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 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总经理
公司财务总监
实体财务经理
主管会计
出纳员
成本会计
往来款会计
资产会计
稽核
收银员
保管员
公司财务经理
主管会计
出纳员
往来会计
资产会计
记账员
第七条 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 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 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 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 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 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 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
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 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 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
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 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 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 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5@p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条 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 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 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 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 物料用品”、“1213 燃料”、“1135 拨付所属资金”、“2323 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
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 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 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 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 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 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 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 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 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 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5@p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 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 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 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 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 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5@p,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明确各自责任。 第五十六条 废品处置时,由保管填写废品交款单一式三联,各酒店质检员负责监称,验明品种数量后,双方签字,收购方持财务联及出门证到财务交款,出纳收款后加盖“现金收讫”章,返还出门证一联,保安见章后,方可放行。采购部每季度一次反馈废品市场价格,以便随时调整收购价。
第五十七条 主管会计负责登记总账,往来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登记明细账,出纳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由主管会计负责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并由主管会计监督出纳盘点现金。
第五十八条 账务人员外出结算,如遇客人要求优惠时,须填写优惠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将审批单附在记账凭证上。
第五十九条 每个吧台设置收银员、核算员、商品员各一名,商品员核对账单上商品的数量、价格,并负责发出商品;核算员计算账单金额,并监督收银员收款;收银员负责收款,顾客签单时,核实签单人的签单权限。财务核算员负责每天对吧台收入进行复核。
第六十条 膳食部严格按收银员签章的账单制做菜品,保存账单的厨房联,不得有丢失现象,对菜品价格,菜名是否与实际相符认真检查,赠菜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名。
第六十一条 吧台保存餐饮账单的收款联,作为计算当天收入的依据,并与厨房联核对,防下出现无账单出菜现象。
第六十一条 服务员对账单中商品、菜品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划、退必须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点菜员对账单上菜品、商品划改进行监督,出现变动时签字证明。
第六节 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六十二条 为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公司实行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六十三条 财务部设置一名稽核主管和一名稽核员,稽核主管负责对财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稽核;稽核员负责对吧台营业收入和采购报销单据进行稽核。稽核主管对稽核员的业务进行指导。
第六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稽核,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 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公司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加本单位公章。
(四)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五)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六)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有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六十五条 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记账凭证内容是否与后附原始凭证相符。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第六十六条 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实体财务必须每月 日前将所有账簿登记完毕,公司总部财务于 日前登记完毕。
(二)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六)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七)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八)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九)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资产类、负债类核对金额。
(十)成本、费用、收入累计数与会计报表数是否相符。
(十一)应付工资、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的真实性。
第六十七条 吧台收入稽核,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稽查各吧台餐单、商品销售报表与厨房账单,各项收入有无少计、错计、迟计、漏计。
(二)餐饮账单与厨房菜单是否一致。
(三)吧台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四)各吧台库存商品盘点、核对及有无过期报损。
第六十八条 采购部报销时,先经稽核员核查市场购买单或验收单财务联与结算联,核对一致并签章后,出纳方可付款。
第六十九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条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5@p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5@p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5@p,违者处#5@p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七十二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三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七十四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附件:
一、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二、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三、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四、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五、 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六、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七、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八、 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九、 公司内部招待及打折、退菜的管理办法
十、 吧台管理办法
十一、会计人员交接办法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一: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模化方向的发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资户的设置、按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下属实体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总公司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凭证一般采用记帐凭证或收、付、转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图式。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记帐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表,然后再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划: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转。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
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二: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实现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实体、部门。
第四条 各实体负责人对本实体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允许支付。实体货币资金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实体总经理,经实体总经理批准,在授权范围内可支付。
第六条 公司按以下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申请:公司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金额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二) 审批: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三) 复核:由公司财务经理复核。
(四) 办理支付: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借款单办理支付,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七条 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及其他物资的价款;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 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必要的现金支出。
(二) 核定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是为保证各店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各店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各店核定的库存现金最高限额如下:
公司:15000元
1公司:5000元
2公司:3000元
各店财务应严格执行此规定,公司财务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分别对店总、驻店财务负责人、出纳员处以200元、100元、200元的罚款。
(三)现金支出的规定
1、公司采购部正常的市内原材料采购,借支现金在20000元以下的,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请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办理;市外原材料采购30000元以内签批手续相同,超此标准,需
报请董事长签批。
2、采购部除以上现金采购外,其他物品采购借款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
3、其他部门及各店的零星开支需预支现金,50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店总批准后,由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500—2000元增加公司总经理的签批;超2000元需报请董事长批准。经办人五天内必须凭#5@p办理必要的冲销入帐手续,五天内不报销者,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
4、借款出差的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以返城车票时间为准)应及时到财务部报帐,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经办人若有欠款,财务部有权在当月的工资中扣回。
5、前次借款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
6、本公司职工非经董事长批准一律不准从财务上借款,否则给予店总、出纳和驻店会计主管各100元的罚款。
(四)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 各店营业收入应当日送存开户银行,需向公司报帐的单位,于每周二、周五向公司报帐一次,每拖延一天,分别对店总及驻店负责人罚款50元。
2、 各出纳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私借公款,违者每次对其罚款100元。对各种临时性借款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理,对超过6天(含6天)的临时借款每项每天罚款20元。
3、 任何人借款必须填制公司统一印制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签批,同时签批人为担保人,有协助财务部执行规定的义务,如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销手续,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每次罚款20元。
4、 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各帐户的余额,驻店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抽盘现金2—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盘点报告于次月的2号之前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各店总,违者将对其罚款50—100元。
第八条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一)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
(二)对于1000元以上的支付业务应使用支票。
(三)为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支票和印鉴应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保管支票和财务专用章,主管会计保管私人印鉴。
(四)银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出各帐户的余额,不准开空头支票,每开出一次空头支票,将对出纳人员罚款50元。
(五)为准确掌握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出纳人员应及时地进行帐证、帐帐及帐单的核对。
(六)月末各主管会计应编制出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落实其真实性,对于调节不符款项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于次月的6日前将银行余额调节表上报财务负责人,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附三:
商品物资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品物资材料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所有经营的存货一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由实体统一到公司总库领用的制度,价格核算上实行随行就市。原则上长途采购的原材料采购成本由公司采购部制单员重新核定后拨入实体,商品价格原则上由公司采购部在原采购成本的基础上加价5%后拨入各实体。
第三条 物料及库存商品的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仓库保管员、厨房核算员对库存进行盘点,并写出盘点报告,资产会计负责监盘,对出现的账实不一致现象,要查找原因,当月处理完毕。
第四条 燃料盘点:月末(25日)结账前,由各实体资产会计、保管及使用部门进行现场估算盘点。
第五条 水电表计量:月末(25日)结账前,由工程部负责抄各水电表数,并将结果报财务部门。
第六条 原材料管理规定:
(一) 领用:各实体在领用原材料时,必须做到数量准确,价格能随货同行,各实体原材料保管员、厨房人员验收时必须核对数量,对出现的误差及时更正,并当场签字认可,不准代签。
(二) 库存:公司采购部仓库和各实体的原材料,每月末结账前必须进行一次清库盘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对冷库内原材料要清理到库外进行过称。公司采购部仓库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督,保证盘点表的真实正确,并与财务账面核对。如出现积压的原材料直接记入成本,而不再作为库存。
(三) 厨房各班组厨师长每周六晚和每月25日晚营业结束后要安排人对本班组现存原材料进行盘点,对所有原材料都要过称计量,盘点时由资产会计监盘。确保盘点正确。
(四) 厨房经理和厨师长要做好原材料的日常监督,对冷库、厨房内部仓库的钥匙要明确责任人,对出现的损失、变质由责任人赔偿,分管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 高档原材料从总库领用后要特殊管理,如干货类要由保管人建立收发记录,发出要经过膳食经理的审批,收发记录要报实体财务存档管理。
(六) 海鲜池养殖员对贵重海鲜要建账管理,及时登记收发记录,收货时要有厨房经理或厨师长签字,发出数量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对出现的海鲜死亡及时冷藏或协调处理,每月资产会计要进行盘点,核对盈亏,各店海鲜池每月允许有500元的合理损耗,超过合理损耗要追究责任。
(七) 各实体财务在核算周、月饮食成本率时必须根据真实的原材料盘点表,不能随意变更、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严肃处理。
(八) 各实体膳食经理、厨师长、主配和保管人员要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做好成本预算并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做好监督控制。
第七条 商品管理规定:
(一) 公司商品实行协议采购制度,对没有采购协议的商品各实体一律不准销售。同时对两个月内滞销的商品,将不再销售。由采购部每月负责统计各实体滞销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及供应商,并通过财务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退货后,由采购部商品保管员负责在10日内联系客户给予全部清退。
(二) 商品盘点:公司总库由公司资产会计每月监盘一次;各实体仓库每月由实体资产会计监盘,对库房内出现因商品过期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做违纪处理;吧台在售商品由财务稽核员不定期抽查,各商品员要对所保管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检查,因个人原因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由该商品员负责赔偿。
(三) 商品促销:各实体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商品销售政策推销。各实体吧台商品员及服务人员不允许擅自为客户推销商品,更不允许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如果发现上述事件,将对商品保管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当事人严肃处罚。
(四) 商品外借:各实体库房、吧台一律不准对内部员工外借商品,购买可以,但必须以现金结算,不准还商品。对于因外借商品而出现的后果,由商品保管员或收银员全部负责。吧台之间因货源不足需借用商品,须有收银员的亲自签名,由商品保管员办理调拨手续。
附四: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应收帐款管理,保证资金周转顺畅,避免呆帐、死帐的出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签字挂账规定。
〔一)各单位若签字挂账,必须有签字协议。协议签订前,首先由各实体财务部负责调查单位资信情况。若可行经实体负责同人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消费挂账协议。若私自挂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给于违纪处理。
(二)签字挂账协议必须明确签字人员,并预留签字人的签字字样,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三)小型企业、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签字;如签字除执行第(一)条规定外;必须每月一结算,如果到期不结账,即要停止签字。实体财务要以书面的形式将拟停止挂帐的单位当天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及时通知到各实体,各实体接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即时通知各消费吧台,对未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全额赔偿,同时按违纪处理。若属信息传达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实体财务负责人全额赔偿,并做违纪处理。
(四)小型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不能保证的,原则上不允许签字,确要签字,实体要按以上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以签字挂账。若违反规定处罚措施同第(一)条。
(五)个人一律不允许签字挂账。原则上不允许担保签字,有特殊情况,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
第三条 应收账款的催收
(一) 应收账款由各实体负责催收,实体负责人本实体应收账款负总的责任,实体财务部安排催收人员。
(二) 一个单位同时在几个实体挂账的,由挂账金额大的实体催收。
(三) 催收时间遵循两个标准,时间标准为每两个月催收一次,金额标准为每个单位挂账超过5000元时,本次即要催收。
(四) 催收人员应做好详细的催收情况记录,收回的款项做好标记,并在回单位后与出纳员办好款项交接手续,未能收回的款项要详细注明原因,经三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预计今后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 催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评价顾客资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如果结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发现空头后,将退回原经办人员自行催要,时间定为10天,10天后重新转作外欠帐管理。
第四条 应收帐款账单及传递的管理
(一)各吧台核算员对签字账单的合规性负责,审核内容包括:签字单位是否与本公司协议挂账,签字人是否协议规定的人员,字迹是否属实、清楚,金额是否正确。若签字账单存在上述问题,款项由该核算员负责收回,无法收回的,负赔偿责任。
(二)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应对账单的合规性、真实性负审核责任,若经往来账款会计审核过的账单存在(一)中所述瑕疵且出呆账、死账的,该往来账款会计负连带责任,按过失处理。
(三)各实体往来帐款会计于每月29日上午10点前把当月的应收帐款明细表(与当月资产负债表应收帐款余额核对无误后,以表格形式打印一式两份)报公司往来帐款会计处;待汇总后上报总经理。
(四)吧台之间帐单传递:当班收银员必须做好帐单的传递工作,不得延误。若出现因传递
不及时造成漏结账现象,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五)往来财款会计审核后退回吧台的账单,即因收银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签字不清、不实而形成的欠款,由该经办收银员补办手续,若出现呆账、死账,由该收银员全部赔偿。
(六)公司财务部要每两个月对各实体签字挂账的单位消费、结算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汇总到每月的经营分析报告中,作为经营分析会的一个重要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从而决定是否允许以后继续签字挂账消费。
附五:
应付帐款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挂帐规定
(一)采购员根据所购物品(原材料、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填写购货单,仓库或厨房保管员(核算员)验收入库后制出验收单,验收单一式四联,一联保管留存并据以登记保管账,其余三联交采购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签字后由主管会计传采购部两联,一联由采购部留存,另一联由采购员交客户,第四联验收单交往来款会计处挂帐。
(二)往来帐款会计将交来的原材料、物料和商品验收单,及时作凭证挂帐。
(三)往来款会计监督购货单与验收单一致,对于未能及时结算的客户,往来款会计应在月末将有关单据暂估价入账,待有关手续到位后再调整账目。
第二条 对帐规定
(一)往来帐款会计应熟悉客户,随时掌握客户余额。
(二)每季必须与全部客户对帐一次,对于进货次数较多的每月对账一次,对不符者一定要查出原因进行调整。
(三)往来账欢会计在每月 日前记账完毕,15日前与总账会计核对,月末余额一致。
第三条 结算规定
(一)每周星期五对外结算付款,每周四上午10:00前制出客户欠款金额一览表,报总经理批示。
(二)根据总经理批示,制出允付账款一览表,由财务经理复核后,转出纳处据以付款。
(三)付款完毕后制付款明细表,上报总经理,并根据付款单做记账凭证。
附六: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每月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预留5%的残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划分标准及折旧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分类
1、房屋
营业用房 30年 非营业用房 35年 简易房 5年
注:非营业用房指不与营业用房连成一体的办公室、职工宿舍、招待所、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等。
2、建筑物
包括;水塔、蓄水池、水井、油罐、停车场、园林设施、围墙、室外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建筑物折旧年限统一规定为15年。
(二)机器设备分类
l、供电系统设备 15年 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拒、发电机、充电机等。
2、供热系统设备 11年 包括:热水锅炉、热气锅炉、烤炉、管道等。
3、小锅炉 5年
4、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10年 包括:制冷机(组)、冷却塔等。
5、通讯设备 5年 其中内部呼叫器、手机 3年
6、洗涤设备 5年 包括:洗衣机、干(湿)洗机、平烫机等。
7、维修设备 10年
8、厨房机具设备 5年 包括:冰箱、冷柜、洗碗机、饺于机、和面机等。
9、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 6年 包括:计算机、终端收款机(带电脑)等。
10、电梯 10年
11、相片冲印设备 8年
12、复印、打字设备 3年
13、其他机器设备 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分类
1、大型客车(33座以上) 8年 30万公里
2、中型客车(32座以下) 8年 30万公里
3、小轿车 5年 20万公里
4、行李车 7年 30万公里
5、货车 12年 50万公里
6、摩托车 5年 5万公里
(四)家具设备分类
1、营业用家具 5—10年 包括:床、沙发、写字台、会议桌、餐桌、橱柜、柜台、货架、美容设备、卫生设备等。
2、办公用设备 10年
(五)地毯分类
1、纯毛地毯 5年
2、混织地毯 3年
3、化纤地毯 3年
(六)电器及影视设备分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年
2、音响设备 5年
3、电视机 5年
4、电冰箱 5年
5、空调器
柜式 5年
窗式 3年
6、电影放影机 10年
7、照相机 10年
8、其他电器设备 5年
(七)文体误乐设备分类
1、高级乐器 10年 包括:钢琴、手风琴、风琴、电子琴、高级管弦乐器等。
2、游乐场设备 5年
3、健身房设备 5年
(八)其他设备分类
1、工艺摆设 10年 包括,高级屏风、高级工艺品
2、消防设备 6年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一) 固定资产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二)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类别、数量、规格、型号等,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三) 固定资产经验收核对无误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使用部门留存,并据以填写本部门的资产清单,第二联为实体财务联,第三联为公司财务联,第四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办理报销手续。
(四) 使用部门验收固定资后,由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及时签定财产管理责任书。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账簿设置(一)公司和实体主管会计设置固定资产总账;资产会计按类别设置明细账,按类别、品名、购入时间设置台账。台账应详细登记固定资产品名、原值、折旧年限、残值、已提折旧等内容。
(二)使用部门建立部门资产清单,并按使用管理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责任明确到人。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公司内部实体之间的固定资产相互调拨,必须经过部门办理如下调拨手续。
(一)由使用部门一式四份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由公司财务、实体财务、调出、调入部门各一份?
(二)固定资产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核算员在调拨单上签字。
(三)财务部有关人员在调拨单上签章。
(四)固定资产调出、调入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
(五)财务及调入、调出部门分别变更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第八条 固定资产出售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一)公司财务与使用部门共同填写“固定资产转让销售审批单”说明转让的原因,建议价格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已使用年限等项内容。
(二)由工程部有关技术人员签署意见。
(三)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未经上述程序,一律不得转让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固定资产报废首先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列明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等基本情况。
(二)工程部经理或有关技术人员签署意见。
(三)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四)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有残余价值一律转入废料仓库进行实物管理。
(五)同时财务部门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同时在有关帐表上减少固定资产数量。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
(一)固定资产清查的组织和方法: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工程部一块进行。每季应对帐目核对一次,每年年终决算前对所有的固定资产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及时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处理。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和除累计折旧,变价收人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损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季末盘点:每季末由实体财产会计和公司财产会计要亲自到各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的签字手续。
附:财产管理责任书
财产管理责任书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部门:
资产类别 备注
资产名称 设备编号 单价 数量 金额 始用日期 折旧年限
资产会计: 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
(反面)
其他内容 盘点记录
季度 符号 签字
一季度
二季度
内容:在我保管使用期间保证做到: 三季度
1、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
2、按时上交盘点表,并在工作变动时办理交接手续;
3、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在我所使用期间发生丢失 四季度 或因人为原因造成资产受损,由本人全部赔偿。
注:盘点相符打“√”,盘点不符打“ⅹ”。
附七: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 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元—1000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
条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低值易耗品摊销期限:
不锈钢类 2年
陶瓷类 1.5年
铁制、铝制品 1年
维修工具 1.5年
毛毯 2年
口布、毛巾类 1.5年
玻璃制品 0.5年
其他均为 1年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采用分期摊销法。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
(五) 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六) 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
(七) 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保管员留存并据以登记台账,第二联为财务联,由保管员转财务部资产会计记账,第三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报销。
(八) 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一)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仓库领取,保管员要对“值易耗品领用凭单”认真审查,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全备的应拒绝发货。
(二)“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一式四联,采用一物一单制。
第一联:存根
第二联:实体财务记帐凭单
第三联:公司财务记帐凭单
第四联: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分类顺序保管,以单代帐,作为进行实物管理的依据,并据以登记本部门物品清单。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转移,退库和经管人变更
(一)各班组、部门间的低值易耗品转出、转入和退库应办理以下手续:
填制“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财务各一联,实体之间调拨填制四联,必须经过各实体主管会计,分清临时借用和长期使用,以便作帐。
(二)本使用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经管人员变更,应及时填写“财产责任书”上的“经管记录”以分清责任,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三)职工调离公司,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低值易耗品移交各归口管理部门,由部门经理签署后,方可调出。各实体负责人调动工作或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必须报财务部办理离任审计。
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低值易耗品提前或超期报废,都应及时办理如下手续:
(一)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凭单”,写明报废理由,一式三联送交财务部办理报废事宜。
(二)财务部对申请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要查看实物,并会同工程部认真核实,并填写处理意见,经总生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低值易耗品提前报废的,经总经理
批准,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三)批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财务部及工程部技术人员对其实物进行估价,有残余价值的由使用部门填制入库单到仓库办理废料入库手续。
(四)手续完备的“低值易耗品报废凭单”由使用部门和公司财务部各存一份,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原“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应与“报废凭单”附在一起,作为低值易耗品减少的依据。
第八条 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制度
(一)各实体资产会计每月必须对低值易耗品盘点一次,并每月完善“财产管理责任书”的签字手续,并将盘点表上交财务存档。
(二)各实体资产会计每周负责统计本部门的陶瓷报损额,并对报废的物品要填制报损附八: 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财产清查的内容
财产清查是通过对各项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及对方单位数额,以查明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第二条 财产清查的种类有以下四种
(一) 全面清查。就是对企业所有的财产清查全面盘点和核对。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全面清查。
1、年终决算之前,进行全面清查,以保证财务成果的完整、准确;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进行全面清查,经明确经济责任;
3、开展清产核资,进行全面清查,经摸清家底,准确核定资金。
(二)局部清查。就是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所进行的清查。
(三)定期清查。就是按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一般在年度、季度或月度末结账时进行。
(四)不定期清查。就是事先并无规定清查时间,而根据实际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不定期清查。
1、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员时进行财产清查,以分清经济责任。
2、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进行财产清查,以查明损失情况;
3、上级财政等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财务检查时,进行财产清查,以验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第三条 货市资金的清查
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清查。
(一)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及有价证券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查,一般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主持,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填制“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存档。
现金清查的时间:一是出纳员负责清点,二是财务部门采取不定期清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在同银行核对账目之前,应先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然后根据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核对完毕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的清查每月一次,必须于次月15日前核对完毕。
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清查
债权债务的清查由财务部门和业务经办部门共同负责,一般一年应全部核对一至二次。若债权债务过多,或长期未能清查,应成立清理债权债务专门班子进行突击清查,以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
(一)财务部门必须设置清理债权债务岗位,专司债权债务清查之职。核对后的往来账,应
填写“往来账项对账单”存档。(附表格)
(二)采购部门的采购人员,须建立“物资购入、货款支付及结存”台账,逐笔登记物资购入、货款支付情况,并按月与本公司财务部门、仓库部门及对方财务核对账目。
第五条 财产物资的清查
各种财产物资的清查,应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井根据各种财产物资的实物形态、体积重量、堆放方式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清查方法。实物数量的清查一般有两种方法:1、实地盘点法,即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来确定财产的实存数量;2、是技术推算盘点,即通过量方、计尺等方法来确定财产的实数量。此种方法适用于煤炭、工业盐等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或计量的物资。各种财产物资清查有以下具体方法和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每年至少在年终决算前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主要抓好两方的工作:一是查物点数,核对账目。财务人员要深入现场逐项清查固定资产,核对每台设备的主机、附机的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一致,核对设备存放地点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认真记录,查明原因,弄清责任,妥善处理。二是检查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情况。要弄清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使用不当的情况:有无保管不妥、维护不够精心的情况;管理制度有无不完善之处。发现不需要的设备,应建议转让,盘活资产;发生毁损的设备,要建议及时修复,保证设备完好;发现报废的设备,应立即办理报废手续.
(二〕原材料的清查。由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负责,每年除必须在年终决算前,全面清查一次外,在年度期间,还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原材料进行轮流清点、重点抽查或定期清查。对贵重干货类材料每月至少清查一次。材料保管员每月至少核对账物一次。材料的清查主要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通过点数、过磅或测量等盘点方法,准确确定材料的实存数量,以其同账面结存数量相核对,井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二是在清查中要注意库存材料的质量,发现霉烂变质和毁损的材料以及超储积压的材料,应查明原因。清查盘点结果,要编制“材料盘点报告表”,反映各种材料的财存和实存数量、盘盈、盘亏、报废数量和金额,以及盘盈、盘亏、报废的原因等情况。
(三)工程部仓库的清查。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年终决算前必须进行盘点,查明库存物资的期末数量,以准确核算工程物品库存情况。
(四)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年终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清查。其中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经营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办公室负责管理用低值易能品的清查。清查结束后应编制“在用低值易品盘点表”。
(五)在建工程的清查。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除年终决算前清查一次外,项目决算进工前,必须进行清查盘点,将剩余的材料退回仓库,减少工程成本,以准确核算工程造价。
第六条 年终财产的清查
为全面反映企业一年来的财务收支、财务成本及财务成果,保证会计报表的数据真实、准确,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公司财务必须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一)清查盘点截止期限
各类财产一律以每年11月30日止的账面数字与实际盘点数为准,凡提前或拖后截止盘点时点的数字,一律按11月30日的数字轧齐。
(二)组织领导
1、为保证年终财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利,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担任,成员由财务、工程、总办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抽调的其他人员组成。
2、财务部门为财产清查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三)清查盘点的范围及分工
1、固定资产
(1)工程部负责全公司经营用、非经营用机器设备的清查盘点;
(2)总办负责全公司车辆的清查盘点;
(3)财务部负责全公司房屋、建筑物的清查盘点:
(4)各职能处室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要密切配合。
2、流动资产
(1)公司财务负责整个公司财产物资的综合清查盘点工作,并负责财务公司与各部门账面的核对及债权债务、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的清查核对工作;
(2)各实体财务负责仓库物资的清查盘点,包括商品、原材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燃料、工程物资、在库低值易耗品等。
3、在建工程
工程部负责各自所管辖的在建工程的清查盘点,已完工项目要造册登记,做出竣工决算,报财务公司作增资处理。
(四)清查盘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3、财务部门要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将有关账目登记齐全,结出账面余额,并抓紧与仓库等部门核对账面数字,并于12月10日前将11月30日止的数字全部核对完毕,做到账簿记录完整,计算正确,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正确可靠的依据。
2、采购部门和保管人员,应将截止清查日止所有经济业务,办好入库手续,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应整理、排列清楚,挂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经便盘点核对
3、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要准备好清查盘点用的计量器具和各种表册。
4、采购部门所管辖的财产物资,都要在日常永续盘点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盘点。以个、件计量的物资要逐件盘点,以重量计量的物资,该过磅的过磅,需打方测量的要反复核准。属计量罐内的物资,要反复测量,准确计算。对盘点实物中发现的数量、质量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填写“盘盈、盘亏、毁损登记表”,做出处理意见。在盘点中一律不得以估计数字代替实物盘点,一经发现,将对责任者作严肃处理。
5、财务部门要派员参与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全过程。
6、各部门要根据分工范围,将财产清查盘点资料于12月1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审核汇总行文后于12月18日前上报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于年终决算前处理账务,如因责任事故延误上报时间,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九:
公司内部招待及打折、退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公司内部招待的控制程序,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统一公司标准,控制招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签字权
(一) 公司内外所有招待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各酒店招待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并由店总及公司总经理签字。
(二) 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及非本店高层管理人员无直接招待或打折的权利,如遇特殊情况可通过公司总经理或店总按规定批准执行。
(三) 在处理客人投诉或遇紧急情况时,经店总批准后,餐厅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可先做超出权力范围折扣或招待处理,并在账单上签字,但事后必须落实责任人说明原因,由店总补签字并做出内部处理意见,然后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四) 正常情况下,店总有菜金七折及送菜的权利;店副总有菜金八八折、每餐送菜3个的权利,且单菜价格不得超过20元;酒店餐厅经理有菜金九折、每餐送菜2个的权利,单菜价格不得超过15元。各级人员当天送菜个数不得累计使用。一般情况下,打折不送菜,送菜不打折,因工作需要超出权限要报请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签字确认,若发现私自加菜、低标高上、一桌多送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当餐消费金额2倍的罚款及公司通报批评。
第三条 内部招待审批程序
(一)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业务需要,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按标准要求进行招待。
(二) 各部门招待结算单需由当事人签字证明后,经批准人(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确认予以承认,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四条 关于打折的规定
(一)折扣包括:正常的菜金折扣、免零、赠券、送菜等。
(二)偶发事件折扣:通常是指因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引发的宾客投诉,可按菜金九折处理,如遇客人有严重投诉直接影响酒店声誉的,可视具体情况提高折扣率,事后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公司各部门经理、酒店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含部门经理级),非工作时间可在本企业所属酒店内就餐,并可享受全额七折的优惠,但事后必须报请直接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消费完毕由店总在结算单上签字后,在由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方能入账,但禁止签单挂帐,违者罚款50/次,并且补交餐费时不再享受折扣优惠。
第五条 退菜管理规定
任何情况下发生的退菜,应由服务生开退菜单,分别交吧台和厨房,不允许直接在原菜单上划单,更不允许餐厅(或厨房)单方划单;所有退菜必须如实注明原因,由服务生、吧台员、厨师长、店总签字,并由酒店核算员复核、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公司予以承认,如有违反此项规定者,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处以5—20元/次的罚款,所受损失由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各承担50%。
第六条 关于招待、折扣的手续
(一) 凡属招待的账单必须详细说明被招待人的姓名和招待事由,并有经办人或批准人及公司总经理的签字 。
(二) 超规定权限的折扣账单必须说明原因;属于服务或菜品质量问题的要附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店总及公司总经理签字。
(三) 所有折扣均不得以“常客”或“熟客”为由。
附十:
吧台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吧台管理机制
(一)吧台人员的任用采取在培训的基础上竞争上岗的办法。财务部每季在服务生中定期举办“吧台业务培训班”,经培训考核确定上岗资格,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决定上岗资格。
(二)在岗人员未通过考核需调离吧台时,必须服从分配。下岗的吧台员重新上岗,也必须通过再次的培训与考核。
(三)吧台人员的行政管理隶属所在酒店,由所在酒店餐厅部负责考勤、卫生检查、搬运酒水、劳动纪律等日常工作。
(四)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吧台人员的休班在征得酒店的批准后,必须通知财务部进行交接,交接完毕并无问题后方可休班,否则,不得擅自休班,违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业务规定
(一)单据的使用规定
1 、 吧台领用结算单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
2 、 结算单在使用时必须联号,不得空号,更不能隔本使用。使用过的结算单必须全部上缴财务部。
3 、 结算单因故作废时,必须注明原因,由现场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然后将作废两联单一并上缴财务,违者罚款10元/次。
4、 所有单据的填写一律用圆珠笔,要求字迹清晰,计算准确,合计金额大小写齐全,且不得涂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写明原因,由主管以上人员签字证明。
5 、 根据结算程序,每份结算单上必须有商品员、收银员、值台服务生的签名,以便责任到人;客人要求结帐时,服务生必须持结算单及所有的点单(点菜单、酒水单、多功能单、标准单)一同交由客人审核,无结算单,服务生有权拒绝受理。
(二)楼层之间的转单
1、 现金不转帐,在该楼层直接结算。
2 、 支票、信用卡结算的客人,需要转楼层时,该楼层收银员应先把支票、信用卡审核无误后收下,并按规定记下有关事项,填写好转账单一式两联,把全部资料汇总后,由服务生转往其他楼层(不开#5@p)。接收方收银员签字后由服务生将其中一联返交转交方,如有客观情况应由转交方向接收方交接清楚,否则,结账时发生的纠纷或支票、信用卡因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退票,应由转交方负责。
3、收受支票要进行全面审查,现金支票不得受理。
(三)挂帐管理
1、与公司订有合同的挂帐。此种情况可由吧台员根据合同内容,对挂帐人核实无误后,由挂帐人签字并做好挂帐纪录;非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必须经合同当事人同意方可挂帐。
2、关系单位或关系人的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遇有这种情况,必须由餐厅经理(营销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签字担保才能挂帐,挂帐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并由担保人负责回收,其他人无权担保挂帐。
3、其它形式的挂帐:指跑单、支票或信用卡因吧台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退票、废卡而引起的挂帐等,即:在当日营业结束时所造成的一切欠款形式都属此列。出现类似情况,应由收银员开具挂账单,餐厅经理以上人员签字,由当事人负责在10日内收回,否则将追究责任,并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条 吧台的管理规定
1、吧台内、吧台仓库不准其他人随便出入,违者罚款10元/次。
2、吧台内及吧台仓库不准存放私人物品,特别是与商品相同的物品,包括衣物、包、快餐杯等,违者吧台员5元/次,当事人5元/次。
3、吧台商品一律不准外借,现金不准坐支,违者罚款100元/次(如特殊情况须征得董事长同意)。
4、商品员根据销售情况领足、领全商品,商品的销售要按先进先出法,若领用商品在吧台内时间过长或保管不当造成的变质、霉烂,责任自负。
5、酒水员在仓库领用商品时要一一验货,出库后商品发生的短缺、毁损,责任自负。
6、客人剩余的酒水不带走需寄存的,由值台服务生交给吧台建帐管理,并由主管人员签字,客人再次消费时,由值台服务生领出并签字。
7、收银员在收款时,一定要审核商品员开出的结算单,由于不审单出现的漏收、错收,收银员、商品员各负50%的责任。
8、营业结束后,商品员必须进行商品盘点,盘点不论盈亏均要及时查明原因,查不出原因
的要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商品员要及时、正确、全面的填写《商品日报表》。
9、收银员的现金执行“长缴短补”的原则,发生的问题要如实汇报,否则从严处理。
10、收银员、商品员交银、交报表的时间为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下午交银时间由各酒店自行制定,迟到者罚款5元/次。
附十一:
会计人员交接办法
第一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5@p、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表监交:各实体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实体负责人与实体财务经理负责监交;实体财务经理交接,由实体负责人和公司财务经理监交;公司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总经理与公司财务经理监交;公司财务经理交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监交。
第五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六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七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第八条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九条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筹,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管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管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然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附十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实体。?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涉及外来的会计帐簿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