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读书笔记作业
读《实践论》心得
XXX三班
XXX
寒假的读的第二篇关于马克思的文章是毛泽东的《实践论》,这文章是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为中心,系统地论述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我低了这本书后,觉得实践这个行为着实是一件事物是否合乎情理,是否有现实意义的重要凭证。
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对这本书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了解。而现在,我对《实践论》方面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这文章写于19xx年7月,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原是《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二章中的一节。该讲授提纲19xx年9月曾印过油印本,次年由延安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单行本,不过都未署作者的姓名。19xx年12月29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发表,后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毛泽东著作选读》。它深刻地阐明了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中的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中国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知、行关系问题,为中国哲学发展史增添了极其光辉的一页。它与《矛盾论》等著作一起,为我们党确立了科学的思想路线的理论基础,为延安整风作了理论准备,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它的发表,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成熟。毛泽东自己也曾说过,他的第一篇公开发表的哲学著作《实践论》比他同时的其他哲学著作更重要
在《实践论》中,通过对实践对事物的必要性与必然性的重要性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同时,也让我对于自己在现实中的种种行为与做事方法又有了一种参考与借鉴。并且,也使我从事物的基本原理中,得到了为人处世的方法。在认识事物时,需要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不急不躁、由表及里、全面观察、由感性到理性、了解事物的演进变化、分清事物彼此间的区别联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具体来说就是:在对任何事情没有做出深入了解、分析的前提下,都不要急于作出任何结论。在得出任何结论之前,都是要经过实践的洗礼才能真正成为真理。而且,经过我自己的思考,我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必须先观察事物的六个特性才行:第一个是观察事物的外在特性:尽可能多地从不同的侧面观察事物的特性,详细列举事物的外在特性要素;第二个是观察事物的内在特性:探寻事物内在特性,尽可能多地列举事物的特性的各个要素;第三个是观察事物的变化过程:即探寻事物特性如何随推演变化的。划分事物的变化阶段、描述每个阶段的事物特性的变化第四个是观察事物内在联系:描述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是如何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的;第五个是观察事物外在联系:描述事物与周边相关的联系:是如何区别与联系的,整体与局部是如何互动的;最后的就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循环反复,不断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摸索出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发展做出合理预测。实践论的提出根本意图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指导人们依据对客观事物的深入认识来改造世界。
毛主席在文章中有很多观点,对于我这种对此没过多涉及的人都有一点吸引力的:他指出,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
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文中强调,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作者特别强调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历史的“左”的和右的错误思想。文中还论述了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问题,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即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这些,都是很有道理的,在当时更是起到了力挽狂囊的效果。并且,这些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工作、学习等等都是有很大作用的。
《实践论》深刻地论述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中国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知行关系问题。它用科学的认识论武装了中国共 产 党,教育全党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必须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观点,为延安整风运动作了理论准备,为中国共 产 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作为祖国的新一代,应该继承这红实践、实事求是的精神,为中华共和国的崛起而努力。
第二篇:读毛泽东《实践论》
读毛泽东《实践论》
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专业 S201336007 刘艳
一、《实践论》创作的历史背景:
在中国共 产 党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同志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道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通知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面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这两类同志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中国革命受到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毛泽东的《实践论》,是为了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
二、《实践论》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实践论》中提出:“人们的社会实践,不局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它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于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2)认识的真正任务中于经过感觉而到达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伦理的认识。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第一次唯物地而且辩证地指出了认识的深化的运动,指出了由感性认识到伦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他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3)认识的过程,第一步,是开始接触外界事情,属于感觉的阶段。第二步,是综合感觉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属于感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辩证法。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4)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中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然后再应用这些
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是没有完成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或“右”的错误思想。
(5)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到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三、《实践论》的意义之我见:
第一、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出:“人们的社会实践,不局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它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的活动都是实践,实践是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的活动。这样,在中国社会生活的范围内,与以前的具有唯物主义倾向或唯心主义倾向的哲学家们不同,毛泽东在中国哲学史上明确、深刻、具体地说明了什么活动才是实践,使实践以它的本真面目出现在了中国哲学史的长河中。从此,注重实践的思想愈来愈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
方面。
第二,在马克思主义的范围里,“《实践论》则是马克思主义
哲学史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所作的最系统、深入的阐述。” 应该肯定,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正确地概括出了实践的本质,但是,他们并没有专门以实践为讨论对象深入、具体、系统地来讨论它,没有留下专门探讨实践的文章、专著。他们关于实践的认识散见于他们的各种著作,总的来说还是零散的。毛泽东不同,他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对实践的论述总结起来,并且以他们的分析为基础,使自己对实践的研究进一步走向系统化。尤其是“列举了实践的一些主要形式如生产活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等,对实践的具体形式作出了分类,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是第一次。”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对其认识论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三、研究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毛泽东阐明
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活动,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人们的认识,不论对自然界方面。对于社会方面,也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即由浅入深,由片段到更多地方面。”因此,实践还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毛泽东正确揭示了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还是认识的目的,也就是说“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
过来为实践服务”关于人为什么要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
前的哲学家并未提出非常有说服力的看法。毛泽东肯定理论要为实践服务,“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是对理论提出的最现实、最崇高的要求,科学地解决了人为什么要认识。至于认识结果是否具有真理性,毛泽东提出要通过实践,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为“有关真理的论述”一节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门讨论。实践决定认识,对认识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泉源,动力,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标准。但是实践又是活生生的人的实践。由于人不是消极被动的东西。在任何时候,人都是积极能动的主体。人的实践活动,不是盲目进行的,人总是用过去的经验、过去的认识,指导着自己的各种活动。因此,毛泽东认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
认识和实践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通过实践,人类获得了对客观世界正确的认识,掌握了客观世界更多的必然性;在正确的认识的指导下,人类的实践活动也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对外部世界改造的成功,从而一步步挣脱必然性的奴役,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这既体现了深遂的辩证法思想,也预示了人类社会的未来走向,人类自身的远大前景。不过,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依赖是一种不同性质的依赖,其中实践具有归根到底的最后决定作用。认识的作用再大,也是一种方向性、指导性的作用,是能动的、积极的反作用。所以,“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四、论述了实践在真理的认识过程中的意义。毛泽东在真理方面是赞成“符合论”的。他的真理观的思想来源是主张“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的“符合论”。由于坚持“符合论”,毛泽东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什么才能证实思想符合了客观外界的规律性,也就是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呢?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这句话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毛泽东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不是按照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待真理标准问题的。第二,在认识结果判断问题上,毛泽东认为存在一个客观标准,即社会实践,只有通过这个标准,才可以断定认识结果是真还是假。也就是“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任何而定。”毛泽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得出的这种看法是正确的。首先,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才能真正理解实践,才能把实践看成是人民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物质活动。这是彻底解决真理标准问题的前提、基础。其次,正因为真正理解了实践,马克思才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