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安全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24.4.29

    

一、AAAA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

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2、  安全检查制度…………………………………………….…………

3、  安全教育制度…………………………………………….…………

4、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5、  动火管理制度……………………………………………….………

6、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  关于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9、  关于便携式或固定式一氧化碳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规定….……

10、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2、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5、用电管理制度………………………………………………………

16、临时用电线路管理制度……………………………………………

17、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18、交通管理制度………………………………………………………

19、“三同时”规定……………………………………………………

20、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21、点检安全确认卡制度……………………………………….……. .

22、检修安全确认卡制度……………………………………….……. .

23、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

24、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

25、安全管理网络………………………………………. ... .………….

二、AAAA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1、  AAAA公司各通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通则…………………………………………………………….

3、  棒材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  机制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5、  质计科安全操作规程……………………………………..…..…….

6、  汽车队安全操作规程………………………………..……..……….

7、  经营部安全操作规程……………………………………………….

8、  煤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9、  保卫科安全操作规程……………………………………..…….…..

10、行政科安全操作规程………………………………………………..

11、厂办安全操作规程…………………………………………………..

一、AAAA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厂生产经营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是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中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工业卫生应当加强,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全体职工应加强工业卫生知识,达到群防群治。

5、搞好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的原则,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常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的领导责任,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3、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与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检查各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安环部门工作。

(三)、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全公司设备、建(构)筑物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即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3、负责解决组织和审批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同时审定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4、按权限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质量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质量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本单位安全工作水平。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质量问题。

3、参与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落实重大质量隐患的整改方案。

4、审查公司各种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供公司总经理考虑。

5、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审查防范措施。

6、质量上,在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五)、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安全工作和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2、每月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符合者不能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等负责经常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能单独操作。

6、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检修的工程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同时的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8、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找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理意见。

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

(六)、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和工段长、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临时工等)进入车间和复员安全教育、考试。

2、检查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对任何违章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

3、深入现场,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品,对坚持不穿戴或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者,责令其离开生产岗位,按旷工处理。

4、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参加各责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经常向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7、具体抓好车间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大力推广和健全现代化安全管理网络。

(七)、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厂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督促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保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并注意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事故预知活动等。

6、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8、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八)、职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做好“三不伤害”。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4、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5、积极参加每周班组安全活动。

三、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  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  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  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6、  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7、  组织协调特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环部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抓好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和标准,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请厂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4、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尘毒危害,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5、负责组织安全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作和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危险源点、易燃易爆炸区域、结合部区域等安全监督工作。

7、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冶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建议有关部门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种。

8、负责编制并组织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参加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9、组织推广目标管理、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的发生。

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基建会议,提出安全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11、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及处理,并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

12、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审批保健、清凉饮料,并监督实施。

13、检查、监督各车间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三)、综合部安全职责

1、对劳动组织、人员分配不合理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未予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组织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及代培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本单位的内调整和外单位进来的人员,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3、对特种作业工种的录用和调动,应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及通知到安全和保卫部门,生产岗位使用临时工、外包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并符合安全管理等规定。

4、安排女职工工作应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5、根据职业病的禁忌要求做好生产人员的分配和调整工作,对矽肺病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6、新工人入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和文化考核及个人档案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录用。

7、工人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8、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因劳动纪律松驰,不执行安全规定的,应予以制止、处罚。

9、参与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工伤鉴定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11、每月向安环部提供各单位平均职工人数,每季度提供各工种人数变化情况。

(四)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上报厂部,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3、及时掌握厂内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小蕉罗源分公司领导,通知安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生产调度会议应同时汇报生产和安全两方面的工作,重点协调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作业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指挥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或重大的险肇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五)质计部安全职责

1.    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对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    参加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试制必须同时考虑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六)、经营部安全职责:

1、严格按设计部门或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材料及计划,保质保量地按时组织进库,对因出库的设备、材料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设备、伤亡事故负责。

2、新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许可证、检验证等,符合质量标准,锅炉压力容器等要在具有劳动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厂进货。

3、对因器具、材料、个体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发放超期储存失效的器具、材料备件等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4、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同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保健等所需的工具设备、材料(含劳动防护用品)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5、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6、要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有关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习。

7、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职责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环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三.奖惩:

1、各级、各部门领导和职工,必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及本制度,以保持长期安全生产。

2、对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工作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的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工人、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时,防止事故扩大抢救有功者;以及为安全生产作出较大贡献的职工给予表彰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部门)或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不予调资升级和评选先进,严重的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四.附则:

1、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职工如不执行本制度和不履行自己职责而发生的事故即谓失职,根据党和国家及本厂有关规定精神处理。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修订和解释。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一)、安全检查组织:

   1、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检查由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委会成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车间分管安全副主任和车间安全员参加。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与技术人员组成。

   3、工段班组安全检查由工段班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小蕉罗源分公司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厂性安全大检查,每适逢季节交替,如雷雨、冬季和重要节假日等都得进行专项大检查。

   2、车间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二次全车间范围的安全大检查。

   3、工段(班组)检查组每天班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具体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岗位职工是否存在不良情绪。

2、查制度:检查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查隐患:检查各种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场地文明卫生,房屋建筑设施,要害部位、结合部位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问题。

4、查事故:查一切人身、设备事故的过程、原因,对责任者的处理以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四)、安全检查基本方法:

采取“四结合”为主的基本方法。

1、查思想与查现场相结全合,以查思想为主。

2、经常查与定期查相结合,以经常查为主。

3、自检查与互检查相结合,以自检查为主。

4、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整改为主。

(五)、专业性安全检查:

1、专业性检查必须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三者结合进行,并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分门别类进行细查,发现隐患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2、通常专业性检查以下若干类:电气、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电焊切割工具、易燃易爆物品、防尘防毒设备、堆料、车辆建筑物、煤气系统等。

(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各级检查发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不得违章指挥强行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的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和参加生产劳动的其他人员)进入厂后,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小蕉罗源分公司进行一般的安全知识及本厂生产情况和安全要求的教育或培训;车间要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要进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经常性安全生产指导教育,同时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发放劳保用品上岗位作业,教育卡和试卷要存档。

(二)、复工教育

凡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复工三级安全教育,均需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接受复工安全教育者不准上岗。

(三)、调换工种岗位教育

凡调换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特殊作业工种必须经企管办认可后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更换劳保用品后,才准上岗工作,未经教育合格者不准上岗。

(四)、特殊作业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工种系指:压力容器工、空压工、起重机械工、煤气工、车辆驾驶、电工、焊工、气割工等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脱离半年以上再复工的,必须到安全科进行教育,并将考试成绩汇入操作证内盖章备查。

(五)、小蕉罗源分公司每年对生产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核,并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六)、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或重复发生事故者,由车间报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科举办安全学习班,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列为下岗对象。

(七)、设备新建或改造后,投产前必须由车间组织,由技术人员对本岗位工人进行详细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建立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八)、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九)、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岗位工人,须经操作新方法、新规程的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十)、来厂施工作业的工程队或外委检修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承接项目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进入现场。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以达到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进行预防预测,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定义:

系指职工在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中规定的情形均应认定工伤。

(二)、事故管理: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立即报告调度、厂领导和安全科,由安全科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转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有关部门勘察后方能清除,为抢救受伤者需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轻伤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应由所在车间填写“职工工伤申请审核表”或“重大人身肇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科。

4、轻伤事故由车间领导会同安全科及有关科室人员调查,拟订改进措施,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结果报安全科备案。

5、重伤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小蕉罗源分公司会同车间和厂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工亡以上事故,小蕉罗源分公司领导应及时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工作。

7、事故分析应根据事故调查材料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并视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8、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分析后,应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所负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9、事故发生地所在车间针对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予以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安全科并备案。

10、车间填写的“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调查后两天内报送安全科,由安全科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1、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科建立伤亡事故档案,充分利用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加工、整理,采用数理统计及事故控制原理,找出事故原因、规律,并制定预防措施,进一步达到预防预测事故、控制事故的发生。

12、各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事故调查、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故意拖报的除责成补报外,还应与年终考核相联系,并追究车间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惩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3、各级部门应将事故向广大职工通报,从而引起广大职工重视,引以为戒。

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禁火区范围内严禁烟火,应按规定作好防火、防爆工作。如确实需要动火时,严格执行各项动火规章制度,具备各项防火措施。

禁火区范围:

1、净高炉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2、加热炉炉壳、加热炉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设备。

3、其它各类煤气支管(如烘炉专用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设备。

4、距煤气输送管道与有煤气设备外壁10m以内的范围空间。

5、各类液压机构及油管,现场液压站及储油仓库。

6、煤气站。

7、油库。

8、其它可能会产生火灾、爆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二)、动火规定的基本原则。

1、凡在禁火区内动火的,均需办理《动火许可证》,并经审批完毕,现场由煤气管理组的相关人员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

2、各有关动火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动火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好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

3、动火审批。一级动火由安全科、保卫科负责审批,二级以下由小蕉罗源分公司车间安全员审批。动火许可证上指定动火负责人,并要有动火安全措施、施工部位草图及动火时间。动火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申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后,一级动火项目报安全科,安全科会同保卫科检查同意后签字,报厂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项目报小蕉罗源分公司车间安全员同意后签字,报小蕉罗源分公司车间分管领导批准,并上报安全科备案。

(三)、动火许可证审批办法

动火许可证由动火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或现场突发情况提出申请、填写、盖章,经动火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并按上述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四)、动火范围的区分

根据厂实际情况将动火区域分为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

1、一级动火范围

(1)净高炉煤气总管(指去棒材车间的煤气总管)。

(2)加热炉煤气总管第一道闸阀至燃烧口止。

(3)棒材车间加热炉煤气支管到加热炉周围。

(4)加热炉区所有煤气系统设备。

(5)现场各液压站及储油仓库。

(6)油库及其周围50米内

(7)煤气站围墙范围内

(8)重要压油变压器站

3、二级动火范围

在禁火区中除一级动火外的场所。

(五)、动火管理基本原则

1、动火施工受到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有关煤气的现场测定化验作业应由煤气管理派人到现场检测、监护。

2、凡是能够移动或拆下的设备,应尽量移动或拆下到非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能够用非动火方式代替的应尽量代替。

3、动火前要清除动火部位周围的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连续性的动火作业,每次离开动火现场前要由动火人和监护人检查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4、煤气的设备和管道,动火前必须经过吹扫后由煤气管理人员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时间长的,还应每隔2小时化验一次,正压动火的应当佩戴呼吸器进行作业,加热炉炉壳焊补时一定要在加热炉炉处于烧炉或闷炉状态且炉内已衡压或负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动火。

5、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异常或违章作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动火以防止事故发生。

6、凡不办理动火申报手续的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并给予严厉处罚。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广安全现代化目标管理,经调查分析,确定我厂危险源(点)种类有11类。为了使广大职工做好事故防范措施,预防事故,消灭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点分级挂牌

1、分级

A级:指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多发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B级:指不按规程操作或检修等有可能触发死亡事故的;

C级:指偶尔疏忽有可能发生轻伤事故的。

2、挂牌

按安全管理要求,制作危险源(点)标志牌挂在危险源(点)处,以警示广大职工提高安全意识。

(二)、源(点)控制

1、A级:厂级控制管理

油库、氧气站、加热炉及附属煤气系统、煤气站。

2、B级:车间级控制管理

轧机作业线  空压机 起重设备  液压站   高低压配电室(盘) 变压器   化验系统

3、C级:由工段班组确定控制

(三)、各级危险源(点)要展开经常性的检查、预防整改工作,当发生级别变化时,应重新审定,重新登记管理。

四、危险源(点)牌挂出后,要作为重要安全标志来爱护,发现破坏者给予严厉的经济、行政制裁,并做为班组升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危险作业规定范围

建筑及非建筑的室内外高空作业;进入毒性、窒息性危险区域作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区域的检修、动火作业;临时爆破作业以及带电作业。

(二)、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必须具备从事危险作业专业技术知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例、严重贫血、神经衰弱和视力衰退等职业禁忌症,以及其他影响危险作业的禁忌症。

(三)、审批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禁火区域检修,动火作业按照《动火管理制度》实施,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办理动火证。

2、高空作业、带电作业、带煤气作业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安全科、保卫科审批后实施。

3、进行临时性爆破作业应由施工单位(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提出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保卫科及公安部门审批后,由持有爆破证人员实施爆破作业。

4、对于临时性跨单位作业,由施工单位制定危险作业审批表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上报安全科审批,承接检修工程中的危险作业由承修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安全科审批。

(四)、安全技术措施

1、高空作业应穿胶质软底鞋,所有作业保进入施工现场都有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安全帽,严禁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饮酒。

2、在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要设置脚手架、作业平台、梯子、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作,禁止低挂高用。

3、在上下垂直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专用防护栅或其他隔离设施,或错开工作时间。

4、高处作业现场应划定车辆、作业人员进出安全通道,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或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视。

5、遇有强风、雷雨、雾、雪天气时,应停止危险性作业。恢复作业前应详细、认真检查各种安全装置,确认可靠方可恢复作业。

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或专用工具箱内,所需材料及拆卸的设备必须使用结实的绳索传递,严禁抛掷。

7、30m以上高空作业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必须专门制定各项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8、进入煤气罐或密闭容器内动火,在办理动火证的同时,还必须办理进密闭容器作业审批手续。

9、进罐或密闭容器中作业时CO浓度不超过30mg/m3,氧气体积浓度应在18—23%内。

10、带电作业时,应穿戴好绝缘手套、鞋。

11、进入通有氮气的罐体作业时,必须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待罐内氮气排净后方可进入。

12、集中供氧系统的检修及维护必须请专业队伍进行,使用专用工具检修。

(五)、其它安全措施

1、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察看现场,排除影响作业安全障碍,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交底,提出安全要求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

2、进出清点人数,作业结束应清理场地,并向审批部门汇报。

3、环境通风、温度必须符合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每一个企业的中心任务,为保证我厂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在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中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进行设计,并做到“三同时”“五同步”。

2、每年要有报厂有关部门审批的防治职业危害的计划措施和经费,以及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身体的安全与健康。

3、防治职业危害工作纳入我厂安全责任制考核之中,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奖优罚劣。

4、积极开展防治职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防治职业危害的自觉性。

5、积极配合厂,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的监测工作,积极采取防治措施。

6、按厂安排做好有关职业危害岗位职工的体检,建立岗位作业人员健康档案,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等职业病即应予调换工种,并积极安排治疗。

7、职工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8、职工必须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管员义务:

仓管员不仅物料的管理者,而且还是本库区义务保卫员、消防安全员,负有本库安全之责任。

(二)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无关人员应禁止进入仓库。

2、熟悉本库物料的保管常识,对有毒、易燃、易爆、易化学反应的物料要隔离保管,严格保管。

3、仓库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燃、易爆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一整齐”(堆放要整齐划一)。

4、经消防常识培训考试合格后,要会使用本库配备的消防器材,会处理初期火灾并及时报警。

5、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盗措施,留意可疑人员行踪;离库前要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夜班值班人员发料时,须特别注意安全防火保卫工作,并做好记录。

6、事故发生时有应急措施,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案情,协助查破。

7、因责任而使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遭受损失后,视其情节轻重,损失程度大、小,给予经济、行政、法律制裁。

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一)要害岗位范围:

配电室、加热炉操作室、煤气站、加油站、棒材主操室、冷床、精整操作室。

(二)管理制度

1、要害岗位必须在明显位置有醒目的标志,以提醒职工有强烈的“安全第一”的观念。

2、各要害岗位作业必须按各项规程进行标准化作业,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各要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加强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及调度报告。

4、各要害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窜岗、不脱岗,集中精力作业,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5、凡属禁火区的岗位,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检修时不得随意动火,如确需动火应事先办理动火证手续,并经煤气救护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6、凡在煤气区域作业必须按煤气规程办事,不准单人作业,作业时必须要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并按救护要求进行。

7、为确保本岗位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凡外单位人员进入要害岗位必须由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前往,否则各单位有权拒绝接待。

8、需在要害岗位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办好教育卡,并经考试合格,存档备案。

9、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核同意。

10、各车间科室应对所辖要害岗位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有相应的考核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1、任何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态度好坏,酌情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其对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奖励

1、一贯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

2、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4、积极开动脑筋,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创造发明,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显著效果的。

5、其他在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惩罚

对于职工玩忽职守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章制度,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应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厂相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死亡、重伤事故的,扣发所在车间及小蕉罗源分公司有关领导的当月奖金。

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技术培训,就上岗作业。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全。

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

4、设备严重失修,超负荷蛮干。

5、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死亡和重伤事故的。

(四)其余请参照小蕉罗源分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是关系到能否安全生产的重要设施,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根据生产、贮存、使用物资的性能,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灭火器挂放的高度,以器顶离地面1.0—1.5m为宜,其底部最低不小于25cm。

3、室内外的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

4、要挂好“三定牌”,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超过期限和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5、任何人不得随意乱用、浪费消防器材。

6、应保持消防器材的整洁,定期擦拭。

用电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管理部门的有关安全规程和制度。

2、变电所、配电室等要害岗位非工作人中不准擅自进入。

3、所有配电盘和线路上的总闸刀,不准随便拉开、合闸,如需要拉闸,应与电气或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拉合闸,且不得带负荷(紧急情况例外)。

4、电气系统所有联锁接点及限位开关不得任意拆除,并线。

5、所有电机及装置的外壳均要有可靠保护接地。

6、电气设备在检修、拆装时,应向有关人员联系妥当,并一定要把电源切断,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牌。

7、进行电工作业,应持证上岗,如需带电作业时,应有一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低于电工级。

8、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每次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场地,以防遗忘物件,酿成事故。

9、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架设临时电线,若因生产确实需要时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电气主管部门,经批准后,遵照临时用电线路管理制度实行。

10、所有配电盘、线、板必须有专门安全防护措施,且其周围严禁堆物,绝对禁止堆放金属物。

临时用电线路管理制度

1、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架设临时用电线路,若因生产确实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事先办理“临时线路申请单”,经电气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2、临时用电线路允许使用期限一律不超过三个月,使用期间要有人负责检查,期满拆除。

3、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尽量使用电缆和护套线,装临时用电线路要考虑电力负载问题,线径要与负荷相匹配。

4、临时用电线路应专门开关控制,不得从其他线路上直接接头,不得以插头找替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

5、临时用电线路不可任意拖、拉,马虎架设,必须沿墙或架空敷设,距地高度户内应大于2.5mm,户外大于4.5mm,跨越高度应大于6m。

6、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施的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m,沿地面敷设时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7、严禁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本着“三定四不推”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厂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科下达。车间内部检查可参照执行。

2、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给整改单位。

3、认真填写整改内容,根据隐患的具体情况,确定隐患整改期限。

4、填写通知书人及接收人应在通知书上签字,以备检查。

5、整改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实施整改,必须在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

6、厂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其整改情况必须由整改单位按要求期限内反馈给安全科。

7、对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者,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必须对因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完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交通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号、行驶证,方准行驶(厂内车辆应领取厂内车牌号、行驶证)。

2、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牌号、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牌号或试车牌号,按规定行驶。

3、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等,必须保持良好齐全有效。

4、机动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二)驾驶员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3、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4、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5、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6、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7、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8、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9、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10、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1、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2、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3、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4、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5、不准超高、超宽驾驶车辆。

(三)厂内道路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安全科批准,不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2、挖掘道路的施工须与安全科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的措施,再行施工。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四)处罚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外,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同时”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更好地搞好预防事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三同时”规定,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安全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

3、厂分管领导及安全科有权参加任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对不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部分有权提出改建意见。

4、对于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工程项目而又没有“三同时”措施的,有权制止其施工、投产。

5、设计、施工、验收、投产过程中,应对项目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对象

凡在本厂各劳动岗位上工作的在岗职工,按厂相关文件规定依岗位工种发放劳保用品。

(二)发放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领用、发放标准,实行一人一卡,卡随人走。标准领用量、个人领用卡、仓库记帐三者应相符。

2、入厂新工人一次批给两套工作服,使用日期按两套计算,到期后只能领一套。

3、如临时变动工种和有油脂、干重活、接触毒物等特殊用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应临时审批。

4、临时因生产损坏劳保用品时,根据具体情况,可提前领取。如确实困难者,由车间主管审批后,报请安全科,可酌情补发。

5、一切劳保用品,工种变动时按新岗位待遇发放。

6、按厂标准发放,如超过一律不批补,如确实有不合理,安全科有责任进行修订,修改权属安全科。

点检安全确认卡制度

1、设备点检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牢记“三不伤害”的原则,做好设备点检工作。

2、设备点检时,点检人员必须在点检前将点检记录本交给该岗位操作人员签字(签字内容包括本人姓名、签字时间)确认,第一次确认表明点检工作的开始,没有岗位操作人员的签字确认,不得进行岗位的设备点检。

3、点检时,设备点检人员必须在该岗位上挂牌,没有挂牌发现一次扣款100元,点检完毕后由该岗位操作人员在点检本上再次签字(签字内容同上)确认,第二次确认表示:一是点检完毕、设备正常,二是点检人员安全离开现场。同时取回点检牌,发现一次没有及时收回点检牌扣款50元。

4、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拒绝签字,发现一次扣款100元。当在点检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后,应对在本岗位点检人员的安全给予临时监护。如发现影响点检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点检人员撤离。要停机检查时,要按规定给予配合停机检查,并挂上停电牌。

5、当点检发现问题,需要转入设备检修时,应重新填写检修安全确认卡,按设备检修规定执行设备检修。

6、安全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点检和检修时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7、设备点检记录本应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检修安全确认卡制度

(一)检修人员执行《检修安全确认卡》职责

1、检修人员在接到调度、主任执行检修的指令或在日常点检中发现故障和隐患需停机进行检修,均要认真填写《检修安全确认卡》。

2、填写检修安全确认卡,必须写清所检修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所影响的范围,并签名,注明具体时间。

3、该项目检修须由操作人员现场认定;停机切断电源、挂上停电牌。采取安全措施后,由操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明具体时间。

4、只有经操作人员同意检修后,方能进行检修施工。

5、检修完毕,须由操作人员当场验收,并试运行,待操作人员同意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并在《检修安全确认卡》上签字,并注明恢复生产运行时间,将此卡带回备查,每月1日上交安全科。

(二)操作人员执行《检修安全确认卡》职责

1、当所属的设备发生故障和隐患时,须报告值班主任或调度,通知检修人员来处理,并带检修人员到现场指明设备的故障和隐患的部位和原因。

2、当检修人员填写《检修安全确认卡》后,操作人员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挂上停电牌,并转告当班其他操作人员不得再开此设备,在确认卡上签字,并注明具体时间。如遇下班时,要在岗位交接班上注明,并带接班人员到现场讲清情况,方能下班。

3、当检修人员完成该项目的检修任务时,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当该设备能正常投入生产后,还须在检修项目结束确认栏签字,并注明具体时间。

(三)处罚

1、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后,都必须认真填写检修确认卡,发生事故按小蕉罗源分公司相关安全奖罚规定给予扣款。当操作人员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签字认可,检修人员应拒绝进行检修。

2、操作人员应协助检修人员做好停机检修前的工作,停机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牌。检修过程中不得开机,盲目操作,造成事故或险肇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除按小蕉罗源分公司相关安全奖罚给予扣款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厂工程项目建设或项目检修的外委队伍,必须遵守厂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并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的安全素质。

2、承担厂施工作业的外委队伍必须上报安全科,并在施工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制订施工安全措施。

3、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科,其中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安全科,轻伤事故必须当天报告,并在三天内提交事故经过报告。

4、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上岗前必须经过规定的安全教育。

5、外委队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戴标志。

6、禁止非施工人员或带小孩进入生产、施工作业区域。

7、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8、负责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9、禁止随意启动电机传动设备、开启水气阀门开关。

10、禁止高处抛物,

11、禁止进入非施工作业岗位。

1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无法系安全带(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14、不得损坏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或消防器材等。

15、未经许可禁止拉接各种电气管线。

16、禁止在煤气区域、铁轨、车辆底部等危险区域休息,禁止违章穿越铁路、皮带。

17、须侵入铁路沿线施工必须经厂相关部门同意,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施工,同时现场铁路两头要有人监护。

18、严格遵守气瓶使用、电焊安全操作规定。

19、禁止人机混合作业。

20、禁止机动车辆人货混装。

21、禁火区严禁吸烟或明火。

22、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禁动火。

23、禁止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4、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外委队伍安全考核细则》规定处罚。

安全管理网络

1、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厂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助理)、工会主席担任安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主任、各科室科长(主任)、团委领导、女工委领导组成;各车间(科室)设安全领导小组;厂设安全科;各车间(科室)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车间(科室)领导负本车间(科室)的安全责任;工段长负工段的安全责任;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般由副班长担任)。

2、小蕉罗源分公司党委领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安全示范岗”、“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小蕉罗源分公司女工委领导各车间、机关女工委开展“女工安全督导队”和“女工安全全家保”活动;小蕉罗源分公司团委领导各团支部开展“青安哨”活动。

二、小蕉罗源分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安全通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经常开展安全五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措施、查领导。严格遵守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操作中时刻注意“三不伤害”。

2、各岗位、各班组负责人对进入岗位的生产、维护人员的安全负有管理职责,相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同岗位操作人员之间负有监护职责。

3、搞好班组安全建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安全活动应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记录四落实。重要内容因故未学习者应及时补学。对设备必须有定期(班、日、周)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在布置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谁布置、谁安排、谁检查,内容应具体且有针对性。

5、上岗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手套、工作帽、工作鞋、口罩、面罩等)。所有进入生产现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带子应系好。

6、新工人、实习生、转岗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岗位。在岗位上要有专人负责其安全。学徒期间不得独立操作。

7、确保精力集中,上班前应注意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班中睡觉、玩游戏、串岗聊天等行为。工作时不准窜岗。

8、非职责要求,不得靠近可能掉落、吸入、卷入、电击或烫伤、砸伤的场所;非本岗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转动开关、阀门,掀动盖板。

9、步行应走安全通道,在无安全通道的地方,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行走。严禁跨、钻栏杆,严禁拆卸安全栏杆,步行、上下楼梯时不得手插口袋或袖筒中。

10、不准用手或物件触及高速运转中的机械、电气设备和各种限位开关、取样仪器、探头等,不准靠近运转中的设备,不准在所有设备的轨道上休息。严禁高空抛物。

11、不准在煤气区域、吊钩下、各种设备的轨道上等危险区域无故逗留或休息。进出厂区应注意交通安全。

12、设备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挂检修牌。检修完成后,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

13、进入煤气区域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并通知煤气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作业前必须测定区域的煤气含量,严格遵守煤气含量允许的工作时间;严禁无关人员在煤气区域休息、逗留。

14、在禁火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禁吸烟。装有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的动火,必须先进行吹扫或清洗,驱除煤气、油气等易燃、易爆残留物后方可动火。

15、严格遵守煤气、氧气、乙炔等易爆易燃性气体使用规程,严禁在其周围点火吸烟。

16、进入密闭容器、管道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办理特种作业票审批并经检测合格后方能作业。

17、严禁在起重机悬臂下,运行中大小车下、提升机下通过或停留。

18、任何怀疑或无法直观判断的危险因素(如电、煤气)未经专业人员检定前,必须以危险状态存在处置。

19、油类着火时,应用砂或泡沫灭火机灭火;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煤气管道着火时,严禁负压灭火。

20、不论何种形式的停送煤气,必须做到先停煤气,后关空气或先开空气,后开煤气。煤气点火时,应先点火后给煤气。

21、发生事故应镇静,立即向厂调度和车间有关领导及安全科报告。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处理,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以备勘察。不准隐瞒事故,对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按规定提出事故报告。

22、遵守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涂改、挪位。

23、各岗位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AAAA公司各通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修理与检查时,必须遵守挂牌制度,挂“有人操作,禁止开动”的牌,方可检修。

2、严格控制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所用工具必须完好,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安全工具。工作时要观前顾后,注意锤头、飞物等甩落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因挥动工具、工件松动、工件脱落,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3、榔头等工具不能当垫铁用,榔头柄必须用无节区硬木,并安装牢固,榔头与柄上不可沾油污,不可戴手套使用榔头。裁铁皮时,敲榔头和掌钳子者不可对面站立。

4、调整机器,机械转动时,禁止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机器运转部位以免卷入机械内造成事故。

5、机器在运转时,严禁检修作业或拆卸零件或加油、打扫卫生等工作。

6、在检修时,使用的行灯,一律应用24伏低压安全灯,并不可将行灯放入尚在运转的机械中观察。

7、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吊工、搬运工安全规程,与行车密切配合。在吊重物时,先检查起吊设备负荷是否相符、完好,钢丝绳是否完好,起吊时应试找重心位置,以免倾翻,严禁重物在人和设备上空通过。吊装设备时,要用符合标准的钢丝绳,不准用断丝、断股的钢丝绳。

8、高处作业前应先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牢固,支放是否正确。安全带要扎好,要高挂低用,长系在可靠的结构件上。采用梯子登高作业,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为60°为宜,梯脚要注意防止滑移,要设专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牵引线拉住。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工具脱落,要把所需要的工具放在工具袋里,随时随取。准备调换的零件亦放稳固,以免掉落造成伤害。不准将工具、零件及被更换的物件遗漏在设备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以免酿成事故。两人以上作业及交叉作业中各工种要协调配合,注意相互安全。

9、在检修中无论高处或地面拆装使用板手应事先检查板手有无裂纹和滑牙现象,不准使用板手的错误作业方法。

10、装配工件时,清除铁屑,必须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或用嘴吹。使用三角刮刀作业时防止刺伤周围人员。

11、不准拆卸安全装置,如因检修必须拆除,检修完毕后,将拆下的防护装置重新装好,恢复原状。

12、行车检修上、下车时,应与行车工联系妥当,等行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修大车时,应给行车大轮穿大铁鞋,防止滑动。

13、在轻屋面或高处作业,必须加板垫层,正确使用好安全带,以防坠落。

14、在检修完毕,场地要清扫干净,工具和零件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试车时必须确认有关检修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位置,方可试车。

15、机油、柴油等易燃物品不可乱丢乱倒,必须加强管理,严禁管理火种,防止火灾。

16、进行各种检修作业,都要注意不要将手靠近压辊、缝隙、吻合错动面、转动物、尖刀物、热烫物等危险的地方,以免伤害手指。

17、应熟悉检修范围的设备、生产过程、性能及布局,了解环境特点及相关的安全规则,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8、在检修过程中凡涉及到氧气、煤气、乙炔气作业的,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程。

19、使用相关设备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电焊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

2、工作前,必须戴好电焊防护手套、面罩和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焊接过程需要处理焊渣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扫嘴吹,敲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释放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封状态,再进行工作。在压力容器或管道上作业,禁止带压作业。

4、在焊接密闭空心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伏的安全电压。禁止在已油漆或喷涂过塑的容器内作业。

5、焊机接地线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或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上,不准接在管道上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规定。

6、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安全部门同意,办好动火许可证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7、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地面有人监护。严禁从高处往下随意丢物件。

8、作业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高空作业时,应检查下方是否有易燃物品、电缆、设备等,必要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或专人监护。在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离开工作场地要灭绝火种,切断电源,电焊机放回规定位置,电缆线缠绕整齐,方可离开。

9、电焊机的间距大于0.7米,外壳应有防护性接地线,以免漏电。施焊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焊机的一次线、二次线接地、焊把等完好。下雨天不许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绝缘鞋。

10、电焊机与外电路的一次线,一般应由电工安装,电焊工接二次线。移动焊机应先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

11、合、分闸刀开关时,应戴好干燥的绝缘手套,侧身以防电弧伤人。焊接时,地线必须接在焊接工件上或就近的的金属导体上,但必须检查焊接回路中有无重要设备,严禁随意搭接。焊接工作时避免弧光伤人,应于工作前设好挡弧光板。换焊条时应戴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体上。

12、修理煤气管或在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焊接前必须用惰性气体把煤气吹扫干净直至达到作业条件。

13、氧气、乙炔、煤气管道及传动设备钢丝绳严禁作电焊机接地,乙炔瓶不准倒放使用,气割、气焊、电焊必须严格要求执行“十不准”规定。

(1)无安全合格证的焊工不得割焊。

(2)雨天、露天抢修无可靠安全绝缘措施不得割焊。

(3)装过易燃、易爆的及有毒容器未彻底清洗不焊割。

(4)工作物上有毒零件或易燃材料未经拆除不割焊。

(5)袋装、带电及密闭容器未经打开检查、断电、泄压等措施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相抵触的工作物(如油漆等)不焊割。

(7)焊件来路不明,物件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焊接切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失效不焊割。

(9)锅炉及密闭容器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未经采取措施和办理动火证不焊割。

14、上下行车应先与行车工联系好,待行车停妥后方可上下行车。严禁跳车,翻跃栏杆。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上班,严格执行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许可证者,不得从事气焊(割)作业。

2、 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减压阀、压力表、气带、焊枪、割把等工具是否有泄漏,所用设备、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确认压力表读数无异常,方可工作。

3、 乙炔发生器与割焊之间应装有灵敏可靠的回火防止装置。严禁用行车吊运氧气瓶或乙炔瓶,必须用吊篮吊装且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混吊。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和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不准用氧气作其它用途。

4、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情况,只准用肥皂水检查,严禁用火检查。检查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晚间操作,不得用明火检查乙炔管道,防止爆炸。

5、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离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许小于5米,并要采取隔离措施,乙炔气瓶与氧气不许同时存放在一个房间内。

6、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阀门。使用时要固定牢靠,防止倾倒。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

7、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或蒸气解冻。

8、 严禁敲击碰撞,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

9、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在氧气瓶上、乙炔瓶上方作业时,应对氧气瓶和乙炔瓶进行摭盖措施,防止火花直接掉在气瓶上。

10、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应接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在现场备足消防器材,有专人进行监护。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应遵守氧气、煤气、乙炔气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有毒未彻底清洗及带压或密封容器,禁止焊割。

11、 离开现场面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把气瓶按规定放在指定地点。

12、 刚使用过的乙炔皮管,严禁立即存放在密闭的箱体内,以防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

13、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阀后使用。

14、 开启乙炔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四分之三转。使用后气瓶必须留有一定残压(大于0.05MPa)。

15、 禁止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矩等。

16、 电石和乙炔混合器着火时,应采用干砂、干粉灭火器扑灭,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及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发生回火时,要迅速关闭风闸,在割把7~10米处扭紧皮管。并立即切断气源查找失火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割、焊。

17、 氧气管与乙炔管不得交换使用。

18、 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9、 检修时拆除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必须恢复原状。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应按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所用工具、吊具、仪表是否完好。工具皮带要按规定扣好,作业时不能背在肩上。

2、  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电源,经检查电源确已断开,验明无电,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后方可工作。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经断开,并验明无电。

4、  每完成一项检修项目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工具、零件,以防丢失,掉下伤人或遗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6、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7、  安装灯头时,开关须接在火线上,禁止将电动工具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在插座中。

8、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9、  承担检修项目须二人同行,要有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检修好应及时告知调度。

10、 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传送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11、 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值班电工要进行登记。完工后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送电。夜间检修须保证有良好的照明。

12、 上行车检修须与行车所在单位及本行车的操作员协调、联系好,行车停靠在规定的检修位置,并做好防护措施。严禁翻跃栏杆,行车未停稳严禁人上、下。

13、 使用钻床禁止带手套操作;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并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4、 凡进入煤气、氧气区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煤气、氧气安全操作规程,应有专人联系和救护人员监护。严禁带火种,避免因煤气、氧气泄漏造成伤害。

15、 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6、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牢靠。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结实。

17、 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接临时接地线。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18、 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先检查钻床周围环境及工具、卡具,确认完好,方可操作。

2、 不准用湿手操作电气开关。

3、 工件装夹要牢固,除工件夹装外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

4、 用工具清理铁屑必须停车,禁止用手扒、拉或用嘴吹。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 使用自动走刀时,要正确选择进给速度和调整行程限位。

6、 用手工操作精绞深孔和用台钻钻孔时,不得用力过猛。

7、 钻床运转中,严禁测量工件。

8、 台钻塔轮皮带必须装好牢固的防护罩,台钻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平台上。

9、 修磨钻头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执行煤气、氧气、高压水、压缩空气、蒸气等有关检修时,须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

2、 从事煤气设施和煤气管道设备维修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允许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3、 停送煤气或进入煤气区域时,必须携带空气呼吸器且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4、 严禁用火检查燃气管道,用肥皂水检查漏气时不准吸烟。

5、 煤气管道及设备如需动火时,应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检查确认后方能动火。

6、 煤气管道及设备动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入口阀门处堵盲板。

b.残余煤气经过彻底放散和彻底吹扫,不得有死角,须经煤气管理人员抽样分析合格。

c.氮气吹扫并检验合格。

d.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总管动火应请消防人员到场监护。

e.动火区10米内不得有易燃品、易爆品,无火源。

f.带煤气动火时,应先报保卫科、安环科审批后,由保卫科、安环科派人员到场,并配备足够的氧气呼吸器。操作者戴氧气呼吸器,并有救护人员在场监护。

g.动火后必须彻底消灭残余火种,现场负责人、维修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确认无火种后方能按煤气程序进行送气操作

7、 架空管道安装时,支架必须牢固。

8、 凡检修压力管道时,必须停止设备运行,开阀卸压,挂上检修标志、方能检修。

9、 送气阀门必须缓慢开动,并要站在阀门侧面作业。

10、 在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拉好安全网,悬空处应搭好安全跳板。

11、 认真检查工具、用具、零件等是否合格,检查时不得乱抛乱放。检查完毕后应逐件清点,回收,不得将零件、工具遗留在设备上,更不得掉进设备或管道内。

液压润滑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液压工必须认真严格遵守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严格按操作牌、检修牌制度,进行各种检修作业与各主控台联系,交换检修牌、操作牌,并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后交还操作牌并签字。

3、 液压润滑系统中压力容器使用、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范。凡蓄能器拆卸需停泵,先释放蓄能器压力,方可进行解体操作,严禁带压作业。

4、 检修水、汽、润滑、液压管道、泵、阀等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水源、油源,按下操作箱上的急停开关,将旋钮转到中位或备用位置,或关闭阀门、泵,确认管道或系统内无压力后方可进行各种检修作业。

5、 更换润滑、液压系统阀门、各种压力控制阀、密封圈、高压胶管等,携带好回收废油的工具(如油盆、油桶等),以免油液到处流淌,污染环境,检修作业完工后,工作场地上的残余油污、破布必须及时处理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

6、 焊割压力管道必须切断压力源,认真检查管道内是否有压力,各种介质是否排放干净,确认管道系统无压力后,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有否易燃易爆物品,搞好安全防护,同时做好安全监护后方可焊割作业。

7、 在润滑站、液压站区内进行各种割、焊作业,必须提前三天办理站区动火证,制定好方案,做好防护措施,配备好消防器材,搞好安全监护,在车间安全员的协助下,方可在站区内动火作业。

压力容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各压力容器的工作条件不得任意修改,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  压力容器操作者应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

3、  要保持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4、  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了许用值,采用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滑。

b.       容器的主要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并将危及安全。

c. 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d.       发生火灾且直接威胁到容器安全运行。

5、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准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等工作。

6、  容器的各种修理及处理必须保证受压元件的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的要求。

7、  容器主要元件的更换和处理要经主管容器的安全技术人员认可,二、三类容器的处理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处理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  压力容器要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查,三年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六年进行一次内外检查(包括打压试验)。试验人员及设备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指定。

9、  容器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如得不到及时处理,操作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0、 未经上级主管检测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在用的容器安全阀的铅封,安全阀每年送三明市技术监督局锅检所进行一次校验,并由锅检所出具检验报告。

11、 有关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并要铅封,不得使用没有铅封的压力表。

12、 在压力表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表盘破裂、刻度不清、泄压后指针不回零等问题,均应立即更换。

13、 各有关截止阀每半年检查一次其技术功能。

14、 液压系统用蓄能器在运输过程中要求其内部压力不得大于1MPa。

15、 连接蓄能器的管线要严格拧紧,不许向内充氧气或空气,充氮气时要有充氮气工具,充氮或检查内部氮气压力时,一定要事先将蓄能器内压力油放出。工作现场注意通风,要严防氮气泄漏散发,发生窒息。

16、 压力容器在修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检修规程。焊接工作必须由持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承担。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时,行车工应负责对行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观察和记录,接班者首先查看运行记录,做到心中有数。

2、  接班行车工应认真检查设备各部零件和螺丝是否缺少或松动,控制器、行程开关、紧急开关、电铃等各种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主要附件如钢丝绳、钩头、吊环的断丝、磨损、变形是否超过规定标准,超过标准应立即通知检修工更换。

3、  认真检查调整制动器、闸带(皮)。磨损超过原厚度1/2时,应及时通知检修工更换闸带,调整时不得过紧、过松。

4、  检查完毕后,必须进行空负载试车,各机构运转性能达到技术要求,各保护装置如制动器、限位等须灵敏、可靠、安全。

5、  行车工在工作中,精力要集中,驾驶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看报或闲聊,上班前必须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中不准打瞌睡。

6、  在每次启动行车前,需先打铃后再启动行车工作。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指挥人员(司索工)的手势操作,如遇多人指挥、手势不清或捆绑不牢,行车工应响铃警示暂不操作,双方弄清情况后,方可操作。但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  在操作中,卷扬机要稳起、稳落、大小车要平稳运行,在操作各机构控制器时,要逐档加速,加速时间以吊车不产生冲击和电动机的声音不沉闷为依据。严禁突然加速,防止跳闸事故发生,非急需情况下,严禁打倒车进行制动。

8、  不允许用限位开关或打倒车方式作停车手段,严禁吊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通过。开大车时要听众指挥人员的引路,行车在行进中必须一路响铃。如地面人员未躲开时,要停车等待。被吊物的高度要离地面障碍物半米以上。被吊物严禁站人,不准放浮动物件。

9、  在同跨轨道上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行车运行,顺向时,两台行车之间要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开时,低速运行,双方注意对方的运行情况,互为了望,以防撞车。

10、 禁止用一台行车撞击另一台行车,只有在另一台行车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行车缓慢地推动另一台行车(另一台行车大车抱刹要适当松一些)。在操作中地面要有专人指挥。

11、 特殊情况下,用两台车共同吊一物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要做到承载分配合理,其一端不超过单轨额定超重重量的80%,两行车钢丝绳要保持垂直,两台行车要保持卷扬,大小车运行同步,吊物须保持水平。在起吊中,两台行车要听从指挥人员(专人)的统一指挥。

12、 吊物未离开地面,不得开动大小车,吊物要保持平稳,吊物在下降时,要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令,落物要轻,避免冲击地面设备(如受料台架等)。

13、 严格做到“十不吊”:

a.歪拉斜拽、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b.   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c. 重量不明或超重不吊;

d.   挂钩、夹具不当、吊绳捆绑不牢、附件不符合要求不吊;

e. 物体有尖锐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f.  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g.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h.              光线阴暗,视物不清的不吊;

i.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的不吊;

j.  只有一个制动器不吊。

14、 严禁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物未放置地面和脱钩,行车工不准离开驾驶室。严禁用吊钩直接吊红钢等威胁行车设备安全的物体。

15、 在运行中,发现行车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不能开车,特殊情况须经上级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操作。

16、 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时,行车工要沉着、冷静、采取有效措施上升或下降,放置适当地面,不许任其自由坠落,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17、 拉、送主电源闸刀前,应使所有控制器手柄处于零位,严禁带负荷送电、拉电。

18、 检修时,应将行车停到检修位置,执行挂牌制度。行车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和维护。

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学习,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证书,方可上岗。

2、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上岗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情况,遵守《钢丝绳安全使用规程》。

4、  禁止用手或脚伸入已吊起货物的下方取放垫物和传递索具。

5、  禁止人员在吊起的吊物下通过和停留。起吊时应站在安全地点,距吊物必须有2米以外的退让余地。

6、  禁止站在吊物上和车内死角处。上下车厢应从方便攀登之处,注意安全,禁止从车上直接跳下。

7、  禁止在货垛上或货垛周围休息。

8、  物品堆放应放置平顺整齐,不应斜插交错。吊起长度超过5米的柔性货件应使用扁挑。不得强力抽取被压住的绳索,应确认货物堆放稳固、无滚动和倒塌危险后再摘解索具。

9、  摆放货件位置时,0.5米以下可用手扶,但不得用肩、身推靠,0.5米以上必须用司索钩或牵引绳。

10、 挂吊时不得站在转运平台车上,必须站在转运平台车两侧,以防夹伤或碰伤。

11、 抽钢丝绳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避免碰伤人员及损坏设备。

12、 挂好要吊的物件时,要互相提醒(多人同时作业时),然后再向行车工发出明确、清晰的起吊信号,示意行车工可起吊物件。严禁司索人员违章指挥行车工吊运物件。

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审核合格,领取有效证件后方可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应有正式驾驶员培同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  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养路费交费证,做到三证齐全,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检查。

4、  汽车发动前,驾驶员必须对各部件(发动机、传动部位、方向系统、制动器及灯光)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行驶。同时,必须检查机油平面是否在规定标线,高压气泵工作是否正常,水箱是否缺水,电路是否完好等。

5、  汽车发动后,要查看各个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听检发动机有无异常声响,确认车辆处于完好状况,方能行驶。

6、  起步前,看清车辆周围和车下有无碍物,然后用低速档起步,按顺序换档,根据运行条件,应灵活换档。行驶中,按车辆驾驶规范化操作。

7、  驾驶车辆时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开车等违章违纪行为。进入生产区域,驾驶员下车时要戴好安全帽。

8、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的最高行速不得超过3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随时注意厂区来往行人和车辆。通过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要冒险通行,不准熄火滑行,更不准抢道。

9、  在雨雪天气或遇情况不明、视线不清、交叉路口、桥洞、狭路、弯道、险坡地段、车站和繁华地段,应减速慢行。超车和会车应做到“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通过交叉路口,注意信号灯,转弯时应做到“减速鸣笛,靠右行”。

10、 驾驶翻斗自卸车时,必须严格检试倾液压机构及举升报警器是否良好,注意上方有无障碍物,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位,不得边走边落。

11、 驾驶员接任务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车,完成任务后及时归队,不得私自绕道以及干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事,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

12、 驾驶员必须遵守车辆装载规定,严禁四超,即超重、超高、超宽、超长,对违章指挥者,有权拒绝驾驶,如特殊情况,必须到交管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行驶。

13、 装载货物应注意捆扎牢固、平稳,并向随车人员宣传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此时检查、修理车辆。

14、 禁止人货混装,如有必须要人扶持货物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人员在车内有退让的余地以防受到伤害。汽车开动时,应等人员上、下稳定后再起步,车箱以外严禁站人。

15、 下班收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挂入低速档,拉好手制动,切断电源。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为实现安全行车,避免汽车在行驶中机件突然故障,须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2、   在修理工作中,支木、千斤顶要支稳支好。

3、   汽车修理库内停车,周围至少应保持2米间距以便操作,库外修车不应将车辆停在交通道路中间、叉路口、消火栓、油库、上下水道井口或禁止停车等处。

4、   汽车修理中架空车辆时应用铁凳或方木支垫稳固,顶起时先顶起一端,然后再顶起另一端,不得两端同时顶起,以免倾倒。

5、   严禁只用千斤顶顶在车下进行任何修理。禁止在松落车身的同时,在车上车下进行修理工作。

6、 禁止在斜坡上停车进行修理。如果汽车在山区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必须在斜坡上进行检修时,则应采取防止溜车、倒车的措施。

7、 在车下作业时发动机必须熄火,前后轮必须垫牢,拉好手刹车。如必须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修理时,车上必须有人看护操作手柄,密切配合,严禁车上车下同时进行修理作业。

8、 修理库若用人力推动汽车时,推车人均应站在车身后方,以免因场地狭小而被车身挤伤。

9、 打开引擎盖进行修理检查时,一定要把引擎盖支牢。

10、 拆装发动机、变速箱和后桥等大型部件时,首先要了解部件重量,用起重机吊运时不准超载。起重前首先检查钢丝绳、卡环、吊钩等部件的牢固结实情况,由专人统一指挥。起吊前要注意周围情况,起吊后升降回转动作要平稳,不要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吊起部件的下方不准有人停留,亦不准在悬空物件下进行修理工作。

11、 修理汽车时,必须脱开总离合器,操作杆要放在空档位置。严禁任何人在司机室摆动起动装置。

12、 没有车辆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试车。

13、 在库内落地走合发动机时,要把废气排到室外,室内严禁吸烟。在室内发动机试车时不要从油壶上钩油(不得已时,钩油后拿开油壶再发动),同时检查各部位情况是否良好。

14、 使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或用明火,工作完毕后要将汽油放在安全地点并将装油容器盖严,挂标示牌,写明“危险”字样。

15、 焊补油箱时,油箱口敞开防止引起爆炸。

16、 非本库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动用各种工具和电气设备,协助修理的人员须听从本库人员的指挥。

17、 工作用照明须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下班后应切断各项电源,以防引起火灾事故。

叉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叉车工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2、  严禁穿拖鞋和赤脚开车,严禁酒后开车。

3、  检查轮胎气压及水箱水是否充满,发动机油面刻度,燃油储备情况,及各种接头有无渗漏。

4、  检查离合器,脚制动器,转向器等的可靠性,灵活性,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

5、  行车时不允许分离离合器滑行。

6、  叉车在规定的负载中心,最大负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

7、  货叉装卸货物时,应掌握好角度。

8、  升降货叉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并且在货叉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9、  厂区时速限20公里,过铁路道口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规程:

手提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手提电钻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方准进行工作。

2、  使用电钻,禁止带电拔插销(即拔销时先把电闸拉下)。

3、  工作中如遇停电、休息,暂不用或移动距离较远及离开工作场所时,要切断电源。

4、  工作中发觉电钻震动、发热、漏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请电工进行检查修理。

5、  钻头未完全停止时,禁止更换钻头。

6、  钻头排出的钻屑,不准用手清除,也不准用嘴吹。

7、  在高空作业时使用电钻时,不准站在梯子上操作,并遵守相应的规程。

手提砂轮机(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穿绝缘手套、绝缘鞋)。

2、  熟悉手提砂轮机(砂轮切割机)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  开机前检查电源,开关是否符合要求,砂轮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损坏,装夹是否可靠。

4、  砂轮机启动后,要进行空转检查,必须待运转正常,方得使用。砂轮机开动后,操作者不能站在正对面。

5、  磨削(切割)时工件必须拿平稳,用力要均匀,不能用力过大,不得撞击砂轮,以防裂开飞出伤人。并经常检查砂轮片使用情况,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6、  拔插销时要先关闭电源。工作中遇停电、休息、暂不用或移到较远距离时,要切断电源。砂轮机运转时,不准随手乱放,中断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放在规定位置。

7、  砂轮未停稳时不得用手触摸,未切断电源时不得更换砂轮。

8、  软材料如铜、铝、木材、胶木、巴氏合金等不得磨削。

9、  砂轮机禁止磨薄铁板、管子及笨重工件物,碳化砂轮只能磨合金刀。

10、 使用砂轮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1、 砂轮安装前应防止受潮,并要严格检查发现裂缝严禁使用。装砂轮时,不用力敲打。

12、 新砂轮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无裂纹、无缺损,与轴配合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安装时,垫圈、螺帽松紧要适宜。

13、 操作者如发现砂轮不圆、松动或其他故障等应及时修理,不得将就使用。

14、 电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维护,并定期检修。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和防尘设施。

2、  砂轮机要装防护罩,砂轮与架物台的间隙以3mm为宜,最大的不的超过6mm,砂轮磨耗后间隙应由操作人员调整。

3、  砂轮机在开动前,应先用手转动一周,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破损及砂轮支架有无松动。砂轮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和防尘设施。检查砂轮机轴,不准有弯曲现象。

4、  使用砂轮磨工件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要侧身,头部要转开,磨工件时,工件要紧贴砂轮片,禁止冲撞震坏砂轮片,禁止磨大、笨重物或太簿的片状物(禁止在砂轮侧面磨工件),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两人在同一砂轮片上磨工件。

5、  在砂轮机上操作时,物件必须拿紧,不得撞击。

6、  磨细小或薄的东西应更加小心,以免将物体卡在砂轮与架物台的间隙之中碰伤手指。

7、  砂轮开动后,须待平稳之后方可进行。

8、  磨物件时砂轮的幅面要平均,不要偏用一处,防止不平。

9、  磨时如发现砂轮不圆或跳动时应立即停电检查。

10、 较薄的砂轮禁止侧面使用。

11、 砂轮转动时,严禁用手摸,并禁止两人同时在一个轮上磨。

12、 新砂轮装好后要空转十分钟,再负荷检查,防止砂轮破裂伤人。砂轮开始用时应试开30秒钟,待运转正常后使用。

13、 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   千斤顶有螺旋式、液压式、齿条式、杆动式几种;应按照性能合理选用。

2、   千斤顶应存放在干燥和不受日晒和雨淋的地点。

3、   千斤顶在使用前应检查机件有无损坏,是否灵活,液压式千斤顶的活塞、阀门必须良好,并保持清洁。

4、   千斤顶应放置在坚实平稳的基础上。若放置在泥地上使用时,必须铺垫方木,防止受力倾斜或沉陷。

5、   千斤顶,必须按额定承重能力选用,不得超载及超过规定的升起高度。名牌不详时,其上升高度不准超过螺丝杆或活塞总高度的四分之三。

6、   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重物时,应尽量选用同一规格、型号的千斤顶,按总负荷留20%备用容量必须受力均匀,力距要对称,顶升速度要尽可同步。

7、   千斤顶顶升重物时,须掌握重物重心,防止倾倒。

8、   重物顶起后,应随起随垫,其脱空距离不准超过5厘米,以防倾倒发生事故。

9、   油压千斤顶要有充足的油量,油门挤压紧密发现漏油或机件发生故障时,应即更换检修。

10、  千斤顶吃力后应检视地基、垫木、重心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11、  千斤顶与顶升重物之间,应加垫木垫,所权威性部位,必须坚实。

12、  搬运千斤顶时,不得扔掷,过重的千斤项应用车运或两人抬运,必要时千斤顶和油箱两部份可以拆开搬运。

13、  使用大型油压千斤项的油泵站,应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制度,压力表和输油管等均须经过严格检查,电动的油泵站应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定。

14、  千斤顶操作时,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配合操作的人员应随进注意顶物有否倾斜,并不准向顶物下面伸入手脚。

关于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的使用

1、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气瓶的放置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应10m以上。

3、气瓶应可靠立放,乙炔瓶不得倒放,有油的手不得开氧气。

4、严禁曝晒、敲击、碰撞及在气瓶上引电弧。

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参照安全规程)。

6、乙炔瓶在使用时应装上防止回火器。

(二)、气瓶的储存

1、应有专用仓库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应通风,干燥无积水,严禁烟火,隔绝热源,仓库内应有足够灭火器材。

2、空瓶与非空瓶应分开放,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分库储存。

3、气瓶应排放整齐,配好瓶帽、防震圈,立放时应妥善固定,堆放时(乙炔瓶不得横放)头朝一方向,堆垛高不得超过五层。

(三)、气瓶的运输装卸

1、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必须配好瓶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得与气瓶同车装运。

4、气瓶头部不得朝驾驶室或车尾。

5、严禁烟火,运输车应配有灭火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吊装时,应使用专用吊栏,且不得同栏起吊。

关于便携式或固定式一氧化碳气体检测报警仪使用规定

为确保煤气区域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小蕉罗源分公司决定在棒材车间加热炉值班室、加热炉设备周围等处安装固定式或配备便携式CO气体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报警仪),现将使用和维护的注意事项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1、报警仪价格昂贵,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丢失,并纳入交接班考核内容之一。凡故意损坏和丢失的,该当班责任人应负机身(50%)的费用,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2、报警仪应保持整洁,禁止接触水,只能用干抹布擦。应防止金属杂质进入传感器,未经安全科许可证不得随意拆卸报警仪,造成损坏应承担维修费50%,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3、当显示器显示30ppm以下,可放心长期工作,超过50ppm,报警仪发出报警蜂鸣声,如连续报警应打开门、窗,采取自然通风和开启风扇或排气扇驱散CO的浓度。

4、在安装CO报警仪岗位,应经常观察表中的CO含量,当得知超过50ppm的浓度,可按触摸式的消音键,停止报警蜂鸣声,但绝不能触按蜂鸣器。

5、如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失灵,可送至安全科安排修复。

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  每个氧气瓶必须套装二个防震胶圈。

2、  氧气瓶应与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分开存放。也不准同车运输。

3、  运输氧气瓶时需罩上安全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不得溜放或流动搬运。

4、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5、  瓶中氧气至少应留0.05MPa的残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6、  开启氧气阀门时要专用工具,动作要缓,不要面对减压表观察压力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7、  氧气瓶附件若有缺损,阀门接头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8、  氧气瓶应直立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9、  氧气瓶及其附件和所用工具不能沾染油脂和泥垢。

10、 检查是否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严禁用明火试验。

11、 氧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应采取隔离措施。

12、 天寒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

13、 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14、 气割与电焊一起使用时,气瓶不得放置在接地导体物上和焊接火花溅到的位置。

瓶装溶解乙炔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安全规程

a.    禁止在使用时用铁制工具敲击乙炔瓶及其附件,冬季使用发现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高温蒸汽隔断解冻,必要时可用40C以上温水缓慢解冻。

b.   溶解乙炔气瓶搬运到使用地点应竖立使用(瓶的最大倾斜不得大于30度),不得卧放使用,以防止瓶内丙酮流出,腐蚀送气胶管。乙炔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

c.    使用乙炔气的压力最大不得超过低压表气压0.15MPa,切割时压力控制在0.020~0.03MPa。

d.   焊接压力应控制在0.01~0.02MPa。

在使用操作乙炔瓶时必须缓慢打开阀门,乙炔气瓶内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使用阻火器以防止回火。

剩余压力与温度的关系是:

e.    乙炔瓶不得放置于橡胶、塑料等绝缘物体上以防静电为患。

f.     不能把乙炔瓶放置于防空洞和地下窒内,必要时应用胶管接出使用,更不得放于密封容器内使用。

g.    减压器出口与乙炔皮管不得漏气,其它部位漏气要及时处理,以防止引起火灾。

h.   在搬运时,戴上保护帽,应将乙炔瓶轻放,不得相互碰撞,更不得溜放或流动搬运。

i.      每一个40升瓶装的乙炔气足以配供3~4瓶氧气的用量,量有剩余时要将瓶阀关闭,避免造成乙炔气的浪费和发生事故。

j.      对乙炔气瓶所设安全附件不能损伤,减压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安全,并注意出气瓶口不得沾污油脂。

k.   操作工领用乙炔瓶后要专人使用,不能随便转让他人。

l.      使用乙炔瓶时应注意不得靠近易燃易爆库房和变电所,高压线下及阳光曝晒的场所环境温度40℃,必要时要经安全部门批准和订出防范措施。

2、  储存安全规程

a.    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不应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

b.   储存间与明火或散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在其附近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c.    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d.   库内的乙炔瓶应排列整齐,并有便于搬运的畅通间距。

e.    空瓶和满瓶应分开排放,不得混放。

f.     严禁与氧气瓶等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g.    库房应有专人管理,并在醒目处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h.   凡领用乙炔瓶人员进入仓库管理区域,一律要自动交出火柴,打火机等明火源,对进入库房管区的汽车排烟管应加装防火装置后,才能进入禁区。

3、  运输安全规程

a.    严禁用电磁吊车和链绳吊装搬运。

b.   吊装、搬运时应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辆,严禁乙炔相互碰撞。

c.    在装运过程中应轻放,严禁抛、滑、滚、溜。

d.   汽车装运乙炔瓶时:

横向排放:出气口须朝车尾方向,但应注意,不得将出气口相反放置,如装瓶量少时也要注意不得将瓶口朝向车前方向位置。

直向排放:车厢板高度不得低于乙炔瓶高度的三分之一。

无论横或直放皆应在两瓶间放防震垫。

e.    夏季汽车装运时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f.     车上禁止烟火,并应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

g.    严禁与氧气瓶、铜、银、汞等同车运输。

h.   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颂发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钳工台

a.    钳工台必须安装牢固,钳台上设置虎钳的对面必须设置密度适当的安全网,禁止将钳工台做铁砧使用。

b.   钳工台上的照明须用安全灯,电厂电压不得超过24V。

c.    钳工台上禁止堆放杂物、工具。

2、 虎钳

a.    使用转座虎钳,必须拧紧固定螺丝,方可使用,禁止在虎钳上放置工具,以免滑落伤人。

b.   虎钳部件应保持完好。

c.    用虎钳夹持工件不准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如果超长必须加支承,禁止用手锤敲击手柄。

d.   工件必须放正夹紧,手柄朝下。

e.    工件必须夹在虎口中间,使用钳口单侧时,要在另一侧放上等厚的木块或金属块,使夹钳保持均匀受力。

f.     禁止把虎钳当作砧铁,带砧座的虎钳,只能在砧座上作轻微的敲击。

3、 手锤

a.    手锤柄必须是硬质坚韧木料,长短要适当,锤柄应略带锥度,锤柄封闭端,木柄里须加嵌铁楔,以免锤头脱落。

b.   使用手锤,应先检查锤柄与锤头是否松动,锤头上是否有卷边或毛刺等缺陷,否则禁止使用。

c.    手柄不准带油污操作,以防滑落。

d.   不准带手套轮大锤,扶持工件者应和轮锤者站成90度或120度。

e.    两人击锤时站立位置的方向要错开,扶钳、打锤要稳,落锤要准,动作要协调,以免击伤对方。

4、 扁铲(錾、凿子)冲子

a.    禁止用高速钢扁铲和冲子。

b.   扁铲/冲子切勿沾油,以免使用打滑,铲工件时,对面不准站人,以防铁屑崩出伤人。

c.    不准铲、冲经淬火的硬且脆工件。

d.   顶端如有卷裂纹,禁止使用,工作时应聚精会神地把视线集中在工作上。

e.    錾子不得短于150mm,刃部淬火要适当,不能过硬,使用要保持适当的刃角,不准废麻花钻头代替冲子。

5、 锉刀、刮刀

a.    木柄必须装有金属箍,未上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刮刀禁止使用。

b.   锉刀、刮刀杆使用前要仔细检查有无裂纹,以防折断事故发生。且不准淬火。

c.    推挫要平,压力与速度均匀,回拖要轻,防止用力过猛。

d.   锉、刮刀禁止当手锤、撬棍或冲子使用。

e.    工件或锉刀上不准有油污,防止打滑。

f.     使用三角刮刀,应握木柄操作,用好后刮刀应装入套内。

g.    使用斗圆刮起刀,刮削方向不准站人。

h.   清除铁屑,应有专用工具不准嘴吹手擦。

i.      手上不油污、汗水不准使用刮刀,操作时,手与工件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件角碰伤手臂。

6、 扳手

a.    扳手钳口不准沾有油脂,以防止打滑。

b.   扳手与螺帽要紧密配合,防止脱滑。高空作业或在大减速箱等重要零件内使用扳手要用绳子拴牢,以免伤人和损坏重要零部件。

c.    禁止在扳口上加垫或扳把上接管,在拧紧螺钉、螺母时,须用力均匀,禁止锤击手柄。

d.   不准把扳手当作手锤使用,使用活络扳手应把死面作为着力点,活面作为辅助面,防止损坏扳手或者伤人。

e.    使用电动扳手,先检查电气器件是否完好,不漏电或有缺损。

f.     扳口尺寸的选择必须根据螺母的大小,防止损坏扳手或碰伤事故。

g.    使用活络扳手时要将扳口校正适当位置,套住螺母无松动后,方可用力。

h.   使用扳手操作者,最好朝内用拉力,不宜向外用推力。

7、 螺丝刀

a.    螺丝刀口必须平整,使用时要与槽口配合好,用力方向不可对着自己或别人,防止脱落伤人。

b.   不准将螺丝刀当錾子,撬棒使用。

c.    使用电动螺丝刀,绝缘务必良好。

8、 手锯

a.    不准在工件夹持不稳或松动情况下锯割,以防锯条脆断伤人。

b.   割锯时,压力和速度要适宜,方向要正确,不准歪斜。

c.    锯条安装松紧要适当。

d.   工件将锯断时要轻轻用力,防止压断锯条或工件落下伤人。

9、 梯子

a.    梯子梯档要均匀,不得过大或缺档。

b.   梯子顶端必须有安全勾子,梯脚应防滑装置,梯子应距离电线(低压)2.5米以外。

c.    梯子斜度以60度为宜,采用梯子登高作业,下面必须有人扶梯,不准两人同登一梯,禁止在梯子顶档工作。

d.   人字梯的高度不准超2.5米,中间必须有坚固的拉绳牵住。

10、板牙、攻丝和铰刀

a.    攻丝、套丝和铰孔时要对正,用力平衡均匀,以防折断。

b.   攻、套丝和铰孔时,不准用嘴吹孔内的铁屑,不准用手擦试工件表面。

11、手电钻

a.    电钻外壳必须有效接地。

b.   电钻使用时一定要带胶皮手套,穿胶鞋。如发现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立即切断电源,找电工检查修理。

c.    使用电钻必须垂直,工作稳定,钻头不准有松动。

电工专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测电笔:使用的测电必须完好无损,低压测电笔只能在交流500V以下电气设备上使用;使用之前,应先在已确认的带电体上测试,以确定测电笔是否完好。

2、  手枪钻、手持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机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外壳完好,定期检查绝缘强度。使用时外壳应可靠接地,使用中突然停转,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插座方可进行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可再用。手提砂轮机应装有防护罩,以防止砂轮片破碎伤人;使用前要检查砂轮片安装是否紧固,操作者必须戴护目镜。

3、  兆欧表:兆欧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物体的工作电压相符,测量工作应有两人进行,测量前必须先断开被测设备的电源,对带有电容的设备或线路,还要用专用工具进行放电(尤其是高压设备),以免发生危险。严禁在雷电或邻近设备带有高压电的情况下,用兆欧表进行绝缘测量。注意被测线路上不得有人检修。

4、  钳型电流表:钳型电流表只用于低压交流电流的测量;使用时要戴好绝缘手套,测量是要逐相进行,不能碰到任何接地导线或其它带电体,以防止接地或相间短路;测量时要选择合适的量程,测量过程中绝不允许切换量程,以防止瞬间二次开路,感应出危险的高电压。

5、  万用表:使用前必须注意正确选择档次、量程、极性;测电阻时必须切断被测设备的电源,并注意放电;测量电压时,要注意表笔露出部分不要太长,防止触电或短路。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工应经过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可参加起重操作,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对所有的起重设备、工具、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在工作前,组长必须对组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必须认真清点各类工具,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回收,以防遗失。

2、 各类起重机械一律不得超载使用。卷扬机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加油润滑,指定专人进行操作、专人指挥。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得作业。

3、 多人操作要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难以识别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息。

4、 起吊工作物,应捆绑牢固,绳索经过棱角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5、 使用其中拔杠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靠,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6、 使用千斤顶时,地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注意协调一致。

7、 使用缆风绳不得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电机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

8、 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坚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动搬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9、 起重区域应设置警戒线、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遇到六级以上大风,严禁进行露天起重作业。

10、 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者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1、 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者吊臂下停留或经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2、 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械、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安全知识。

2. 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 凡在坠落高度距基准面  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分级按GB3608—83中之规定。

4.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挂好安全带。要使用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许低挂高用,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体上或尖锐棱角的物件上。

5.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6. 工作前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违章作业。

7. 高处作业时地面要划出禁区,拉警示绳,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 在接通电源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应事先联系停(送)电,确认后方可进行,并应设置绝缘挡壁。

9.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材料等部件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取可靠的起吊机具。

10.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危险区域应加倍小心,否则禁止施工。

11. 禁止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同一垂直面上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下方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2. 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挡处休息,以防坠落。

13. 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乘人的外用电梯、吊机、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14. 石棉瓦屋面工作时,必须设跳板,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5.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撑、桁条、挑架、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16.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7. 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必要时铺设挡板。

18.  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凡遇恶劣气候,大雾、下雪、暴雨、雷电和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和高处作业。

19.  登高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度至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须加长使用,应绑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钢丝绳安全使用规程

1、  使用前须仔细选择和检查钢丝绳及其它所需用具,严禁使用超过允许断丝或断股钢丝绳。

2、  捆绑钢件时,绳扣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拧股现象。

3、  捆绑或起吊有棱角物体时,应在有棱角快口处设垫衬,防止钢丝绳断丝断股情况发生。

4、  在捆绑或接触高温物体时,必须采取隔绝措施,防止钢丝过热和油脂流失。

5、  捆绑吊物选择钢丝绳夹角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遇特殊吊件应用专用工具。

6、  受力钢丝绳绳近旁严禁站人,以防绳断时伤人。

7、  用钢丝绳圈围绕扎吊物时,要顺序绕绑平坦,不应有打结和扭转现象。

8、  使用后的钢丝绳应盘绕好,存放在干燥的木板上,并定期检查,抹油和保养,严禁放在高温区,严禁与所有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

9、  应熟悉钢丝绳报废标准和安全使用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钢丝绳。

10、 应遵守起重工等有关安全规程。

11、 钢丝绳更换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

钢丝绳更换标准

注:顺捻制的钢丝绳,吊运热金属以及酸液,易燃易爆物品的钢丝绳,在应用上表数值时应减半。

设备点检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器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工安全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2、  机械点检员必须严格遵守钳工安全规程和《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

3、  静态点检前,要与所到岗位的操作工打招呼,并在设备操作开关部位悬挂点检牌,同时要确认操作手柄归零位,才能点检。

4、  动态点检前,必须将点检牌交给操作工,并与操作工协调,确认好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安全,才能进行动态点。操作工依点检指令按规程进行操作。

5、  点检员和岗位操作者必须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签上双方姓名。

6、  点检员对设备点检需要停电时,应叫上被检单位电器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安全措施,并悬挂点检牌。

7、  点检人员到岗位点检,必须2人以上(含2人)同行,互相配合、互相进行安全监护。

8、  操作工不准自行摘掉点检牌,擅自开动设备,做到谁挂牌谁摘牌。

9、  操作工必须按规定作好点检配合工作。

10、 遵守本单位制订的有关点检的安全规定和所到单位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行车设备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上各种保护开关及电铃必须完好,220V的交流电源严禁使用车体做零线,必须使用380V/220V的隔离变压器。

2、  行车设备的检修和故障处理,检修人员须有两人以上,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检修工作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3、  检修时要相互监护,不允许用手势交流信息,不允许在行车上抛掷工具和物体,以防坠落伤人。

4、  行车大、中修必须把行车停在滑触线检修段处,断开滑触线检修段两头的电源开关,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若条件不允许,行车无法停在检修滑触线段,必须解下行车的集电器,在行车两侧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5、  检修行车滑触线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停电前必须与当班调度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停电,并在断开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立即用符合规范的接地线将滑触线三相短路并接地。

6、  在行车滑触线上和有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7、  检修结束后,应清理检修现场,清点工具和零件,以防遗留高空坠落伤人。

8、  检修结束送电前,应检查现场,撤去警示标志及接地安全措施后,与当班调度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气焊工安全使用橡胶软管规定

胶管是气焊(气割)工具的重要配件,由于使用不当,往往引发事故。安全使用与选择胶管,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胶管必须承受一定气体压力,采购时认真试压、检查。不同气体的胶管应选择不同颜色,以示区别。

2、  胶管长度不应短于5米,一般应在15米至上20米左右。氧气软管两端接头用卡子卡紧,不应用铁丝扎紧,确需如此时,铁丝禁止留尾巴,且铁丝的钩应弯向嘴头方向。乙炔管只要能插上即可,不宜太紧。

3、  胶管在使用中发生破裂、脱落或着火时,应先将焊矩(割矩)的火焰熄掉,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胶管着火时则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禁止用折弯胶管的方式来灭火,乙炔管着火时,可用折弯前面一段胶管的方式灭火。

4、  胶管在使用中应防止粘上油脂或触及红热金属,以防着火。

5、  冬季乙炔管中因存有水分而冻结时,可用高压氧气吹去水分。但这样很容易在乙炔胶管中留存氧气,所以使用前应先用乙炔气将胶管中残留氧气吹出后,才能接焊炬(割炬)使用,以防混合气体在管中引起回火而爆炸。

6、  使用长胶管时应注意不能扭结或缠绕,防止车压或人踩,必要时可将其架空。

7、  为防止胶管缠结,可将乙炔管和氧气管平行结合用胶带捆到时一起。

8、  定期检查胶管的泄漏与磨损,并检查接头,其方法是将胶管泡在水中,看管内是否进水。

9、  新的橡胶管使用前必须先用压缩空气吹洗,除尽管中的滑石粉和灰后才能使用。

10、 在操作中不要让火星和热熔渣烧坏软管。

氧气的安全使用规程

涉及氧气作业的应遵守《氧气管道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规范》,并遵守如下:

1、  氧气设备、管道上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采取安全措施不准擅自开、接氧气接点。

2、  氧气管道、各种氧气阀门、胶管、储罐、压力表安装前,必须严格进行脱脂处理(脱脂参照脱脂规范制度)

3、  通氧设备、管道的动火必须严格办理动火手续。

4、  氧气阀填料不得用麻、胶垫或铅油等易燃物密封,防止发生意外。

5、  使用吹氧管、皮管连接处应衔接紧密,手应提在连接处后端,防止火星溅及漏气,燃灼伤手。

6、  使用电器控制的氧气切断阀和电器线路要注意绝缘,接地必须良好防止电火花。

7、  使用气瓶时,必须先开氧气,将瓶嘴垃圾吹掉,再连接气表,丝扣必须牢靠,开氧气时正面不准站人(气瓶使用临终要保持0.5Mpa)。

8、  气瓶应离明火、热源10米。搬运时轻拿轻放。

9、  禁止用氧气通风,吹扫身上衣裤、设备或充填车胎打气。

触电急救安全注意事项

1、  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  触电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头或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干燥柄的斧头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棍等绝缘物挑开电源或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  电气值班维护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如人工呼吸法、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等。

4、  如果触电者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心慌四肢发麻,则使其就地安静休息,并注意观察,同时向医院呼救。

5、  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脏跳动和知觉,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使周围空气流畅,触开触电者衣领以利呼吸,并及时向医院联系抢救。

6、  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无呼吸,心脏停止跳动,则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联系医院派人抢救。

7、  如果触电者已无知觉,无呼吸,心脏停止跳动,则要交替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一)棒材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前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好,严格遵守检修牌、操作牌制度。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运转后,并在开关处挂上警示牌。有急停开关的设备要拍下急停开关。

3、  拆卸零部件时,应分类摆放,不准随手乱放。

4、  用人力移动机件,配合人员要合理分配。多人抬大件时,指定专人指挥,起放要稳,动作要一致,应严格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5、  铲刮时,工件底部要垫平,使用千斤顶要垫枕木,防止倾斜伤人。

6、  刮研操作时,工件必须稳固,不得窜动,校准工具必须有固定把手环或吊环,校准时,动作要协调,往复研合时,不准将手指伸向结合面,防止挤伤,两人以上刮研,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

7、  用煤油、柴油等可燃介质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废油要倒入指定容器,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8、  设备上防护装置须保持完好可靠,否则不准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9、  检修钳工应遵守钳工的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使用工具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  多人操作大工件时,有专人指挥,与行车工密切配合,高处作业应设置防护平台,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中断装配作业时,空中不得悬吊大型零部件。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必须用垫块支稳。

4、  设备各防护、保险装置必须完好。检查设备周围有否杂物,确认安全,方可试车。

5、  安装或拆除大型设备,施工任务须与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交厂、车间审批,并有专人负责落实。

6、  检修钳工应遵守钳工的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值班室严禁非本岗位人员擅自进入。

3、  凡未掌握本工种各项规程,必须有师傅在场指导方可操作。

4、  设备起动前,必须检查传动部分的防护罩。电机接地以及温度计是否完好无损。

5、  设备起动时,须待所有人员离开联轴器后,方可允许合闸开机。

6、  临时停电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要关闭总电源等候送电。

7、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推电门合闸,闸门应有明显标志,标明开放方向。

8、  房所内安全用具,防护装置(开关网门、栏栅、电机接地线头防护装置和联轴器保护罩等)应完好无缺,人员上下梯子要防止滑倒。

9、  行车工在浊水池抓氧化铁时,巡检人员要等行车开走后才能巡检。

看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看火工应具备有关煤气使用及安全知识,上岗前应经过煤气知识、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  看火工应严格按照《加热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处理回炉钢用的吊具,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通知安全更换。起吊处理回炉钢时应有专人指挥、监护。

5、  进行加热炉实炉底及下加热段扒渣前,应先调整炉内压力为微负压,戴好防护面罩,携带煤气报警仪,开启鼓风机,至少两人前往,推杆在炉内动作时严禁在实炉底扒渣。

6、  加热炉煤气区域禁止吸烟,禁止在加热炉区烤火、烤物,巡检时应两人同行并携带煤气报警仪。

7、  保管好煤气检测仪,遇有故障或电池无电,及时通知安全员处理,定期检查煤气区域是否有漏煤气情况。

8、  加热炉点、停炉时,应严格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

9、  熟练掌握应付突发事件(如鼓风机休风、突然停电)及各种事故的正确处理办法,避免误操作,操作应沉着冷静。

10、 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时如有其它专业检修人员需要配合,在不影响加热炉各系统正常工作前提下,可配合其检修。

11、 应熟练掌握和正确操作加热炉煤气系统、空气系统、水路系统的相关设备。定时检查各水路回水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

12、 根据钢坯入炉情况,看火工应勤联系,勤观察,勤调整。按照规范、科学的加热制度进行调火操作。

13、 每天白班、中班搞好煤气管道疏水工作,确保管道安全通畅。

14、 保管好救护消防器材,爱护仪表设备,发现空缺或故障应及时向安全员反馈,督促整改。

15、 交接班应检查是否有检修牌,设备状况是否正常,确定安全后方可启动操作。

16、 塞小料时人应站在辊道旁的走板上,禁止站在辊道内操作。在辊道运送小料过程中小料可能弹起砸伤旁边的人员,如有发现小料在辊道输送过程中跳动必须及时避让,以防被小料击伤。

17、 停炉或点炉期间,严格按降温或烘炉曲线图操作,并观察炉体设备运行状况(如烧嘴、挡火墙)。

排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倒运坯料时应站在钢坯垛的中间位置,禁止站在边角位置以防踩空坠落摔伤。

3、  指挥行车作业时,哨音和手势必须规范、标准。

4、  入炉钢坯的吊运,必须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夹具。

5、  严禁在行车作业现场内行走或逗留,指挥行车试吊应站在行车工可视的安全位置。

6、  过跨小车最高载重量为75吨,要求装载9米的钢坯不超过44根。启动过跨小车前应先检查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轨道上是否有人,在确认报警装置完好且轨道上没人时方可启动过跨小车。

7、  进钢坯存放区前,要事先观察行车是否作业,确定安全方可进入。

8、  入炉钢坯的吊运,必须用符合规定的钢丝绳或夹具。在使用夹具起吊钢坯前应先检查夹具的四个钳夹块是否有磨损、四个螺帽是否有松动,在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吊运。在使用钢丝绳起吊时必须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标准,在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吊运。

9、  接班前检查上料区域的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异常运行时,应立即阻止他人操作。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检查台面,确认安全方可操作。

11、 发现缺陷坯(如超短、弯曲等),应及时挑废或翻平;如果在上料台架上处理缺陷坯,必须在链条停止时进行操作,禁止在链条开动时处理缺陷坯。

12、 严禁无关人员在加热炉区域内行走,逗留。

13、 塞小料时人应站在辊道旁的走板上,禁止站在辊道内操作。在辊道运送小料过程中小料可能弹起砸伤旁边的人员,如有发现小料在辊道输送过程中跳动必须及时避让,以防被小料击伤。

14、 在配合行车工扶正吊物时应用长钩子进行操作,禁止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出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应检查台面是否有检修牌,设备状况是否正常确定安全后方可启动操作。

2、  严禁横跨出钢机,应走安全过桥,无关人员禁止在煤气危险区域逗留。

3、  操作时应集中精力,禁止在操作台吸烟,闲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  发现入炉口窜较大火苗,应立即通知看火工调整炉内压力。

5、  检修期间或轧钢停机,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的关停,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6、  当粗轧操作台人员指挥停止出钢,应立即服从指挥。

7、  当炉内为不同炉号钢坯时,出至不同炉号钢坯时应电话通知轧机主操台。

8、  维修人员检查设备时,应向检修人员如实反应故障现象,并监督检修人员的安全。检修完或排除故障后,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上是否有废旧物件、工具等,清理干净后方可使用,以防事故发生。

9、  凡发现操纵按钮有损坏,可能造成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停用,并请维护人员修复后,才能重新使用。

10、 若出现钢坯自动送到出钢口端墙,应立即按下台面上的急停按钮切断推钢机的电源,防止钢坯推至端墙挤钢。

11、 当陪同看火工到煤气区域巡检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携带煤气报警仪,远距离监护,当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区域负责人汇报。

轧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接班前,应仔细检查氧气、乙炔装置、割炬等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防止在使用工具时发生危险。使用焊、割设备的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使用焊、割设备。

3、  严格遵守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规程。

4、  轧机出故障产生冷条时必须及时处理,保持场地整洁通畅;处理过的冷条长度不得超过4米,以防驾驶员在运输途中因冷条过长将行人刮伤。

5、  处理冷条时,要随时注意过钢情况,发现堆钢时应及时避让。处理悬空的红钢条,要注意判断其可能倒向的方向,要站在比较安全的位置,并小心被红钢烫伤。

6、  正确指挥行车,充分利用辅助工具调整吊物,严禁站在吊物正下方。禁止多人同时指挥吊物。

7、  在工作区域必须走安全通道或工作通道,禁止跨越机架或其他设备,发现通道上有杂物或工具应捡起,保持通道的畅通。

8、  禁止靠近或接触正在运转的设备和有电的设备。

冷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整理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准上岗。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上岗后必须认真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氧气乙炔装置、割炬等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使用焊、割设备的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使用焊、割设备。

3、  正确指挥行车吊红钢时不得用吊钩直接接触红钢,要正确使用辅助工具。严禁站在吊物正下方,应与红钢保持3米以上距离。

4、  处理乱钢时应与主控台操作人员联系,采取停止过钢措施后才能进行。事故处理完后及时通知精整控制台人员恢复生产。

剪断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剪断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可上岗。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上班后必须认真了解上个班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了解上个班倍尺及配尺情况,经常与精整控制台操作人员保持联系。当剪断机剪切时,应与剪切点保持1米以上距离。

3、  剔除超短尺的钢材时应通知精整控制台人员后方能进行。

4、  正确指挥行车,吊成品样时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站在吊物正下方。

5、  与相关工种在一起工作时,要互相协调联系,确保安全。

剔短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剔短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可上岗。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上班后必须认真了解上个班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

3、  认真检查氧气、乙炔装置、割炬等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止工作时发生危险。使用焊、割设备的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使用焊、割设备。

4、  剔短时应待钢停稳后方能操作。严禁在辊道上行走。

5、  工作时(特别是在抽出钢条时)应注意周围情况,避免误伤自己和他人。

6、  正确指挥行车,吊物时不得站在吊物正下方。

7、  处理非定尺运行时在注意与精整控制台及后道工序操作人员保持联系,禁止在辊道运转中脚踩辊道作业。

点数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点数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可上岗。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上班后必须认真了解上个班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

4、  点数工工作时应站在指定的安全位置,需要进入输送链内处理事故时事先通知链条控制台操作人员。确认输送链停止运行后才能进入。

打包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打包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可上岗。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摇摆机开动时禁止进行打包活动。

4、  工作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的生产情况。行车行至摇摆机上方时应避让,以防被钢丝绳或成品刮伤。

5、  剪开打包线绑绳时应从上至下依次剪开,人站在侧面操作,禁止站在正面操作。

6、  在制作打包线时,整捆的线材要放稳当,然后才用专用工具进行制作,并要注意周围人员,确保安全。

冷条整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整理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方准上岗。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慎防烫伤事故。

3、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员氧气、乙炔装置、割炬等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防止工作时发生危险。使用焊、割设备的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使用焊、割设备。

4、  正确指挥行车,充分利用辅助工具调整吊物,严禁站在吊物正下方。

5、  装卸各类冷条,严禁超负荷使用吊具,不得使用严重毛刺或断股的钢丝绳。

6、  在整理非定尺、超短尺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避免误伤自己和他人。

7、  整理切头桶时,要随时注意生产情况,注意安全。

导卫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台钳、吊具、扳手等工具是否完好,防止工作时发生危险。

3、  使用手锤或大锤时,必须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并要注意锤头是否松动,把柄是否有油以防锤头脱落和把手脱落打伤自己和别人。禁止打大锤时带手套。

4、  紧松螺帽时,扳手要无油并卡牢,方可扳拧。

5、  辊式导卫及导辊、扭转辊等备品备件要放置平稳,堆放整齐,高度适中,以免发生倒塌或流动伤人和损坏导卫装置。

6、  用锯和锉加工工件时,工件要牢固地夹在虎钳上,不可突出虎口太多,以防工件弹动,台虎钳要用手拧紧,不得用重物打紧。

7、  要严格遵守砂轮机、手提砂轮机、电钻、电焊、砂轮切割等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  起动带有按钮开关的设备时,一定要用手指按合,不得用铁棒和尖锐的工具撞击,以防损坏设备和发生人身事故。

9、  使用行车要与行车工密切配合,指挥手势要明确,不准斜拉歪吊,不准超负荷使用钢丝绳。

装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使用工具前认真检查,不允许大小锤、扳手上有油污、松动,使用大、小锤、扳手、撬杆或其它工具时应注意与周围人员距离及相对位置,避免误伤自己或他人。禁止打大锤时带手套。

2、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动工具不得带病工作,使用完电动工具必须把电源关掉,以免造成火灾。

3、  未安装上轴承座的轧辊,原则上应放在辊架上,不得放在地面上,以免轧辊滚动伤人。因辊架不足或需要返修的轧辊可放在辊架边上,但必须用三角块固定轧辊,以免轧辊滚动。

4、  起吊重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吊具,不得使用有严重毛刺或断股的钢丝绳。同时,必须与行车工紧密配合,并有专人指挥,手势要清楚。

5、  装拆完轧辊后,打扫现场并擦去地面、工作台和工具上的油污,以免滑倒。

6、  在装卸轴承、轴承座的过程中,需要两人同时工作的,一人为主,另一人为辅,两人要密切配合。

7、  装配和拆卸零部件要熟悉零件的装配关系,严禁用铁锤直接敲击滚动轴承、硬质合金和淬过火的工件,以防零件碎裂飞溅伤人。

8、  使用气割、电焊、砂轮机等工具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9、  到轧制线上检查设备或给轴承加油时,要跟主控室联系好,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若轧机处于开机状态(不过钢的情况下)则只能在出口侧面进行检查;给轴承加油或进行维护时必须处于停机状态操作。

精整看包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行车吊成品时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与吊物保持3米以上距离。行车行至身边时应及时避让,以防被钢丝绳或成品刮伤。

4、  在工作区域必须走安全通道或工作通道,禁止跨越辊道或其它设备,发现通道上有杂物应捡起,保持通道的畅通。

发货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在工作区域发现通道上有石头、废钢丝绳等杂物应及时捡起扔进垃圾桶或回收。

4、  当运输车辆进入车间成品库时,发货工应立即避让,避让时应环看四周,往安全的地方避让,以防撞伤。

5、  当行车吊物时应注意避让,禁止在吊物下方逗留。

原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上岗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  在工作区域必须走安全通道或工作通道,没有安全通道的应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禁止站在过跨小车的轨道上,当生产班人员启动过跨小车时应与过跨小车保持2米以上距离,以防钢坯或小车撞伤。

4、  当经营部运输车辆进入车间到达钢坯堆放跨,原料工应及时避让,避让时应环看四周,往安全的地方避让,以防撞伤。

5、  当行车吊物时应注意避让,禁止在吊物下方逗留。

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在生产区域打扫卫生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在车间行走必须走安全通道和过桥,不得跨越辊道、过跨小车、机器设备等,行车吊运物品过程应主动避让。

3、  上下楼梯应注意防滑倒、跌倒、摔倒。

4、  打扫车棚时,如有车辆通行应注意避让以防撞伤。

其它安全规程

高压配电设备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值班电工必须具备电工操作证和本岗位培训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棒材车间高压配电操作规程》,熟悉棒材车间高压供电系统和高配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

2、  高配室内各种安全用具(如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高压试电笔等)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性能试验,以保证安全可靠。高压试电笔每次验电前必须在已确认的10KV带电设备上试验,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3、  高压配电设备开关的继保整定参数,未经设备科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4、  在对高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及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票制度》,操作票由分管的技术人员签发,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若是设备检修,在领取工作牌后由当班工长监督执行。如果线路经过检修,还须由领取工作牌的检修人员本人交回工作牌后才允许进行送电操作。

5、  在检修长10m以上的母线时,应两端接地;10m以下的母线可一端接地,并在断开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6、  接地线必须用大于25mm2的多股裸铜芯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  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先拆导体端,后拆接地端。装拆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棒,装拆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

8、  检修变压器一、二次侧的开关,在断开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9、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运行时,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10、 变压器如因瓦斯断电器动作而使开关跳闸,经检查是由于可燃气体而使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未经试验合格前,变压器不得继续使用。

11、 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2、 高压配电室内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配电室门窗应加设栏网,以防动物进入。

13、 对避雷器柜等带有电容器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时,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高压滤波器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滤波器室内温度应不大于40℃,滤波器柜的指示灯、表计必须完好。

2、  电容器外壳膨胀、渗油严重,瓷管有放电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停止运行。

3、  在进行电容器组的维护、检修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  滤波器运行中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不平衡电流大于5%),应停止运行,进行停电检查。

5、  滤波器发生短路跳闸或熔丝熔断后,应停止运行,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严禁强行送电。

6、  滤波器带有残留电荷时禁止合闸,必须在电容器断电三分钟后方可合闸。

7、  母线断电时,必须将滤波器组的受电开关断开,其它各次开关可不作任何操作。

8、  滤波器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巡、点检应有两人同行,应在安全护栏外安全通道上行走。进出护栏的门应加锁,并悬挂“高压止步”警示牌。

9、  滤波器检修前必须进行充分放电,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电气作业长(或副作业长)的监督下进行。

10、 测量滤波器对地绝缘时,需把高配滤波器段的电压互感器柜拉至分断位,用放电器放电后方可测量。

11、 滤波器室内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并定期检查。门窗应加设栏网,以防动物进入。

低压配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进行PC柜、MCC柜内设备的维护、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在取得工作牌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若进行PC柜的检修,必须断开PC柜的受电开关及低压联络开关,并在断开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经验电证明确已停电后方可进行检修。

2、  进行PC柜母线、电源电缆和受电开关的维护、检修时,必须在取得工作牌后,断开该变压器的一次侧开关,断开高配柜相应的刀闸开关,并断开PC柜低压联络开关,在断开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经验电确认停电后装设接地线,并做好接地记录。

3、  在没有查清设备故障原因而需要通过试通电或通过试车来查找故障时,必须通过当班调度与生产现场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操作。

4、  低压供、配电的各种开关的保护,电气设备的控制线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

5、  低压设备确需带电作业的,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好绝缘手套,穿长袖衣服,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

6、  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7、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8、  高空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9、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左右为宜。在水泥地等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专人扶住。

10、 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螺口灯头的灯口螺丝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12、 每次检修结束后,必须清点所带的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13、 使用电动工具时,电动工具的外壳必须接地,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线与零线接在一起,必须将接地线单独接到接地线上,以防接触不良时引起外壳带电。

14、 发生人身触电及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进行抢救。

15、 低压配电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

加热炉仪表维护、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工在进行加热炉仪表维护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要戴好安全带。

2、  加热炉仪表系统电源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停电,必须在15分钟内通知电工到场,对集散系统及后备源系统进行停电处理。

3、  电工在炉顶及其它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工作前必须先进行煤气含量的测定,待确认无煤气泄漏后,需指定一人在上风处负责监护,方可开始工作。

4、  在煤气区域检修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任何手持电动工具、风扇、照明等电器,严禁烟火。处理煤气及其它易燃、易爆和有毒物体仪表时,禁止用金属工具敲击,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工作。

5、  严禁带电、带压力作业,作业前必须验电,确认压力泄放。

6、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清洗剂在高温和煤气区域清擦设备,以及使用易燃、易爆粘接剂到现场粘接。

7、  在炉顶高温区域作业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在高温区域工作时,不得卷袖、卷裤腿,敞怀、防止烫伤。

8、  严禁接触油类的仪表,一旦染油后,必须使用四氯化碳或去油剂清洗。

9、  加热炉正常生产时,电工不得任意操作仪表设备(尤其是煤气总管快切阀),如有需要,可向本岗位当班的操作工提出,由操作工配合进行。

粗中轧区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必须检查轧机中是否有异物及导槽、导卫、过桥的安装和对中情况,并检查轧机及其传动部分前后是否有人,并确认机旁箱处于“地面”状态。

2、  轧制过程中测量红坯尺寸,观察轧制情况时,身体和四肢绝对不能贴近轧制线,不许在转动时测量辊缝。

3、  试轧、调整或取样,现场张力检查、轧辊冷却水的启闭等必须与主控台密切配合,正确操作机旁箱。

4、  与主控台加强联系,必要时,当面通知主控台。

5、  用铁棒和鎯头敲击轧件检查张力时,应防止用力过猛,铁棒和鎯头反弹脱手跌落伤人;用外卡测量红坯尺寸时,不得戴手套操作,应两人在时一起方可进行此项工作。

6、  用行车吊运轧辊,防护罩和导卫时,应与行车工密切配合,做到单人指挥、手势、口哨正确,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钢丝绳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与规定,更换下的轧辊、导卫要放置在指定位置。

7、  处理堆钢事故时,机旁操作柜必须处在“地面”状态,使用氧气割枪时要遵守《气割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焊、割设备的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使用焊、割设备。不允许用钢丝绳吊运红钢,处理机架间堆钢事故时,需停车,气割人员应禁止站在轧件倾斜一侧操作,以防轧件割断后倾倒伤人。严禁用行车吊钩吊运红钢,而应用链条。

8、  轧钢时,要阻止任何非生产人员接近轧机。

9、  装拆轧辊、导卫时,扳手要卡牢后方可扳拧。使用大小锤时要检查锤头是否松动,锤柄是否有油,锤头运动前方避免有人,严防脱落伤人,使用大锤不允许戴手套。

10、 在换槽(辊),安装导卫时,注意扳手、手锤等工具的放置,不可随意乱丢,以免砸伤人。

11、 换辊、换槽后必须在出口处磨槽或用电焊打麻槽孔(粗、中轧),在出口磨槽时进口处禁止站人。试辊缝时,出口处禁止站人。

12、 调整进口导卫大小时禁止带手套。

13、 1#、2#飞剪取样时必须有人监护。

14、 换品种试样或磨槽需单机或局部开动时,应检查周围维修人员全部撤离后,方能通知主控台开机作业。

15、 中轧机组试小样时,必须有人监护,防止小样飞出伤人。

16、 轧钢时,6#机架后剪机区域、12#机架出口到13#机架前水平活套台区域为危险区域,生产中严禁进入该域或无故滞留。

精轧区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时,操作工必须检查各种装置是否正确。

2、  在换辊(导卫)或处理故障前,必须将机旁控制柜选定开关拨到“地面”。

3、  在进行换辊操作进程中,要有专人指挥,吊具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4、  只有在事先预装好进口导卫后方能用焊条测辊缝,操作者不得戴手套作业,试焊条时要停止做检查紧固和更换等其它工作,试焊条者与机旁操作者一定要相互取得联系,保证安全。

5、  轧制过程中,用木板烧印铁型必须等轧件头部咬入轧辊后方能进行。红钢尾部离开轧机之前,人必须远离该区域。

6、  当发现精轧机组内堆钢且检测元件失灵,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须立即按下“紧急停车”键。

7、  在处理飞剪事故时,机旁操作柜必须在“地面”状态,并直接通知轧机主操台切断传动电源,以便检修、事故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8、  轧制时,不准靠近碎断剪、活套台、精轧至3#飞剪区域等危险区域内。

9、  注意同各岗位联系,开、停机必须向主控台报告。

10、 处理堆钢及故障时,必须与主控台联系,确认停机后方可进行处理。

11、 成品工在冷床上取样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轧机转动时调整进口导卫禁止戴手套,磨槽时必须站在出口处。

13、 换立式辊时在卡好接轴夹板后,必须插好卡接轴板安全销,方能拉出轧辊。

14、 调整工在正常轧制需要调整轧机时,必须先通知主控台操作人员,由主控台操作人员通知出钢人员放慢出钢节奏,保证上支钢与下支钢拉开2个以上机架距离,调整工必须在两支钢间隔内调整轧机,若是不能完成工作,必须再次通知主控台操作人员。

15、 换品种试样或磨槽需要单机或局部开动时,应检查周围维修人员撤离后,方能通知主控台开机作业。

轧机主操台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时应检查主控台所控制的各种设备的操作牌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有人尚在作业。开机前必须检查检修操作牌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及轧机传动部分是否有人。

2、  轧制前应确认与各通讯点通讯无误,全线无影响正常轧制的故障和信号。

3、  轧制前应正确设定,核对所使用的轧制程序,确认各主、辅传动设备及各种控制按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在轧钢前,应全线模拟一遍,以确认各活套、剪机动作正常。

5、  例检、检修后开车与出钢均应拉警报(三次)通知全线,班中停机以及取样后再次轧钢要传呼(拉警报)通知全线。

6、  根据生产情况控制各工艺的生产节奏,认真执行按炉送钢制度,换炉号应及时、准确通知精整控制台。

7、  不允许在“test”状态下轧钢。

8、  轧线发生故障时,不允许后续轧件继续进入事故段。

9、  检查或处理轧区故障时,应停机处理,在检查完毕或排除故障原因之后,事故信号消除方可启动设备轧钢。

10、 严禁带负荷开、停车。

11、 当现场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的事故时,应启动“紧急停车”键。

12、 在处理剪机故障时应切断传动电源,并严禁出钢。

13、 当发现所属区域的设施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证主控台内所管辖区域的各种信号、图像的完好性,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间调度反馈。

14、 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允许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

15、 全线停轧时,应切断所有主、辅传动电源。

16、 在检修期间,应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并按检修人员的要求和指令进行试车。

17、 操作台应保持清洁,操作台板上禁止放杂物。严禁在操作台内吸烟、吃零食。严禁将水泼到各种电器设施上。

精整控制台安全操作规程

1、  交接班前,应检查精整控制台所控制的各设备操作牌是否齐全,有关设备运行状况及灭火器材是否齐全。

2、  开机前先检查润滑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件有无卡阻现象;刀片是否磨钝;紧定螺栓有无松动待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

3、  必须严格按照各品种成品规定每次允许剪切的支数进行剪切,不得超负荷违章剪切。

4、  当发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间调度和主控台,派电、钳工处理。只有听到本班检修工通知故障处理完毕或检查完毕后方具备启动设备的条件。

5、  设备启动前,应通知停留在设备上的人迅速离开,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

6、  操作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允许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

7、  协助台下操作工、检修工处理故障、事故或检修设备过程中,应听从台下人员指挥,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  每次轧件快运行到挡板前应减速,通过点动实现对齐。

9、  剪后辊道上有人在剔除短尺或次品时,不得起动辊道。

10、 设备例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精整链条控制台安全操作规程

1、  接班应先了解上班设备运行状况。

2、  开机前应先检查操作牌是否齐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台面各种信号是否正常,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

3、  操作时精神要高度集中,注意检验台面操作人员随时发出的信号,并给予积极的配合。

4、  剔短辊道上有人时,不得起动辊道。

5、  发现有人误入台面轧件运行区域时应紧急停机,并示意其快速离开。

6、  设备运行过程发现异常应停机,并通知有关人员配合处理。

7、  发现非巡检人员靠近打捆机时,应立即停止打捆,示意其快速离开以免发生意外。

8、  启动集捆台架时,应与挂吊工密切配合,避免成品捆挤伤人员。

9、  设备检修时应执行操作牌制度。

水处理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  在化验工作中,经常接触腐蚀性的、有毒的化学试剂,以及使用易损的玻璃器具、水电等。

2、  化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一切化学药品禁止入口。化验完毕后须洗手。离开实验室时,应仔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均已关好。

3、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特别小心,切不可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凡是漏电的仪器不能使用,马上通知电工处理,以免触电。

4、  加药水时,要戴好口罩、专用脸罩、白大褂劳保用品,以防溅伤眼睛及皮肤。

5、  浓酸、强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在皮肤和衣服上。使用浓碱、硫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操作,绝不允许在化验室加热。如不小心溅到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然后用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硝酸银试剂应放在阴凉处保存。

6、  试剂使用后,应进行中和反应,然后才能倒入下水道或废液缸中。

7、化验室应保持整齐、干净。不准将毛刷、抹布扔在水槽中。一定要保持水槽清洁,禁止将固体物、玻璃碎片等扔入水槽内,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此类物质以及废纸屑放入废纸篓或规定放地方。废酸、废碱等小心倒入废液缸(或塑料提桶内),切勿倒入槽内,以免腐蚀下水管。

8、  对酸、碱和有毒化学用品,都必须严格进行专人保管,进、出料情况要详细登记,人离开化验室后必须将门锁紧,防止失窃。

电气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库房内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库房周围50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

2、  库房内严禁闲人进入,领料人需有库房人员带领和陪同。外单位人员,须经厂级或科级领导认可批条,方可入库。

3、  现场收发备件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4、  堆放备件时应整齐平衡,不得超高晃动。

5、  领取成垛备件时应抬高后取出,不得拖动,以防整垛备件倒塌。

五金库安全操作规程

1、  库房内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库房周围50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

2、  库房内严禁闲人进入,因工作关系必须进入的须经库房工作人员同意,并应有库房人员带领和陪同。

3、  外单位人员,须经厂级或科级领导认可批条,方可入库。

4、  堆放备件时应整齐平衡,不得超高晃动。

5、  现场收发备件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危险源点设备点巡检安全要求(生产状态)

1、  精轧机列(13#—18#)安全要求(轧制中):

a.点巡检员应面向进钢方向;指定专人监护;待钢咬入所在机列轧辊;三条件具备方可靠近机列。

b.   应在过钢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第二根钢未咬入时远离机列。

2、  1#、2#、3#飞剪安全要求:

a.过钢时勿靠近剪刀侧可在提杆处和电机后观察、耳听。

b.   静态检查时应与有关操作者(台)联系,确保安全后方可工作。

3、  冷床安全要求:

a.检查上钢裙板时面向进钢方向。

b.   底部设备巡检应回避红钢(掌握轧制前或刚停轧后)。

c. 两人以上(含两人)实行监护。

4、  各液压站、润滑站安全要求:

a.采用手电照明,禁止明火观察,禁止人员吸烟。

b.   实行挂牌检修制度。

加热炉开炉操作规程

加热炉停产后重新开炉的步骤如下:

1、  确认鼓风机、引风机已开启。

2、  关闭高炉煤气烘炉烧嘴空气阀门;

3、  打开烘炉用空气总管闸阀(小开度);

4、  点燃焦炉煤气烧嘴;

(1) 打开焦炉煤气阀门10秒钟排出管道内残留空气,然后关闭;

(2) 打开焦炉煤气烧嘴的空气蝶阀吹扫一分钟;

(3) 关闭焦炉煤气烧嘴空气阀门;

(4) 点燃乙炔喷枪,伸入点火口;

(5) 开启焦炉煤气阀门;

(6) 待火着后开启焦炉煤气烧嘴空气阀门。

5、  待烧嘴砖温度烧至650℃(大约2个小时)后对烘炉煤气管道进行吹扫:

(1) 打开烘炉烧嘴前的6个放散阀,关闭煤气主管道预热段、加热段、均热段、煤气快切阀与盲板阀之间的放散阀(一共10个);

(2) 接通烘炉管道吹扫皮管,打电话给调度让其开通氮气;

(3) 确认氮气已送到后打开烘炉煤气管道吹扫管的旋塞阀对烘炉管进行吹扫;

(4) 吹扫20分钟后通知调度吹扫完毕,关闭烘炉煤气总管吹扫管旋塞阀;

(5) 关闭烘炉烧嘴前的6个放散阀;

6、  放掉烘炉管道水封内的水,打开煤气平台的烘炉管道闸阀;

7、  打开烘炉管道水封前高处煤气平台的闸阀,关闭放散阀门;

8、  点燃高炉煤气烧嘴:

(1) 打开每个高炉煤气烧嘴上方的煤气闸阀(此时下方的煤气闸阀为关闭状态);

(2) 打开煤气平台上烘炉总管的两个闸阀;

(3) 点燃乙炔喷枪伸入高炉煤气烧嘴点火孔,打开高炉煤气烧嘴下方的煤气闸阀及空气阀门并观察炉内火焰燃烧情况;

9、  用高炉煤气烧嘴烘炉的升温速度控制在80℃/h以内;

10、 将定温换向设为定时换向。

11、 待炉内温度烧至650℃(大概15个小时)后进行高炉煤气主管道切换:

(1) 按下停炉按钮并关闭鼓风机并关闭进风阀;

(2) 关闭6个烘炉烧嘴的12个煤气闸阀,关闭烘炉用空气总闸阀;

(3) 由液压工将空煤气插板阀的串通板抽出,插入盲板,注意密封垫不得破损;

(4)  对煤气主管道进行氮气吹扫:

a) 关闭煤气主管道预热段、加热段、均热段、煤气快切阀与盲板阀之间的放散阀(一共4个);

b) 接通主管道煤气快切阀与盲板阀之间的氮气吹扫皮管,打电话给调度让其开通氮气;

c) 确认氮气已送到后打开主煤气管道快切阀与盲板阀之间的吹扫管旋塞阀及平台上的氮气总管阀门对煤气主管道进行吹扫;

d)吹扫20分钟后通知调度吹扫完毕并关闭氮气吹扫管旋塞阀;

(5) 将各段的空、煤气流量调节阀开度调至较小位置(约10-15%),换向方式设为定温换向,在电脑上按下开炉按钮;

(6) 放掉主管道水封的水。

(7) 打开煤气主管道金属硬密封蝶阀(如果金属硬密封蝶阀很难打开,原因是两阀门之间有气憋住,则应打开盲板阀与金属硬密封蝶阀之间的旋塞阀进行放气);关闭高处平台主管道的放散阀,打开蝶阀,到此步为止煤气送入炉内燃烧;

(8) 待煤气点燃后,确认其燃烧稳定后调节各段空煤气阀门,将炉压控制在-10Pa;

12、 当炉温升至800℃后将换向方式设为定时换向,并关闭高炉煤气烧嘴;

(1) 关闭6个高炉煤气烘炉烧嘴的闸阀;

(2) 关闭高处平台烘炉管闸阀并打开放散阀;

(3) 打开6个高炉煤气烘炉烧嘴的闸阀;

(4) 接通氮气吹扫20分钟;

(5) 关闭氮气吹扫阀门;

(6) 关闭煤气平台的烘炉管道闸阀;

(7) 封上烘炉管道水封。

13、 打开高炉煤气烧嘴空气阀门(开度为20%)以冷却烧嘴不至于烧坏;

14、 当炉温超过800℃后升温速度控制在150℃/h以内;

15、 当炉温升至1000℃后加热炉进入正常烧炉阶段,根据轧制要求控制炉温。

加热炉停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在电脑上关闭三段的煤气电动调节阀。

2、  把PLC柜上的连锁打到解锁,关闭煤气侧引风机前的电动调节阀和引风机,调整炉压。

3、  按下停炉按钮,当三个段的烟温有一个超过180度时进行手动换向,避免网箱超温。

4、  关闭煤气平台处金属硬密封蝶阀。

5、  关闭水封前的蝶阀并打开放散阀。

6、  打开水封与煤气平台金属硬密封蝶阀间的放散阀。

7、  封上水封 (约25分钟左右):

a)        打开两个进水管闸阀,下方的闸阀先开,上方的闸阀开度小一些。

b)        开启进水阀门约20分钟后,再打开两个溢流管闸阀,阀门开度都开到最大,待溢流管有水流出表明水封已封住。

8、  关闭所有放散阀(三个段、盲板阀与快切阀之间的放散阀一共4个)。

9、  关闭盲板阀。

10、 接通煤气平台上的氮气吹扫管,通知厂调度往加热炉送氮气,打开吹扫管阀门从吹扫管处通入氮气,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吹扫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1、 关闭鼓风机并关闭进风阀;然后抽出空煤气插板阀;最后启动鼓风机待风机运行平稳后打开进风阀。

12、 加热炉进入降温阶段。

安全事项:

1、  停炉操作完成后将炉尾的5根拉紧装置全部松开以便炉底水管自由伸缩。

2、  当炉温低至600℃后,根据排烟温度将换向系统换至另一侧,避免网箱过热,并密切注意所有排烟温度。

3、  待汽包无压力时打开放气阀与大气接通。

4、  每次换向时若蓄热室下方有人作业,应通知现场作业人员,避免烫伤现场作业人员(一般人在引风侧工作,当换到鼓风侧时人会感到热)。

5、  其它无关人员禁止私自操作工控计算机,所有检修必须挂牌。

6、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煤气报警仪,并有1人监护。

7、  在加热炉煤气区域任何工作均要二人同时,并佩带煤气报警仪。

(二)机制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电修(内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开关,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2、  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件、启动螺丝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随意敲打。

3、  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机进入开路试验时,不准用手握住转子。

4、  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

5、  大修变压器时,必须固定好线架子,防止翻倒伤人。

6、  调试用的插头、开关及线路应保持良好绝缘,如有破损或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

7、  试车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并指派专人监护。

8、  打槽楔、锤子柄必须握牢,防止滑脱击伤别人。

9、  电修工使用仪表,要根据量程和范围正确使用,仪表每两年进行一次校验,平时应注意妥善保管。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启动行车前,必须先检查各操纵系统以及限位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揿铃后方可送电,起停三次,进行试车,试车时吊钩上下不应该吊有重物,确认所有限位、刹车性能正常,方可正式吊运物件。

2、  行车工作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行车(检查者、检修人员除外,此时,驾驶员应听从行车上的人员指挥来进行操作)。

3、  上下行车应先揿电铃,使行车停妥后,拉开联锁门,方可上下,严禁跳车翻跃拦杆。

4、  当行车操作时,电气设备已接电。因此,禁止打开启动装置、起动电阻、电盘进行检视,禁止接触起动装置的通电部份与导电线进行检查,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时,电气设备本身应断电。

5、  开车前应把各控制手柄都放在“0”位,要改变方向必须把开关拉到“0”位,停车后再开动,严禁利用开反车来代替刹车。

6、  禁止在钩子上或起吊物上进行人员提升或移动,严禁利用行车设备与地面人员开玩笑。

7、  行车吊物途中,特别是吊运液体金属,严禁从人员头上和重要设备上经过,不得与他物相撞、碰、拉、擦。

8、  开车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操作,严禁在驾驶室抽烟,禁止将茶杯、书籍、报刊杂志带进驾驶室,严禁在驾驶室里谈笑,做无关工作。当班操作时不准将脚搁起,超过开关高度,不准随意拆电气设备。

9、  行车使用前应进行试刹车,试刹车应与地面人员联系,在地上和不潮湿的地方进行,高度不超过一米,严禁吊物时调整控制器。

10、 行车吊运时,吊钩必须提高到二米以上高度,行车吊载运行时,货物必须提高至超过运行线路上的最高障碍物半米以上高度,严禁吊物长期停留。

11、 行车操作遇突然停电应拉掉电源总开关,各操纵控制器手柄摆在“0”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进行操作。

12、 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能用“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造成事故。

13、 行车吊运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桶等必须要有专用工具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起吊。

14、 给机动车辆吊物时,必须等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吊运。

15、 新学开行车的驾驶员必须有老驾驶员在旁指导,严禁无证行车工(检修工试车除外)开行车。

16、 行车若遇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17、 必须带电修理时,要通知电工,并要有专人监护。

18、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在起升高度范围内可反复升降,及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重物放下并返修。

19、 使用起重机械要做到十个不得起吊:(一)斜吊或斜拉;(二)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三)挂钩不当;(四)物件有尖锐角未垫好;(五)重量不明或超重;(六)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不灵活;(七)吊杆下及转动范围内站人;(八)光线阴暗视物不明;(九)吊物捆绑不牢;(十)人站在吊物上。

20、 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撞车、推车,两车相近时应互相照应,需要推车时应经双方同意方可缓慢推车,防止受震。

21、 吊重物前,要等地面人员撤离安全距离后,才能起吊。

22、 龙门吊操作完毕后,必须把吊钩挂在地锚的钢丝绳上,并适当提高拉直钢丝绳。

23、 离开龙门吊操作室时,必须关闭电源并关好门窗。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要戴好防护眼镜)。

2、  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和性能,严禁超规格使用设备。

3、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机床各部件是否良好,应从低速空转试车2—3分钟,确认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4、  装夹的工件必须牢固可靠,机床开动时不准变速,不准进行测量工作。

5、  吊装工件和装附件时,必须使用安全的吊具,并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起吊,必要时应在导轨上垫木板。

6、  卡盘与主轴组装后,必须同时装好保险卡。

7、  工件装夹后,卡盘板手必须随手立即脱下,棒料过长伸出,主轴端应架挡板。

8、  在车床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长发外露,应带好工作帽和防护眼镜。

9、  清扫设备及消除铁屑,应使用专用钩子不许用手清除,且必须停车后方可进行。

10、 严禁操作者开动机床离开岗位或托人代管开动机床 。

11、 工作结束必须停车清理铁屑(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清扫设备,保持车床和工作场地的卫生整洁,下班必须各手柄复位,并切断总电源。

12、 磨车刀工具时,人应站在砂轮侧边,并遵守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铣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别要戴好防护眼镜),上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2、  操作者必须熟悉铣床的结构性能,严禁超设备能力使用。

3、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铣床各部件是否完好,应低速空转试车,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4、  工作台面上禁止放一切工具杂物,并禁止在工作台面上敲打和校正物件。

5、  装卸工件附件夹具或测量工件时,应先停车,并轻拿轻放,对较重的工作,应选用合适的吊具和方法。

6、  工作台T形槽内要装的螺钉,必须选用符合标准的。

7、  刀具或夹具都应牢固夹紧,不得有松动现象,以防止在切屑时突然飞出伤人。

8、  用板手紧固主轴上螺帽后,应立即取下,以防开车时甩出。

9、  严禁操作者离开或托人代管开动着的机床。

10、 下班前,必须把各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并切断总电源,写好当班记录,保持机床的场地的整洁(清理铁屑时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

11、 使用砂轮机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操作者必须熟悉钻床的结构和性能,严禁超设备使用能力。

3、  工作前必须检查钻床各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应先低速空转2—3分钟,确认正常后方可工作。

4、  装卸附件和工件时,应根据其形状和重量选择合适、安全的吊具和方法。

5、  装夹工件时,必须牢固可靠,严禁不夹工件而用手扶着加工。

6、  使用钻床,严禁带手套操作,钻床运转未停止,禁止用手抚摸或扩装钻头、夹具以及工件等。

7、  钻孔工件找正后,应先稳定,才能开始工作,工作时要缓慢加力,不得用力太猛,不得开反车强制主轴制动。

8、  严禁操作者离开或托人代管开动。

9、  工作完毕后,必须停车进行清屑和床身清理(清理铁屑时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保持钻床和工作场地的整洁,并切断总电源。

10、 磨钻头时,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  操作者必须熟悉刨床的结构和性能,严禁超规格使用。

3、  每天工作前必须先检查、试车,确认各部位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4、  装卸较重的工件和工具附件,必须根据重量和形状选用可靠的吊具和方法。

5、  禁止操作者离开岗位或托人看管开动的机床。

6、  装夹工件和工具附件必须牢固可靠。

7、  禁止在设备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

8、  刨床在工作台面上不准乱放工具和杂物,以防震荡,滑落砸伤。

9、  刨床在工作中,不准将头部附在刀架行程内,更不准用手去摸工件的切削面。

10、 下班前,必须将机床各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上,停车清理设备(清理铁屑时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保持设备床身和工作场地整洁卫生并切断总电源。

11、 磨刀具时,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严禁超设备规格使用设备。

2、  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和按照设备维护“四项要求”使用和维护设备。

3、  工作前必须按设备“巡回检查内容”检查设备。

4、  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注油,注油后应将油杯(池)的盖子盖好。

5、  操作者必须了解滤油器各处毡垫及润滑油杯(池)内的油毡油线的清洗时间和油箱的换油周期,并按厂规定定期清洗。

6、  停车8小时以上再开设备时,应先低速转2—3分钟,确认润滑系统畅通,各部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7、  装卸工件时,必须根据工件重量和形状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

8、  工作前根据工件的材料及工件的尺寸,按照标牌选择适当的切削速度及进给量,并将各部的控制手柄放在适当的位置上。

9、  每变换镗杆和进给速度后,都应严格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

10、 禁止踩踏设备的导轨面及油漆表面,或在其上放置金属物品。

11、 经常保持镗杆及其锥度的完整,卸刀具时,禁止用铁锤猛击,应用标准斜铁和铜锤卸下。

12、 止在镗杆锥孔内安装与其锥度不付或锥面有划痕不清洁的工具,固紧的斜铁必须标准,并不得用铁锤猛击。

13、 机床各部夹紧的装置,在部件不运转时,应将其夹紧。

14、 移动主轴箱、主轴工作台上滑板、下滑板或后立柱前,必须松开夹紧装置,并保持其滑动面和丝杆牙条的清洁和润滑良好。同时还必须检查移动方向有否撞主轴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车。

15、 得用开反车的方法制动回转的花盘。

16、 用快速运转时,必须注意其运动方向与方向相反。

17、 作中进给(或快速)的保险丝合子脱开时,表明进给抗力已超负荷,应停止主电机,同时检查原因和调整,操作者不得自动调整。

18、 作台上滑板、下滑板、主轴箱与主轴的机动手柄不准放在机动位置上走快车。

19、 有在机床停车时,才可以操纵变换速度和进给量的手柄。

20、 轴转速手柄及走刀变速手柄不搬转到180℃不准回转手柄,不等主轴转到最低转数时,不许将手柄推上。

21、 禁止使用磨钝刃的刀具进行切削。

22、 禁止在工作台上敲打和校直工件。

23、 禁止操作者离开或托人代管开动着的设备。

24、 用后立柱时必须保证其轴承架润滑良好。

25、 作中必须经常检查设备各部的运转情况和润滑系统的工作情况(通过油窗标仪器装置)如运转和润滑工作不良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26、 作中必须经常检查清除上下滑板及工作台导轨上铁屑和油污,并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27、 作中经常检查镗杆刀具和工件的紧固情况,不得松动。

28、 作中必须经常保持镗杆尾架轴承的充分润滑。

29、 用镗杆制动装置时,应在镗杆的惯性转速降低时进行。

30、 用花盘径向刀架单独切削时,镗杆须后退到极限位置。

31、 用铣刀盘铣削平面时,刀盘安装的刀具不得少于二个。

32、 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开工件前不得停车。

33、 下班前把各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工作台退到中间位置,镗杆退回,并切断电源。

34、 下班前15分钟必须停车清扫设备,清扫部位按设备“巡回检查内容”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铁屑时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

35、 磨削刀具时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6、 周末假日前的设备大清扫应按设备的清扫规定彻底进行。

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  工作前,先检查机床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3、  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和性能,严禁超规格使用。

4、  根据所锯的材质、工件大小,调整好锯条压下量,以免过快,锯条崩断伤人。

5、  按锯条规定使用,锯料尺寸不超过规定直径。

6、  工件必须夹紧后方可开机锯料。

7、  锯床工作时,不准用手套摸弄转动部位。

8、  严禁操作者离开或托人代管开动着的锯床。

9、  锯床四周材料要堆放整洁,零星短料要堆放整齐。

10、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铁屑和床身卫生(清理铁屑时禁止用手直接清扫,要用专用刷子),保持机床和工作场地的整洁,并关闭总电源。

11、 搬动或吊装锯件材料时,要谨慎,要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防止落件伤人。

砂轮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时要戴好防护眼镜,禁止戴手套。

2、  新砂轮安装前必须进行静平衡。

3、  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破裂和损伤、潮湿。

4、  加工工件时,操作者要站在砂轮机侧面,开机后要待砂轮空转平衡后再正式磨削。

5、  磨削时要用力均匀,禁止用拉杆等工具增加工件对砂轮的压力。

6、  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调整。

7、  不准在砂轮机上磨细小的、大的、和不好拿的工件。

8、  砂轮要保持干燥,不准沾水,以防水湿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9、  砂轮机用完后,应立即关闭电门,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10、 严格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注意工作环境的安全。

(1)上方有否高空作业和有否行车经过。

(2)身边的工件和自己检验的工件是否堆码整齐、平稳、是否太高。

(3)在机床旁边工作要注意安全角度,防止工件、工夹具和切屑飞出伤到。

3、  搬动工件要稳妥,不要被工件压伤、砸伤和划伤,用力要恰当,防止摔伤和扭伤。

4、  铆焊和铸、锻检验员要避免电弧光、气割焊强光和电焊、气割烟尘的伤害。

5、  热处理和锻件检验员使用砂轮机打磨工件时要严格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

扭转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作业前应对吊具、钢丝绳等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3、  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上方是否有高空作业和是否有行车经过。

4、  身边的工件和自己要搬动的工件是否堆码整齐、平稳,是否太高。

5、  在机床旁边工作要注意安全角度,防止工件、工夹具和切屑飞出伤人。

6、  起吊工件或重物时,应选用相符合的吊具或钢丝绳,捆绑工件要做到稳固、可靠,有尖锐角部分要垫好破布或橡胶片等物。

7、  过跨小车使用前应检查过跨小车的声光报警器是否正常,使用时应注意观察轨道上是否安全,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

8、  过跨小车上的工件应摆放整齐,防止工件滑落。

压力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开动设备要有操作证,无证者不准开车。

2、  操作者必须严格按要求使用和维护设备,严禁超规格使用设备。

3、  工作前必须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

4、  空气管路中气压要保持在5-6个大气压内。

5、  严禁接通电源后调整机床和安装模具。

6、  所安装模具时高度应水上小于滑块在下位置时与工作垫板距的高。

7、  开动前,操纵开关置于非工作位置,检查各部无阻碍后,方可开动设备。

8、  安装模具时,先装上模并卡牢,再以上模校正中心,装下模并卡牢。

9、  冲剪工作时,不得使用磨钝的冲模。

10、 压力机单次行程,每分钟不得超过10次,摩擦片温升不得超过60℃。

11、 禁止将坯料重叠起来冲压。

12、 禁止在滑块运行中脚手未离开操纵开关时校正模具和装料。

13、 工作中要经常注意上下模具位置有否变动。

14、 工作后滑块停于上死点切断电源清除废料。

15、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6、 周末节假日前的设备大清扫,应按设备的保养规定。

卷板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按设备交接班内容检查设备,并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

2、  卷板厚或者强度较大的钢板时,上辊压量要小,并采用多次滚卷。

3、  滚卷较窄的板料时,必须放在辊子中间。

4、  禁止滚卷型钢和脆性材料。

5、  在工作中,必须等材料上辊抬平后,再施加压力。

6、  在滚卷大筒体时,压力不得过猛,应多次滚卷。

7、  吊运钢板时要用专门的夹具,确认稳固时才允许吊运。

8、  在工作中应经常检查电机减速箱的运转情况及各部位的润滑情况,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9、  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将各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

电火花打字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机前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充足。

2、  吊装工件时,要使用合格吊具,并使工件平稳。

3、  更换工件时,要将打字机头复位,并关闭电源。

4、  更换字模是要切断机床电源。

5、  停机后要关闭电源并对设备进行维护。

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各部机件的情况,磨石等安装牢固可靠,螺栓,螺母等连接必须紧固:传动件应灵活可靠,不松动,使用前进行润滑。

2、  使用前应按工件磨销长度,用手柄调节好撞铁的位置。开动砂轮时,应将液压传动开关放在“停”位。调节速度手柄放在最低位置。砂轮移动手柄放在“后退”位置,以防突然碰撞。

3、  使用前仔细检查电气系统,导线开关绝缘良好,熔断丝容量适当,电缆线布设安全稳妥,不得随机械发生移动。

4、  磨床工作时应防止冷却液混入液压系统内。砂轮主轮箱温度不高于60℃。砂轮必须经过离心试验,未安装前防止潮湿,使用时认真检查,发现裂纹等缺陷,及时更换。

5、  工作前应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6、  安装砂轮必须进行静平衡,修整再次平衡,然后运转5分钟。操作者应避开砂轮正面。砂轮磨钝后应经常用金钢石修正。修正砂轮或导轮时要用冷却液。

7、  砂轮接近工件时不准用自动进给,工件与砂轮未离开时不得中途停止转动。要保持顶尖精度,良好润滑,随时检查同心度。

8、  经常检查工件紧度与砂轮平衡,紧固情况,以防松动。根据工件材料合理选择砂轮材料和进给量。

9、  同心磨托工件的支板形状大小和安装高度要与顶磨工件直径相适应,防止工件卡住,挤坏砂轮。严禁磨销弯曲不直圆料。

10、 长时间作业,电动或传动部分过热时,必须停机冷却后方可继续工作。

11、 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关好开关盘柜,将机械擦拭清理干净。

12、 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3、 连续工作一周后冷却箱的磨销要清理一次。下班前将手柄置于工作位置。

14、 任何检查修理,必须在电机停止转动后进行。电器部分应由电工修理,所以接线工作应由电工担任。

15、 停车后每天进行日常保养,各部轴销、油孔进行润滑,每隔200-400h进行一级保养。

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严禁超规格使用。

2、  按润滑图表规定注油,注油后应将油杯的盖子盖好,工作前要注意检查剪刀处有无阻碍物。

3、  开动后必须等待转动机构正常运转后,空车试验2-3次,确认各部工作正常方可正式工作,一机多人操作,要分工明确,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4、  当制动器失灵,发生连续剪切时,要立即关闭电源,通知检修。

5、  推料时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止撞坏挡料板或者发生人身事故。

6、  剪切是要根据板料厚度来调节压料器间隙,避免将板料挤住。根据不同厚度调整上下剪刀间隙,调整或更换剪时检查有无刮碰。

7、  调整制动器时,制动轮阻力不能过大,否则将使机件损坏。

8、  开动开关要迅速,并在上剪刀剪断板料后及时抬起,避免连续剪切。

9、  禁止在设备开动中进行调整修理或者清理工作。

10、 吊运钢板时要用专门的夹具,确认稳固时才允许吊运。

线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机床在起动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各润滑部位润滑是否充足;

⑵各运动部位有无其他物件阻碍动作;

⑶运丝托板上不得有其他物件,贮丝筒摇手柄一定要取下,方能开机运行,以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2、  机床在接通电源后,启动运丝电机时必须用手动按压行程开关,校对运丝板移动的方向正确后,方能任其自行运行。

3、  切割加工前:

⑴检查机床的行程、换向开关等机构、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⑵检查润滑情况,按规定队机床各运动部位进行润滑工作;

⑶检查工作液是否足够,各通水管路和喷嘴是否畅通;

⑷电极丝是否于后导轮、上、下导轮及挡丝棒之间,不得有叠丝、夹丝等现象;

⑸准备切割工作所需要的工夹具,将工件夹持坚固。

4、  切割加工时:

⑴检查加工情况时,禁止身体各部位同时接触工件和床身工作台;

⑵加工过程中不得随便拆除保护装置。

5、  切割加工完毕后:

⑴切断高频电源,关闭控制系统及机床电源;

⑵收拾工具及切割零件,并将它们置于适当位置,用抹布擦拭干净机床,夹具及附件,并在机床未涂漆的部位漆一层防锈油。

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机前

⑴检查机械设备、电器开关、液压油路、仪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⑵检查防护栏是否损坏,若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

⑶装夹工件时,要选用适合的吊具和正确的方法,要保证工件装夹稳固牢靠。

2、  开机时首先开动高压泵并等待工作正常后开动液压机压制工件。

3、  开机时,任何人不得站在防护栏内,以免发生意外。

4、  在工件和压力机头中间使用垫块时,垫块两端要平行并且垫块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因受力不均发生意外。

5、  压装时,首先要手动试机,并观察工件位置是否正确,并严格在工作范围内使用,避免发生意外。

6、  工作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并整理场地和打扫卫生。

(三)质计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地磅司秤员安全操作规程

1、  未经岗位操作培训和安全培训及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  对磅房和作业区内的电源、衡器等设备要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不得在磅房擅自接电源、改装线路。

3、  严格执行《电子称技术操作规程》和《电脑技术操作规程》。

4、  台面上有物体时司秤员和检修人员不得进入地坑作业。

5、  监督过磅车辆进入秤台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并平稳的停在秤台中间。

6、  搞好电子秤和电脑等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7、  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磅房;非司秤员和衡器检修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磅房内的设备和按钮。

化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为确保安全生产,凡未经过厂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者禁止参加工作。

2、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做好化验前的准备工作,对所用的药品与设备性能有充分了解和熟悉,才能进行工作。

3、  化验时要保持安静,思想集中,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和打闹。

4、  使用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时,须检查管道及开关等是否有漏气现象,严禁放置在近火或高温区附近。

5、  易燃物品,如乙醇等应放在安全地方,不得靠近火源,不得乱堆放。

6、  一切用来保存试剂及任何实物的瓶子应贴上标签,标明瓶内实际名称、规格以防错、乱造成事故。

7、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电源开关拉下成关闭,严禁用湿手或铁柄毛刷去清扫和抹擦电器以防触电。定碳、定硫高温炉、硅碳棒露出部分应有安全罩,严禁随意掀去安全罩。

8、  所有电源的导线应经常检查各接触部分是否妥当,导线有无破损腐蚀等。

9、  禁止在电炉上、烘箱内烤和蒸煮食物以防中毒。

10、 稀释浓硫酸时,必须边搅拌、边把硫酸徐徐以细流状注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硫酸中,配制时应在烧杯中进行,不要直接在试剂瓶内配制。

11、 一切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12、 身上及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于净,不得接近火种,防止着火。

13、 欲取下正在沸腾中的溶液时,须先用烧杯钳,将加热物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防止突然沸腾溅出。

14、 剧毒试剂如三氧化二砷等应有专人保管,取用时应两人共同开锁,并将所用的数量累计登记清楚,以便查对。

15、 使用化验室各相关设备,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棒材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部分:

1、  上岗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上岗不得擅自操作、启动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设备控制设施及开关、按钮。

3、  进入工作现场(轧钢区域、料场及成品场等)必须按规定的安全通道上行进。

4、  进入现场应注意过往行车的运行情况,不得在吊有重物的行车下停留。

5、  职工上岗前应与上一班职工交接本岗位的安全情况,了解本岗位的现场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且记录在案。

6、  本单位职工必须了解棒材车间危险源点的分布及等级情况,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或接近危险区域,进入危险区域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方可进入。

7、  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破坏防护设施,发现不完整的安全设施应及时完善或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

8、  严格遵守所在车间的各项安全规定。

检验工种(岗位)

1、  检验岗位进行检验成品、剔除短尺时,应与当班生产班人员联系,或打手势表示,未联系不得匆忙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2、  检验人员取样时,应注意辊道成品输送方向,应与辊道工联系好或打手势表示。

3、  计数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位置岗位进行计数工作,必要时应有防范、监护措施方可进行计数。

棒材司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部分

1、  上岗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上岗不得擅自操作、启动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设备控制设施及开关、按钮。

3、  进入工作现场(轧钢区域、料场及成品场等)必须按规定的安全通道上行进。

4、  进入现场应注意过往行车的运行情况,不得在吊有重物的行车下停留。

5、  职工上岗前应与上一班职工交接本岗位的安全情况,了解本岗位的现场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且记录在案。

6、  本单位职工必须了解棒材车间危险源点的分布及等级情况,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或接近危险区域,进入危险区域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方可进入。

7、  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破坏防护设施,发现不完整的安全设施应及时完善或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

8、  严格遵守所在车间的各项安全规定。

司磅工种(岗位)

1、  对磅房和作业区的电源、衡器、电脑等设备,要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不得在磅房私自接电源,改线路,确因工作需要应向科室领导反映,由科室领导协商有关部门电工进行。

2、  做好称重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

棒材钢坯组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部分

1、  上岗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  上岗不得擅自操作、启动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设备控制设施及开关、按钮。

3、  进入工作现场(轧钢区域、料场及成品场等)必须按规定的安全通道上行进。

4、  进入现场应注意过往行车的运行情况,不得在吊有重物的行车下停留。

5、  职工上岗前应与上一班职工交接本岗位的安全情况,了解本岗位的现场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且记录在案。

6、  本单位职工必须了解棒材车间危险源点的分布及等级情况,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或接近危险区域,进入危险区域应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方可进入。

7、  爱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破坏防护设施,发现不完整的安全设施应及时完善或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

8、  严格遵守所在车间的各项安全规定。

钢坯工种(岗位)

1、  现场取样人员不得爬高取样,在钢坯堆作业时注意钢坯是否放置安全。

2、  钢坯取样时,应与行车工联系好,不得在行车作业时取样。

3、  严禁在煤气区域停留。

高炉取、制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  上高炉取样时,要与高炉负责人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取样区域进行取样,并要人煤气监护人员同行监护。禁止与他人嬉戏,出渣、出铁时,不准跨越渣、铁沟。

3、  取样时上下炉台、过铁路、无人道口,应注意来往铁罐车。

4、  出铁时,取样人员不得面对铁口的正前方。

5、  磨样机、砂轮机,非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启动操作,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操作,待处理后方可使用。

6、  生铁磨样前必须穿戴好劳保,扣好袖子戴好袖套、严禁戴手套作业。

7、  使用磨样机时,先启动电源开关,待电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磨样。

8、  磨样时,必须抓紧试样,集中精力,不得与旁人说话,防止样块飞击伤人。

9、  更换砂轮布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装卸。

10、 制完样品后,应关闭电源,台面及时清扫干净。

烧结矿、焦炭转鼓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位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戴好防尘口罩。

2、  上班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和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  上皮带取样,要站立在两个皮带托辊中间的走道上,注意与转动部位保持安全距离,要注意双手拿铁楸的姿势和力度,不得跨越皮带机。

4、  到外货场取样人员,在装卸过程中禁止取样。

5、  开动电源开关,要注意观察设备上是否有人在操作,确认后并发出启动信号,然后才能开启电源开关。

6、  入鼓后要将转鼓桶盖左右螺母拧紧,待操作人员离开转鼓机,才能按下开关按钮。

7、  入鼓或出鼓时,一定要等机械转动装置停稳后,再打开鼓盖。

8、  在清扫、维护设备时,严禁弄湿电机线路,不得用湿物接触电器开关。

9、  电器设备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机械转动部位要有防护罩。

10、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启电器开关,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要及时制止并报告。

烧结取、制样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位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戴好防尘口罩。

2、  上班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  上皮带取样,要站立在两个皮带托辊中间的走道上,注意与转动部位保持安全距离,铲样姿势要正确,用力要均匀。

4、  使用磨粉机时应紧缩轴磨钵。把磨盘盖好压杆扣紧,罩好防护罩后才能开启电源开关,待磨粉机完全停止后再打开压杆取出磨钵。

5、  使用鄂式破碎机,要先开机,待运转正常才能下料,要等物料破碎干净,再停机。

6、  在清扫、维护设备时,严禁弄湿电机线路,不得用湿物接触电器开关。

7、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并开启电器开关,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要及时报告并制止。

原料采、制样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各种取样工具,进入作业区域注意车辆来往。

2、  采样时与驾驶员联系,待汽车停稳熄火后方可进行采样,采完样后打铃提示汽车离开,再给司机调运单。

3、  在现场取样时,应与现场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引起对方注意,方可取样。

4、  制样时,先开破碎机后送料,待物料完全破碎干净后,再停机。

5、  使用磨粉机应紧缩轴磨钵。把磨盘盖好压杆扣紧,罩好防护罩才能开启电源开关,待磨粉机完全停止后再打开压杆。

6、  启用电器设备时,人与机应保持安全距离。

7、  制样时应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领导,不得强行操作。非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开机操作,更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出。

8、  操作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穿越和离开正在运转的机械,发现设备运转异常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调整,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作业。

9、  各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采样机下面走动,下面严禁停放车辆。

10、 不得用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严禁弄湿电器线路。

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质计科相关岗位适用)

钻样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钻样时要将工作物下部用木板或其它软制东西垫上,并用夹具夹紧,以防滑动损坏工具或打伤操作人员。

2、  钻床打眼时严禁戴手套,留有长发的应戴上帽子,并把头发放进帽子里面。工作时钻床台面一定要保持清洁。

3、  钻孔时排出的钻屑,不得直接用手清除,谨防刮伤手。

4、  钻眼快透时,吃力需轻,以免发生危险。

5、  取卸钻头时,要在钻床完全停止钻动以后进行取卸。

6、  在工作中,不准吸烟,以免因烟薰眼发生事故。

7、  钻完的物件,要有次序地排放好,不要乱堆和叠的太高,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8、  用扳手紧螺丝时,扳手口不适合的,不准使用。

9、  钻小的物件要用钳子夹住。

电热蒸馏水器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热蒸馏水器安放于平整的工作台上,仪器外壳须可靠接地。

2、  使用前,首先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接线要牢固。

3、  先将放水龙头关闭,开启水源龙头,使水源从进入控制龙头,进入冷凝冷却器,流入漏斗至蒸发锅中,直至水位升至玻璃水位眼处,见停止上升时,可暂时将水源龙头关闭。

4、  合上闸刀通电,到锅内的水已经沸腾,并且开始出蒸馏水时,再开启水源龙头。但应注意水源不宜过大或过小,调节方法一般可掌握冷凝冷却器外壳的温度:(以受测试)底部的温度为38~40℃(微温),中部为40~55℃(较热),上部为55~70℃(烫手)。

5、  蒸馏水出水皮管切勿插入蒸馏水中,皮管应保持顺流畅通,以防止蒸气窒塞而造成漏斗冒水。

6、  烧蒸馏水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和调整进水量,若脱水干烧,电热管会烧坏造成事故。

7、  如有异常情况,就先断开电源,处理好后才能使用。

8、  使用完毕,先断开电源开关,继续通水冷却一段时间后,关上水源龙头。

定碳高温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定碳高温炉安放于平整的工作台上避免明显的震动和颠簸。

2、  送电前,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接线要牢固,电炉外壳要可靠接地。

3、  高温炉使用时,输入功率不得超过额定功率,炉温不得超过额定温度。

4、  注意硅碳棒和热电偶的接线要紧固,定期进行接触线夹螺栓夹紧固的检查。

5、  定期检查电炉、温度控制器系统各连接部分接触是否良好。

6、  工作开始前,应检查仪器部分,如接头处及活塞等是否严密不漏气;工作开始后,应燃烧标准样品,以判定工作过程中仪器的准确性。

7、  气管必须保持清洁,当发现液体流动不顺利而有水滴附着于量气管时,应予洗涤。

8、  应视使用频率,及时更换磁管和清扫、更换球形管内的干燥脱脂棉。

9、  禁止潮湿物件装入炉膛内,禁止向炉膛内直接灌注各种液态物质。

鄂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于矿石、烧结矿、炉渣及铁合金等金属和非金属试样的中粗破。最大装料粒度视不同设备规格而异,出料粒度可调。

2、  使用前须用手攀转三角皮带轮,无阻现象后方可接通电源,经5—10分钟空运转,并用手轮将排料口调至需要的尺寸后,方可给料破碎。

3、  破碎过程中给料应均匀并严格控制最大给料粒度不超过规定的尺寸(如100×60为≤45mm)。

4、  必须清除待破碎物料中可能夹杂的铁钉,螺母或其它金属碎块。

5、  操作前须检查防松装置是否可靠,各紧固零件有无松脱。

6、  调整排料口时必须停车,调好后用手板动飞轮整圈检查有无阻碍。

7、  如连续转动手轮数圈,排料尺寸不变,则有可能是下支撑的保险销钉被剪断,应重新换上特定材质的销钉后方可使用。

8、  每次使用完毕,须清除矿石碎屑及灰尘。

9、  鄂式破碎机连杆下支撑在机壳上支承的轴套处有两个黄油杯,须经常填满黄油,探作前旋动油杯盖,给油润滑。连杆下支撑在连杆下端支承的圆弧槽内,须每隔一个月涂以黄油润滑,连杆上装有油杯,为装配后注满黄油之用,使用时不要加油。

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之前,烘箱的电源闸刀开关断开,烘箱电源开关在关位置,鼓风开关在关位置,刻度旋钮打在最小位置。

2、  检查各方面情况正常后,合上电源闸刀开关,烘箱的开关打开进行通电,刻度旋钮转动增加进行升温。

3、  合上和断开电源闸刀开关时,必须注意安全,小心不要触电。

4、  开始时,旋钮先打小刻度加热,过一段时间再增加刻度,进行升温至预定温度恒温。

5、  需要鼓风干燥时,打开鼓风开关,通电鼓风。

6、  最高温度不能超过烘箱的额定使用温度。

7、  如有异常情况,就先断开电源,处理好后才能使用。

8、  使用完毕,应断开各个开关,刻度旋钮转到最小位置。

对辊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启动前的准备

1.1      仔细检查轴承座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1.2      仔细检查所有紧固件是否完全紧固;

1.3      传动皮带是否良好,发现皮带有破损现象应及时更换,当皮带或皮轮上有油污时用干净抹布将其擦净;

1.4     检查破碎腔内有无矿石或其它杂物,如有矿石或其它杂物,则应消除。

2、  生产启动

2.1 经检查、证明机器与转动部分正常可启动;

2.2 调整排料口先在无负荷情况下启动;

2.3 正常运转后,可开始投料;

2.4 破碎物料应均匀地加入破碎腔内,避免侧面加料,以防止负荷突变或单边突增;

2.5 正常工作情况下,轴承的温升不超过85℃,如高于85℃时,应立即停车,查出原因加以消除;

2.6 停车前,应首先停止加料工作,待破碎腔内破碎物料完全排出后,方可关闭电机;

2.7 破碎时,若因破碎腔内物料阻塞而造成停车,应立即关闭电机,必须将物料消除后方可再行启动;

2.8 轮磨损,可以维修0.5—1毫米,再使用;

2.9 轮可作调节破碎粒度大小,调节时顺时针破碎粒度小,逆时针则大。

3、  安全操作

为了确保破碎机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应用性能,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设备之前,操作人员应按照说明的内容进行操作:

3.1 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在机器运转时,严禁伸头朝机器内窥视;

3.2 机器运转时严禁任何调整、清理检修等工作。

3.3 机器运转时,严禁用手指在进料口上和破碎腔内搬运或挪移矿石。

4、  润滑与保养

4.1 经常注意和及时做好摩擦面的润滑,可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和延长寿命;

4.2 所采用润滑脂润滑的位置,用户须每班加润一次;

4.3 本机在不使用情况下,应清理干净,用塑料薄膜或其它物料盖上在转动部位并注入润滑脂。

密封式化验制样粉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粉碎机须安放平整,并用地脚螺栓固定方可使用,使用电源为380V,50HZ的三相交流电。

2、  本机适用于装料粒度小于12mm的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原材料试样的粉碎加工。装料重量约100g。

3、  一般试样经过1—3分钟粉碎,可制成120目—200目试样。若料样难碎或需要更细,可适当延长加工时间,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4、  为了自动控制加工时间,一般粉碎机都附有时间控制,上有0—15分钟的时间继电器,操作时先将指针旋到所需的刻度,则开机后到了设定时间便自动停止工作。

5、  装放钵体时,橡胶密封圈安放平整,压杠对料钵盖应有足够的压力,若由于压力不够,可在压杠和料钵盖间增垫薄片。多钵体粉碎机装钵时须保持各钵体的平衡和对称。

6、  电源接通后红色电压指示灯亮,按下绿色开关,即机器开始工作,同时绿色指示灯亮。若机器发生异常现象,应按下红色制动开关,停机检查。

高温箱式电阻炉安全操作规程

1、  高温炉安放与平整的工作台上,电炉外壳须可靠接地。

2、  使用前,首先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

3、  当电炉第一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须进行烘炉干燥。

4、  使用时,输入功率不得超过额定功率,炉温不得超过额定温度1300℃。

5、  禁止潮湿物件装入炉膛内,禁止向炉膛内直接灌注各种液体及熔解金属。含有过高水份的被加热物件需预先烘干。

6、  碱、碱土金属、硅酸盐、硼化物在高温下对硅棒有腐蚀作用,氢气在高温时会分解硅碳棒。

7、  注意炉门开启机构,操作谨慎,避免损坏硅碳棒。

8、  常清除炉膛内的铁屑、氧化物,以保持炉膛清洁。

9、  注意硅碳棒和热电偶的接线紧固,定期进行接触线夹螺栓夹紧的检查。

10、 定期检查电炉温度控制器、导电系统各连接部分接触是否良好。

11、 用完应逐渐降温,避免速冷而造成炉膛龟裂和硅碳棒老化。

12、 安装硅碳棒时,各根硅碳棒电阻值尽量相等。

13、 电炉周围应没有导电尘埃,爆炸性气体及能严重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气体。

红外线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之前,烘箱的电源闸刀开关断开,烘箱的开关在关位置,刻度盘旋钮转到最小位置。

2、  检查各方面情况正常后,合上电源闸刀开关,烘箱的开关打开进行通电,显示器显示烘箱的实际温度数字,刻度盘旋钮转动增大进行升温。

3、  合上和断开电源闸刀开关时,必须注意安全,小心不要触电。

4、  开始时,旋钮先打小刻度加热,过一段时间再增加刻度,进行升温至预定恒温温度。

5、  最高温度不得超过烘箱的额定使用温度。

6、  如有异常情况,就先断开电源,处理好后才能使用。

7、  使用完毕,应断开各个开关,刻度旋钮转到最小位置。

其他安全规程:

化学试剂的使用

为了保持化学试剂的纯度,保证化验人员的安全,必须了解化验试剂的性质和使用方法。

1、  熟悉常用试剂的性质,如试剂在水中的溶解性、挥发性、可燃性、毒性等。

2、  要注意保护试剂瓶上的标签。分装的试剂、配制的溶液、制剂等要及时贴上标签。绝不可在瓶内装上与标签标示不符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应及时取样检定,确证后贴上标签;不能用的试剂要按照有关规定慎重处理。不能乱倒。

3、  为保证试剂不被玷污,固体试剂要用清洁的牛角匙或不锈钢药铲从瓶中取用;如试剂结块,可用粗玻璃棒或瓷铲将其捣碎后再取。液体试剂可用洁净的量筒量取,不许用吸管等插入原试剂瓶中吸取。凡取出来的试剂,不论是固体还是液体,不允许再倒回原试剂瓶中。取用试剂时,取下的瓶塞、瓶盖要反置于实验台上,即原来接触试剂的一端向上。取完试剂后要盖严瓶塞,切勿张冠李戴。

4、  打开易挥发试剂的瓶塞时,瓶口不要对着脸部或其他人。室温较高时,有些试剂如氨水等,打开瓶塞的瞬间,很易冲出气液流,可先将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后,再打开瓶塞。

5、  取用有毒、有恶臭味的试剂,要在通风橱中操作,用完后将瓶塞蜡封,或用生料带将瓶口封严。

6、  不可直接用鼻子对着瓶口去辨认气味。如有必要,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瓶口上方煽动、将气味煽向鼻子以供辨认。绝不允许用舌头品尝试剂。

(四)汽车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轮胎修理工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不擅离职守。

2、 工作现场应光线充足,吸尘排气、通风良好,通道畅通无阻塞。

3、 用电设备、器具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自行接、拆、校、改。

4、 使用的锤子锤面应平整,锤柄应光滑并楔紧、固定良好。

5、 保养分解轮胎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大锤猛击或将轮胎往棱角物体上硬摔,以免轮胎钢圈(轮辋)损坏,应先待胎内压缩空气排出,然后再拆出锁环(压条),防止剧烈碰击使锁环崩出伤害人体。

6、 安装轮胎锁环必须密合到位,防止锁环嵌入钢圈环槽不牢,充气时脱出发生事故。

7、 轮胎充气时应在钢圈(轮辋)孔中穿一适当长度的铁棍,以防充气时锁环崩出。充气初使阶段应不时用手锤轻敲环四周,使之紧压服贴,充气后经检查确认锁环在钢圈中嵌入安全牢靠后,再取出钢圈孔中所穿铁棍。

8、 拆装轮胎螺帽的套筒应完好,与螺帽要吻合,防止打滑脱出发生事故。拆装车辆前轮胎时必须关妥驾驶室门,防止起立时被门角撞伤。

9、 轮胎靠在车旁时必须注意倾斜度不小于30度,防止翻倒伤人。

10、 作业完毕整理工作场地,清扫环境,易燃的油、物料应移入规定仓库统一保管存放,经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和危及安全情况时,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后才能离岗下班。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电修人员必须具备电路基础知识,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不允许在未查明故障及未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试机。

2、 在现场维修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3、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把熔断器取下,挂上标示牌,方可进行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4、 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通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确保安全稳妥。

5、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6、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带电用水或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禁止使用普通铜丝代替熔断器。

8、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清除工作场地所有杂物,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9、 临时工作中断电源后或每班开始工作,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定已断开,并验明无电,才能操作。

  

装载机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一、  检查车辆

1、 检查燃油、冷却水及润滑油情况。

2、 检查行车、驻车制动可靠性。

3、 检查空载时铲斗系统运行情况。

二、        起步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安全行车的障碍后,先鸣笛,再起步。

2、 制动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3、 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三、行驶

1、 行驶前取下前后车体安全联接杆,并妥善保管。

2、 在坡道上行驶时,应使拖起动操纵杆处于接通位置,拖起动必须是正向行驶。

3、 改变行驶方向及变换驱动操纵杆必须在车停后进行。

4、 运载物料时,应保持动臂下铰点离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送物料。

5、 应尽量避免在斜坡横向行驶及铲装物料。

四、装卸作业

1、 发动机的水温及润滑油温度达到规定值时方可进行全负荷作业,当水温、油温超过363K(90℃)时应停车,查找原因,待水温低于363K(90℃)时方可作业,否则会损坏发动机。

2、 禁止在前后车体形成角度时铲装货物。取货前,应使前后车体形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使铲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取货。

3、 不准边行驶边起升铲斗。

4、 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

5、 装载车是用来进行装载及短途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禁止用铲斗进行挖掘作业。

6、 驾驶员离车前,应将铲斗放到地面,禁止在铲斗悬空时驾驶员离车。

7、 起升的铲斗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若必须在铲斗起升时检修车辆,应对铲斗采取支撑措施,并保证牢固可靠。

8、 禁止用铲斗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9、 在架空管线下面作业,铲斗起升时应注意不要碰到上方的障碍物,在高压输电线路下面作业时,铲斗还应与输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 在为载重汽车倾卸物料,铲斗前翻时不得刮碰车辆,卸载动作要缓和。在卸车作业时,应注意铲斗不要刮碰车厢。在推运或刮平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发现车辆前进受阻,应审慎操作,不得强行前进。

11、 停车后应将换向操纵杆放到中央位置,将前后车体安全联接杆安装好。

轮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发动机

1、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一次起动未成功,约停30秒钟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三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3、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0C(正常工作水温75~900 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

二、起吊作业

1、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踏板。

2、 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分钟,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 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5、 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6、 作业时,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7、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8、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支腿中心。臂杆外促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 臂杆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过负荷。在缩回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10、 10.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11、 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12、 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厘米,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13、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14、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三、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 操作室风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 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埋设在地下的物件。

4、 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 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 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 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 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米以上。

9、 要注意吊钩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 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汽车备件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1、    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周围50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

2、    库房内严禁闲人进入,因工作关系必须进入的须经库房工作人员同意,并应有库房人员带领和陪同。

3、    外单位人员,须经厂级或科领导认可批条,方可入库,保管员、材料员、无权私放他人入库。

4、    搬运、堆放备件时,应注意安全。平稳、轻放、堆放整齐。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应分室存放。

5、    现场收发备件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2、   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3、   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4、   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5、   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6、   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7、   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8、   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9、   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汽车队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压缩机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应得到有关安全预防措施方面的教育,以防止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

2、   输入功率大于100kw的压缩机,应保存其油耗及所有主要项目有测试、检查、修理以及压力试 验情况等的记录。

3、   缺油是压缩机发生事故的常见原因,压缩机发生故前常出现油耗量增加的现象,因此,定时测定油耗量能帮助操作人员及时发现故障。

4、   对于无油压缩机应检测耗油量是否反常,因过量润滑油泄漏而进入空气流中会产生潜在危险。

5、   压缩机初次开车和改变电力接头或换向装置后,应检查电动机的转向,以保证其按正确方向运转。

6、   用浸润式或油浴式过滤器时,选择的油应不增加著火的危险。应只使用压缩机和空气过滤器的制造厂推荐或允许使用的油。

7、   应注意避免损坏压力释放装置,同样也应避免由于涂层或尘垢的聚结堵塞,而影响压力释放装置的功能。

8、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在噪声超过规定值的压缩机房内停留时,应带护耳器。  

9、   应保持喷油回转压缩机冷却系统的内部和外部清洁,以避免循环油或过滤器产生过热现象。

10、  压缩机在很高的环境温度下运转时,应注意避免由油形成的油垢而阻碍冷却器中油的内循环。

11、  润滑油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定期更换。压缩机在更高的环境温度下运转时,建议缩短油的更换期。

12、  输入功率大于200 kw的大型往复式压缩机,建议操作人员测量冷却水温度,排气温度以及曲轴箱内油温。

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1、   蓄电池修理间、充电间、硫酸、电解液和蒸馏水的存放场所,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禁止无关人员任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要锁好门。

2、   充电间的通风必须良好,使充电时蓄电池中分解出来的气体,能迅速排除室外。

3、   在充电间的操纵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对于新参加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   充电间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产生火花(如生炉子、点火、吸烟、电路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等),以免引起蓄电池爆炸,在充电间要张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

5、   蓄电池作业场所,禁止存放食物,以免中毒。工作完毕后,要用肥皂把手洗净。

6、   修理电瓶时,电瓶应呈半放电状态,应将电瓶盖打开,放出全部电解液,以防止电瓶爆炸。

7、   充电间应经常备有10%的碱溶液,以便及时洗擦溅在皮肤上或衣服上的酸液和擦洗蓄电池的表面、线夹头及电极桩头上酸液。

8、   硫酸应保存在专用缸中,缸盖要盖严,搬运时应特别小心,不要碰撞和溢出。取用硫酸时,要把硫酸缸放在专用架子上,或在缸下用软物垫稳,再小心倒出。

9、   除专用玻璃、陶瓷、铅质、木棒等器具外,其它金属和其他物件不准与硫酸接触。

10、  配制蓄电池电解液时,要将硫酸以细流缓慢速度注入蒸馏水中,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防止硫酸发生强烈飞溅。造成严重烧伤事故。

11、  废硫酸应尽量做到:“废物利用”但废硫酸废弃时必须与上水(自来水)隔绝,认真妥善处理。以防污染造成 危害。

12、  在充电时,充电机的闸合、保险丝必须符合要求。逆流断电器必须良好,蓄电池在充电时“十”极“—”极必须接对,切勿接错,防止损坏充电机及蓄电池。

13、  搬运和拆装电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电瓶和伤人。蓄电池在车上,必须安装牢固,防止震动摩擦损坏。

(五)经营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劳保库、五金库、机械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周围50米不准有易燃易爆品。

2、   库房内严禁闲人进入,因工作关系必须进入的须经库房工作人员同意,并应有库房人员带领和陪同。

3、   外单位人员,须经厂级或科领导认可批条,方可入库,保管员、材料员、无权私放他人入库。

4、   搬运、堆放备件时,应注意安全。平稳、轻放、堆放整齐。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应分室存放。

5、   现场收发备件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生铁料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生铁入库注意防尘、防烫及周围的煤气等管道设施。

3、   作业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接触高温铁块,以防烫伤。

4、   禁止闲杂人等到生铁堆放现场,以防造成烫伤。

5、   生铁装车时,必须到现场监督装载机、拉铁车辆的作业人员要密切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安全。

6、   人工装车时必须站一侧装车,禁止在车的两侧进行装车,以防扔铁块时互相伤害。

废钢料场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废钢进出料场时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安全。

3、   装车时必须站一侧装车,禁止在车的二侧进行装车,以防扔废钢时互相伤害。

4、   气割工要挂操作证上岗,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不允许上岗作业。

5、   气割工在处理冷条、切头时要先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及各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严格遵守厂部制定的关于氧气、乙炔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6、   料场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卫生,各冷条、切头应堆放整齐,保持场地整洁。

(六)煤气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气柜公共设施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2、   当班操作人员不准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专人带领参观。凡需上气柜检查和工作的人员,必须先与值班人员联系并登记后方能入内,并需有本站人员监护。

3、   当班人员务必加强责任心,遵守操作规程,熟悉本柜区及管网工艺流程和附属设备的性能,按规定做好气柜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并能独立操作,处理一般事故。

4、   当班人员上气柜操作检查时不得穿鞋底钉有铁钉的鞋子,防止滑倒和产生火花。不宜穿氯纶类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摩擦发生火花和静电而酿成火灾。

5、   登高作业时,工作服的袖口及裤脚口必须扣紧,便于行动和防止挂上突出部位发生危险。

6、   禁止汽车、电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进入煤气站。

7、   登高操作使用的工具必须用工具袋盛装。不应使用铁制工具,敲打时只准使用铜锤。在走道上工作时工具必须放置安稳,防止工具落入水槽内,工具不得留在气柜上过夜。

8、   遇六级以上大风暴时,操作人员应严密监视气柜,紧急抢修时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上气柜。

9、   在一般情况下气柜不得高于6m和底于1.5m,遇大风时视情况可把气柜高度适当降低一些,防止气柜超高、过低和脱压现象。

10、  若需夜间上气柜检查时应有两人隔距同行。

11、  发现气柜漏气时,应立即报告领导组织人员查明漏气点,及时处理,同时应有救护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现场监护。

12、  气柜操作人员每天由白班人员上气柜检查导轨、导轮、水封及润滑保养情况以及气柜钢板焊缝的油漆是否完好,发现气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领导,并做好检查项目的原始记录。

13、  气柜的倾斜度每日测量一次,并将数据做好记录。由每月第一个星期白班操作人员负责将记录上交安全科领导。

14、  导轮、导轨一个季度加涂一次黄油,由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白班操作人员负责。

15、  气柜上的避雷针,白班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特别是在雷雨季节和夏天)确保良好状态。

16、  上班时间身体、精神不好的,严禁上气柜及操作仪表。

17、  煤气柜区域内严禁一切火源,周围40M内严禁燃烧柴草、烧山或其他用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18、  气柜检修作业要符合安全规定,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19、  如万一发生事故时,当班人员在生命未受到威胁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及时上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救援。

(七)保卫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做到“一听、二看、三确定、四放行”。

2、   严格执行进出厂物资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岗位责任制。

3、   在对车辆物资核查中,要特别注意观察往来车辆(含两轮摩托车),尤其在雨天及上、下班高峰期,应采取提前示意停车检查的方法,做到准确、安全、快捷。

4、   认真检查岗位设备状态,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设置临时警示牌,并迅速汇报及时维护,期间应指挥交通保证道路畅通。

5、   发现偷盗物资或有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当班巡逻员及领导报警。

(八)行政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水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泵时先检查电机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后方可开泵。

2、   检查消毒发生器是否供水流通,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3、   班中经常检查,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在检查时,禁止用手触摸或靠近设备的转动部位及有电部位。

4、   高位水池满水应及时停止消毒设备运行,要经常性巡查水池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   经常清洗沉淀池,确保输水管畅通,在清理沉淀池时应在池里无水或穿好救生服方可进行,以防溺水。

6、   遇到雷电天气要及时关闭消毒发生器电源开关,防止设备遭雷击。

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蒸饭车安全注意事项

1、   用煤气蒸饭车前应先检查蒸饭车的配道开关是否恢复在启用前的位置。

2、   检查蒸饭车进水伐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标准。

3、   按蒸饭车操作要求,依次开启蒸饭车工作。

4、   蒸饭车在运作过程中,开启车门和取蒸好的饭盒应作好防止蒸汽烫伤的措施。

5、   蒸饭车使用完后,应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关闭到位不遗漏。

使用提升机安全注意事项

1、   启动提升机前先示警他人远离提升机,在确认无人方可启动。

2、   提升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将身体或手伸进里面搬送食物。

3、   提升机在运行中如有异声应立即停下,待检修安全后重新运行。

4、   经常检查提升机钢丝绳是否破损,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5、   使用提升机时应按提升机额定重量装运物品,禁止超载和载人。

6、   操作电气开关时,禁止用湿手触摸电气开关,以防触电。

其他安全规程:

煤气使用有关规定

1、   用煤气前应检查煤气开关及管路是否完好,如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关闭煤气阀门,并开启门窗,熄灭火源,及时进行检修后方可点火使用。

2、   煤气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回火现象严重或火势向外伸延利害,应关闭煤气总管阀门,停下检修。

3、   发现煤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开启窗户通风后,人员迅速退出。禁止在有煤气存在的情况下开关任何电气开关,以免煤气爆炸。

4、   煤气使用结束后,应关掉煤气开关,开启通风门窗,严禁无人在场让煤气自燃现象。

使用农药注意事项

1、   使用前戴上手套、口罩。

2、   使用中不要迎风喷杀以防中毒。

3、   严禁农药与其它物品堆放一起。

4、   如皮肤过量接触农药时,应立即脱离现场,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清洗。

5、   发现农药泄漏时用吸附法处理。

6、   中毒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九)厂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小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驾驶车辆必须执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证件方可上岗。

2、   严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心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加强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车辆隐患或故障,要及时报修。

4、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足够;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完好、可靠的良好状态。

5、   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或下班车辆入库时,必须锁死车门,防止车上物品及车辆丢失。

客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不冒险开车,不无证开车,不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自检自查,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以及“三水”、“六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不开带病车。

车辆运行要以乘务员笛声为准,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运行。

下坡时不准熄火,不准空档滑行。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口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驾驶员在驾驶客车时,应做到“十不准”:不准无证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没有消防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车辆上路;不准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背驾车;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雨刮器,车辆涉水须先探明路况水情,不准涉险载客通过;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严禁超车;不准驾车时看传呼、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与乘客谈话、聊天、吸烟。

禁止其他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客车乘务员岗位安全要求

1、   客车停稳后方能开启车门,监督乘客先下车后上车。

2、   老、弱、病、残及孕妇先行安排合适的座位。

3、   正确使用笛子号令指引、协助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在复杂地段及倒车时,乘务员应下车引导驾驶员操作。

4、   严禁乘客携带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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