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转本政策】江苏省专转本最新政策
来源:引用 发布时间:2013-01-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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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
12月19日,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厅高校学生处负责人通报了我省“专转本”在选拔对象、计划安排、接受院校、选拔考试、录取、转入与培养等方面的政策调整方案。
——选拔对象。20xx年、20xx年,从省内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二、三年级的在籍学生中选拔;20xx年起,只从省内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三年级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计划安排。20xx年、20xx年,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和接收院校的办学条件,分别安排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选拔计划;20xx年起,只安排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转本”选拔计划。
——接收院校。20xx年,仍为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20xx年起,适当安排部分应用型公办本科院校接收“专转本”学生。
——选拔考试。20xx年、20xx年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选拔办法,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相同,分开出卷;20xx年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和学校加试的办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报名、志愿填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及分值与以往相同。
——录取。20xx年、20xx年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录取资格线,接收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0xx年,录取分数线划定后,各录取高校可以根据考试院划定的学校分数线录取,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达到资格线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相应的专业课知识水平测试,择优录取,测试要求应在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明确。
——转入与培养。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
第二篇:江苏专转本政策将有大调整 划
江苏专转本政策将有大调整 公办本科有望投放招生计划
2013-06-25 09:03:14发布 浏览:242次
高职专科的学生将有望可以通过“专转本”考试进入公办本科院校学习。江苏将改革“专转本”的招生制度,专转本考试时间将调整到三年级,专科学生不光能报考民办本科也有望可以报考公办本科。
1、20xx年起大二学生不能报考
据介绍,我省目前的“专转本”政策规定,专科院校内的学生在大二大三阶段,分别有一次参加全省“专转本”统一考试的机会。这场考试是专科学生转入统招本科院校的唯一途径,也是部分高考失利学生完成上本科心愿的重要途径。记者了解到,从明年开始大二学生“专转本”计划有可能减半,而从后年开始,大二学生将不能再报考“专转本”,只有大三的学生才有机会报考。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经贵宝副处长告诉记者,从最近几年情况看,大二学生报考“专转本”的热情甚至超过了大三,实际报考人数也比大三多。“大二的学生刚刚结束基础课学习,还没开始接受技能培训,就忙着准备专转本,这让职业教育变成了一块跳板,失去了它教育的初衷。”南京一所高职院校教务处处长介绍,从某种程度上讲,目前的“专转本”考试已经演变成了“第二个高考”。部分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忙起了“专转本”考试。考试时间调整到三年级下学期初后,把专转本对高职的教学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学生毕业后再升入本科学习。
2、专科学生有望升入公办本科
过去,专科学生通过“专转本”考试进入统招的本科院校学习,可拿本科院校的毕业文凭。不过,学生不能转入公办本科院校,只能进入民办本科院校。记者了解到,专转本的招生院校“由民办本科拓展到公办本科院校”也在招生制度改革之列。这意味着将来公办本科有望在“专转本”考试中投放计划。不过省教育厅的相关人士表示,这项改革还只是一个思路,尚无实施的时间表。
3、考试内容可能增加技能考核
此外,“专转本”考试的科目和考试内容也将有调整。记者了解到,目前“专转本”考试是全省统考,而且偏重于文化课考试,文科类的考试科目为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科类的考试科目为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调整后,专转本考试将有可能变单纯的文化考核为文化与职业能力并重,将就业导向教育与学生升学有机统一。全国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实行免试入学,对其他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实行加分政策。“我们现在主要是文化课考试,有它的弊端,职业教育还是希望把职业能力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中职升入高职考试中,我们已经采取了职业能力的考核和文化考试要有机的结合,很好地协调了升学和就业的矛盾。”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2?1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xx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
3. 普通民办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和自身办学条件,分别安排一定比例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选拔计划,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申报工作。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
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在学生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
制“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xx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xx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
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xx年4月21日。
5. 退役士兵有关政策。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2.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退役士兵“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
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