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填表说明_19xx2

时间:2024.4.20

《加油站、储油库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填表说明

填报要求

1.加油站、储油库,即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564、6593、6362的排污单位。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者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每张表一页填不完的可另加页。

8.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表封】

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北京市排污者根据《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DB11/T064-2002)填写,见附表1)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章。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以下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以下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6.[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7.[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8.[排污类型]:按照申报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在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后划“√”。

1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1单位及排污口基本信息

[1.单位地址2.位置3.中心经度4.中心纬度7.邮政编码]: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位置指该单位位于几环路内,如该单位位于三、四环路之间,则填写四环路内,处于目前建成的环路之外的,暂时填写其他。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5.联系人6.电话/传真8.电子邮件]: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9.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0.企业规模]: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见附表2)

[11.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见附表2)

[12.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见附表2)

[13.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见附表2)

[14.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见附表3)

[15.上年生产(经营)天数]:指上年申报单位实际的生产(经营)的天数。

[16.年末职工人数]:指上年末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7.总营业面积]:指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总面积。

[18.所属工业开发区]:按照《北京市工业开发区名单》填写;不在工业开发区内的,填写“无”。(见附表17)

[19.开户行20.帐号]:填写申报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1.上年营业额22.上年利税金额]:按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23.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指上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按上年度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填写。

[24.环保设施原值]:指截止上年末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装置、设备、构筑物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原值。

[25.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26.上年环境违法罚款]:按申报单位上年实际缴纳的排污费和环境违法罚款金额填写。

[27.污水治理设施数28.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1.油、气储罐数量] :申报单位储油罐、储气罐总数。

[32.其中汽油罐数及存储量33.其中柴油罐数及存储量34.其中天然气罐数及存储量]:汽油、柴油、天然气分别的罐数及存储量。

[35.加油、汽枪数量]:分别填报油枪及汽枪的数量。

[36.废气治理设施]: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2

[37.锅炉台数38.锅炉蒸吨数]: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9.油气回收控制措施]:各项控制措施见附表29,将相应代码填入空格内。无附表29中所列措施,填写“无”。

[41.油、气名称]:储油或储气的名称。

[42.计量单位]:存储油、气的计量单位。

[43.上年汽油销售量/汽油周转量]:加油站填写上年汽油实际销售量;储油库填写上年汽油周转量。

[44.有无防渗池]:在相应的选项后面划“√”。

表1-1-附表1 污水排放口情况申报表

[1.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

[2.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3.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度、纬度填写。

[6.功能区类别]: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进行填写。(北京市排污者按《北京市河湖水系代码、水体功能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1)

[7.排放去向]: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见附表13)

[8.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排放去向为污水处理厂的,须填写排入哪个污水处理厂。

[9.水体名称]:填入该污水排放口实际流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按照《水体/流域代码表》填写。(北京市排污者按《北京市河湖水系代码、水体功能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1)

[10.污水排放规律]: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2)

[11.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1-附表2 废气排放口情况申报表

[1.排放口名称]:申报工艺废气排放口情况的单位申报直接填入工艺废气排放口的名称;对于申报燃料燃烧废气的排放口情况的申报单位如果可以取得排放口监测数据的,按燃料燃烧排放口的名称填写。如果不能在燃料燃烧排放口取得监测数据而是在每台燃烧设备(如锅炉)处取得监测数据的,则填入燃烧设备的名称(参照《锅炉等燃烧设备名称编码》)。(见附表14)

[2.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3.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4.经度5.纬度]:按排放口所在位置经(纬)度填写。

[6.功能区类别]: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5)

3

[7.排放口类型]:选择工艺废气排放口或燃料燃烧排放口。

[8.废气排放规律]: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进行填写。(见附表20)

[9.废气排放方式]:指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或其他。

[10.烟囱高度11.烟囱出口内径]:按烟囱实际高度、出口内径填写。

[12.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1-附表3 噪声测点申报表

[1.测点名称2.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3.对应噪声源名称及编号]:指该测点位置所对应的噪声源及其编号。“噪声源”指发电机、风机、冷却塔、机械设备、水泵等等。

[4.噪声源性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写。(见附表23)

[5.功能区类别]: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写。(见附表24)

[6.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1-1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设施基本情况申报表

注意:每个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序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设施名称]: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

[3.规格型号]:根据设施的规格型号填写。

[4.单台出力]:指锅炉的单台出力。

[5.地点]:指锅炉、窑炉、茶浴炉、大灶等所在位置,如同一个单位内有两处设施的,应区分并注明。

[6.用途]:指生产、生活、备用。

[7.使用燃料名称]:按照《燃料分类代码表》填写。(见附表21)

[8.运行时间]:指该设备年运行时间。

[9.排向的排口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排放口填写。

[10.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治理设施填写。

[11.在线装置名称及编号]:根据该设备对应的在线装置填写。

[12.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1-2污染物排放在线装置情况申报表

4

注意:每个在线装置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在线装置名称]:根据该在线装置名称填写。

[3.规格型号]:根据在线装置的规格型号填写。

[4.类别]:指污水、废气。

[5.监测项目]:根据该在线装置所监测的污染物填写,监测多个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6.投入使用时间]:指该在线装置安装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的时间。

[7.运行费用(万元/年)]:根据在线装置年实际运行费用填写。

[8.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1-3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注意:每个污染治理设施填写一行,逐台填写。

[1.治理设施编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治理设施名称]:填写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固定资产原值(万元)]:指该治理设施的固定资产的原值。

[4.污染类别]: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5.处理污染物名称]:指该治理设施直接处理的污染物名称,处理多种污染物的,均需注明。

[6.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见附表4)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组合工艺处理法等类别填写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见附表5)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见附表6)进行填写;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见附表7)进行填写。

[7.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8.实际处理量]:按实际进入治理设施的污染物介质量的情况填写(污水、废气按监测进入治理设施前的污水量、废气量计算处理量;固体废物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9.去除效率]:指该治理设施处理某种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10.处理前浓度]:指某种污染物进入处理设施前的浓度。

[11.处理后浓度]:指某种污染物经过处理设施后的浓度。

[12.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5

[13.运行天数]:按上年实际发生数填写。

[14.运行费用]:指申报单位上年维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15.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

表1-2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年用水总量]:指申报单位上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2.其中新鲜用水量]:指申报单位上年度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等)作为申报单位新鲜用水的总量。

[3.其中重复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在上年度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4.年污水排放量]: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体积)。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不包括独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5.其中达标排放量6.其中超标排放量]:指申报单位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污水达(超)标排放的总量。每一排放口只要有一项污染物超标,视为该排放口污水超标。只有污染物全部达到排放标准,才能视为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达标。

[7.排放口数量]:指申报单位污水排放口的数量。

[8.排放口名称及编号]: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9.污水排放量]:指该排放口污水的排放总量。

[10.排放去向]: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见附表13)

[11.水体名称]:填入该污水排放口实际流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按照《水体/流域代码表》填写。(北京市排污者按《北京市河湖水系代码、水体功能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1)

[12.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8)

[13.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4.排放浓度]:按该水污染物上年度平均浓度填写。

[15.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16.排放量合计]:指某种污染物排放量之和。

[17.达标排放量18.超标排放量]:申报单位上年底所有污水排放口中该污染物能够做到全年稳定达标排放的每个排放口该污染物的排放量之和为达 6

标排放量,未达标的即为超标排放量。

表1-2-1附表 上年污水一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名称]:指该污水一类污染物对应的车间排放口编号。

[2.排放一类污染物的排放口名称]:指该污水一类污染物对应的车间排放口名称。

[3.一类污染物名称]:指排放的一类污染物名称。“一类污染物”指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类别”中规定的“一类”污染物,即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比(加草字头)、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13种污染物。

[4.一类污染物的排放量]:指该一类污染物的排放量。

[5.产污车间(单位)名称]:指产生一类污染物的生产车间或工段、工序、装置、设施、设备等生产单元的名称。

[6.处理设施名称]:指对应处理该一类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名称。

[7.排放去向]:指含有一类污染物的污水经本车间预处理后排入的下一个处理环节的名称,如“污水处理车间”、“厂总排口”等。

[8.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表1-3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年燃料煤消耗量2.年原料煤消耗量3.年燃料油消耗量4.年燃料气消耗量]:按上年度实际消耗的燃料煤、原料煤、燃料油、燃料气总量填写。

[5.年废气排放量]:指按废气排放口加总后的废气排放量。

[6.其中工艺废气排放量]: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总量。如化工、冶炼、建材、化纤、造纸等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气总量。

[7.其中燃烧废气排放量]:指燃煤、油、气锅炉、烘干炉、锻造加热炉,退火炉及其它纯燃料燃烧炉窑在燃烧过程中所排废气总量。

[8.其中工艺废气排放口数量9.其中燃烧废气排放口数量]:分别指申报单位工艺废气排放口、燃烧废气排放口的数量。

[10.功能区类别]: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写。(见附表15)

[11.是否两控区]:根据《酸雨控制区范围的行政区划编码》和《二氧化硫控制区范围的行政区划编码》选择。(见附表16)

[12.排放口名称及编号]:申报工艺废气排放口情况的单位申报直接填入工艺废气排放口的名称;对于申报燃料燃烧废气的排放口情况的申报单位如果可以取得排放口监测数据的,按燃料燃烧排放口的名称填写。如果不能在燃料燃烧排放口取得监测数据而是在每台燃烧设备(如锅炉)处取得监测数据的,则填入燃烧设备的名称(参照《锅炉等燃烧设备名称编码》)。(见附表14);排放口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13.废气排放量]:指该排放口的废气排放总量(体积)。

[14.排放口高度15.出口内径]:按排放口实际高度、出口内径填写。

[16.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 7

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9)

[17.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8.排放浓度]:按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19.排放速率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速率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20.排放速率]:按该污染物年平均排放速率填写。

[21.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22.污染物年排放量]:按上年度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23.林格曼黑度]:按林格曼黑度烟气浓度图、测烟望远镜或照相法取得的结果填写。

表1-4上年固体废物情况(生活垃圾不填)

[1.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按照表中的分类分别填写。(见附表25)

[2.产生量]:填写申报单位上年该固体废物产生量。

[3.综合利用量]:指申报单位通过综合利用(用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数量。

[4.处置量合计]:指申报单位利用焚烧、热解、填埋等方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

[5.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6.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7.其中运往集中处置厂量]:指申报单位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运往集中处置厂的数量。

[8.贮存量合计]: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叫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9.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10.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11.排放量]:是指申报单位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质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表1-5 上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详细情况

本表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医疗废物。 本表所称利用是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的活动。

本表所称处置是指焚烧、安全填埋以及利用物理化学方法减少危险废物的数量和危险废物特性的活动。

8

[1.危险废物类别、2.编号]: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检索对照,选择填写。

[3.产生量]:指统计年度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包括当年一次性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

[4.主要有害成分]:指该类危险废物具体的有害组分,可按照废物实际名称填写,也可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常见危害组分和废物名称”一栏填写。

[5.利用量]:指统计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利用的总数量。

[6.自行利用量]:指企业内部自行利用其统计年度产生危险废物的数量。

[7.委托利用量]: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利用其统计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8.处置量]:指统计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处置的总数量。

[9.自行处置量]:指企业内部自行处置其统计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0.委托处置量]: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处置其统计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1.处置工艺]:按照下列四种方式选择填写:集中焚烧;自行焚烧;安全填埋;物化处理。

[12.贮存量]:指统计年度产生的、且当年暂不利用、不处置、并置于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3.往年贮存量]:指统计年度之前企业贮存危险废物的总量。

[14.排放量]:指统计年度产生的、除利用、处置、贮存三种方式之外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5.排放去向]:按照下列六种方式选择填写:市政管道;河、湖等水体;渗坑、渗井、溶洞等;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土地填埋;混入生活垃圾;去向不明。

[16.转移出本市的量]:指统计年度转移到外省市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

[17.利用处置往年量]:指统计年度利用、处置往年贮存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其数量小于等于[13往年贮存量]。

【二、本年污染物排放申报】

表2-1本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

[2.排放口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没有规范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3.排放月份]:在相应排放月份后划“√”。

[4.年用水总量]:指申报单位本年度使用的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5.年污水排放量]: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加总后的污水排放量(体积)。它包括外排的生产废水、厂区生活污水、直接冷却水、矿井水等,不包括独 9

立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内)。

[6.月均污水排放量]:指申报单位污水排放口每月平均污水排放量。

[7.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8)

[8.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9.排放浓度]:按该水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10.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11.排放量]:指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之和。

[12.月排放量合计]:指某种污染物月均排放量。

[13.达标排放量14.超标排放量]:达标排放量是当月该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量填入当月的达标排放一栏;超标排放量是指当月该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从零算起的量,超标排放的填入当月的超标排放一栏。

表2-1-1 排放特征值月情况

填表要求:

填表对象是指污染物排放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排污者。

污染排放特征值是指每月:①污水排放量;②加油站汽油销售量;③储油库汽油周转量。

表2-2本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排放口名称]:申报工艺废气排放口情况的单位申报直接填入工艺废气排放口的名称;对于申报燃料燃烧废气的排放口情况的申报单位如果可以取得排放口监测数据的,按燃料燃烧排放口的名称填写。如果不能在燃料燃烧排放口取得监测数据而是在每台燃烧设备(如锅炉)处取得监测数据的,则填入燃烧设备的名称(参照《锅炉等燃烧设备名称编码》)。(见附表14)

[2.排放口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编号填写,没有整治的,按顺序填写。

[3.年废气排放量]:指按废气排放口加总后的废气排放量。

[4.月均废气排放量]:指申报单位废气排放口每月平均废气排放量。

[5.排放月份]:在相应排放月份后划“√”。

[6.燃料名称]:按照《燃料分类代码表》(见附表21)填写。

[7.年燃料消耗量]:参照申报单位的燃料进货单,按实际耗量进行填写。

[8.除尘效率]:指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根据检测报告填写。

10

[9.脱硫效率]:指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根据检测报告填写。

[10.二氧化硫使用]:煤炭使用单位选择“高硫”或“低硫”,使用其他燃料单位选择“其他”。

[11.燃料硫分12.燃料灰分13.燃料氮分14.燃料热值]:按实际检测物料衡算数据填写。

[15.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实际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9)

[16.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浓度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7.排放浓度]:按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写。

[18.排放速率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速率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9.排放速率]:按该污染物年平均排放速率值填写。

[20.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21.污染物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22.污染物月排放量合计]:指某种污染物每月平均排放量。按实际检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数值填写。

[23.达标排放量24.超标排放量]:达标排放量是当月该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量填入当月的达标排放一栏;超标排放量是指当月该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从零算起的量,超标排放的填入当月的超标排放一栏。

表2-3本年固体废物情况(生活垃圾不填)

注意:[2]至[11]项分别按年及月均发生量填报。

[1.排放月份]:在相应排放月份后划“√”。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按照表中的分类分别填写。(见附表25)

[3.产生量]:填写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产生量。

[4.综合利用量]:指申报单位通过综合利用(用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数量。

[5.处置量合计]:指申报单位利用焚烧、热解、填埋等方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

[6.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7.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8.其中运往集中处置厂量]:指申报单位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运往集中处置厂的数量。

11

[9.贮存量合计]: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叫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10.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11.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12.排放量]:是指申报单位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质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表2-4 本年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申报表

本表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医疗废物。 本表所称利用是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的活动。

本表所称处置是指焚烧、安全填埋以及利用物理化学方法减少危险废物的数量和危险废物特性的活动。

[1.危险废物类别、2.编号]: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检索对照,选择填写。

[3.产生量]:指统计年度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包括当年一次性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

[4.主要有害成分]:指该类危险废物具体的有害成分,可按照废物实际名称填写,也可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常见危害组分和废物名称”一栏填写。

[5.自行利用量]:指产废单位内部自行利用危险废物的数量。

[6.委托利用量]:指产废单位委托外单位利用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7.委托利用单位名称]:包括单位所在省、市、区县。

[8.自行处置量]:指产废单位内部处置危险废物的数量。

[9.委托处置量]:指产废单位委托外单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0.委托处置单位名称]:包括单位所在省、市、区县。

[11.贮存量]:指产废单位本年产生的、不准备当年利用、处置的、拟在本单位贮存设施内贮存的危险废物的数量。

[12.拟转移频次]:指产废单位全年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次数。

[13.上年结转联单数量]:指产废单位上一年度领取的、当年未使用的联单数量。

表2-5边界噪声月排放情况

[1.测点名称2.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12

[3.对应噪声源及编号]:指该测点位置所对应的噪声源及其编号。

[4.噪声源性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写。(见附表23)

[5.功能区类别]: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写。(见附表24)

[6.昼间噪声排放时间]:指6-22点正常工作的昼间时段内。

[7.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写。

[8.等效声级9.超标分贝数10.超标天数]:按每月具体情况填写。

[11.夜间等效排放时间、16.夜间峰值排放时间]:指22-6点的夜间工作时段。

[12.执行标准、17.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写。

[13.等效声级、14.超标分贝数、15.超标天数、18.峰值声级、19.超标分贝数、20.超标天数]:按每月具体情况填写。

[21.边界超标长度是否超过100米]:按照具体测量情况选择。

表2-6 关、停、并、转、搬迁、发生污染事故、企业名称变更、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等情况变更记录表

[1.序号]:按顺序填写,不够的可附表填写。

[2.变更时间]:指申报单位发生上述变更情况的时间。

[3.变更内容]:指申报单位发生关、停、并、转、搬迁、发生污染事故、企业名称变更、安装污染物处理设施等情况。

[4.变更原因]:指申报单位发生上述变更情况的原因。

[5.备注]:其它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填写。

13

《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填报说明

年 月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此表可复印)

[1.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有两个以上排放口可另加附页。

[2.排放口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

[3.排放口污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水排放量。

[4.污水排放量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5.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8)

[6.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7.排放浓度]:当月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

[8.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9.污染物排放量合计]: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10.达标排放量11.超标排放量]:达标排放量是当月该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量填入当月的达标排放一栏;超标排放量是指当月该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从零算起的量,超标排放的填入当月的超标排放一栏。

[12.变更原因]: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改变的原因做出说明。 年 月排放特征值情况(此表可复印)

填表要求:

填表对象是指污染物排放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排污者。

污染排放特征值是指每月:①污水排放量;②加油站汽油销售量;③储油库汽油周转量。 年 月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此表可复印)

[1.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进行了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单位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名称填写。有两个以上排放口可另加附页。

[2.排放口编号]: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写。

[3.排放口类型]:选择工艺废气排放口或燃料燃烧排放口。

[4.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14

[5.废气排放量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6.排放时间]:按该排放口月排放的累计小时数填写。

[7.林格曼黑度]:按林格曼黑度烟气浓度图、测烟望远镜或照相法取得的结果填写。

[8.燃料名称9.燃料产地10.燃料用量14.燃料硫份15.燃料灰份16.燃料氮分17.燃料热值]:按实际检测物料衡算数据填写。

[11.除尘效率]:指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根据检测报告填写。

[12.脱硫效率]:指脱硫设施的脱硫效率,根据检测报告填写。

[13.二氧化硫使用]:煤炭使用单位选择“高硫”或“低硫”,使用其他燃料单位选择“其他”。

[14.燃料硫分15.燃料灰分16.燃料氮分17.燃料热值]:按实际检测物料衡算数据填写。

[18.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见附表9)

3[19.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20.排放浓度]:按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填写。

[21.排放速率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速率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22.排放速率]:按排放速率值填写。

[23.数据来源]:是指通过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监督性监测、自测、物料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的数据来源。

[24.污染物排放量合计]: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

[25.达标排放量26.超标排放量]:达标排放量是当月该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的排放量,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量填入当月的达标排放一栏;超标排放量是指当月该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从零算起的量,浓度或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可认定超标排放,超标排放的填入当月的超标排放一栏。

[27.变更原因]: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改变的原因做出说明。 年 月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此表可复印)

[1.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按照表中的分类分别填写。(见附表25)

[2.产生量]:填写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产生量。

[3.综合利用量]:指申报单位通过综合利用(用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数量。

[4.处置量合计]:指申报单位利用焚烧、热解、填埋等方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

[5.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6.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15

(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7.其中运往集中处置厂量]:指申报单位将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运往集中处置厂的数量。

[8.贮存量合计]: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叫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9.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10.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见附表26、27、28)

[11.排放量]:是指申报单位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质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12.变更原因]: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改变的原因做出说明。 年 月边界噪声排放情况(此表可复印)

[1.测点名称2.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3.对应噪声源及编号]:指该测点位置所对应的噪声源及其编号。

[4.噪声源性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写。(见附表23)

[5.功能区类别]: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写。(见附表24)

[6.昼间噪声排放时间]:指6-22点正常工作的昼间时段内。

[7.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写。

[8.等效声级9.超标分贝数10.超标天数]:按每月具体情况填写。

[11.夜间等效排放时间、16.夜间峰值排放时间]:指22-6点的夜间工作时段。

[12.执行标准、17.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写。

[13.等效声级、14.超标分贝数、15.超标天数、18.峰值声级、19.超标分贝数、20.超标天数]:按每月具体情况填写。

[21.边界超标长度是否超过100米]:按照具体测量情况选择。

[22.变更原因]: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改变的原因做出说明。

16

更多相关推荐:
罗甸县20xx年高校招聘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

《罗甸县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1、填写本表请用规范字体,且如实、认真填写相应信息,此表可手写或打印。2、“民族、专业名称”处均需填写全称,如:汉族、汉语言文学专业…

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

附件1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1、申报人员信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上报省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打印《一览表》后,再依据《一览表》填写职称评审相关表格。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

入党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华南理工大学)填表说明

入党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填表说明一、表头信息接受申请党组织名称:填写具体到党支部。采集时间:填写填表时间。二、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填写该党员身份证上的姓名(正在使用的姓名)。曾用名:填…

《团员入党推荐表》填表说明

1、先用B5的纸打印出表再行填写,要求由团支部书记或者组织委员用黑色签字笔填写。2、“推荐单位”写“专业(简称)班级”如“勘查10-1班团支部”;填表日期填写积极分子公示日期结束当日;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年级”…

南华大学毕业生填表说明

亲爱的同学们:恭喜你顺利通过了成人高考,如期毕业了!现请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总结鉴定表(共四份)!记得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字迹须工整,并且于20xx年元月x日前交回来。需要邮寄请寄至中教文化:深圳…

20xx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应提交的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贰份)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一式贰份);4、本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总结(一式贰份);鉴于往年年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xx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表格填表说明

业务种类: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类型。按照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种类。通信地址:按照邮政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的地址填写。邮政编码:按照邮政部门发布的企业所在地址的邮政编码…

入盟申请要求及填表说明

入盟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及说明申请加入民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入盟申请书最好由本人亲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若打印文本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二个人简历本表项目有则填无则空并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填写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接受申请时间编号...

范本:8D报告格式及填写说明

20xx420SupplierCorrectiveActionReportSCAR8DReportCITQD04ACPage1of320xx420SupplierCorrectiveActionReportSCAR8DReport...

20xx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填写说明

20xx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填写说明备注1此表关系学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从而获得报到证请仔细核对各班毕业生人数认真填写相关字段内容2对于已退学转学或留级的学生该生信息留空并另附说明3填写好后请发给班长由班长汇总后...

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字1表)(填表说明)

申字1表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

填写说明

项目任务书编号密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项目组织部门项目主持单位项目负责人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二年月填写说明1本任务书用于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是项目经费拨付项目检查...

填表说明(5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