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 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
(第 组)
主答辩学生:
注:(1)请在1-10项相应栏()内打勾;(2)总体得分满分为100分;(3)每一个项目参照评审内容另附一份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
(2)评审意见栏中的各个指标的分值是学院在学校的评审表的基础上细化设置的,只用于院内评审。
评审组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20xx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11秋]第(17)号
关于20xx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20xx年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经各学院组织初审筛选,现已推荐了160个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申报项目。为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学院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5日前组织专家小组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11月30前上报立项评审相关材料。
二、评审答辩要求
(一)要求每个项目明确一位学生为主答辩人,其他参与学生参加旁听,可以补充回答专家的提问。
(二)评审组专家为3人小组,另安排1位秘书(建议由各学院创新联系人担任)负责评审材料(项目申请书、评审表格等)的准备、答辩记录、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项目主答辩人要用PPT介绍项目,用时不超过8分钟,侧重介绍项目的思路、方法、特色、可行性、拟解决问题及经费预算等。专家提问和学生回答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总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材料上报
(一)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将评审组专家和秘书名单、评审时间、地点及学生主答辩名单发送到指定邮箱:ykang@。
(二)各学院在评审答辩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1.集中将学生的答辩稿(PPT)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ykang@,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主答辩人.ppt”。
2.立项评审表和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表纸质稿填写签字后报教务处康吟老师,联系电话61900136。
附件:
1.上海海洋大学20xx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表
2.上海海洋大学20xx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综合评价与修改意见
教务处
20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