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批准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资助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三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验收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实施。
第五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暂行规定》(苏科审〔2003〕498号)要求,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须组建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面向省内外聘请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组专家。
第七条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章 验收申请
第八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等进行评价。
第九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通常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因客观原因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审批。对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第十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进行调整的,按省科技厅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完成后,由承担单位向省辖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填写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供省辖市科技局审查。
1.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2. 经立项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
3. 项目工作总结;
4. 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5. 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建设报告;
6. 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7. 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报告;
8. 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佐证材料;
9.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10. 建设的产业化生产线等产业化设施图片;
11.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12. 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二条 省辖市科技局审查全部验收材料,并会同财政局到项目承担单位现场考察,对照合同和可研报告组织对项目的初步验收审查,根据初步验收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审核。
第四章 验收审批与管理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负责对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批复其验收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其验收申请不予批复:
1. 未完成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规定的研发及产业化任务;
2. 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真实;
3. 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 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5. 项目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或未通过专项经费审计;
6. 超过合同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且事先未经批准的。
第十五条 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合同到期的一个月前,向省科技厅提交申请延迟验收报告。报告必须详细说明合同任务未能完成的原因,明确合同任务的完成时间,并经省辖市科技局审核盖章。申请延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六条 对合同到期后不能进行验收的,或验收未能通过的项目,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并根据检查审计结果,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收回结余资金,并在三年内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第十七条 验收专家组应认真审阅项目验收材料,通过现场考察等方式,收集和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相关情况,独立、负责任地提出验收意见,并按规定撰写《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第十八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省科技厅审核发放《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验收后的20天内,通过省科技厅相关网站将验收项目信息录入验收项目数据库,并生成验收证书纸质文本后,按项目验收申请渠道及程序办理验收证书的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由省科技厅统一编号,加盖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项目验收专用章。凡未按要求录入验收项目数据库的项目,不予办理验收证书。
第二十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涉及保密、成果登记、技术转让、申报奖励等事项,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的两年内,省辖市科技局和承担单位应配合省科技厅对验收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应对验收材料、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验收专家组应对验收报告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在验收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省科技厅将连续三年不受理该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相关验收专家的行为将记入省科技咨询专家信用管理库。
第二十三条 参加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应维护被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并保守其技术秘密,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略)
2.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证书(略)
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略)
第二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
附件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
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第一章 报告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转化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转化资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第二章 注意事项
一、关于审计依据:在说明段中应明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作为审计依据。
二、关于投资总额:应详细报告投资情况,包括已完成部分,计划新增部分,新增部分中转化资金资助部分。
三、关于资金支出情况:应按固定资产投入、开发费用投入、流动资金投入三类分别列示。
四、关于项目收入确认:不仅应包括项目产品本身的销售收入,还包括通过服务、出租、培训等方式实现的收入也应计入项目收入。
五、关于时间一致性问题:审计报告应注意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性。考核期为转化资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
六、关于项目累计收入:累计收入是从转化资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资金项目实现的总收入。
七、关于项目年度收入:年度收入是截止到审计当月,前12个月内基金项目实现的收入。
八、关于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应按照项目实现的收入与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九、注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与非资金资助项目是否分别独立核算,审计过程中不可将非转化资金资助项目的各项财务指标列进转化资金资助项目的指标之中。
十、审计过程中注意转化资金资助项目实现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相配比。
十一、关于报告使用范围问题:报告末尾应注明“本报告仅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合同’验收使用”。
十二、关于报告附注:财务报告附注随审计报告附送,并非审计报告附件。
十三、关于审计意见问题:审计报告只报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合同中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不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章 基本要求
一、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二、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齐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
四、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五、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计报告参考样式
审计报告
****审字[*****]第*****号
(企业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年**月至****年**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转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及合同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项目合同》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是:
一、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系****年**月**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金合同有关规定
(一)贵公司于****年**月**日申报“*****************”项 目,并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年**月**日签订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项目合同》,立项代码:**************,取得转化资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用于“************”项目的投入。
(二)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在转化资金合同签订时,已完成投资额***万元,计划新增投资****万元,其中转化资金资助**万元(先行拨付**万元,剩余的***万元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予拨付)。
(三)转化资金用途规定:转化资金必须用于购置生产用配套仪器设备、新产品的开发及研制等。
(四)项目执行阶段的经济指标:
合同规定:在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万元 交税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三、转化资金合同中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
经审计,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到位情况:
我们根据银行存款账、进账单及银行对账单,确认项目投资到位情况如下:
截止到****年**月**日已到位的总投资额为****万元;其中立项
时已完成投资****万元,新增投资****万元,其中:
转化资金 ***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其他 ****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我们根据相关账簿及凭证,确认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截止****年**月**日,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万元(开发费用中**万元为合同签订时已投入的资金),其中:
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
其中:购置仪器、设备 ***万元 购置生产设备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销售费用 ***万元 基建 ***万元 其他 ***万元 合计 ***万元
(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年**月**日,贵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项目实现收入:
经审计贵公司提供的转化资金资助项目“*********”的收入明细清单等资料,项目实现收入为贵公司“************项目”的销售
收入,项目实现收入总额为*****元,其中:
2、项目成本: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销售成本总账、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确认项目成本总额为*********元,其中:
3、项目税金
根据项目应计缴的税金―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确认贵公司在项目执行期间共应计缴税金的总额为*****元,税项及对应额明细如下: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贵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仅为资金资助项目包含的产品。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费用总账、明细账及凭证确认,项目执行期间其发生期间费用合计*******元,其中(转化资金项目产品所发生的期间费用分摊为*******元):
5、项目实现利润:
项目执行期间共累计实现利润总额********元,其中:
本报告仅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项目合同”验收使用。
附送:转化资金申请项目财务报告附注
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中国 **
****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附送:
************公司
转化资金申请项目财务报告附注
****年**月-****年**月
一、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权责发生制;计价原则;实际成本。
5、存货的核算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记账,销售成本按先进先出法。
6、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平均法计算。
7、收入确认原则: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或按工程进度取得收款凭据确认。
二、适用的税费及税率: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
营业税 **%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 所得税 **%
三、主要财务指标注释: