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
一、课程设置
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以及地方(区县)课程与校本课程。
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效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和民防教育、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等内容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二、课程安排
(一)各学年教学时间安排
1.全年52周:教学时间39周、假期(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13周。
2.教学时间:每学年上课35周(九年级,即初三年级的第二学期减少两周)、复习考试2周(九年级,即初三年级的第二学期增加2周)、学校机动2周(用于安排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
(二)每周活动总量
1.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课时总量见课程设置表,每课时40—45分钟。
2.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展长短课结合的实验。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在周课时总量内自主安排。
(三)课程设置表
课程设置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适用于小学阶段六年、初中阶段三年的学校;表二适用于小学阶段五年、初中阶段四年的学校。
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一
北京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二
三、课程设置说明
(一)综合性课程的选择
1.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科学、艺术等课程为综合性课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小学阶段的科学均为必修课程。历史与社会、初中阶段的科学、艺术为选择性课程。学校可以在综合性的历史与社会及分科的历史、地理之间选择,在综合性的科学及分科的物理、化学、生物之间选择,在综合性的艺术及分科的音乐、美术之间选择。
2.如选学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地理课程中的自然地理内容。如选学历史与社会、物理、化学、生物,则应参照地理课程标准增加学习自然地理内容。
3.历史与社会的周课时为3课时。历史两个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3课时和2课时。地理的周课时为2课时。初中三个年级的科学周课时分别为4课时、4课时和5课时。物理两个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2课时和3课时。化学的周课时为3课时。生物两个年级的周课时分别为3课时和2课时。艺术的周课时为音乐、美术周课时之和。
(二)写字教学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关于加强写字教学的精神,一、二年级的语文课要把写好硬笔字作为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在三至六年级(五四分段为三至五年级)的地方课程中安排毛笔字教学,每周一课时。
(三)外语课
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外语课。外国语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第二外语语种的学习可采用选修方式,在地方课程中安排。
为适应20##年奥运会和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外语课必修总课时在教育部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同时,在中小学进行多语种教学的实验,市教委将在外教、教材、建立友好学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体育课和体育与健康课
体育、体育与健康两门课程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体育与健康课所要求的健康知识,应使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有所了解,不得组织笔试。
(五)综合实践活动
1.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旨在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关注生活和社会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2.为落实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强化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劳动习惯,提高生存能力,设置信息技术课和劳动技术课,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区县和学校应保证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的课时总量。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周课时分配由区县和学校自主决定,可分散开设,也可以集中开设。具备条件的区县和学校可以利用劳技教育基地、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等机构和场所,集中使用课时,集中进行教学。
(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1.地方课程是由区县开发的在本区县范围内统一开设的课程。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开发的在本校开设的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设置与开发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要进行。
2.地方和校本课程可以用于与国家课程相关的选修课程,时事政策教育,国防、环境、人口等专题讲座,有关本地或家乡历史、地理、经济和社会等内容的专题研究,校、班、团等集体活动,职业技术课程,课外社团、俱乐部和兴趣小组活动等。
3.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可以与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4.已经在部分学校进行的小学一、二年级常识课程实验,可利用地方与校本课程的课时继续推进。
5.“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在地方课程中安排,从初一年级到初三年级每学年4课时;“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安排,从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每学年2课时;“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专题教育”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安排,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每学年3课时;“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 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安排,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每学年3课时。
(七)关于自主安排的课时
每周自主安排的课时数与其他课程课时数之和注意不得突破法定的各年级周课时总量。
第二篇: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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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一处
更新时间:20##年12月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应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1-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3-9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1-9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
表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表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表1为义务教育(1-9年级)课程设置,表2为对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的要求,每门课的课时比例有一定弹性幅度。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共占总课时的16%~20%。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省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课程计划;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提出本省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的具体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决定。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3.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4.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些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5.小学阶段的课程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综合或分科课程,供地方和学校自主选择。地方和学校可选择以综合为主的课程,也可选择以分科为主的课程,还可以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各地选择综合课程。
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
7.1-6年级设体育课,7-9年级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7-9年级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
8.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工作目标和步骤。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外语课程的设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