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仓市委文件
太委发[2010] 22号 ★
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 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发挥人才工作在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和引领作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太仓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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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及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树立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以及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全面推进太仓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5年内投入5个亿引进、培育并重点支持2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0名重点产业紧缺创新人才,以及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太仓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创新型城市。
二、政策措施
我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包括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太仓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太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太仓高技能人才计划、太仓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太仓教育人才计划、太仓卫生人才计划、太仓旅游人才计划等八大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计划。
1、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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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完善太仓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重大装备、节能环保、金融、创投、物流、软件和服务外包、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规划,5年内引进3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择优资助200名领军人才,着力引进和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100—4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项目启动场所;给予1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最高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最高50万元的贴息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项目设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全力帮助解决困难。
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做强做大企业,5年内重点培育国内知名、业内领军的旗舰型高科技企业。已经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计划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以及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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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由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2、太仓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太仓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积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从20xx年开始,5年内全市引进200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企业创新人才,充分发挥创新型人才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现有的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对太仓籍“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太工作的,给予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研究制定重点和新兴产业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制度,每年年初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出台太仓市特聘专家制度。
太仓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3、太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启动实施太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快 4
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从20xx年开始,5年内重点支持8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5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知名高校管理学院的专题研修, 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专业业务能力培训,策划组织20场以上太仓企业家高层论坛、企业家交流互动活动。积极鼓励并重点资助企业引进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精通企业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开展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和资格评定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期申报职业经理人资格的职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研修班。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境外培训、国内知名高校培训、各类业务培训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政府补贴,其中境外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国内高校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
重点骨干企业引进的副总经理(含享受副总经理待遇)高级管理及技术人才,奖励当年上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太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实施。
4、太仓高技能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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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实施太仓高技能人才计划,按照行业分布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抓紧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从20xx年开始,5年内引进和培养5000名高技能人才,重点资助50名技能突出人才和500名技能重点人才,重点支持300名优秀技能人才进行技能提升或赴国外培训研修,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1000名,力争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青年高技能人才占高技能人才总量的40%以上。
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技能突出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技能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校企合作培养的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上岗后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太仓高技能人才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5、太仓文化产业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太仓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围绕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新兴媒体、会展广告、体育健身休闲等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太仓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振兴太仓文化产业的 6
重点人才。从20xx年开始,5年内培育和引进5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20名文化产业重点人才。
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奖励30万元,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文化产业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再给予30—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重点人才再给予15—25万元的安家补贴。入选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按太仓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政策享受资助。入驻太仓文化产业园的文化产业人才计划项目,由载体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免收三年租金,并根据项目情况,优先推荐给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发展文化产业所需的金融优质服务,优先推荐申报省、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太仓文化产业人才计划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具体实施。
6、太仓教育人才计划
实施太仓教育人才计划,5年内引进或培养1名教育名家(或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工作培养对象)、4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4名江苏省特级教师、10名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20名中小学学科建设领军人才,新增30名苏州市学科带头人。
教育名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引进的再给予30—50 7
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高校学科建设领军人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给予15—25万元的安家补贴。资助每位中小学学科建设领军人才以上人才每年1万元,每位苏州市学科带头人每年5000元作为学术经费。制订出台鼓励太仓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在每年录取的师范类专业并志愿回家乡工作的太仓籍优秀学生中,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确定15名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太仓市人民政府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太仓教育人才计划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7、太仓卫生人才计划
实施太仓卫生人才计划,鼓励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知名度较高、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从20xx年起,5年内培育和引进苏州市卫生领军人才1名、卫生重点人才5名,太仓市卫生学科带头人10名、卫生专业技术骨干20名。
苏州市卫生领军人才一次性奖励40万元,卫生重点人才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卫生领军人才,再给予30—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卫生重点人才,再给予15—25万元的安家补贴。资助每位卫生学科带头人每年2万元,每位卫生专业技术骨干每年1万元作为学术经费, 8
所在单位应以不少于1:1比例作相应配套。制订出台鼓励太仓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卫生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在每年录取的卫生类专业并志愿回家乡工作的太仓籍优秀学生中,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确定15名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太仓市人民政府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太仓卫生人才计划由市卫生局具体实施。
8、太仓旅游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太仓旅游人才计划,鼓励旅游行业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含导游服务)、酒店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从20xx年起,5年内培育和引进3—5名能够引领太仓旅游业发展的领军人才、10—15名能够在推进太仓旅游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重点人才。
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旅游领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万元,旅游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新引进的旅游领军人才,再给予30—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旅游重点人才,再给予15—25万元的安家补贴。
太仓旅游人才计划由市旅游局具体实施。
暂未列入上述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根据太仓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市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 9
参照上述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纳入我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计划政策体系。
积极组织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姑苏人才计划”,凡经评审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省“双创计划”(创业类)和“姑苏人才计划”的项目(团队),列入太仓市高层次人才计划,除享受项目的上级下拨资金部分外,其他就高享受“522”人才工程政策资助。
三、配套服务
1、创新服务政策。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通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法律服务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享受特定生活待遇。通过政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力争全市新增一批人才公寓,并在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区投资兴建一批适应高层次人才特殊需求的生活、就业、娱乐等公共设施。
2、建设服务平台。全面建设太仓市科技领军人才服务中心,合理设置服务功能,科学编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开通服务热线,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功能齐全、水平专业、标准规范的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塑造政府招才引智和科技招商形象,着力打造人才 10
服务品牌。
3、夯实用才载体。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创意园区的布局规划与建设引导,高标准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平台、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园、软件园、LOFT工业设计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等载体、园区,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三创”载体100万平方米,更好地承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内外资研发机构,扎实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全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鼓励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4、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投资与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扩大财政融资担保资金、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等途径,发挥政府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和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支持社会风险投资企业跟进投资。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搭建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择优扶强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
5、拓展招才引智平台。建好太仓各类人才市场服务平台,实现海内外引才网上申报、常年受理、分类招聘。在 11
全市建立引才专员队伍,深入企业排摸人才基本信息和需求情况,建好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档案;在国内外人才集聚地建立一批人才招聘工作站,聘请引才顾问,完善引才网络,加大赴海内外招聘的力度。策划组织苏州国际精英周太仓分会场活动,举办领军人才专场推介会和太仓市产学研对接交流洽谈会等活动,宣传推介太仓人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环境,引导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项目和智慧成果,与创新载体、创业资本、创业团队等进行多元对接。深入推进科技镇长团工作,建立高校联合研究生院,着力探索政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6、加快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与培训机构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及高层次人才开发需求,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积极推荐并成功引进国家、省、苏州市、太仓市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7、完善学术生态。对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学术组织在太举办的高层次学术活动,择优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资助,对在太仓建立学术会议基地的,根据会议层次和规模予以重点资助。支持高层次人才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申请科研项目资助、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和培训教育活动,推 12
荐高层次人才参加各类学术组织,以及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从事学术活动。
8、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娄东英才奖、太仓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评选。设立太仓市产业创新人才奖,奖励在技术、研发、管理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每年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人才宣传服务月活动,加大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鼓励创新、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责任制,把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等部门要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户、服务、项目评审、跟踪管理等工作。各镇(区)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具体措施,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本部门和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2、强化目标考核。坚持镇(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量化考核和绩效导向。积极贯彻落实促进科学发展 13
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把科技、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地区科学发展水平的统计要素体系,把反映人才质量的核心数据纳入各镇(区)情况统计的重要内容。
3、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太仓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规模,各镇(区)要设立相应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全市人才开发资金总额每年不低于1亿元。鼓励用人单位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投入,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项目经费。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意见颁发前有关文件与本意见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太仓市委员会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2日
主题词:姑苏人才计划 “522”人才工程 意见
发: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党委和管委会,
科教新城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 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中共太仓市委办公室 20xx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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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姑苏英才卡
姑苏英才服务卡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1.姑苏英才服务卡,为高层次人才在苏州市享受生活待遇的服务凭证,仅限高层次人才本人使用。
2.姑苏英才服务卡适用对象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
(3)苏州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
(4)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姑苏教育名 家、卫生领军人才和旅游领军人才;
(5)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第二部分 享受待遇
根据《苏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
号)有关规定,高层次人才持本卡享受下列生活待遇:
1.居留和出入境
(1)国家“千人计划”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市公安局在10天内完成初审工作并上报省公安厅,50天内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条件的,市公安局在受理申请的两个月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其在中国的合法身份证件,享有中国法律规
定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
(2)外籍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但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为其办理1-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并提供签证到
期提醒服务。
(3)外籍人才可通过互联网预约签证业务,预约后可到当地公安出入境或行政
服务中心“一号窗口”优先办理。从上海浦东机场口岸入境的,可提前24小时
向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落地签证许可。
(4)持外国长期居留证件(绿卡)回国的人才,无论其国内户口是否注销或是
否为本地户口,均不影响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5)引进人才凭通行证或护照、在苏居住和工作证明,可申领境外驾驶证换发国内驾驶证。市县两级车管部门设立专门窗口,当场受理、当天考试,并开通多种语言考试系统,考试合格的一周内送达。通过外企协会或台商协会团体申请的,
优先办理。
2.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落户苏州,
由公安机关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而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和子女办理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苏州手续,取消原“在苏州工作满一
年,有固定住所”等前置条件。
3.医疗
(1)引进人才享受医疗照顾待遇,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广济医院、苏州工业园区九龙医院、市眼耳鼻喉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华夏口腔医院等市
区定点医疗保健单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2)配备健康咨询专家顾问,制定个性化保健方案,提供健康咨询、健康评估、
健康干预等服务。
4.社保
(1)引进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凡与国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国内创业的,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可按照《关于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5]13号)规定参加企业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在中国实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为准。参保后,在国内流动的,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处理;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与国内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终止其社会保障关系,按参保职工出国(境)定居办法,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可对引进人才作重点倾斜,提高其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额度;尚未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可对本单位的引进人才单独拟定、报备、实施年金方案。同时,用人单位也可以为其办理商业补充保险。
(3)事业单位引进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内(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才,可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关于市区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见》(苏府[2003]165号)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用人单位申请,工作所在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聘用因自费出国留学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中国籍海外回国人才,出国前后工龄可合并计算。
(4)引进人才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
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5)引进人才的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在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增加800-2000元。住院治疗时,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再补助
50%-100%。
5.住房
(1)引进人才可享受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入住所在地区人才公寓,外藉引进人才可参照本市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
(2)引进人才可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离开本市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用人单位可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3)引进人才购房贷款的,在还贷期间可每年两次提取(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未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三年内也可每年两次提取(或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每年两次提取住
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引进人才的直系亲属也可同时享受上述政策。
(4)引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当地最高限额的四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并减免贷款担
保服务费。
6.税收
(1)引进人才取得的由中央财政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符合规定的外籍专家,在苏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港澳台同胞以及符合规定的华侨引进人才,在苏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在减除20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附加
减除费用。
(3)外籍引进人才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以及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出差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7.通关
(1)回国定居或来苏工作连续一年以上的高层次留学人才,首次进境时,可以携带合理数量的安家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可以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机动车辆一辆,海关予以免证征税验放。可以进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由
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2)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苏创办的企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因生产需要进口必要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
件,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可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8.配偶安置
(1)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苏并愿意在本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
放生活补贴。
(2)用人单位安置就业有困难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帮助推荐就业,
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当地人才服务机构。
9.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就地安排入学,并享受免
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就读在苏高校,在政策范围内
优先录取。
(3)引进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插班手续,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受理,在3个工作日
内办结。
10.薪酬
(1)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或来苏前的收入水平,协商确定引进人才的合
理薪酬,可不受国内薪酬体系的限制。
(2)用人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实施
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11.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下列生活待遇:
(1)免费游览虎丘山风景区、拙政园、留园、网师园、沧浪亭、狮子林、艺圃、
耦园、怡园、五峰园、动物园、天平山风景区、枫桥风景区、石湖景区。
(2)优先免费参观苏州博物馆、戏曲博物馆、丝绸博物馆等场所,在苏州图书
馆及各分馆免费查阅图书资料。
(3)其他新增服务。
12.国家、省、市对引进人才的其他待遇规定,从其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
缴存对象,按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政策享受待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苏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5233005
苏州市公安局:65218294
苏州市卫生局:65224078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811070
苏州市住房与建设局:65115952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5111288
苏州市地税局:68358411
苏州海关:66082221
苏州市教育局:65224024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65238813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65221141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86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