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芜湖市G205道路改造交通基础、管理设施工程(一包)
编号: AHWJ-G205-(501)-003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芜湖市G205道路改造交通基础、管理设施工程 分部工程:杆件、标牌 编号:AHWJ-G205-(501)-001
附:合格证
检测报告
第二篇:竣工标志牌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统一建筑工程竣工永久性标志牌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第5号部令)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900mm×600mm×2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2米处设置。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以上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7月16日
附件:
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