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计心得体会
合同审计是我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合同审计工作以来,我公司在合同审计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每年合同履行率都达到100%,连续数年被评为上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自公司05年成立至今,我公司审计各类合同一千余份,总金额逾2.5亿元。现将有关经验心得介绍如下:
一、合同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合同审计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立项审计
主要审查合同所载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签批采购合同是否通过相应的财务预算批准或其他有关的书面文件作为依据等。
2、资信审计
主要审查签约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我公司就这方面的审计采取初次报审详细审查、长期合作方则审查基本资质的方法,并坚持“无资信证明或情况不明的不审、代理人无代理证书或超出代理权限的不审、合同内容超出该单位经营范围的不审、没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不审”的“四不审”原则。
3、条款与内容审计
不同的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将在下文举几个范例具体阐述。
4、承办形式审计:
合同承办形式审计主要审查合同审查会签单所载内容是否完整,合同文本、附件、签约方资信文件以及项目批准等 1
有关文件是否齐备这两方面,对合同审查会签单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签单报送符合规定程序;
(2)、合同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对方名称及联系方式;是否首次往来;合同标的、金额、数量;押金、担保金或预付款;履行期限、拟签订期限);
(3)、承办人明确;
(4)、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齐备。
三、合同审计的沟通与衔接:
一、与合同承办部门/单位之间的衔接
由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填报项目申请和预算申请,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单位选择合作方,起草合同文本,将合同基本信息填入《合同审查会签单》(附件一),由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在会签单上签署意见同意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审查会签单,项目和预算批准文件,合同草本、附件及合作方资信文件报送企业管理审计部;
在《合同审查会签单》上提出修改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单位修改补充。
每季度末各单位以报表的形式将合同的签订数量、金额上报企业管理审计部。
企业管理审计部对生效合同的履行进行跟踪监督
对履行中出现问题或纠纷的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企业管理审计部,由法律专业人员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
二、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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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涉及的行业、专业较广,单靠审计人员是不够的,需要公司其他专业部门参与审查,必要时还要聘请有关专家和律师参与审查,以保证审查的质量。
企业管理审计部收到合同资料后,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将合同资料转送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查,如设备修理合同送至基建设备部、由基建设备部审查该设备修理项目是否已经过批准,是否已安排相应的预算,设备价格是否合理等内容,审查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查会签单》上签署意见同意签订
三、与集团公司领导之间的衔接
企业管理审计部汇总后将数据填入《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情况表》,报送集团;
四、合同条款的审计要点
通用审计要点
所有合同都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条款:
1、双方名称或姓名:
是否在合同开头写清楚双方的全称,是否与末尾的盖章或签名一致,在合同内是否使用同一称呼。如果对方是单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查看执照名称与合同名称是否一致;如果对方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则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合同项目内容:
合同项目内容应当具体详尽,必须注明确切的数量及单位。
3、价款或报酬、结算方式及期限。该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条款。应明确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不得含糊其辞同时审查是否按公司结算规定执行。付款期限应明确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否留有一定比例的质保金,质保金什么时候付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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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订立合同时要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对合同中能够预见的各种不利因素要以条款的方式加以防范,运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审查时要注意违约处罚是否明确具体,如违约金的比例、赔偿范围等。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否确定,如协商、仲裁、还是诉讼。
5、合同签订和履行日期。合同是否经审核程序后才签订,签订后才履行。
以上是所有合同都应审查的要点,除此之外,每一类合同审查时都应有不同的侧重点,下面举两个范例: 租赁合同审计要点(大多数情况下我方为出租方):
(1)、租赁面积:租赁面积是否属实,是否和房地产权证上登记面积或法定检测部门检测面积一致。
(2)、房屋交付时的状况:特别是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是否具体明确及能否拆除、改建或增设和租赁期满交还时的要求。
(3)、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是否在承租人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或政府批准的用途范围内。
(4)、房屋租赁期限:从出租方的角度考虑,房屋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会导致租赁价格逐渐低于逐年上涨的市场价。另外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及不得超过二十年;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
(5)、租金、押金有关费用:应明确租金是否包含水电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租赁押金是否合理。
(6)、若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要注意审查关于装修的有关约定:主要包括装修的内容和要求:对装修公司及其工人的管理;装修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责任;装修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承担与支付;装修过程中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租赁期限满后装修财产归属;房屋是否需要归附原状;装修 4
期内是否免租或一定期限内免租等。
(7)、维修责任:若没有另外约定,出租房屋的养护、自然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其维修责任在于出租人(承租人自行装修或添赋的除外);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过错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则承租人须承担维修责任或维修费用。
采购合同审核要点
(1)、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必须注明确切的数量及单位,如单位为套、对、盒等,要注明具体的数量。质量要求要明确,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
(2)、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时间、地点。采购合同应明确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如货物运输是铁路还是公路;交货时间是否具体;交货地点也要具体等。
(3)、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验收标准应注明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所签订的技术标准;验收的地点、期限是否约定。
五、合同审计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目前我公司合同审计需要注意的有下列几个问题:
(一)、合同审计效率
主要是对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因我公司采用程序化的审计方式,必须每个步骤都符合要求,这种做法在保证审计的质量的同时,也使整个审计流程略显冗长,又因下属单位处于各个不同地区、通讯不便等因素,导致目前我公司合同审计的效率不高。针对这一情形,我公司正在拟制定关于合同审计时限的有关规定,规定详细的审计时限。
(二)、合同签订后的审计
我公司每年都要签订数百份合同,如果要对其全部进行合同履行情况审计需要消耗比较多人力成本。因此,考虑根据 5
轻重缓急,抓重点进行合同履行情况审计。
1、选择重大合同进行重点审计。重大合同是指金额较大,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其特点是金额大或者有效期长,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有重要影响,合同内容复杂,但不经常发生。合同审计部门对此类合同要下大力气进行跟踪管理。
2、对一般合同实行抽样审计。一般合同是指频繁发生的购销、仓储、承揽、工程等合同,其特点是业务量大,发生频繁。对此类合同的审计,实行抽样审计和定期检查的办法,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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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审计工作的程序、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
二、引用文件
《石油工业经济合同审计规范》
三、职责
(一) 企业主管领导职责
1.负责合同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审批合同审计工作计划,合同审计资料签章后,企业主管领导有权审批合同审计报告。
(二)审计监察部职责
负责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支出类项目的审计,包括: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及其他接受有偿服务的合同审计。
(三)被审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
(1)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2) 合同金额产生的依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资料、比质比价资料、重大项目的审批文件;
(3) 物资、设备采购合同还应提供工艺参数、技术指标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审批手续或相关专业人员的书面意见资料;
(4) 合同另一方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 有关影响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的资料;
(6) 其他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
2.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监察部完成合同审计工作,有权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并对审计结果予以签认。
3.经审计需要修改或完善的合同内容和条款,应按审计确认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修改或完善。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
1. 审计协议书中承包方资质条件:承包人是否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单位;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安全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
2. 审计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支付时限和支付方式;是否按照规定预留了审计保证金;是否存在可能超拨的条款和约定;
3. 审计项目经理的资格:项目经理是否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项目经理部成员
是否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项目部成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合同价款
4. 审计项目管理条款:对于报验、隐藏工程验收、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款的管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明确、可操作的约定;
5. 审计结算条款:合同价款的选择方式是否准确、正确;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方式、范围、内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违背招投标的精神;是否有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条款;
6、审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对违约责任的认定是否清楚明确;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是否明确具有可执行力;争议约定是否明确无歧义,是否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的约定;
7、审计合同附件: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签署了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限是否符合规定;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是否全面、准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表是否符合约定。
(二)采购合同。
1. 审计合同供货方资质条件:供货商是否为通过招投标、议价方式确定的单位;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真实性。
2. 审计材料款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招标、议价文件中规定的支付时限和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工厂或上级部门关于合同价款支付的规定;
3. 审计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价款形成的依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无相关的考察、比价、招投标资料;价款中有无违背招投标或议价精神的情况;
4. 审计支付条款:是否约定了支付的方式、期限;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对提供不合格,不及时,不符合运输、包装、装卸条件的情况约定了认定与处罚条款;
5、审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对违约责任的认定是否清楚明确;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是否明确具有可执行力;争议约定是否明确无歧义,是否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的约定;
6、其它内容:重点审计物资与设备采购的工艺参数、技术指标的设置、考核、认定、处理内容是否有使用单位、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否有相关人员的签章;是否存在违反工厂关于物资与设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其它合同审计:
主要审计合同价款的认定、支付条款、结算条款、违约责任认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是否存在损害发包方利益的行为;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存在超标准、超权限的签约行为。
五、审 计 处 理
对合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监察部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并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记录。
六、报告和记录
审计报告、审计记录底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