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注:1.本表由研究生在实践教学前填写,报所在学院存档。
2.赴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还需填写下页《校外实践申报表》。
附:
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报表
注:
1.本页由赴校外实践的研究生填写,报学院存档。
2.校内联系人应是导师、研究所(中心)教师、指导主任或教学秘书。
3.外出实践研究生须认真阅读《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
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的教学实践以及指导教师安排的各类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学习交流等各类校外活动。
2、研究生到工矿企业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外出期间应尊重和遵守所在地和所在单位各项政策法规。
3、研究生外出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自觉抵制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4、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外出地点涉及恶劣环境、复杂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俗和民风。
5、研究生外出进行各类实践前应填写《天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报表》,经导师签字,系、所领导审核备案后方可出行。凡未经申报擅自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一律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7、研究生外出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既定任务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导师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如长期外出应保证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及时通报情况。
8、研究生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9、研究生因公外出期间,由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10、研究生外出期间由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企业的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表
四川农业大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
总结及考核表
学 号
姓 名
所在院所
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填表日期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注:1、此表一律用A4纸单页打印,宋体字,小四号,请注意调整表格,保持页面整洁。
2、此表一式一份,总结部分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后交校外导师审查,然后由院所组织校内及校外专家组进行考核并提交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