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秦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秦府法办[20xx]03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照评查标准,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以来的17起劳动监察案卷,逐卷逐项进行了评查,并初步评出分数。
自查结果表明,我局能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执法案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和依据合法。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亮证执法,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执行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四是文书填写符合要求,内容记录准确、客观、全面,案卷质量较好。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为有效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有关人员为成员。认真分
解任务,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同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以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局依法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把《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重点,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服务承诺,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坚持合法原则,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坚持合理原则,在作出处罚前,充分考虑案件情节、性质和后果等多种因素,并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给予合理的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出现。
(四)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为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我局不断加强“两网化”建设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通过网站进行政务公开,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同时,我局还在办公等场所,设立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权限、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举报投拆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我局在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个别执法文书填写不够完整,有缺项的情况。二是个别案卷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进一步规范劳动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落实责任制。我们将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与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能力评估挂钩,使行政执法人员上有压力下有动力,调动起积极性,形成学习的好风气,进一步树立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各类文书,规范执法文书的正确填写。
第二篇: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遵义市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水利厅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支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xx年x月x日至7月x日期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案卷自查自评
一是为了切实做好我支队的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遵义市法制办的要求,我支队成立了以支队长李书江为组长,徐新华为副组长,刘涛、何可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组,负责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案卷评查方案。领导要求评查期间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必须抓好抓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自查,不走形式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负责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所结案的水事违法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照评查方案和细则逐一进行检查,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自查内容为:检查程序是否到位,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是否正确行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法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是否恰当,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等等。
按照《遵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评分标准》文件的要求,我支队案卷评查组细致评查,查漏补缺,认真总结水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成功经验,找准问题的所在并及时纠正和完善,真正做到准确无误。
四、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查处程序不到位。有的案卷待调查结束后无案件调查终结的报告;有的案卷证据材料复印件没有注明“与原件相符”等确认字样,并未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有的案卷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有的案卷当事人未注明祥细的联系地址等。
(二)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调查笔录有空格;部分被调查人未按捺手印;调查时间填写不完整,没有具体到时、分。
(三)水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仍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工作被动,因此,需多参加业务
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多进行经验交流,共同探讨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支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虽取得了一点成效,但离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我支队将严格按照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提高认识,进一步结合我支队中心工作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〇〇七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