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现状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帮我们填这份问卷。此次调查仅作为学术研究,绝不会泄露您的任何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用途,感谢您的配合!
1、 请问您的性别是(A )
A、男 B、女
2、 请问您青少年时期主要在什么地方度过?( B )
A、城镇 B、农村
3、请问您参加过公益活动吗?( C )
A、从没参加过
B、当需要一定公益时数证明(比如评优评先时需要)才参加
C、有空时偶尔参加
D、十分热衷于公益活动,经常参加
4、您个人对什么类型的公益活动感兴趣?(多选) ( AB )
A、大型活动的志愿者,如:亚运会志愿者等
B、团委、学生会、公益类社团等组织的长期项目,如:定期到敬老院探望、长期关注帮助贫困山区的上学孩子等
C、团委、学生会、公益类社团等组织的短期项目,如:到图书馆做一到三天的志愿者、半天或一两天的交通维护志愿者等
D、假期支教
E、献血
F、义卖
5、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加公益事业,您认为原因是(C )
A、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增加生活情趣
B、从众心理
C、为了公益证明,或者是觉得有公益经历的简历会比较好看
D、为了奉献社会、锻炼自己
6、您了解公益活动的渠道有哪些?(多选) ( B )
A、老师推荐
B、校园招募
C、社会公益组织
D、好友推荐
E、网络媒体宣传,如:Q群、微博等
F、其他( )
7、在参与公益活动的价值观标准中,您第一认同的是(A )第二认同的是(H )
A、社会影响力
B、有适当补贴
C、与专业有关
D、能结交朋友
E、为人民服务
F、有公益时数证明
G、他人参与度
H、和学习时间不冲突,且能锻炼个人能力
8、您支持奖学金与公益时数证明挂钩吗?( C )
A、非常支持,可以使人更加全面发展
B、支持,不管是否自愿,总之有益于社会
C、表面上碍于形势不得不支持,但内心其实比较反感
C、无所谓
D、不支持,“被公益”会扭曲志愿公益的初衷
9、您是怎么看待那些受到帮助的人的?(B )
A、很可怜,需要同情和帮助
B、自尊心比较强,帮助的方式稍有不慎就会被伤害到
C、其实他们不喜欢受到别人太多的关注
10、看到社会上或网上有很多对公益的质疑和猜忌之后,你对公益的态度是怎样的?(
A、积极参与
B、适当参与有所保留
C、持观望态度
D、不太信任,兴趣不高
B )
第二篇:大学生公益活动立项实施细则
附件1: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xx年度“卫康”大学生公益活动立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突出内涵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平台的建设,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发挥项目引领作用,以社会实践为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努力推动大学生公益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公益热心及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及公益类学生社团。
(2)申报校团委“团聚爱心”公益行动的基层团支部。 注:品学兼优、曾获校内外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有回报社会意愿的学生占到一定比例的项目团队优先考虑。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三条 “卫康”大学生公益活动立项由卫康大学生公益基金管理委员负责研究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全校公益活动立项、评审、监督及验收。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启航活动中心371室)。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四条 项目分类:项目设立A、B、C三类。
(1)A类:3000元/项/年
用于支持以服务社会公益事业为宗旨的青年志愿服务
团队及公益类学生社团开展志愿服务、社会援助、社团活动等。
(2)B类:300元/项/学期
用于资助成功申报“团聚爱心”公益行动的基层团支部开展敬老助老、关爱农民工子女、帮扶社会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
(3)C类
用于资助非计划内的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紧急援助等临时申报的公益项目。
第五条 申报流程:
(1)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校团委发布卫康大学生公益活动立项通知(具体参见学校办公系统及启航网公告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接受项目申报,A类项目运行周期为一年,B类项目运行周期为一学期。
(2)项目申报采取学生申报、院系初审、学校综合评审三级申报流程进行。
第六条 评审由卫康大学生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基金答辩会,综合书面材料、评委意见、现场投票三方面内容,最终评选出支持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第四章 项目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 A类项目启动后,先行拨付经费的50%;B类项目待结题验收后拨付全款。由院系团委负责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监管,校团委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院系团委应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切实确保项目按期结题,项目结题率将作为对院系团委社会实践活动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C类项目可直接向校团委学生实践教育中心随时提出申请(地址:启航活动中心371室,电话:82519007,联系人:尹三井老师)。
第十条 A、B类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不定期的抽查和
中期检查,对于在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其立项资格,项目后期经费将不予拨付,对于中期检查中特别优秀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校团委审批后可追加经费支持。C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不定期的抽查,校团委将视具体情况确定经费支持额度。
第五章 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十一条 申请项目的团队成员需在项目运行期内内,每人完成不少于80小时/年、40小时/学期的公益活动、至少有校级媒体新闻报道1次,并在活动和工作中适时宣传“卫康”公益精神。
第十二条 申请人需在结题前上交实施效果材料,包括活动总结(项目总结、个人感悟、PPT展示)、相关证明材料(含数据、宣传报道、照片或影像等)。
第十三条 结题评审后,卫康大学生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开展的活动效果在隐去项目人姓名的情况下对活动进行公开展示。
第六章 表彰认定
第十四条 项目在结题通过后,依据“校教字[20xx]45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活动能力拓展学分。
第十五条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将根据情况授予校“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及“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团委视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给予1000~3000元/人/年的助学金奖励。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