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遵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一支适应遵义教育发展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教学研究为载体,以专业引领为手段,以“名师工作室”为阵地,打造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素质名师工作团队,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
二、性质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市级名师或省级名师牵头,以其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同一学科领域教学名师共同组成并组织开展学科教科研活动的工作团队,是探究学科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的教师合作共同体。
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搭建我市校际之间、学科之间以及我市与外地先进地区学科教研、学术交流的平台,组织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从而探索实施塑造名师的方法和途径,带动更多的教师迅速成长。
三、组建要求
(一)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分学科设在主持人(首席名师)所在的中 1
小学或县(区、市)教科研单位。市级教研人员不申报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可作为顾问人选参与本学科名师工作室的咨询、指导和管理。
(二)“名师工作室”的命名:以学科教学方向命名工作室名称。 (三)名师工作室的人员构成:每个名师工作室由主持人、顾问、名师团队、学员四部分组成,其中主持人 1人,顾问1-3人,名师团队6-8人,学员30人左右(每学年至少培养10名或以上学员)。
(四)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周期: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可以转入下一个周期工作。
四、选拔与确认
(一)选拔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意识,乐于奉献,合作包容,同时在本学科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2)业务精湛,是本市学科带头人,具有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名师、市级名师等荣誉称号之一,并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从事教科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2.工作室成员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的意识,乐于奉献,合作包容,同时在本学科系统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
(2)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较突出的教学业绩,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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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职称以上。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参加网上交流平台的建设。
3.工作室学员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风范,有科研热情和改革创新的意识,勇于拼搏,乐于钻研,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积极参加网上交流。
(4)市级骨干教师,或教学竞赛活动中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奖者,或县级教研活动中示范课的执教者优先。
(二)确认程序
1.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评审,确定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候选人。
(2)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遵义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对确认的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证书并授牌。
2.工作室成员(名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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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评审,确定候选人。
(2)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遵义市名师工作室成员。
(3)对确认的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成员证书。
3.工作室学员
(1)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并备案。
(2)对确认的名师工作室学员,由市教育局颁发名师工作室研修学员证书。
五、职责任务
(一)工作室
1.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在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学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2.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至少完成1个市级(或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
3.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结合新课程实施,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室目标,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有特色的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4.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以论文、专著(或校本课程)、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录像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开设一定数量的市级以上公开课、培 4
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送教活动,或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教。
(二)工作室主持人(首席名师)
1.组织制订培养目标、工作计划,负责全程指导。
2.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县级或以上)每学期至少3次。
3.组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市级或市级以上)。
4.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参加市级各项教研活动。
5.在“名师工作室”网站接受全市教师咨询。
6.建好“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档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三)顾问
1.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撑与业务指导。
2.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参与制定或修改工作室工作计划、管理细则,共同协商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4.根据需要协调“名师工作室”相关工作。
(四)工作室成员
1.接受主持人指导,协助工作室主持人组织教研活动。
2.协助主持人制订培养目标,并对学员进行全程指导。
3.协助主持人完成研究课题1项。
4.协助主持人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参加市级各项教研活动。
5.协助主持人建好“名师工作室”成员和学员档案。
(五)工作室学员
1.制定个人3年发展规划,每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接受导师的指导、检查、评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名师工作 5
室的各项工作。学习结束,完成个人总结报告。
3.在导师的引领下,不断摸索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每年提交优秀教学设计2份,撰写教学案例3篇,上公开课1次。研修结束,完成个人专业发展报告。
4.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5.每学期研读教育教学专著1本,坚持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
6.每年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市级论文二等奖或以上)1篇。
六、建设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并成立“遵义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部门职责
为保证名师工作室顺利开展工作,明确市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如下。
1.师范科负责名师的评选与认定。
2.教科院负责对名师工作室日常业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制订管理细则,负责学年度考核检查。
3.计财科建立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为工作室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经费支持,负责相关经费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审核。
4.远教中心负责指导名师工作室网页建设和运行,协助各工作室进行网页更新和日常维护。
5.办公室、基教科、职成教科、人教科、法规科、教师教育中心等科室根据课程改革、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为名师工作室项目执行给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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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项目
工作室申报项目须经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对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做修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出修改申请,并报领导小组论证审批。
七、措施与考核
(一)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1)设立专项业务经费。每个工作室每学年度经费5万元。
(2)业务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学习费用以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工作津贴等。
(3)业务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报销符合财务规定和报销程序。
(4)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主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物质保障
“名师工作室”建在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所在单位要提供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工作室主持人所在的单位应适当减少工作量,以保证名师工作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奖惩措施
市教育局对成绩突出的主持人以特别奖励:对成绩突出的名师提供外出参加学术研讨活动的机会,并在评优评先晋级时优先考虑;对优秀学员 7
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外出学习的机会,并在评优评先晋级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成员或学员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管理
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由市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评估细则另行下发),进行每学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等方面。
(3)考核方式: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4)考核结果:工作室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合格”者,认定有资格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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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名师工作室师大幼儿园
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优秀教师梯队的建设,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建设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 为原则,以名师为引领,以课程为纽带,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创新优秀教育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幼儿园将组建“名师工作室”,制定和完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一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三、名师工作室的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担纲主持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是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优秀教师参与组成的研究共同体,是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是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职能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组建要求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首席名师所在学校,由县教育局认定并授牌,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面向全县聘请2-3位名师协作,招聘4-6名研修员。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首席名师牵头。工作室一般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含省特级教师)或省、市骨干教师2-3人担任名师,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定。
每个名师工作室选聘4-6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参与研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个别偏远学校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研修学员。
2.选拔条件 ⑴首席名师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③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④近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者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至少1项,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⑤应具备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或古田县名师称号,且现仍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名优教师。
⑥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⑵研修员条件
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研修员,应是我园师德高尚、有自我发展要求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培养潜力的中学教师,经考核予以确认。
①具有幼教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主持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者至少有1篇论文在教育刊物上发表;
③曾获得过市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县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
④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组建程序
首席名师的选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授牌的程序实施,并向全园公布。
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幼儿园将分批确定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分批组建师大幼儿园名师工作室。20xx年全园拟组建1-2个首批园
名师工作室,以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展部分学科名师工作室。
①? 请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填写《师大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
表》(附件1)与《师大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名师推荐表》(附件2),于2014
年3月15日前报师大幼儿园名师工作办公室。
②师大幼儿园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③经批准的名师工作室在全全园内招收工作室研修员,于20xx年3月25日前报幼儿园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4.工作室研修员的招聘办法:
①研修员报名:报名对象经幼儿园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提交《名师工作室研修员报名表》(附件3)。研修员申报原则上要与本人任教任职的学科学段对应。
②招聘考核: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报名对象对话,主要考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
③签订责任状:名师工作室成员与幼儿园名师工作办公室、相关幼儿园、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共同签署《名师工作室工作责任状》。
五、名师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⑴带好一支团队。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研修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⑵抓好一项研究。以首席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任务。
⑶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片区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园辐射、示范。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⑷出好一批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等成果应以论文、课题
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⑸建好一个网页。依托师大教科院教育信息中心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园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
⑹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职责
⑴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⑵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研修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研修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县内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育教学展示,在名师论坛做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研修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研修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研修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⑶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研修员确定研究课题,或指导研修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2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⑷负责对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研修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研修员职责
⑴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⑵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上1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⑶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⑷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⑸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研修员必须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
⑹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⑺完成首席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名师工作室名师及研修员的权利
1.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首席名师及名师享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评选的优先推荐权,研修员享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的优先推荐权。
2.享有参加省、市、县重大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优先权。
3.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4.享有学校相应工作量的权利(首席名师、名师、研修员分别按一个完整工作量的1/3、1/4、1/5计算在其工作量的总量内)。
5.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6.每年度向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申请外出学习一次,经费由各学校承担。
7.名师工作室的名师、研修员参加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七、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1.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⑴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审查名师及研修员资格,负责落实经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⑵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师进修学校。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工作指导。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
2.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每年每个工作室给予适当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持。
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县教育局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首席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
3.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师的任期和研修员的研修周期为3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
由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牵头并于每年12月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工作经费,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于每年11月初进行,由首席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于每年12月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实行合同管理,任期内若调离古田,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自动解除合同,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并要求履行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各单位应认真宣传“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相关精神,认真开展好名师及研修员的推荐工作。
2.首席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办实事,在落实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将公布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单并授牌。
4.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授牌后,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推荐“名师工作室”研修员并上报给相应首席名师,经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对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开展工作。
5.“名师工作室”的成果纳入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