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庄乡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情况自查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推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工作,按照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乡立即对《条例》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颁布实施《条例》,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依法建设公务员队伍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在机关开展公务员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履行职责,自觉维护行政纪律,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努力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清正廉洁的机关。
二、发动宣传,积极学习。
乡党委政府研究后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学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实际先学一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内容,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正确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大家通过学习全面掌握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充分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违反《条例》的严重后果后,弄清楚监督检举的程序,做好预防,增强了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三、严格执行,强化监管。
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法规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实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条例》的权威性。认真抓好公务员的行政惩戒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自查总结,本单位在工作中执行《条例》的方面,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培训。
中共岳家庄乡委员会
2012-06-30
第二篇: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川纪发[2011]11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20xx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机关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包括节假日补助、误餐补助、交通费、通讯费、下乡补助、烤火费、降温费、水电补贴等,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
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情况。
2、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3、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