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时间:2024.4.20

20xx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一、省管助学院校(22所):

20xx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二、市管助学院校(37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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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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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第二篇:20xx各区小学招生简章


2015各区小学招生简章

房价查房天下

普陀区 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招生办法

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市但非本区户籍学生,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生源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20xx年5月23、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

2、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回本区户籍所在地的学生,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招生计划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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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等精神,20xx年本区将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照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根据《20xx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2、民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制定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简章中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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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 -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4、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并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xx年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xx年5月9日、10日。

6、民办学校要在20xx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等办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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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社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

6、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石泉路201号)报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适龄儿童入学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8、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9、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2015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4

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10、实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与上海市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对接。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入学安排、调配和录取等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学籍人数拨款到各学校,并对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督查。

13、各学校应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xx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20xx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作者:普陀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15-04-08浏览次数: 1.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具体是什么时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在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的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未入园、需要补办或更正信息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请根据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在规定的接待信息登记时间内,带好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5

本区在园适龄儿童需要补办或更正信息的家长,可以根据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的街道(镇)或者在就读幼儿园所属的街道(镇),在规定的接待信息登记时间内,带好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4.什么是适龄儿童“人户一致”优先?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排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具体可查阅学校《招生公告》。

5.什么情况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一致,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具体可见《20xx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20xx年4月11—30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请家长务必在此前办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6.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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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7.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按照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学校会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

选择“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在5月23、24日全市小学统一报名日,须填写一张《20xx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10.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5学年,先在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审验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11.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于4月25-27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在籍五年级毕业班学生、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于4月28日-30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7

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

12.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学校可采用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并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xx年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xx年5月9、10日。

民办学校在20xx年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20xx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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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按照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三、试行地区

普陀区范围内所有街道、镇。

四、实施办法

(一)试行对象

普陀区范围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试行办法

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其他直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6、其他情况。

以上6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具体可查阅学校《招生公告》。

(三)试行程序

1、办妥以下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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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动迁证明》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2、持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人员子女,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时,带好以上证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3、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注意事项

1、20xx年4月11-30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请家长务必在3月30日前办妥《回执》。

2、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做出一项选择,一旦确认后,无法再进行变更。

3、选择“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五、相关信息

1、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2、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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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学校举例:

以20xx年江宁路小学招生简章为例

【招生对象】

1、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2、本区内持有上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xx年5月17日~5月18日

【招生办法】

1、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招收的学生(招生范围另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与户主应为直系亲属关系。

(2)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二年以上,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武宁路小学 满两年户籍

中山北路第一小学:同上

朝春中心小学:同上

华东师范附属小学:(1)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与户主应为直系亲属关系。

(2)属本地段户籍的学生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2年以上。

(迁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前)

真如文英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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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区户籍、《居住地登记回执》、持有在本区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务工证明)并符合条件且居住,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宝山区:

一、公办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对口入学”办法?

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由于受人口导入、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部分公办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每年会作适当的调整。

20xx年上海市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网上信新登记、报名,用现代化的手段有效落实“免试对口入学”政策,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适龄入学儿童与对口学校匹配锁定,控制择校现象,促进学校均衡优质发展。

公办小学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二、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20xx年全市统一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为适龄儿童的家长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

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12

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居住地街道(学区)、镇指定地点(以下简称“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在本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持有效证明,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持有效证明,可前往指定登记点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六、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及家长如何查询信息?

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时间:20xx年4月11日—4月30日。

4月3日本区各幼儿园公布入学信息登记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家长做好准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确认签名工作。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教”发出的短信: “X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查看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帐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教】”

七、入学信息登记时如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变动怎么办?

为保障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的安全,并提供家长在补填子女入学信息时的服务,采用在幼儿园或各指定地点两种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所提供的孩子和家庭的基础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与确认,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变动,请家长及时前往公安、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13

信息,再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确认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上带有唯一登记号的条形码,作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民办小学报名、面谈、录取的凭证。一旦确认,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得修改。

八、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 20xx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免试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家长在选择居住地入学申请时,必须做好区域内统筹安排及不能再回户籍地就学的准备,请家长慎重选择,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对口入学。

九、民办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xx年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接受网上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

20xx各区小学招生简章

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时,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14

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后,获取《上海市民办小学报名表》。之后,家长可凭孩子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民办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民办小学也会在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上发送面谈、录取相关信息。

十、公办小学什么时候验证报名?报名时家长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20xx年5月23日—5月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验证报名日。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将对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十一、如何实施小学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小学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时对相关证件审验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十二、关于购房、户口迁移有什么规定?

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按户籍划块对口入学办法。当户15

籍对口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及房屋产权人的关系、户籍迁入的时间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办法。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建立学生入学信息库。从20xx年起,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的,本区同一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对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需迁入户籍满五年享有对口入学机会(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xx年需迁入户籍满1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xx年及以后满5年)。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局关于 2015 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2008 年 9 月 1 日~2009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㈡ 本区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户籍地对口学校的适龄儿童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户籍地对口学校的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

学校将根据本校招生公告(教育局备案)中有关户口性质、产证情况、入户年限等具体情况进行梯度安排。对学校无法安排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各校具体招生地块参见附件 1:《2015 年长宁区学校对口入学地域分配表》]20xx年起,本区各公办小学对当年涉及入学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以后每年对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

㈢ 20xx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16

“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三、信息登记

㈠ 20xx年,全市建立“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

㈡ 4 月 11 日~4 月 30 日,凡本区在园(所)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托儿所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在本市入园(所)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注:居住在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的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可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 186 号)进行信息登记;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 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可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 242 号)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入学信息登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

四、关于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5 月 23 日~24 日为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具体报名地点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短信通知为准。

㈠ 本市户籍学生报名要求:本市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截止时间为 4 月30 日),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及相关居住证明等。

17

五、关于民办小学招生

㈠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小学应在区教育局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民办小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㈡ 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 2 所民办小学。报名后 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㈢ 民办小学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学生须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9 日。

㈣ 民办小学要在 2015 年 5 月 22 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并向学校递交《入学信息登记表》,完成录取确认;面谈未通过的学生由区统筹安排至指定公办小学报名点进行报名。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七、日程安排

日 期 内 容

18

4 月 8 日向社会公布本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市教委

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

4 月 11 日~30 日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 月 25 日~27 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 月 30 日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统计日。

5 月 9 日 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 月 22 日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结果通过网络

报区教育局。

5 月 23 日~24 日 公办小学报名日。

6 月 7 日区特教指导中心将听力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基教办,汇总后报市教委基教处。

6 月 30 日全区公办小学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截止日。

7 月 30 日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 月 15 日各小学完成向一年级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

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各小学上报 2015 年一年级新生人数。

备注: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网址:

长宁教育网 网址:www.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茅台路 472 号

长宁区教育局 邮箱地址:juzh@

咨询电话:22050727 监督举报电话:22050723

19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长宁路 679 号(周一、周四及周五上午) 小教一学区 地址:法华镇路 186 号 咨询电话:62811609-804

小教二学区 地址:新渔东路 242 号 咨询电话:62901342

以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长宁区教育局所有

江苏路第五小学招生简章(华阳路校区):

愚园路第一小学:(2014)

愚一小学招生公告二、招生条件

20xx各区小学招生简章

20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户主的变更时间、户籍迁入年限、房产证办理年限统计日均为20xx年4月30日)

1、 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人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满1年及以上。

2、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产权房),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均满三年及以上的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三年,适龄儿童的户籍报出生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3 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属使用权的公有房屋),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均为报出生,并至今未曾变更过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户名)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实行对口入学;如不符合以上三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招生预测适当调整当年的招生限定条件,具体的政策会在当年学校的招生公告中进行规定。)

虹口区

徐汇区

奉贤区

杨浦区

金山区

青浦区

黄浦区

崇明县

嘉定区

宝山区

21

闸北区 浦东新区 普陀区 闵行区 静安区 长宁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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