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修须知
发布时间:2010-12-27 点击次数:
一、我院接收进修医师资质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同专业工作经验;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2.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的医师。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一致。
4.同时若要进修产科各专业的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
进修计划生育科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技术生育技术);
进修影像诊断需要取得《大型仪器设备上岗证》。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一线工作。
二、进修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进修申请表》(在我院网站下载),单位签属意见,并加盖公单。
2.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体检表原件、及其他证书复印件寄至我院医务处。
3.以上材料经相关科主任审查合格,医务部同意后,给申请人医院回函通知,要求进修医师本人再次确认并回复。
4.再次收到进修医师确认函后,发报到通知。
5.进修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按时来我院报到办理进修手续,三日未到者,取消进修资格。报到时携带证书原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同时,一次交齐进修费。
6.我院每年招收四批进修生,每年三、六、九、十二月,统一入学,入学前提前一周左右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报到时间见通知。
三、进修期间纪律要求
1.进修期间要依法行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临床诊疗常规》,违反规定将依据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2.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①请假≤贰天,由所在部门主任批准,医务处备案,离院前必须要落实好值班工作,否则以旷(脱)班处理。
②请假≥叁天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首先由所在科科主任批准,并通知原派出单位部门,派出单位批准加盖公章后,交到我院医务处;实属紧急情况,可传真形式(010-85968411),离院前必须要落实好值班工作,否则以旷(脱)班处理。
③请事假者,必须本人办理。
④急诊病假,实属紧急情况可电话联系或请他人代请假。事后三天内本人要持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急诊诊断证明到医务处完善请假手续。
⑤请假时间累计≥3天/季度、≥6天/半年或≥12天/年者(含各种原因),将终止您的进修学习,无结业证且不退进修费。
⑥请假期满返岗后要立即到医务处销假,否则视同未及时返岗,按旷工处理。
⑦法定节假日期间,不予准假。
⑧无故旷工者,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⑨迟到、早退叁次,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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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丧假按国家规定准假,请假手续按前款②、③条办理。
3.进修期间请勿妊娠,进修期间妊娠,将终止进修,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满三个月以上者,发进修证明。
4.进修期间要参与值班工作,值班时将全面负责住院病人的管理工作。值班时旷班者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并书面通知原单位,进修费不予退还。
5.进修期间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将依据我院“京妇医字[2007]1号”进行处罚。并函告原工作单位。
6.进修期间要认真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不可冒充他人签字;进修期间不得开具虚假证明,如有违反,将依据我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我院进修费用:按科室及进修时间收取。
妇瘤科、计划生育科、新生儿科每人每月400元;
妇科、妇科微创中心每人每月800元;
产科各专业、内分泌科、超声科、检验科、生殖医学科、阴道镜专业、麻醉科、病理科等每人每月600元。
五、其他:
1.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2.工作服自备,日常工作着白大衣,分娩室(产房)着绿色刷手衣。
3.需要显微镜者自备。
六、我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00026
邮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医务部
联系电话:85968411,85976699-3421
传真:85968411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4时。
关键词:
第二篇:北京妇产医院进修申请
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
进修学科
进修期限(自二O 年 月至二O 年 月止)
进修医师姓名
进修医师工作单位
选送单位
填表日期
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