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20xx年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实
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深入推进“健康重
庆”建设,改善我校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根据《重庆市教育系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生“爱心午餐”工程,在学校统一领导下,
由政教处、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
二、“爱心午餐”实施对象.
“爱心午餐”对象为我校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按下列顺序
取舍):孤儿、农村五保户子女、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或低保家庭子女、烈属子女、残疾人员或残疾家庭子女(学生或父母是一、二级残疾)、农村扶贫对象户子女;因天灾、重大疾病等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子女。
三、实施办法及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爱心午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或
家长填写《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请表》(附件1),交学校政教处,并提交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②农村五保
户供养证;③儿童福利证;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⑤残疾证;⑥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子女证明;⑦区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或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医药#5@p;⑧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扶贫对象户证明;⑨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街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困难证明。
(二)政教处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爱心午餐”学生的
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原件经学校初审后退回学生或家长,复印件学校存档。
(三)公示上报。学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
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填制《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申报花名册》和《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情况统计表》报区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四)经费拨付及发放。区教委、区财政审批后将“爱心午餐”生活费补助资金拨付到学校。学校收到补助资金后,根据区教育服务中心审核批复的“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名单”, 将生活补助金及时划到公司账上,并将发放花名册《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爱心午餐”发放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报区教委备案。
四、监督与管理
(一)学校校长是“爱心午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教处、后勤处要加强对“爱心午餐”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实施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爱心午餐”的申请、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把这项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的好事办好办实。
(二)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政教处、总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爱心午餐”经费使用监督检查。
重庆市南川区第一中学校
第二篇:龙西小学牛奶`鸡蛋`爱心午餐名册
大足县营养促进工程统计表
学校(盖章)大足县龙水镇龙西中心小学校
20xx年11月3日 备注:此表以村小为单位分别填报,由中心校进行统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