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客车(大连)有限公司
电动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利用机械加工设备进行加工时,规范员工对设备操作规范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使用电动叉车设备周转各种物品时,安全操作规范的管理职责及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3 定义
无
4 责任
4.1 生产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入厂检验、安装调试、
设备相关台帐管理、设备的月检验、编制备件手册、改造设备的验收、
报废设备的申请等工作。
4.2 技术部负责设备的平面布置、新设备的安装移交验收、设备改造的
设计、制造、调试等工作。
4.3 公司档案室负责公司设备资料的存档。
4.4 生产车间负责每月对设备进行自检,一级保养等工作。
4.5 设备维修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二级保养、进行月检等工作。
4.6 车间工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进行日点检、实施设备的一级保养。
5 内容
5.1 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操作时应配带安全防护用的服装、鞋帽及手套。
5.2 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仪表及装置,如发现损坏失灵或有缺陷时,应及时修理后作业。
5.3 顺利地进行起动、行驶、转向、制动和停车,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应减速。
5.4 搬运时负荷不应超过规定值,货叉应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两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挑物。
5.5 遇大件货物时,重心前移,起重量应相应减少,不参考叉车的负荷曲线标牌,运行时倍加小心。
5.6 装货行驶时应将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
5.7 坡道行驶应小心,在大于1/10的坡道上运行时,上坡可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上下坡时切忌转向,叉车下坡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5.8 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
5.9 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许载人,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货叉下面行走,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操作车辆或属具。
5.10 注意邻近的其它车辆车辆或叉车,警告和让步于其它车辆,注意配合工作人员,随时警告和让步于配合的工作人员。
5.11 起升高度大于3m的高升程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5.12 对于高升程叉车昼使门架前后倾,装卸货物时应在最小范围内作门架前后倾动作。
5.13 在码头或临时铺板上运行时应缓慢行驶,倍加小心。
5.14 带属具的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操作,不要搬运未固定好或松散堆码的货物。
5.15 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车辆放到空档(零位),发动机熄火或断开电流,临时在坡道上停车,将停车制动手柄拉好,如长时间停车,须用楔块垫住车轮。
5.16 轮胎充气压力按”轮胎气压”标牌标定的气压进行充气。
保存期限 三年
6 评审与更改
生产部至少每年一次对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批准。
7 分发
本文件分发至公司各个部门。
8 附件
无
9 其他适用资料
无
第二篇:厂内机动车(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前检查: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使之处十完好状态。
(2)行车前应检查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严禁缺证、少证、无证驾车。
行驶:
(3)厂内叉车司机在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4)起步前应观察叉车四周情况,(气压或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
(5)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
(6)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叉腿上严禁站人。
(7)厂内插车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急转弯。
(8)厂内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有必要须用绳子、索链封牢固。必须严格按本车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叉运货物,严禁超载。
(9)厂内叉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脚制动器。
(10)厂内叉车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起重架后行驶。
(11)厂内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插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12)在进行物品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如果用吊车装卸工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
(13)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14)在厂区和施工现场,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和施工现场时,时速不准超过3公里。叉车行驶时注意观察,防止刮撞,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