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年检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开户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7、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7、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盖公章。
第二篇: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20xx年度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7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4]17号文)的精神,为了便于您办理各类保险、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及缴纳、车辆购置、招标投标、网上开店等业务,请携带下列手续及时办理年度验证和变更: 企业、个体、农业合作社、营利性医疗机构请提供: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背面的加印背面)
2、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工会请提供:
1、有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工会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会公章。
事业单位请提供:
1、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社会团体请提供:
1、有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请提供:
1、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机关单位请提供:
1、单位介绍信或成立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非营利医疗机构请提供:
1、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附页的加印附页);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法律服务所、驻沈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分别请提供:
1、《XX执业许可证》、《外埠驻沈登记证》、《宗教场所登记证》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背面的加印背面)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章。
其它非企业单位请提供:
1、 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电子副本;
3、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公章。
注:1、如有变更需提交《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台胞人士需提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军人需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离休证、退休证中的一种。
5、复印件均需A4纸张,复印清晰、完整。身份证需正、反面同一方向复印。 地点:沈阳标准化研究院一楼办事大厅
沈阳铁西区滑翔路26号(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北门斜对面)
周期:3月1日—5月31日
电话:8868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