,并有自首情节,所以法庭从轻判决,判处徐嘉欣拘役6个月的刑罚。
对于徐嘉欣一共诈骗了3部苹果,价值不低,只判了拘役他6个月,且在先前他已经羁押5个多月,等于再有差不多一个月就可以放出来了。判刑的确很轻了,因为他年龄不大,又是初犯,自首情节,良好的认罪态度。都是帮她减轻刑事处罚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当今社会是个法治社会,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的利益,但是还是有人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后只能将他绳之以法,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错了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次旁听之后,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旁听没有想象中的激烈,没有电视电影上看到的精彩,有的只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一种了解,但也收获不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必定会没有好的结果。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仅要掌握最基本的专业知识,还要在实务中学会积累,将书本上的知识正确妥当灵活地运用到案件的分析和处理中来,并积极从前辈身上学习经验,从实践中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