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亿元,图书62.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一批本科(B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专业在我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全国二批本科及高职专科:
我校根据招生省(区、市)要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招生省(区、市)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专升本:
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公共课与专业综合课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理科以计算机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二篇:沈阳工程学院20xx年招生章程
沈阳工程学院20xx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22 11:53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 年;学制为 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 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⒈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⑴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2个):英语(国际商务方向)、英语(旅游方向)。 ⑵专科录取专业(共5个): ①旅游英语、商务英语
②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⒈本科专业设置
⒉ 专科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⒈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⑴本科专业
⑵ 专科专业
⒉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⒊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特等奖,3000元/人/年;一等奖,2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以及单项奖学金等。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奖学金。
⒋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特困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和学校的“爱心助学”基金的资助。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的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专业代码550303H)和旅游英语专业(专业代码660109H)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这三个专业只录取在省属专科分数线以上具有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高职高专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满足加拿大红河学院毕业标准的颁发加拿大红河学院毕业证书。
七、录取原则
⒈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调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⒊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⒋对加分降分要求投档考生处理: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⒍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4、31975263、31975566
传真:024-3197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