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变更、换证、其他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按本机构代码证书上规定的年检时间办理年检;代码证书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自有关登记部门批准或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代码证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内,办理换证手续,请各组织机构依时办理代码相关手续。 提交资料(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办理年检、变更、换证、数字证书
1、 提交机构成立批文或证、照:
表一
2、 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 经办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4、 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5、 组织机构数字证书(未办除外);
6、 代码信息卡(未办除外);
7、 代码申请表(加盖公章);
8、 主管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篇: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新建、年检、变更等
代码证书流水号 机构代码:□□□□□□□□-□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申请单位盖章)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填 表 说 明
一、机构类型:按94版和国标GB/T20091-2006分别填写。
二、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名称必须是全称(与批件一致),逐格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他证件填入类别及证件号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的相关内容。
四、经营或业务范围:各类机构分别根据自己证照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职责或宗旨)填写;其他机构可根据自身开展的具体业务填写。
五、经济行业:根据国标GB/T4754-94和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90版和2000版《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七、成立日期:按批件成立日期填写,批件无此项的填写组织机构实际设立日期
八、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实际职工总数填写。
九、主管部门:
1、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申办单位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工会等机构填写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机构代码;
3、无主管企业和部门的不必填写。
十、注册资金:按批件注册资金填写,批件无此项的不填。
十一、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仅外资企业填写。
十二、行政区划: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划。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条填写。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与上条完全一致的可写“同上”。
十六、联系电话和法人手机:要据实填写,能及时通知到为准,Email邮箱地址有就填写,无则可不填。
十七、登记或批准机构:填写核准登记或编制审批本单位设立的机关名称全称。
十八、注册号(批准文号):按批件的证照号码或文号填写。
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IC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
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
二十一、是否涉密:一般填否,视为可以公开。填是(涉密)请出具保密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十二、单位网址:有就据实填写,无可不填。
二十二、经办人:填写真实的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办证机关认可的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为手机号码。
申请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左上角加盖申办单位行政公章。
本表格可以登录省代码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code.ha.cn/
代码申办、换证、年审、变更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代码证申请表(填表、左上角盖章)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的证明;
4、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
5、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6、批准各类机构成立的证件或批文如下: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办企业还应提供公司章程;
b、事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社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d、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e、机关: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编制文件)(复印件一份);
f、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其他机构:许可证、批文等(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杂志社的期刊出版许可证等证明机构成立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并在空白处加盖公章。
代码咨询电话:9600150。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