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
施方案(2012-20xx年)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xx年)实施方案”》(粤教师[2011]21号)要求,根据我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需要,制订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xx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职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打造我省中职学校高层次领军专业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到20xx年,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开阔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为建设教育强省、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人才保障。
二、培养对象及选拔
(一)培养对象范围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包括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三类。培养对象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职教师和校长。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师德表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从事职业教育工作1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和专业发展前途。
(3)有相关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培训经历,参加省级以上教师(校长)培训,并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
2.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培养对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职业教育双师资格,有累计2年左右相关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培训经历,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学理念新、有特色,在本区域和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较好的教学业绩和人才培养成果。
(2)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得市前三名以上奖项。
(3)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企业技术研发或科研课题研究;参加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在职业教育教学权威报刊 — 2 —
(具有CN号和ISSN号)上发表有专业技术或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名校长培养对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校长,担任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5年以上,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鲜明的办学思想,治校能力强,办学业绩突出,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原则上首先在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学校校长中遴选。
(2)主持市级以上技术或教育科研课题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前3名);在专业报刊(具有CN号和ISSN号)上发表有创见的技术成果、专业教学或学校管理类论文2篇或出版反映个人办学思想的专著;在合法的市级以上相关专业、行业社会组织任职。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职教名家培养对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及鲜明、突出的职业教育特色或办学思想,有成功的教育教学或办学实践改革经典案例,在区域和本专业领域内声望高、影响大,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2)主持市级以上中职教育科研课题或重大改革实验项目;作为省部级以上中职教育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前3名);作为 — 3 —
全国的专业技能竞赛的专家、裁判,发挥重要作用;有与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并得到企业行业认可的项目;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有创见的专业论文,出版反映重大教改实践成果的专著;在合法的省级以上相关专业、行业社会组织任职并发挥重要作用(达到其中4项以上)。
(三)选拔程序与办法
1.选拔程序。培养对象人选由个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局根据选拔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1)个人自愿申请
个人依据选拔条件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部门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对象人选由所在学校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2)县教育局推荐
县(市、区)级教育局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地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初选
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按照选拔条件的要求进行初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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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教育厅选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学校报送的人选按照条件进行选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培养对象人选。
2.选拔办法
(1)材料评审:省教育厅组织有关教育及行业、企业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初选通过的培养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评审:“专业名师”培养对象采用网络远程答辩形式,“名校长”、“职教名家”培养对象采用小组讨论面试答辩。
三、培养周期与规模
培养工作于20xx年启动,专业名师、名校长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职教名家以4年为一个培养周期。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每期的培养规模分别为100名、20名和10名。
四、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师: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职业教育理念先进、视野广阔、业务精湛、具有双师资格、专业建设及教学能力强、深受同行、学生、行业、社会广泛认可,在业内、国内有较高权威、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师。
名校长:培养造就一批品德高尚,办学思想先进,精通职业教育学校管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所在 — 5 —
学校教育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强,在国内享有高声誉度和较大影响力的校长。
职教名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尚人格魅力和远大教育理想,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育理念新、有特色,形成职业教育理论,办出鲜明职业教育特色,获得突出的教育业绩和人才培养成果,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职教专家。
(二)培养要求
1.培养内容的基本要求
培养内容包括教育实验、科研基本方法训练,教育新视野、行业专业前沿、素养提升以及个性化能力与特征养成等内容,突出研究能力提升、教育思想及办学思想的系统化提炼和传播。其中:
专业名师培养侧重教育教学新理念,行业、专业前沿探究,专业建设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改革行动研究、专业特色及教学思想提炼和传播等内容;
名校长培养侧重办学新理念、领导力提升、职业学校品牌建设、学校改革创新行动研究、校企合作研究、办学思想提炼与传播等内容;
职教名家培养侧重教育理论素养提升、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探索和示范引领、职业教育理念或思想提炼与传播等内容。
2.培养方式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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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主要采取“6结合6阶段”的方式进行。
“6结合”是指理论研修与行动研究相结合:既要提高培养对象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又要与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教育研修与企业研修相结合:既要对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修,也要对行业企业的前沿技术、企业文化等进行研修,做到教产对接。导师引领与个人研修相结合:培训为培养对象配备企业导师和教学导师,导师在培养过程中对培养对象进行指导、教学和示范。脱产学习与岗位研修相结合:培养对象既要集中到培养院校和企业进行短期脱产培训,也要在平时教育教学岗位上及相关企业进行在职学习、训练、研思、总结和提高。国内学习与海外研修相结合:培养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养对象到境外、国内外进行考察学习。研修提升与示范辐射相结合:培养对象通过参加培养工程要实现个人专业发展和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其他教师、校长共同成长的积极作用。
“6阶段”是指集中脱产教育研修阶段,集中脱产企业研修阶段、岗位行动研究阶段,异地考察交流阶段,示范引领带学阶段,项目、课题合作研究阶段。上述6个阶段应在培养过程中穿插进行、合理衔接、相互促进。
专业名师培养对象按大类专业进行分类培养。
具体的培养方案(包括培养途径、课程设置、活动形式、结业考核标准等内容)由项目承担院校按上述基本要求制订,经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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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
考核评价采用培养对象个人自评与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相关企业、培养机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对象在培养两年内进行一次期中考核,培养期结束时进行期满考核。期中考核侧重考核培养对象受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期满考核全面考核培养对象的师德表现、出勤情况、研修业绩、项目研究成果产出、社会影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等情况。考核评价要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培养过程表现与日常工作业绩相结合,个人专业成长与学校整体发展相结合。
2.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
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依据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指导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组织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考核结果。
3.考核评价结果认定和运用
考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对期中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继续培养,不合格的退出培养。对期满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由省教育厅统一发放培养合格证书,作为参加职教(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评选的资格;不合格的不发放培养合格证书。
五、培养机构的认定与管理
培养机构通过竞争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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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机构的资质要求
1.设有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2.具备较强的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合作资源;广泛的国际国内培训合作资源和丰富的师资培训工作经验;有专门的师资培训工作机构与人员,拥有能承担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任务的师资团队。
3.拥有完备的教育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和现代化教学手段。
(二)培养机构认定的程序
1.省教育厅发布培养任务书。
2.具备资质要求的院校自愿申报。
3.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认定。
(三)对培养机构的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
考核评价采用培养机构自评与培养对象、企业评价、职业学校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期结束后对培养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培养内容与形式、培训资源应用与效果、培养过程实施与管理状况、校企合作情况、培养的业绩与实效、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情况等内容。
2.考核评价的组织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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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工作。对培养对象评价高、培养工作成效明显的培养机构予以激励;对当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参与下一期培养竞争的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中等职业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在省教育厅 “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实施,设立中等职业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工作办公室,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中职项目工作办公室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设立中等职业教育项目执行办公室。
(二)落实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培养工程的领导工作,对承担培养任务的培养机构、培养对象的培养过程与培养绩效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培养工程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对项目执行办公室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材料评审评分细则、答辩评审评分细则,建立答辩评审试题库等。
项目执行办公室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开展对培养工程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联络培养机构,组织对培养对象的考核评价,以及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落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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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负责制订相关政策,中等职业教育“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经费纳入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经费项目中予以落实。
培养机构所在院校要按要求提供师资、场所、实训及后勤保障等条件,为学员在学习资源利用、远程培训指导等方面提供便利,保证落实培养方案。
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日常管理,配合培养机构做好培养工作;承担培养对象外出学习的交通费和食宿补贴;在培养对象的工作安排、时间保障、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培养对象开展教育研究、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予以支持。
培养对象要制定个人受培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培养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培养,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内容与任务,形成研究成果;带动学校及本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所在单位。
(四)建立激励措施
鼓励广大优秀教师、校长积极参加“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可认定为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优先参加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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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中职学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
一 、总体思路
1、以培养适应生产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和实用性人才为根本任务;
2、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为主线设计教学体系、制定培养方案。
3、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改善课程体系,专业课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4、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为目标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大实践教学学时在计划总学时中的比例。
5、以改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职称层次、学历层次和技术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走出去,请进来”为途径,努力塑造“双师型及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6、以企业各岗位实际需要的“知识点、能力点”为基础,不断更新教学法内容,优化教案,将优秀教案印成讲义,将优秀讲义印成教材,加强适合本专业特点,起点较高,示范性较强的专业教材建设。
7、加强校内外专业实训室建设,并与省内外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新路子。
8、规范实训教学,建立健全多形式的实训方式,加强对各种形式的实训方式进行监控,按照成熟的理论教学程序,编写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手册、实训进度与实训导师制度。
9、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构建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10、构建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体系。
二 、具体措施
(一)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制定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一个目标、两个面向、三项原则、四个突出。一个目标:培养目标是造就一大批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的高素质的应用
型人才。两个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人才市场,服务于遵义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三项原则:应用型人才培养就是要强化“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办出应用型特色。四个突出:突出技术应用能力本位的教育思想;突出“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突出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具体做法有:
1、整合课程结构,深化教学内容改革。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充分听取专业指导委员会及校内外专业人士的意见,特别是向用人单位了解、调查各种职业岗位对知识结构的实际要求,明确各方面知识所占的比例,形成能反映专业特色并符合实际要求的课程,并以此来构建整体优化的课程体系。
2、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在保证理论知识够用的同时,加大实践性教学内容的份量。实践教学体系由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综合应用技能训练、顶岗实习四个部分构成,纵向上形成体系,横向上与理论课程有机结合。
3、坚持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践环节。与生产一线企业签订实训基地协议,聘请企业工程师、酒店经理、幼儿园教师分别给机电专业、酒店专业、幼师专业的学生讲课,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让并派遣教师到企业学习企业管理、专业技能。
4、重新调整教学计划,在第二年的第二学期,让学生在这些场地进行实际的“工学结合”的教学实习,时间短的有一个月,长的有三个月,有的专业还实行间周实践法,一周在企业,一周在学校,学校各专业班级轮流进行,这既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弥补了学校资源的不足。同时,又对企业是一个大的支持。是学校、学生、企业三者都受益的大好事。
(二)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1、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根据学校改革与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设想,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本着“实际、实践、实用”的原则,在已建成各专业实训基地基础上,建设全面适应现代化教学与实践的、设施完备、设计合理先进、具有仿真职业环境的实训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与环境。
2、校外实训条件的建设。
积极寻找校企合作达到双赢的机会,建立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成立学校、企业、行业领导、教授、专家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审定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内容、学时安排等,采取校企一体、产学协作的方式共建实习基地,选择职业环境开展实践训练和技术培训,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为兼职教师参与指导工作;依托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为学生参加职业技术资格或岗位培训与考核创造条件,使学生能够深入企业结合实际,真刀真枪的进行顶岗实习,并通过专业(职业)技术考核。
(1)坚持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使学校开设的各个专业都有校企合作项目,构建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基地。把学生的学习和技能培养放到企业中进行,真正实施“做中学、做中教”。
(2)组建由专业教师、企业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的教学团队,课程中引入公司、企业业务流程和工作项目,聘请业务骨干指导实践教学。
(3)吸纳企业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通过职业能力分析、市场调研,召开职业能力分析专家研讨会,编制职业能力分析图表,将岗位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有机结合,确定教学内容,重新制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校企合作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等教学文件,从而构建基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实践课程体系。
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坚持以就业市场的需求为依据,达到“按需培养,按需开课,按需施教”的要求,将组织专业骨干编撰学校各大专业实训校本教材,优化各专业课程;大力压缩市场无需求的课程,适度减少纯理论课的教学,逐步增加先进适用的实验实习设备,提高实践操作课的比重,使学生达到“理论基本够用,操作技能比较熟练,就业市场热门抢手”;学校的整个教学和管理,将服务和服从于市场的就业需求和学生的技能形成,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以职业岗位群为依据开设专业,制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德育为本”,人才的培养,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本领外,对于学生的思想素质教育也不能松懈。致力于学生“六个一”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使我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得到提高,毕业
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